一只特立独行的备胎
理智与爱情:我们该做那 1% 的人
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备胎,因为我就是一只头破血流的女备胎。
我妈早就忠告我说,一个随叫随到的姑娘,很危险。
我知道。
但我有什么办法嘛?
当你迷恋一个人,你就矜持不起来,你恨不得在人家召唤你的一瞬间就马上美美的变到他身边,生怕晚了一步,对方就会翻别人的的牌子。
我抱过他的琴,披过他的外套,看到过他的眼泪,甚至在某个夜晚怀着破釜沉舟的心情上过他的床,可我还是误判了一个男人会扶正备胎的可能性。
那个夜晚的辗转反侧,我就像是一个纯情的少年一般,以为好事临头必然是诗意而美好的,但没想到接下来竟然会如此难熬与空虚。
1.
25 岁那一年,我被我妈强行要求每周从上海回一次老家相亲,她说她找人算过了,我 25 岁这年如果不结婚,以后再也不会结婚。
我怀疑我妈在诅咒我,但我没有证据。
更叫我沮丧的是,我已经跟 6 个男的打过照面(我们那的人,都把相亲叫成「打照面」),他们都委婉地跟媒人说不合适。
我妈一听,真是吓得不行,提着固元膏和燕窝去媒人那里坐着不走,管一个大她 20 多岁的老太太硬是叫了半下午老姐姐,终于问出来了没人愿意跟我好的原因:我一看就是那种养不住的狐媚子。
我妈回来后,神色凝重地上下打量着我,说,我闺女这不是挺周正的嘛,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活灵活现的,多喜庆的孩子啊。
听听,这是夸人的话嘛?
活灵活现?
我妈顾不上我翻着白眼的抗议,像挑选一批种马一样绕着我转了一圈。
终于得出了一个荒诞的结论:「肯定是衣服穿的不对!你这 T 恤衫都露沟了,这在男人那属于露富,谁会愿意?」
妈!胸大怨我?
人家女孩穿 T 恤,那都是松松垮垮的森女风。
可可爱爱,清清纯纯。
而我,只要一套上 T 恤,那藏不住的风情,基本就等同于我在使劲浑身解数跟男人们勾勾手指头说一声 come on,baby 了!
于是我妈雷厉风行地带着我去家附近的万达挑衣服去了,可一到那儿她就直奔棋牌室打麻将去了,完全忘了家里的狐媚子等着重新改造的大事儿。
真是亲妈无疑了。
也就是在这个空档,我碰上了欢哥。
2、
当时商场里有一个咖啡吧,我看到一群人在里边围着弹吉他,就鬼使神差地钻到他们中间看了半天,其中有一个超帅的男生,高个,短发,长睫毛,眼中有星辰,手长得特别好看,他在给其他几个人讲和弦,然后来了一段指弹,我觉得喜欢,便忍不住鼓掌,可能是迷妹范儿太过明显,引得他只消一眼就能从人群中拎出声音的来源来,他看过来,羞涩一笑,放下琴,走到我身边,说,我是程欢。
这……也太突然了吧,电视剧里的大帅哥不都个个都是爱答不理的死鱼德行嘛。
他咋这么主动?
稍稍回神,我就马上雀跃着伸出手去,我说,我是李乐乐,你快乐所以我快乐的乐了。
欢哥一听,一下尬在那里,这就接不住了?
哇,那我欢哥八成并不是一个擅长主动搭讪的老司机。
我心里暗暗一喜,默默告诉自己,这个小哥哥,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我上去就……请他吃冰激凌了。
DQ 在商场的二楼,我们从咖啡馆坐扶梯下来的时候,我坚持让他站在我前边,因为我那天穿了一条超短裙,我怕我站他前边,他会观察到我右腿内侧有条刀疤,脖子上有一只小斑马的纹身,这样会影响我的印象分――我小时候就是个小太妹,啥离谱干啥,上墙爬屋打群架,还跟着神秘兮兮的大姐头纹了一个只有大姐头能说得清楚寓意的斑马纹身。
长大后我就对这种无脑跟风懊恼不已,因为我在我大侄女的脑筋急转弯书上读到了一个超纲的题目――自然界里什么动物胸最大?
我再一次被诅咒到了,淦!
我不后悔打过群架,独独后悔自己纹了这么个 Zebra。
你看人长大后想要改邪归正,却发现好多印记有了就是有了,抹不掉的。
为了避免欢哥回头不敢再约我了,我当然得把自己的太妹劣迹给藏好。
遇到心头一颤的男孩子的那一刻,哪个女孩子不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端给他呢?
3、
冰激凌付账的时候,我抢着说「我来付」「我来付」,但欢哥看上去压根没打算要跟我抢单的意思,就坐在那里望着我,映着玻璃门窗,像是被冰冻进了另一个世界。
「你来逛街啊?」欢哥强行开启了一波不太走心的尬聊。
「嗯嗯,我妈说我穿得不得体,怕我嫁不出去,就让我来挑几件得体的衣服。」
我迫不及待地用抖机灵的方式透露了自己的单身现状,并默默期待着欢哥也能用他的方式告诉我他也单着。
可他只是说了个「哦」。
这让我大失所望。
我了解男人,他们在遇到自己感兴趣的猎物时,会想尽一切办法向对方散发「我可以使用」的信号。
欢哥这种反应,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已经被其他的狐狸精占下了。
接下来的两周内,我果然都没等来欢哥的邀约,我一次次点开他的头像,一次次对着那只穿着马甲的鸵鸟头像失神沮丧,朋友圈都被我翻烂掉了,也不见他有任何更新。
我沮丧地判断,这个小哥哥,我怕是没办法得到了。
4、
可他偏偏突然有一天早上,猛地问我「起床了吗?」
「起床了吗?」,哈哈哈哈,我告诉你们吧,当男人主动发来「在吗」「干嘛呢」「吃过饭了吗」「起床了吗」这种没有任何营养的话,都只有一个含义,那就是他有睡你的想法了。
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那天欢哥把我约在了一个面馆,就在他教琴的咖啡馆后街,我记得那条街特别荒凉,有条狗经过你都会莫名欣喜地挣扎着想要跟它打个招呼。
我意识到,他情绪不对。
趁他点单的工夫,我迅速翻了一下欢哥的朋友圈,果然有更新,提到一个叫 Anne 的名字,配图是一只丑爆了的加菲猫,一只好看的大手抚在猫的脊背上,温暖而凄楚,配文是:加菲,Anne 离开我们了,不过别担心,你还有我。
嗯,我猜那个先我一步拱了我家小哥哥的女人一定是叫 Anne 了。
显然,欢哥还没分手,只是预感自己要分了。
分手这种事儿,根本不用等到临前儿谁跟你说上一句「我们分手吧」,宣判一下,你才会被分手,只要你预感不对,那就意味结束。
我心中一阵窃喜,暗暗鼓励自己一定要一气呵成赶紧拆散他们,但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陪欢哥吃面,他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嘴唇翕动了几下,还是开口问了我:「一个人,陪你吃饭的时候如果总是在玩手机,是不是就代表她不爱了?」
大爷的!你竟然向一个正在垂涎你美貌的女孩子咨询情感问题?
你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是的,他良心果然没有痛。
还在我被问懵的一瞬间用诚恳又殷切期待眼神凝望着我,好像笃定了一定能从我身上挖出答案来一般。
来呗,不就是给人当情感导师嘛,我可会了,那些常年单身没谈恋爱的女孩子,哪个不是一针见血的情感导师?这我们可擅长了。
「嗨,那也不是,感情嘛,都有慢慢降温的过程啊。刚开始交往,恨不得 24 小时黏在一起,消息一进来,那都觉得是打扰。但要是两个人很熟悉以后啊,彼此之间往往也会慢慢不那么注意那么多细节,安全感上升了,关注度慢慢下降,就挺正常的。」我说。
「我们并没有很熟悉,交往了才不到 3 个月,一个周才能约会一次,刚开始她是喜欢我的,但现在我感觉不到了,约会的时候她一直在对着手机聊天,跟我说话心不在焉,这是不是代表,变心了?」欢哥追问。
「那肯定是手机比你好玩。」我几乎是带着愉悦说出这句话来的。
欢哥怔了一下,继续吃面,吃完陪我在后街上走了几圈,肩并肩,间隔一尺,互不靠近,欢哥越走越忧伤,索性就回去继续工作了。
那一刻,我一个人被晾在街心,空洞与无望瞬间袭击了我,见欢哥没有突然再次出现的意思,我只好把身上的大衣裹了又裹。
5、
当天晚上,欢哥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想不想听歌,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吉他在电话那头开始唱:「……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我的妈!
是张国荣的《当爱已成往事》。
歌本身是我喜欢的歌,但是,他全程跑调了好吗?还唱得如此一本正经,如此深情,怪不得那天在公众场合他只是指弹,并没有唱。
原来欢哥唱歌是跑调的!
等他唱完副歌,收住末尾的神情时,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该是鼓掌还是说点什么,只好在电话这头沉默,太尴尬了,我需要礼貌地夸赞一下,说你唱得真好听吗?
可我实在是做不到睁着眼睛胡说八道。
「你在听吗?」欢哥打破了沉默。
「在……我在的。」我缓过神。
「是不好听吗?」他迟疑了一下。
「挺好的,就是有点――跑调。」我说。
欢哥顿了一下,然后在电话那头儿大笑,他说,我的老师也这么说过我,所以老师让我教琴的时候,千万不要开口唱,就弹,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我唱歌跑调的。你听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吧?说的就是我。
我点点头,突然意识到电话那头的欢哥看不到,于是就索性问他:「你是不是分手了?」
欢哥沉默了一下,「嗯」了一声,突然又对我说了句「对不起」。
当时我没听明白这句「对不起」的意思,还很自以为是地开解他「没关系的,失恋这种事儿,总要花点时间好好说再见」。
欢哥挂掉了电话,甚至没有说再见,或者晚安。
我彻夜失眠。
我害怕,怕我的自以为是会让他反感。
那个夜晚的辗转反侧,就像是一个强撸了一管的少年一般,以为好事临头必然是诗意而美好的,但没想到接下来竟然会如此难熬与空虚。
那种不确定对方心意的猜测与讨好,那种忽远忽近的亲热与疏离,都只是悬在爱情弱势方头顶的单方游戏。
跟人家临幸方没有半点关系。
6、
好在,欢哥第二天又约我了。
我迅速化妆,找到成套的内衣内裤穿上,拿出三套长裙让我妈给长长眼到底我该穿哪套,我妈以老狐狸的江湖经验毫不客气地打量了我,说,闺女,你这样很危险。
没错。
一个随叫随到的姑娘,很危险。
但我有什么办法嘛?当你迷恋一个人,你就矜持不起来,你恨不得在人家召唤你的一瞬间就马上美美的变到他身边,生怕晚了一步,对方就会翻别人的的牌子。
这次欢哥约我去看他打球,当我们成双成对并肩出现在球场时,我没有看到他那群球友预期中的欢呼与调笑,其中一个男的坏笑着走过来,问欢哥:「姑娘挺好看的呀,女朋友?」
我默念了十遍,快说女朋友,快说女朋友,说啊,说啊,可欢哥脱掉外套,露出球服,反手抚了抚我的刘海儿,笑着说了俩字:朋友。
你大爷,我一个女的都不在意此等「污名」,你就不能委屈一下?
内心万千失落随秋风凉透,但好像又有点儿高兴。
他刚才摸我刘海儿了?
是的!
他摸我了!
这种动作根本不是朋友之间会做的,欢哥在撒谎!鬼才是你的普通朋友呢!
哈哈哈哈,我迅速地做出了决断,傲慢地转身坐在小板凳上看球,托着下巴,抱着他的琴,披着他的外套,努力暗示着自己跟欢哥之间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7、
欢哥打球时真是超帅,跟从我高中时候暗恋情结里走出的理想型一模一样,挥汗如雨,身手不凡,一笑一排大白牙,你几乎没有办法不被淹没在这种久违的青春气息中。
它干净,它从容,它碰一下你就能让你死去又活来,上天又入地。
这可怕的少年!
他从球场上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弯腰站在我面前,突然又朝着我凑了过来,直勾勾地盯着我,直到盯得我的脸像是生了麻疹一样红时,他突然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我臭嘛?我现在一身汗臭味!熏死你!」
我尬在那里。妈的,要不是我喜欢他,我当场能放他三碗血。
真的,这也太影响氛围了,我有点失落,于是怀疑欢哥是不是太直男了所以不会谈恋爱?都约两回了,都是聊聊天就让我回去,照这个进度,这次假期用完了,小手估计还没拉上呢!
不行,矜持喂狗吧,我一定要主动点儿。
欢哥洗完澡后,带我跟着这几个哥们去宵夜,去地下停车场取车的时候,要下一个 60 度斜坡,我穿着高跟鞋不方便,趁机要求:「欢哥,你能不能拉我一下?」
欢哥看了一下我脚下,十分大方地,拽住了我的袖口……
阿西吧!现实生活中如果心理活动能打成弹幕,估计我的屏幕此刻已经脏得下不了眼了。
我气得够呛,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伸手就主动拉住了他的手,欢哥怔了一下,倒没有抽回,索性拉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走,取完车出来开到夜宵一条街,我又失去了跟欢哥牵手的借口。
并排走在月光下,我心乱如麻,倒不是悲伤于殷勤地送肉体之欢却送不出的尴尬,而是我意识到,欢哥可能对我不太感兴趣。
这对一头热的喜欢来说,简直就是最致命的了。
8、
一个男人若真喜欢你,根本不需要靠你点拨。
他们会无师自通地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牵你的手,他们会恰到好处地在情到浓处时给你一吻,他们会让你在水到渠成的鱼水之欢中疯狂,也会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送来「我爱你」的芬芳。
相反,如果不够喜欢,他脑子里就没这根跃跃欲试的弦儿。
或者,一个在男孩子那里有十足把握能随时拿下的姑娘,根本就没有猴急与主动必要。
夜宵全程,我状态都不在线,听着他们说着最近要接的几次表演赛,听着他们打趣他失恋后卑微进尘埃,偶尔举杯共饮带上我却只是说一句「来,乐乐,走一个」。
晚上 11 点多,黑夜压入喧嚣,桌上杯盘交错,往来的嘈杂与杯子碰撞的声音像是浇在我后背的凉水一般,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起身告别。
走出去 100 多米时,欢哥从我背后追上来,很自然地又一次牵住我的手,陪我往前走了两步,拽了拽我,问:「乐乐,你要不要吃圣代?」
「是新地吗?」我指指路口近在眼前的麦当劳。
「是圣代,在肯德基叫圣代,在麦当劳叫新地,虽然一样的东西,但我只想吃圣代。」
于是我们舍近求远,开了 2 公里去了附近的肯德基要了圣代。
坐在小桌台上望着窗外往来的车与深夜未归的人,吃完圣代,欢哥拿起纸巾给我擦了擦嘴角,我直勾勾地望着他,心底温润,等着他能说点什么,可他什么都没说。
我心中日狗的情绪越来越强烈,劝服自己别再抱有幻想,乖巧地坐在副驾驶,等着下车的一瞬间对他礼貌地说一声再见,然后跟这个对我若即若离的男人再也不见。
我李乐乐虽然颜控好色,但也不是那种死皮赖脸不明事理的贱货。
你羞涩、迟缓、不擅主动,我可以大胆、迅猛、反守为攻。
但你要说你压根不喜欢我,还要我狗一样舔着你,我只能拿弹弓打得你妈都不认识你。
「我到了。」我说。
「四楼亮光的那个,就是你家?」欢哥用眉毛挑了一下高处,问道。
「对,再见。」我抓起包要跑。
「我明晚来接你。」欢哥淡淡地说,没有任何征求我意见的意思。
我怔了怔,苦笑一声,说:「不必了。」
欢哥一把拉住我,眼中划过一丝恐慌,说:「乐乐,我们试着交往一下好吗?」
我的骄傲只维持了 3 秒,就暴露出了小人得志的喜悦。
9、
我以为,我跟欢哥算是正式交往了。
很多人都能清晰地说明白,跟一个人交往是哪天起正式开始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笃信的仪式起点,比如你听到对方说喜欢的那天起,比如你们身体碰撞的那天起。
而我和欢哥的开始,是从欢哥好心地通知我可以跟我交往试试的那天起。
试试?
嗯,他只是跟我说了个试试,我便倾注了全部的希望,没点 A 数的把自己摆在了本不存在的位置上去。
我们去看了第一场电影,是哆啦 A 梦,我把头放在欢哥肩旁上,想要进一步确认我们在一起的事实,欢哥却告诉我「这样肩膀一会儿就该麻了」,于是我失落地坐正,欢哥意识到了我的小情绪,便伸手握住我的手。
我去看他演出,他从台上下来跟很多姑娘抱了又抱,直到人散尽了,他才捧起我的脸笑了笑,问我想不想吃点什么。
我们去坐过山车,我全程尖叫,他全程一字不发,下来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害怕极了,以后打死也不会再来了。
我们好几次在人流中吻到了一起,说不上激烈,也谈不上寡淡,他每次都僵直着身子,我每次都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吻完后我故意靠他很近,发现他那里软绵绵的毫无斗志,就扫兴地各自回家。
他大约是不行?
可他还是会盯着我出神,有时候还会突然一把把我拽到他怀里,一边不老实,一边色眯眯地感叹一句:乐乐,你就是个小妖精,真好看,想一直这样抱着你。
直到有一天,欢哥一天都没有联系我,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打卡说早安,我惴惴不安了半天,还是忍不住给他打过去电话,我只是「喂」了一声,就被他挂断说正在忙。
他一直「忙」到晚上 10 点多,才在微信上回我,说自己感冒了很难受,所以白天打游戏分散注意来着。
10、
第二天一早,我去买了新康泰克、小布丁、碧根果,开着车去了欢哥家楼下,打他电话,没人接,发微信,不回,我只好把车子停好,提着一袋子东西在小区门口的石墩子上玩了会儿蚂蚁,顺便想试试运气,看能不能在门口偶遇欢哥。
直到下午 2 点多,欢哥才打来电话:「上午睡着了,没听见。」
「我在你小区门口,但不知道哪个是你家,我给你带了点感冒药来。」我兴奋地从石头墩子上跳起来,感觉迎面扑过来万丈光芒。
「在我小区?你从上午一直等到现在?傻不傻!」
看到欢哥时,他穿了一套家居服,眼皮黏黏的,有一种让人兴奋的性感与温柔,我伸手去探他的额头,欢哥一把拉住我,看了看药,又看了看我,一把将我拥入怀中。
我第一次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拥抱,反正跟之前的都不一样,之前的是若即若离,是无所谓,是为了留住我而做的空洞动作。
欢哥带我回家了。
指着桌子上的香蕉和百香果问我吃不吃,我摇摇头。于是他指着茶几上的蛋挞问我吃不吃,我还是摇头。
我们只好沉默了下来,空气中湿漉漉的荷尔蒙撩拨着我们的犹豫,直到一个顷刻的对视控制了我们,欢哥终于冲上来狂吻了我,湿漉漉地舌头敲开我的唇,霸道的双手失去了昔日的温柔与克制,我们听到了一声挂钟的轰鸣,然后从沙发到床上,从早上到下午。
傍晚 6 点多,我们坐在小摊点吃云吞,欢哥说腿软,吃不下东西,所以只喝了汤。
我仰起脸笑他,觉得他说的话简直不堪入耳。
那张好看的脸的轮廓在热气中愈加清晰,觉得整个世界真实又温暖,我甚至不敢大声说话,唯恐大梦一场。
有些姑娘就是如我这般,总是天真的以为肉体交融能换来真心或留下,所以总想着卑贱地把自己热气腾腾地端给心上人才放心。
但现实是,男人上你,并不代表他一定还愿意再看见你。
11、
那顿云吞面吃完后,欢哥再也没有对我说过早晚安,哪怕是一句「在吗」都没有。
我开始疯狂地揣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我床上的表现太过热烈?还是我多年瑜伽生涯摆出了他难以接受的别致姿势?
假期最后一天,我终于按耐不住,打电话给欢哥:「出来我们聊聊。」
欢哥迟疑了一下,说:「等你下周回来再说吧。」
我果断回绝:「就 5 分钟,不会多打扰,楼下等我。」
于是我们见面,欢哥倚在门口,不敢直视我,眼神中又划过那种熟悉的恐慌,上次看到这种恐慌时,是在我家楼下的一次告别。
那是一种心里有鬼又贪婪着不愿意放手的恐慌。
我厌恶极了。
再也不想由着他玩这种任他一人主宰的游戏了。
「我们出了什么问题吗?」我开门见山。
「不是,是我的问题,对不起。」他又对我说对不起。
我太讨厌谈感情的时候别人跟我说对不起了。
谁特么稀罕你的对不起,我李乐乐要的是对得起。
「没关系,那就是我意会错了你的意思。没事儿,别紧张,都是成年人了,各自能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你也不必害怕跟我上了床以后,就要对我负什么责任,肉体欢愉,各得实惠,都不吃亏。以后别见了,就这样吧。」我转身要走。
欢哥像个小孩一样突然哭了出来,伸手拽住我的胳膊:「对不起,我太害怕了,什么都想抓住。你对我太好了,我怕我还不起。」
还不起?我捂着胸口笑了起来,突然了解了苦乐参半的滑稽滋味。
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手里提着一个牛皮纸袋,僵硬地往我手里送,说:「我想送你一支钢笔。」
这个男人真是怪异极了。
喜欢不说,不喜欢也不说,想在一起不说,想分手也不说。
然后我要走了,又如此纯情地要送我一支钢笔?
我快被他这捉摸不定的性子给搞疯了。
我怔了一下,没接,然后拍拍欢哥的肩膀,像安慰一个兄弟一般笃定,之后钻进车,打火,调头使出小巷子,一边开,一边哭,暗暗告诉自己,这个鬼巷子,老子这辈子不要再来。
在环岛等红灯时,我突然发现欢哥的车子一直紧跟在我身后,打着双闪。
好死不死还飘起了秋雨,雨刷器划着雨痕,红灯迟迟不放行,身后的人不肯离去,我一下哭得更凶了,那种想留却不能留的尊严噬咬着我最后的坚强,但还是一脚油门继续开了下去,欢哥的车子一路跟着我,不给我打电话,也不鸣笛,就这么跟着。
太狗血了,你大爷的你到底啥意思啊?
他在做最后的挣扎吗?
我以为是这样的,可欢哥突然停下了车子。
12、
在一个农场附近的十字路口处,他下了车,就那么痴痴地站着,雨水沿着发梢滴落,一直望着我前边一辆红色卡罗拉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把车子也停在了路边,从后座拿上伞,走到欢哥身边,撑开,欢哥回过神来,看着我,眼睛里都是泪水。
「Anne 以前就是开红色卡罗拉的吧?」我默默问了句。
欢哥像是被电击了一般,惊讶地望着我,努力确认着什么,却只是点了点头。
真是好笑。
我想起来他第一次跟我一起在面馆吃饭的时候,就提起过他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神经病,就是在路上明明正常行驶着,只要看到红色的卡罗拉,就忍不住想追上去看看驾驶座上坐着的人。
我们当初刚认识不久,根本没把欢哥说的这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当回事,我还以为这不过是文艺青年的特殊癖好。
此刻,我大梦初醒,了解了自己对于欢哥的意义:他放不下别人的时候,我恰好路过;他肉体空虚的时候,我恰好脱光。
如此而已。
13、
其实对于备胎而言,最贱的不是在一起时候的讨好与承欢,最贱的是前脚刚刚趾高气昂的说了再见,回到家后却心如刀绞地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装那个毫发无伤的逼。
李宫俊说,想念有个别名,叫自捅千刀。
我真正尝到了自捅千刀的滋味,还了解凌晨四点钟,海棠花未眠的蚀骨孤独。
我都快变成一个诗人了,一个人好好地在大街上走着,随便一首什么歌就能刺中我。
我对自己的这种状态简直厌烦极了,一边告诉自己不要去当窝囊废,一边又窝囊废地希望欢哥赶紧翻篇,马不停蹄地来挽回我。
那种在泥淖中翻云覆雨的挣扎,那种一会儿想通了一会儿又想不通的窝囊,把我彻底折磨成了一个没脾气的怂包。
我当初拼命在欢哥面前扮演一个得体而大气的姑娘,所以我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就是,绝对绝对绝对,不能主动再联系他。
我明知自己是欢哥的备胎,但还是做不到一删了之,再不想念。
请问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只有我一个人在失恋时这么无能又无助吗?
一定是了,随便看向任何一个旁人,他们都看上去比我开心多了、容易多了呢。
那个鸵鸟头像躺尸一样安静地躺在我的好友列表里,再也不肯跳出来跟我说一句「早安」。
我疯狂的更新过一段时间的朋友圈,从未受到他的一个点赞。
我甚至怀疑欢哥早就把我删了。
可我去他的朋友圈寻找被删的证据时,却发现他的朋友圈依然对我可见,只是从我们分开的那天起,再也没有更新过动态。
那从这一点上是不是可以推测,跟我分开,他也有过一丝丝难过?
我 26 岁生日那一年,看到一个软萌的小漫画,里边说,鸵鸟这种动物,每年都会花 4 个月时间去独处,我好像有点了解了欢哥用鸵鸟做头像的原因了。
怯懦、躲避、自欺欺人,却要费尽心思让自己试着出于一个人也能生活好的状态里。
或者说,他只是在意愿上希望自己可以做到空窗期一个人好好的,他希望自己能安安静静地等 Anne 回头,可他终究害怕独处,害怕一个人,所以就拼命的抓住这期间一切路过他的人,哪怕没那么喜欢,只要能陪陪他。
他也要留下那个人。
他终究不是那只鸵鸟,他做不到独处。
他像个没断奶的孩子一样,从各种各样的过客身上汲取能量,好让自己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好让自己等待的日子能好过一点。
有一天晚上,那只鸵鸟头像突然闪了,他问我:「睡了吗?」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在黑夜中捧着手机,反复思考,先打了一行字「没有,你呢?」,然后删掉,又打了一行字「你怎么了?又失恋了?还好吧?」,又删掉。
我靠着床头,双臂抱膝,花了很长时间,才想好了终极答案。
「滚。」发送,拉黑,蒙头大睡。
我终于不再是一只备胎了。
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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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养的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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