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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天见吧」是什么意思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4342 更新:2026-06-08 13:50:34

「明天见吧」是什么意思

庸俗日常

孟桐君磨磨蹭蹭地往前走,硬着头皮把手指头勾在车门上。

她知道这很反常。

常敬一大早出现在这里,他嘴角的包子屑,他说出的话……这一切都很反常。

她甚至看得出他的不自在。

就在刚刚,常敬对她说「这钱不赚就得等明年了」的时候,脸突然变得通红。

常敬是什么人?最不缺的就是钱,钱这东西不风雅,风雅又是他的命。

所以,孟桐君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上这台车。

如果常敬变得这么不自在,只是为了跟自己谈个恋爱,她是真觉得没必要。

看出她的犹豫,常敬脑袋转得飞快:「这不能停太久,待会儿交警该来贴条了。」

孟桐君没说话,指头一勾,车门开了。

常敬提醒:「安全带。」

「你知道我要去哪吗?」

常敬看了一眼导航,简短地说:「知道。」

其实他并不知道孟桐君这一趟是要去干什么,说是「跑现场」,可他压根不知道什么叫跑现场。

一大早他就来了,在「好事近」门口逮住个到得早的员工问了一嘴,才知道她今天的行程。

他既然说知道,孟桐君也没多问,像上次一样,拉开副驾驶上的镜子检查自己的脸。

见她化了全妆,但还没有涂口红,常敬问:「早上吃了吗?用不用先找地方吃点东西?」

「不用,我吃过了。」她说完,顿了顿,「常敬,我觉得吧……」

话说了一半,不知怎么又说不下去了,她摇摇头:「算了,没事。」

她本来想说,我觉得你真不用这样,天涯何处无芳草呢?

转念一想,劝他干什么?

就算他非要撞南墙,撞得头破血流,又关自己什么事啊?

孟桐君的欲言又止,让常敬的心提了起来——他不知道她想说什么,是不是想劝自己知难而退。

但他想让孟桐君看见自己的真诚:「其实昨天,我跟李椰聊了聊。」

孟桐君笑:「哟,你们俩统一战线啦,说我坏话?」

气氛缓和,常敬也笑了:「没有,他一直夸你来着,还说我配不上你。」

孟桐君扬手:「你听他胡扯!」

「没有,我觉得他说得挺对的,我这个人毛病挺多,原来不知道,遇见你之后,打算努力改。」

光是说完这么一句话,他就觉得脸上快要烧起来了。

可惜孟桐君并不领情:「改什么呀,我觉得你挺好的。」

常敬摇头:「不是,昨晚我想了挺多的,扪心自问,李椰为你做的那些事,换我可能做不到。」

听了这句话,孟桐君沉默了一阵子。

「常敬……」

「嗯,你说。」

「不管以后咱俩会不会在一起吧,我跟你说,别这么想。」她转过头,看着他的侧脸,「我这个人,恋爱可以拖泥带水,但分手一定是干脆利落。」

孟桐君爱过李椰,感激他为自己做的一切,这是真的。

被他伤过心,大吵大闹过,这也是真的。

如今爱恨随风,她很清醒。

她要尊重自己的前任,也要尊重自己的下一任。

她的下一任,不是李椰的模仿者。

李椰也绝不是她的新恋爱中,差劲的对照组。

这话听在常敬耳中,他心狂跳:「你这意思是不是说,我还是有机会成为你的下一任啊?」

孟桐君一愣,微笑,带着点活泼:「不知道啊,处处看吧。」

常敬自己没有追过女孩,但他见别人追过,当时被追的女孩刁蛮任性,昂着脸说,看你表现。

那时常敬心想,若是自己碰上这样的冷遇,恐怕一辈子都再没勇气表白,宁愿孤独终老。

如今遇见孟桐君,他愿意硬着头皮试一试,而对方也没有给他难堪,只是平和地说,不知道呀,处处看吧。

岁月给她带来了成熟的妩媚,柔软而香甜。

过去他读《人生论》中有一段,说是「红肿之处,艳若桃李,溃烂之时,美如醴酪」,拿来讽刺粉饰过的,肤浅的,低层次的美。

回到两人刚见面的时候,他或许会先入为主,给孟桐君刻上这样的判词,如今却又觉得,真正打肿脸充胖子,虚伪的人,其实是自己才对。

驱车一路驶达目的地,开门时,孟桐君笑容满面。

常敬晚一步下了车,站在车门处踌躇不前。

他被吓到了。

孟桐君来跑的这个「现场」,只是一大片露天的空地,搭了一个简易的舞台,用红地毯铺着,左右两方各立一台音箱。台下摆着三四十把塑料椅,小桌上供应了一些饮料和点心。

孟桐君站在台前,叉着腰:「差不多啦,横幅拉起来呀,我帮你们看着,别挂歪了!」

有人撂下盒饭,一路小跑,手背抹了一把嘴:「来了,桐君姐!」

孟桐君侧开一步,嘴上说着:「耽误你吃饭了,辛苦一下啊。」

常敬远远看着那人把横幅拉起来——好事近婚庆公司三周年大酬宾。

他有点害怕,连手心都出了汗。

说实话,他现在的第一反应,是想跑。

但很快,他看见了那天送孟桐君回来的男人,那个婚庆车队的大队长。

于是常敬吞了口唾沫,双手攥拳走了上去。

大队长熟稔地来到孟桐君身边:「姐,这边有我看着就行。」

孟桐君还在抬头看横幅的位置,张着嘴,望着天:「啊?你又不是老板,怎么能让你看着呢?出了事你也负责不了啊。」

大队长顿时哽住——他不是老板,但确实有点想当老板娘,不过孟桐君总是跟他划清界限,搞得他很受挫。

灰溜溜扭头,看见了常敬,两人彼此点了点头。

孟桐君的后脑勺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阳光忽然被人遮去,她回头,见是常敬。

「不适应吧?」她问。

常敬不想撒谎,只能干笑。

也是,常敬对这种场合本就陌生,现场连一个他认识的人都没有,难怪他不自在。

孟桐君想了想,说:「我想吃雪糕。」

「嗯?噢!」常敬如获大赦,很快明白这是她在给自己解围,「我去买,你喜欢什么口味?」

「奶油吧,大奶砖。」

常敬一路小跑,回来时,两手提得很满。

他把整个袋子递给孟桐君,有点扭捏,还有点难为情:「你给他们分一分。」

孟桐君笑:「你这不是挺懂人情世故的吗?」

常敬更不说话了,拽过她的手,直接把袋子挂了上去。

孟桐君拿出一支雪糕,撕开包装,用门牙咬了一下没咬动,又歪着头用尖尖的虎牙去咬。

龇牙咧嘴的样子把常敬逗笑,换来孟桐君用雪糕袋子轻飘飘抡了他一下。

这打情骂俏的一幕被大队长看在眼里,他很惆怅,看着对面的男人。

虽然比自己年轻,说不定身体没有自己好。

虽然比自己英俊,说不定品味没有自己好。

虽然比自己高了那么一丢丢,但不是光脚量的不算数。

虽然身上的西装比自己贵,但这也不是自己最贵的一件。

好惆怅,输得不甘心!

转念一想,桐君姐在公司说过,如果她再婚,就给所有员工发大红包!

也行,没有爱情,有红包拿也行……

孟桐君把雪糕袋子又递了回去:「我这忙着呢,你给他们分,他们都是我的员工,你去认识认识。」

常敬拎着两袋沉甸甸的雪糕,后知后觉明白,这是孟桐君终于开始慢慢地接纳他。

于是他拉下那张薄如蝉翼的脸皮,鼓足勇气与他们一个一个搭话。

有人在雪糕袋子里挑挑拣拣,半天不选好。

有人把包装纸随意扔在地上。

有人吃雪糕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大队长拿雪糕时,问他:「你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跟桐君姐怎么认识的,你一个月挣多少钱啊?」

所有这些常敬看不上,瞧不起,曾认为绝不可能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的情景,因孟桐君的出现,正一个一个地在眼前发生。

他想起李椰曾告诉自己,让自己走入孟桐君的生活,他说她的生命是有厚度的。

是的,现在,他正一层一层地拨开她厚厚的外壳,于是生活少了点风雅,却更添鲜活。

不远处,孟桐君喊了一声:「大家辛苦辛苦,今天要能签单的话,咱们全都发奖金!」

人群士气高涨,乱糟糟地笑起来,气氛市井又快活。

刚刚挂横幅的人叼着雪糕,碰了碰常敬:「小哥,帮忙看看,我闺女想要芭比娃娃,哪个是啊?」

常敬看着购物软件上琳琅满目的玩具,正版要 549 元,盗版只要 58 元。

他做的是艺术相关的工作,对版权十分看重。

但瞥见男人手中杂牌的千元机,他犹豫了,手指头像只热昏头的蜻蜓,游移不定,最终只说:「女孩的玩具,我不太懂。」

「也是,你这么年轻,肯定没孩子。」男人叼着雪糕棍儿,把 549 元的那一款加入购物车,「一分钱一分货嘛!」

旁边工友搭话,告诉常敬:「他女儿六岁啦,要上小学啦!」

男人憨憨笑,点头:「人家说女儿像爸,还好我女儿像我老婆。」

他远远看着那一方喜庆的舞台,如果今天真能发奖金,他立刻就下单这只芭比娃娃。

想到这里,他又扭头对常敬说:「我们老板可好了,做人没得说,是这个!」

常敬盯着男人的大拇指,有点走神。

他讨厌庸俗的,斤斤计较的,自来熟的人。

但他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庸俗的,斤斤计较的,自来熟的好人。

真诚的好人。

其实,孟桐君身边也不全是好人。

一开始,人们听说她一个女人要开公司,总会斜眼问:「你?你会看账吗?」

那时恰逢周连在考注册会计师,孟桐君跟她一起报名,两人没有一点基础,愣是咬着牙,凭一股狠劲儿,一遍就考了下来。

她拿着会计证去找合伙人:「哥,我会看账,为了您一句话,我不会也得现学呀!」

到后边,拉合作商,人家说:「你这资质不行,有两个钱,都是从前夫那儿分的,等于坐吃山空,做生意要的是活钱。」

孟桐君为了把这死钱盘活,狠狠心,把李椰分给她的财产全给抵押了,还是李椰出面给她做的担保。

当时李椰说:「别有压力,真还不上,我卖几张画也够兜底了。」

孟桐君听后神情严肃:「快闭嘴,我不能让自己觉得还有后路。」

逼着自己没有后路的孟桐君,捏着全部身家,自己去找关系,自己去跑手续。

怕还不上钱,她那一头蓬厚的狮子卷,愁得一把一把往下掉。

向来不爱求人的她,在那两年不知道说了多少个求字,喝吐了多少回。

人家嫌她年轻,她从此浓妆艳抹,恨不能将自己扮老十岁。

人家嫌她是女人,当着她的面说「嘴上没毛,办事不劳」,她当时没翻脸,却在第一次开动员大会时给所有人鞠了一躬。

她说:「我知道大家都是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吃得饱饭,但我跟大家保证,你们跟着我孟桐君,会比跟着任何一个男老大,吃得都要好!」

后来她生意做起来,当初不看好她的合作商又找回来,想要跟她套近乎。

所有人都以为,孟桐君不会给他们好脸色。

但孟桐君亲自请他们吃饭,摆足了排场,给足了面子。

他们说:「孟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后边还得您带着哥几个玩。」

孟桐君笑起来一脸喜色,热切地说:「张总,瞧您说的,好饭不怕晚,如今就等您了。」

她早已出了当初的一口气,只不过,不是嘴上的好勇斗狠。

口舌上的威风,她多年前就逞过了,换来的结果,就是父亲摔下垄沟,自己也摔下了象牙塔。

听身边自来熟的老员工讲完这一切,常敬抿起嘴,朝不远处的孟桐君看去。

她很忙碌,在偌大的场地上转来转去,像只小陀螺。

偶尔有小孩跑过来玩,孟桐君也不撵他们走。

桌上有一袋彩色的气球,她猫着腰站在那,把它们一个一个分开,然后问那小孩:「你喜欢什么颜色呀?」

「粉色。」小男孩说。

她鼓着腮吹了个粉色的爱心气球,给了小男孩,「要是小伙伴问你哪来的气球,你就领他们来玩啊,一会儿还有舞狮子呢!」

小男孩拿着气球跑走了,过了一会儿,真的领来了好多人。

小孩来拿气球,大人来白吃白喝,顺便看免费的表演。

场子一下热闹起来,热心的大姐把常敬也当成了来蹭饭的,便把孩子抱在腿上,给他匀了一个位置。

「吃呀,小伙子,这都是免费的。」

常敬憋红了脸:「我是……我是……」

大姐压根没兴趣听他说什么,就像当初,他也没兴趣听孟桐君要说什么一样。

常敬环顾四周,小孩四处乱跑,大声尖叫,大人连吃带拿,十分热闹。

孟桐君示意工人打开音响,于是轰的一声,音乐响彻四周。

这歌常敬都没听过,歌词就是什么「扑啦扑啦飞,扑啦扑啦追」。

再一看周围,除了他,所有人都一脸喜庆,被这音乐感染得直跟着晃。

孟桐君看见常敬的表情了,说实话,在她意料之中。

她抽空走到他旁边去,在嘈杂的音乐中冲着他喊:「你要不适应,可以先回去!」

常敬不习惯大声说话,孟桐君便只看见他的嘴在动。

「什——么——」

「我说我等你!」常敬大喊,「我还想跟你一起吃晚饭的!」

音响里,音乐正好放到这一句——愿天公作美,成全你我天仙配!

常敬坐在台下,孟桐君站在台上。

他看着她。

她手握麦克风,拍了两下:「来来来,朋友们,结了婚的举左手,没结婚的举右手,我看看!」

底下有人起哄:「离了的怎么算啊?」

孟桐君慌也不慌:「离了的跟我握握手,咱是同道中人!」

那人继续起哄:「做婚庆的自己都离了,怎么做呀?」

常敬捏了一把汗。

但孟桐君还是笑眯眯的:「人生能逢几度春?我不离,怎么寻找第二春呀?话说回来,您要是离了,待会儿还真得留我们一张名片,二婚要什么,别人不懂,我懂呀!」

一来二去的,台下真没人再起哄了。

看过了几个节目,孟桐君请了三对情侣上来做游戏。

一对是牵着手上来的,一对是女的拽着男的上来的,还有一对不知道是不是情侣,是孟桐君硬拉上来的。

这三对情侣很有趣。

第一对最年轻,也最恩爱,两人游戏玩得稀烂,但一直有说有笑。

第二对情侣最接近适婚年龄,女的一直挽着男的胳膊,男的面无表情杵在那,像个木头桩子,做游戏时,也全是女的一人忙活。

第三对看着不太熟,像是还没正式确定情侣关系,男的穿金戴银,胸前挂着个翡翠佛牌,笑眯眯,乍一看像财神爷降世。

趁着他们玩游戏,孟桐君走下台,到常敬的位置上坐了一会儿,揉揉腿。

常敬无所适从,却不敢说,因为怕孟桐君又让他先走。

忽然,孟桐君开口问:「你读过《加缪手记》吗?」

实际常敬当然读过,只是,这还是孟桐君第一次跟他提起文学作品。

放在以前,他甚至不相信,孟桐君也会读书。

「读过的。」他说

孟桐君笑笑,冲着台上的第二对情侣努努下巴。

常敬朝她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看见那男人阴沉的脸,和女人洋溢的笑,了然于心。

《加缪手记》里说:

火车上的小情侣,两个都长得不好看。

她拉着他,笑吟吟的,撒娇,撩拨他。

而他,两眼无神,因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他并不引以为傲的女人爱着,而感到尴尬。

常敬恍然间看见了当初的自己,坐在孟桐君旁边,扳着个死脸。

实际上,他有什么好牛的?

他读过的书,孟桐君说不准都读过,但孟桐君能做到的事情,常敬想,若是当初倒霉投错了胎,他现在应该是过得不如她的。

游戏玩的是你比我猜,小学生都会玩,第二对情侣却只猜出了两个词。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男人拉着张驴脸不肯配合。

但男人自己不这么认为:「我是准硕士,我考研已经过了,她就是二本的。」

常敬瞠目结舌——他不知道男人的优越感从哪里来,你比我猜又和学历有什么关系,只能感叹这世上俗人真多。

孟桐君站在台上,笑笑:「俗话说,最才的女未必是最贤的妻,反过来也是一样的。」

女孩听出孟桐君在讽刺,忙说:「他对我很好的,只是不太会表达。」

孟桐君说:「看得出来,我是做婚庆的,自然是希望家家有喜呀!来,咱们拿个纪念品,下台看节目吧!」

第一对情侣全程在嘻嘻哈哈,一个词也没猜出来,按理来说,是拿不到奖品的。

不过孟桐君说:「你俩太恩爱了,这样吧,我这个当老板的做主,你们今天要是在我这里签了单,我给你们报价之后,打八五折!」

两人捂着嘴,笑嘻嘻商量了一阵,被孟桐君给送下了台。

还剩下佛牌大哥,他上来就跟孟桐君解释,俩人不是情侣,还在暧昧当中。

孟桐君看了一眼娇羞的女方,又看了一眼大哥的佛牌,说:「这就对了,怪不得您有佛缘,金刚经里怎么说?佛说世界,既非世界,故名世界。」

大伙都以为你们是情侣,虽然现在你们不是情侣,不也正好说明,你们俩般配做情侣吗?

一番话,说得大哥眼睛一亮:「你懂佛啊!」

「我哪里懂,您才是真佛子。」

「老板,我得交你一个朋友!」

「荣幸荣幸,要是身边有好事将近的朋友,记得帮我的好事近美言几句。」

常敬又一次被她震撼了。

每一次跟孟桐君见面,她都给他新的惊喜。

这一次,他看见了她最最庸俗的一面,却发现这一面的内里,居然也隐藏着特别的魅力。

俗与雅并不对立,孟桐君就是最好的证据。

她偶尔会说出一些话,铿锵而有智慧,但面对人的时候,她又总是温和而充满柔情。

每当常敬稍稍因她的轰烈而慌乱,就又会看见她妩媚的一面,而当他刚要沉溺在这种妩媚里,就又会被她的轰烈撼动。

如今,常敬明白,如果真的要让孟桐君来适应自己,走入自己的生活,其实全然没有难度。

不论是他侃侃而谈的美术和文学,还是他与生俱来的财富和物质,在孟桐君那里,全都变成了轻飘飘的一句话。

没有就挣,不会就学。

反倒是他要融入孟桐君的生活,才真的难。

从他今天坐在这起,不能说不是如坐针毡,而如果这种生活变成日常……

他看着台上的孟桐君,忽然觉得,庸俗的日常,其实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腾身而起,抓起一沓传单,追上那即将离开的人群,红着脸宣传。

「今天节目看得不错吧?来,拿张单子回去,万一用得上呢?」

「来来来,路上热,拿着扇扇风。」

「小朋友,再拿几个气球回去吧?」

孟桐君停下手上的活,看着不远处忙忙活活的常敬。

她还是看见他的不自在,看见他通红的脸,努力挤出的庸俗笑容。

她觉得有点可爱,站在那看了半天。

直到常敬也朝她看过来。

他一路小跑,来到她面前:「我……」

刚说了一个字,却被打断,刚刚那对恩爱的小情侣挽着手找来:「姐姐,我们决定结婚了,真的可以打折吗?」

孟桐君的眼神在常敬身上停留了片刻,转过头去:「婚姻大事,还是好好想想,折扣我给你们留着。」

小情侣对视一眼:「我们想好了,之前谈了四年的异地恋,现在终于可以在一个城市工作了。」

孟桐君很高兴,毫不避讳地冲着四周干活的员工喊:「发奖金啦!」

于是人人都停下手中的活,留下一句恭喜。

刚刚乱扔雪糕皮的大哥正在打扫会场,聊闲话的几个人细致地清点设备,生怕少了东西。

常敬觉得,自己被孟桐君拽到了地面上。

再看待这个世界,他的视角已不是优越而悬浮的——他脚踏实地,世界的温度,便自他脚下传来。

他已对这种温度上了瘾。

李椰说得对,但只说对了一半——孟桐君释放了他内心的疯狗,但那条绳链,还依然紧紧地牵在她手里。

若她不在,心中的犬必将疯狂地吠叫起来。

常敬又一次开口:「我……」

孟桐君没听见,大声叫人:「刘哥,来一下!」

刚刚挂横幅的工人跑过来:「咋了,孟总?」

「你女儿不是说想要个芭比娃娃吗?你一个大老粗又不会买,买错了女儿又不高兴。」顿了顿,她说,「你周几要?我明天正好想去逛街。」

老刘抠抠脑袋:「这不好吧……那奖金我就不要了。」

「一码归一码,上次你帮公司义务劳动,当我谢你的。」

常敬等啊等啊,终于等到老刘也走了。

他第三次重整旗鼓:「孟桐君,我……」

「说呀。」

「今天到这来,我真的特别不适应。」

「看出来了。」

「这种环境,我也不是很熟悉。」

「嗯。」

「你有你的生活方式,可能跟我原来的特别不一样。」

「还有呢?」

「还有上次我说的话……不是我介不介意与你恋爱,是我真的喜欢你。」

孟桐君听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于是常敬心里慌得厉害。

「别抖你那腿。」她说。

常敬立正。

「明天有空吗?」

「有的。」

「明天见吧。」

说完,孟桐君迈步往前走。

常敬站在那琢磨,「明天见吧」是什么意思。

直到孟桐君喊他:「常敬,我真的特别饿。」

吃完饭出来,往停车场走时,常敬第一次牵孟桐君的手。

他第一次牵女人的手。

他第一次恋爱。

孟桐君的中指修剪得很干净,是唯一没有贴钻的指甲。

常敬盯着那枚干净的短甲看,揣摩它的用途,然后忍不住想入非非。

再然后,滚烫的脸就忽然被孟桐君轻飘飘打了一巴掌。

「你想什么呢,我这是贴的甲片断了,才给剪了。」她说

常敬摸了摸自己的脸,不敢相信他刚挨了个耳光。

他四下看看,憋红了脸:「我……」

孟桐君又轻轻拍了他一下:「活该,让你乱猜!」

常敬说不出话,只是很怕她生气。

实际孟桐君并不生气。

事到如今,她早已不在意男人们是如何看待她——是佩服还是嫉妒,是愤怒得像在看一个敌人,还是庸俗得像在看一块鲜肉。

她不在意人们是否在看她的肉体,也无所谓他们懂不懂她的灵魂。

不过,既然她选择跟常敬谈个恋爱,那么至少,他该比别的男人少庸俗那么一点,多风雅那么一点。

其实此刻,常敬的想法可一点都不风雅。

这是他第一次恋爱,对方是这样风情万种的女郎。

他在想,什么时候才能抱抱她,亲亲她,摸摸她?

殊不知,不远处,他的熟人早已看傻。

第一次偶遇常敬跟一个女人单独行动,对方浓妆艳抹,少说比他大了四岁。

可常敬眼神缠绵,倒是那个女的,当街打他嘴巴子。

熟人瞠目结舌,没敢上去搭话,却在第二天直接约他出来。

「昨天晚上我看见你了,跟你在一起那人是什么情况?」

「我女朋友,我谈恋爱了。」

「你女……你女朋友?!」熟人仿佛被踩了尾巴,「多大呀?」

「三十二。」

「三十二?!你疯了吧?!」

常敬没疯,但他懵了。

他在心里默默算了好几遍,最后一遍,甚至开始掰手指头。

确定没算错,他开口问:「三十二减去二十五,是得七吧?」

你爸给你找的那个后妈,可小了不止七岁呢。

「那怎么能一样呢?!我爸是男的!」

「你少操心了,又不是跟你谈。」顿了顿,他说,「我爸妈还一直希望我能早点交女朋友呢,这下他们称心了。」

「常敬,你领回去一个二十三的,你爸妈或许称心,你领回去一个三十二的,这不是成心给你爸妈添堵吗?再说,那人是干什么的?」

「做生意的。」

「什么学历?」

常敬本来想说成人自考,没想到被人突然搭了下肩。

孟桐君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我读到高中呀,帅哥!」

近距离见到孟桐君,还没来得及细看,熟人就已被这一声「帅哥」吓傻。

他一脸懵懂地站起来,茫然地伸出手:「噢……你好你好。」

孟桐君没接茬,反而用胳膊肘拐了常敬一下:「介绍介绍呀。」

常敬不情不愿地坐在那,又如当初那样扳着张脸:「一个熟人。」

他故意没说是朋友。

这人跟他也确实算不上朋友,只是因为家里大人的关系,有时不得不来往。

他们那一群人的玩法,常敬不了解,不过问,不喜欢,也不参与——他觉得他们很土,还很俗。

这种俗和孟桐君的俗还不一样,后者是可爱的,前者就只剩可恶了。

熟人主动伸手,却落了空,脸上有点挂不住,不自觉冷冷看了孟桐君一眼。

他平日混的是「上流社会」,认识的女人都是大家闺秀,像孟桐君这种徐娘半老的「货色」,他压根一眼都不会多看。

虽然和常敬来往不多,但他总觉得二人是朋友——都是有钱人,天生就该在一起玩的。

常敬的女人缘好,他看在眼里,酸在心上,因此更愿意贴他,希望沾他的光,那些白天鹅也能多看自己两眼。

可如今常敬瞎了眼,居然看上这么个泼皮似的女人,逢人便喊「帅哥」。

他不禁又有些愤愤,觉得白天鹅们真是肤浅,只看外表,殊不知,人家常敬口味独特,不爱白天鹅,只想找只老母鸡回家抱窝。

孟桐君接下了这充满刻薄的一眼。

她并未端坐,而是懒洋洋地托着下巴,微笑着重复一遍:「我读到高中呀,怎么啦?」

「没怎么,挺意外的。」他扯起嘴角笑了笑,「你知道常敬是什么学历吗?」

此人说话时志得意满,仿佛常敬的学历就是他的学历,全然忘了自己当初被送到国外镀金,却因连挂五科被劝退回国。

孟桐君回答:「知道,之前不是说,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修过艺术史吗?」

这人被噎了一下,摆出一副高姿态:「我这个人说话比较直啊,我们都是从事艺术工作的,你不觉得你站在艺术工作者身边,有点土吗?」

说完以后,他立即觉得自己可真是仗义——常敬拎不清,被这女的缠上,他可得拖兄弟出火坑。

但常敬很生气,这人又没分寸又没礼貌,还老装得好像跟自己特别熟一样。

他竖着眉毛:「你知道她画过什么吗?她……」

「我就是土呀,帅哥。」孟桐君笑吟吟打断,神色从容,「我从小在地头长大的,翻地,铺羊粪,铲草,我都做过。」

说实话,生意做到她这个地步,真要把户口迁到城市来,简直是易如反掌。

早年间她也想过,可又觉得,她就是土地养大的,根就扎在土下。

如果硬要把自己从灰蒙蒙的土地上扽起来,扽到光鲜亮丽的云层上去,那就只能将自己连根拔起。

她不希望自己的「洋气」之下,只剩下两条漂浮的根须。

而且当地有人才政策,农村户口还可以减税呢!

熟人反倒更诧异了,瞪着眼,觉得这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说不定还在为自己攀上了常敬的高枝而沾沾自喜。

这可不行,他们有钱人的阵线,岂容这种层次的女人来打破?!

他看得很仔细,这女人的一身行头并不便宜,自己无法从经济上打压她。

长得呢,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漂亮。恐怕也没法从外貌上羞辱她。

真正留给自己的靶子,恐怕只有出身、学历和年龄。

他咂咂嘴,准备对别人的恋爱发表一番高谈阔论。

常敬看出来了,不知怎么,就联想到多年以前,孟桐君跟那个朋克男扭打在一起的往事。

他握了一下孟桐君的手,说:「你能帮我点个饮料吗?」

孟桐君微笑。

常敬正在用同样的方法将自己支开——从一个令人不适的,充满凝视的,可能会带来羞辱的环境中支开。

其实她毫不惧怕面前这个有失分寸,口无遮拦,自以为是,素质低下的男人。

如果她想,随时都可以一巴掌抽得这人找不着北。

但她带着笑意回看了常敬一眼:「好呀,今天有点冷,咱们喝热饮吧。」

她离席后,常敬终于停止了抖腿。

熟人见孟桐君走了,更加肆无忌惮:「你说你这恋爱谈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呀,非给她当男朋友?」

他冷漠地看着对面的人:「你想当也当不成。」

「我也不想当!兄弟,我才多大啊,她都多大了?我这是救你呢!」这人无比激动,唾沫星子飙出老远,「你才二十五,就算你三十出头结婚吧,到时候她都四十了!女人到了四十,该松的松,该垂的垂,那还能看吗?!等到老了,你要真走在她前边,那都得算白发人送黑发人!」

常敬的胃里涌起强烈的呕吐感,他忍不住重重地喘了一口粗气:「你赶紧走吧。」

然后在心里默默地补上后半句——在我动手打你之前。

真是奇怪,他原本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搏斗,是只有未开化的野蛮人会做的事。

如今,因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受了委屈,他第一次产生了宣泄暴力的欲望。

他明白,并不是孟桐君受不了,而是他自己受不了。

他不能接受有人这样看待孟桐君,就像看待一块摊在案板上,任人解割的肉。

熟人冷笑:「你别不爱听,我早就发现你这人,太飘,太不成熟。」

他说,我问你,你是没钱还是没模样?何必便宜一个二手货,何必吃人家嚼过的?

咱们找女人,那都是说,我今天找了一个女的特好,二十的,高才生,当过模特,还是一朵未经染指的小白花,这多带劲?

你听谁说,我找了一个女的特好,三十好几,农村的,高中毕业,还离过婚?

你就是图新鲜,也不能祸害自己吧?

门当户对多重要呀?她一个离婚妇女,噢,还是一个离婚的农村妇女,她能懂咱们的艺术追求吗?

常敬忍不住,发狠砸了下桌子:「谁跟你咱们?!」

这一声惊动了店里的人,自然也包括在吧台点饮料的孟桐君。

她扭过头去看着那里,看着常敬满脸通红,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估计是第一次。

他瞪着对面的人,拳头捶在桌子上,本来得体又熨帖的袖口往上蹿了一截,致使整件漂亮的衣服都起了褶子。

其实他们说了什么,孟桐君没听见,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她选择当个世俗的人,也就接受要被世俗的眼光审视——所以一开始,她不怎么想答应常敬的追求。

常敬这个人太脱俗了,若跟自己在一起,就很容易萌生一种想要把爱人从凡尘中打捞起来的英雄主义。

她倒是无所谓,只是王子拯救落难公主的游戏,玩的次数多了,他会很累。

于是孟桐君绑起了头发,束成一条很紧的马尾。

要是真打起来,还是让她这个公主,去救王子吧。

但王子对面的恶龙,显然是条软弱的蠕虫。

见常敬急了,他很难堪:「你,你急什么……你看,你身上现在就已经带着一种中年妇女的彪悍!」

「好过你这种不男不女的下贱!」常敬说,说完惊觉自己刚刚讲了粗口,脸红透了,索性又重复一遍,「下贱!」

这下,这位熟人真被骂急了。

他平时为了得女孩喜欢,不得不舔着常敬,舔来了一肚怨气,嘴巴自然如同沼池,臭不可闻,仿佛埃及木乃伊当年就缠着裹尸布,死在里面。

如今,被骂得应激,舔狗变狂犬。

「没救了!你没救了!不可理喻你这人!就你还搞艺术!你不配,你,你,你……你就配搞离异农村妇女!」

孟桐君听见这人在扯着嗓子骂自己,如同一条疯狂吠叫的狗。

她的脑袋短暂地嗡了一下,把刚刚取到的两杯饮料重新放回吧台。

「不好意思,我等会儿来拿。」

然后她把马尾辫分成两束,双手拉紧,向那边走。

常敬一瞬间听见了那个极羞辱的「搞」字,然后看见孟桐君那僵了片刻的表情。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拳头自发地挥出去。

然后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分神,想着:在这打架?常敬,你可真够丢人的!

孟桐君马尾的梢轻轻扫过他的脸——一瞬间,他以为她会亲手教训这个下贱的人。

但没有,孟桐君一手拿走桌上的手机,另一手把常敬拦腰拥住,直往后推。

那人没见过常敬发火,这会儿也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其实得罪不起他,于是一时之间,就只是干坐在那。

孟桐君看了他一眼:「你真的赶紧走吧,我们跟你丢不起这个人。」

她其实并不想看常敬为了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大打出手,彼此裤子都扽掉两寸的惨象。

从小为她打过架的男孩太多了,可能他们自己觉得特别豪情万丈,义薄云天,但孟桐君作为漩涡中心,只觉得又尴尬,又丢人。

她宁可这群人打得头破血流,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争谁最先长到了一米八!

暴力偶尔是美学,但大部分情况下,依旧是恐怖的。

她不太想卷入暴力里,也没兴趣做英雄救美里的那个「美」。

所以说完这一句,她压根没再看对方一眼,而是转身挎着常敬的胳膊:「跟他犯得上吗?本来挺好的日子。」

常敬紧紧地攥着拳,腮边一紧,太阳穴的青筋直跟着跳。

他看了孟桐君一眼,什么都没说,木着脸出去了。

孟桐君估计,他其实有点不高兴,因为自己剥夺了他在第一次恋爱里,展现英雄气概的机会。

店里有人在向这边看,而她看着早已吓傻的熟人,说:「你别以为他们在笑话我,其实他们笑话的是你。还有,如果不是我有约会,非打死你。」

她鼓着脸吐了一口气,捏了捏自己的后颈皮,慢悠悠走到吧台,把两杯饮料各端在一只手上,然后把小票叼在嘴里,又慢悠悠走了出去。

常敬听见了她的脚步声,但不怎么想回头。

直到听见她唔唔地出声,不知道在说什么,才停下来,扭头去看。

看见她两手都被饮料占满,嘴上还叼着东西,常敬有点懊恼,觉得自己又错过了表现风度的机会,立即折返回去,接下一杯饮料,拿走她衔在嘴上的小票。

他蹙着眉:「什么都往嘴里放,小孩都不这样了。」

他把那张小票揉成团,但看见上面的口红印后,朝向垃圾桶的那只脚又收了回来,把票子收进了口袋里。

「你拿它干吗?」孟桐君问。

「记账。」

常敬会记账,孟桐君说什么也不相信。

稍微想了一下,她有点明白过来,但又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况且常敬扳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态,她也不想顶这个风。

「我真跟他不是朋友。」他忽然说。

「我知道,肯定啊。」她咬着唇,犹豫再犹豫,「其实吧……我刚刚就在想,要是真打起来的话,我今天就白打扮了。」

她今天早早出来,去理发店做了发型,化了漂亮又温柔的妆,还贴了新甲片。

见常敬不说话,她又说:「我先来是想逛一逛,第一次约会,想买件新衣服。」

常敬顿住脚步,看着她微垂的双眸,圆俏的脸染上一层粉。

又是那首诗,《沙扬娜拉》。

又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此刻她正抓着自己的胳膊,用的劲儿大了,指头掐出白印。

就像第一次在婚礼上,自己掐着她那样。

「其实我还是挺期待跟你谈恋爱以后的每一天的。」她说。

她不知道按照现在的「行情」,独立女性,或者说「女强人」,还被不被允许期待爱情,相信爱情。

反正她就是挺期待,也挺相信的。

大不了就是摔跟头,她又不是摔不起。

常敬觉得自己像一块正在慢慢融化的盐巴,在她一句直接又踏实的告白中,他的愤怒一点点消解,正如那硌嘴的咸苦,温柔则一圈圈晕开,正如那剔透的晶粒。

他又一次拉着她的手:「对不起啊,第一次约会,差点让你那么尴尬。」

「没有……等会儿,我鞋带开了。」

她穿了条短裙,蹲下不太方便,常敬见机会来了,蓄势待发,要蹲下为她系鞋带。

孟桐君也蹲了下来,两人额头撞出砰的一声。

「哎哟!」她笑着叫了一声,龇牙咧嘴,「你没事吧?」

「你,你穿裙子,你蹲下干吗……」他捂着额头,疼得直吸凉气。

「我这是裙裤,里边是裤子。」她踮着脚,「你手拿开我看看?有一点红。」

她伸出手,用手掌盖住那片红印,然后往后摸,一直摸到后脑勺。

「摸摸毛,疼不着,摸摸耳,疼一会儿……」

她柔软的掌心就随着这条顺口溜,覆过他的头发,耳朵,脖子……

这抚摸并不艳情,只是带着温柔和狎昵,让他的心情再一次平静下来。

孟桐君系好鞋带,又对他说:「常敬,你不用那么殷勤。」

常敬哑口无言,又觉得这些事明明都是自己想做,怎么能说是殷勤呢?

他有点委屈,还有点着急。

因此孟桐君逛商店的时候,他的手一直在口袋里,紧紧捏着自己的卡,摩挲着那一行烫金的数字,随时准备把它掏出来结账。

孟桐君拎东西时,他恨不得全接过来,让她一路不占手。

到后来,他甚至巴不得刚才那个下贱的熟人能再出现一下,让他狠狠打压一番,好做些男友该做的,像样的事。

但都没有,孟桐君自己挑选,自己结账,自己拎东西……根本不给他机会。

这可把常敬给急坏了。

他想问问孟桐君,你为什么不花我的钱?

但孟桐君陶醉在购物里,没注意他的小委屈。

她挑了一条棕红色的腰带,觉得和常敬之前穿过的那套西装很配。

「欧码我还真不太会算,你腰围是多少?」

不等常敬回答,她伸出手臂,圈了下他的腰:「二尺一多一点……二尺二差不多,应该不用再打孔了。」

眼看她要去结账,常敬更生气了。

他伸手拽住孟桐君:「你为什么不花我的钱?」

孟桐君愣了一下:「嗯?」

「我说,你为什么不花我的钱。」

她想啊想啊,终于想起来,这个问题好耳熟,原来是李椰问过她。

孟桐君一直说,李椰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好面子——他是那种哪怕发现地上有二百块钱,宁可仰着头装看不见,一路把钱踢回家,也不肯低头去捡的人。

两人婚姻的末端,感情如强弩之末,那时,李椰也曾声嘶力竭地问过她。

「孟桐君,你为什么不花我的钱了!」

因为爱情冷却后,孟桐君发现,男人给的钱和体贴,其实都只是为了他们自己高兴,脸上有光。

但其实,男人给的东西,随时可以拿走,到那时只会闹得更难看。

于是,孟桐君对常敬说:「说明我现在还太清醒了,还对这场恋爱不是特别上头,李椰过去就老为这事说我不爱他。」

这话挺中肯,就是不太中听。

常敬可是上头得厉害,当即控诉:「你说过,不会拿我和前夫比的。」

「没比呀,就说这么个意思。」

他一激动,直接问:「那,那……哦,那你跟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上头的?没上头之前,也是只牵了牵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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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3-17 11:1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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