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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寄头化妆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2992 更新:2026-06-08 13:53:27

我是一名美妆博主,半夜有人敲门,送来一个洇血的包裹。

打开里面竟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在快递盒下方还贴着一张纸条:

“帮我化妆,我把头寄过来了。”

1

我是一个只有几千粉丝数的美妆博主。

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直播到凌晨。

“宝子们,这款真的好用,我每次出去玩都会带着它。”

我说的口干舌燥,每个主播都有自己的卖点,我的卖点就是我的眼睛。

别的不说,起码我的眼睛是原生态,货真价实,没动过刀的。

弹幕一直在刷:“已买。”

其中一个长条弹幕反复地刷屏,吸引了我的视线:“博主,我把头寄给你,呜呜你帮我化。”

我心里闪过嫌恶,都教得这么仔细了,竟然还不会,赶紧下单啊,费什么话?

无视掉那条弹幕,我瞧了瞧时间,已经是深夜两点,于是果断下播,接着就去卸妆,准备去浴室冲澡。

温热的水滑到肩颈,让我疲惫了一天的大脑短暂清醒,

也让我意识到,耳边除了水声还多了其他声音。

咚!咚!咚!

这声音由远及近,且越来越明显,像是某个人大踏步上楼梯,干脆不拖沓。

是谁?

我屏息凝神,小心翼翼地穿上浴袍,盯着雾气朦胧的玻璃门。

那怪异的声响也随之停止,我遂放下心,觉得兴许是太累导致的幻听。

回到客厅,刚关上电脑,门被敲响。

奇怪的是,正常人敲门,声音都应该在门的偏上方,可是这个敲门声却集中在门的最下方,几乎就挨着地面。

而且是和方才一模一样的咚咚声。

我出过车祸,忘记了车祸前的所有事,脑子也会时不时地抽痛,这声音对我来说就是折磨。

我把自己闷进被子里,试图屏蔽周边的噪音。

可这声音反而愈加嚣张,踩着我的太阳穴反复横跳,冲击耳膜。

往常那些得理不饶人的邻居早就该破口大骂,可今天却安静异常。

终于,我受不了,怒气冲冲地走出卧室,站定在门前,猛地推开门,楼道的声控灯也应声亮起,

一个纸箱子静静地放在门口,箱子周围洇出红色的液体,有股腥臭味,并且颜色发黑。

“谁啊?!”

没有人回答。

本来紧紧合上的纸箱子盖松动出一条缝,露出里面的纸条,我抽出来,看清上面的字。

“帮我化妆,我把头寄过来了。”

2

鬼使人差的,我把箱子打开。

里面竟然真的有一颗头!

声控灯灭掉的瞬间,我双腿发软,扑通跪在地上。

这颗头说不上来的诡异,眼眶处空空如也,鼻梁高挺,颧骨和太阳穴中间干瘪,就像一个头骨上裹了层皮。

这张脸有些熟悉,但我想不起来。

在头的右边,有一个黑色塑料袋,我抖着手解开,本以为是血腥的东西,没想到是数不清的人民币。

一张纸条躺在钞票上:“这是化妆费,一定要化哦,我在盯着你。”

整个楼道只有我的呼吸声。

缓了五分钟,我爬起来用双手抱住箱子回了房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随着箱子到来,客厅飘散着一股臭味,我拿出香水,不舍得多喷,简单的在身上喷了几下。

拿出一套化妆品,犹豫了下直接上了粉底,根本铺不平,甚至因为心慌,还划破了皮肤。

在上眼妆时,我举着眼影刷,在眼眶上面刷眼影,本该存在的眼睛消失不见,不一会儿,三个蛆虫之间勾连着墨绿色的粘液一起冒出了头。

我登时一阵反胃,慌乱中,有什么东西跳进了我的眼睛里,

等我掀开眼皮仔细看的时候,一只蛆虫攀附在我的眼睑上。

“啊!好恶心!”

我再也承受不住,选择把钱留下,纸箱子连带着头一起扔到楼下垃圾桶里。

这一夜难以入眠,第二天我下楼,途径垃圾桶的时候,发现那颗头还在原位。

可蹊跷的是,其他人看不见,状若无物地扔垃圾。

我心头一跳,步伐加快,赶紧离开了小区。

起初我不打算赴约,所谓“之前”的朋友,我现在都不认识,他们知道我的情况也不烦我,唯有一个人,几乎每天都要联系我。

有了昨晚那一遭,我迫切的想见到这个人。

他叫方森,三十二岁,在一家医药公司工作。

他约的时间总是比大多数人用餐的时间早,也许是因为方森的社恐,可矛盾的是,尽管社恐,他依然每个月要和我吃一顿饭。

十点,我准时赶到私房菜馆,路上有点坐立难安,眼睛莫名其妙的发痒。

方森显然枯坐许久,看见我到来,他双眼发光,长舒一口气。

我忍不住发笑:“你怎么跟确定我还活着,松了口气似的?”

方森没有说话。

我注意到在我们后面靠窗的位置,有一个穿着道士长袍的身形,像是一个小孩子,正大快朵颐,丝毫不在意形象。

cosplay?我心里对这种东西很是厌烦。

方森擦了擦汗:“邱宁,最近好吗?”

我敷衍几句:“还行,你呢?”

他坐的很局促,牵动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你过得还行就好。”

我眉头一皱,什么毛病?不会是喜欢我吧?

想到这儿,我上下打量他,嘴角扯出轻蔑的笑,不由自主地看低他。

平头,长的一般,人又社恐。

怪不得每月约我吃饭,要是这个心思…倒是可以打听打听他的工资。

我昂起头,却看见方森惊恐地捂住嘴,手指颤抖地指着我,语调不平:“你…你的的眼睛…”

“怎么了?”

我低头看见干净的米饭上多了几滴血。

眼睛刺痛,犹如几万字蚂蚁在噬咬眼珠子。

指腹抚摸眼部,那里空荡荡一片。

视线变得黑暗,耳边是方森的尖叫声,椅子倒地声,以及一道声音:“惨哦。”

3

黑暗维持了很久。

久到黑夜都状似白日,我睁开眼,视野很低,低到像是某种矮小动物的视角,眼睛下瞥就能看见地面。

鼻尖充斥着酸臭味和血腥气。

适应了一会儿,我观察环境,发现这里就是我的小区楼下,在我的左上方是一袋垃圾。

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变成了什么。

那颗头。

准确的说,是我的眼睛填补了那个头的眼眶。

这是怎么回事?

莫大的恐慌席卷了我,害怕导致我的双眼泛出泪水,眼前昏暗不明。

一个黑色的人影靠近过来,带着一身木香味道,他动作自然地把头抱起来装进箱子里,我的视线重归黑暗。

我想说话,却根本张不开嘴。

可是,我却能感觉到在鼻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想起那三只蛆虫,我几乎恶心到昏迷。

那个人打了个的士,说出目的地:“美术馆。”

这道声音很耳熟,我肯定在哪里听过。

头炸裂似的抽痛,等重见光明的时候,我被放在一个玻璃框里,正对着美术馆的大门。

那个人冲我挥手,潇洒离去,只留我一颗头在漫长的黑夜里无尽等待。

一直等到天破晓,美术馆开门,大批群众进来,我在心里大喊救救我,可是他们听不见也看不见。

我欲哭无泪,直到目光中出现一个熟人——方森。

对了,他曾经还约过我看画展,被我拒绝了。

昨晚那个人究竟是什么目的,为什么这么了解我们?

方森明显吓了一大跳,我激动起来,他能看见我!

“救命…”我在心里反复念叨,希望他能救我。

方森将信将疑地走到我面前,眼神惊恐,呢喃:“这个眼睛?是邱宁的,天呐!”

他两眼一闭,直直吓昏在地。

来参加画展的人都懵了,他们以为方森有心脏疾病,给他做心脏复苏,有人打开他的包寻找联系方式,其他人拨打 120。

就在兵荒马乱之际,这颗头忽然动了动。

它就像在做热身运动,上半部分前倾,跃跃欲试,紧接着一个弹跳,穿过玻璃框,跃到地上。

我被震得眼花,头跳了几下,钻进方森的包里。

好心人或许是怕有人趁乱拿方森的东西,还给拉上了拉链。

耳边传来人群的惊呼:“醒了!”

方森摇摇晃晃地起身,玻璃框里已经没有了头的身影,他深感后怕,一个劲的道谢,一把夺过包。

奇怪,怎么变沉了?

来不及多想,他挤出人群,想赶紧回家。

4

拉链没有拉严实,我能看见外面的景象来回起伏。

我跟着方森的步调左右晃动,他很害怕,甚至跑到同手同脚。

方森的小区在十八楼,坐电梯时,有伏在妈妈肩头的小孩眨巴眼睛看我,看清后呜哇哭出来,大人则一脸莫名其妙。

对此,我深感抱歉,努力晃眼睛,试图让头颅藏得更深些。

到家后,方森先去洗了把脸,不停的深呼吸。

我瞥见他家客厅摆放着许多画框,而画都被黑布遮盖住,一丝不露。

这令我很好奇,方森没有拿开画布的打算,也不打算拉开拉链。

可怜我把希望都寄存在他身上。

一分一秒过去,我困的忍不住阖眼时,门铃响起,一位打扮贵气的男人单手插兜,露出手腕的金表,嗓子粗粝:“小森,Long time no see.”

“前几天我才从蒙特利尔回来,非常 tired,so,我想吃点好吃的,不过也要有档次哦。”

我满脸黑线,看不见方森,但也能听出方森的无语:“王世,我今天没有心情和你叙旧。”

王世勾起左边的嘴角:“OK,你随意,我是来帮助你的,看来你不领情啊。”

他猝不及防地掀开黑布,那些画作犹如娇羞的女子来不及躲藏,赤裸裸的出现在我眼前。

画作上,一个光裸的女人躺在餐桌上,她全身呈大字型,脸上没有五官,身材极好,在她周围有几道黑影。

背景是月亮高悬,一切都发生在月光下,仿佛月亮也参与进来,成为旁观者。

这幅画让我不适。

王世啧啧称叹:“真美啊,我在国外给你找到了买家,出价很稳。”

方森扶额:“我今天没有心情谈这个。”

王世耸耸肩,无所谓道:“好吧,不过,她又催了,我们必须聚一次,老地方。”

话音落地,空气都沉默了几分。

一阵脚步声,方森的手里多了一张照片,我努力看,发现上面有我的脸。

为什么我家没有?难道在老家没有被我带来?

出了车祸后,我在家里搜寻照片企图唤醒记忆,但都无济于事。

方森的照片上约莫有五六个人,背景像是海边。

“我会去的,邱宁她情况不太好。”

我仔细听,方森重重叹气:“她出事了。”

王世走后,方森打算把照片放进背包,拉来拉链的一瞬间,他身子向后倒,直到砰地撞在墙上。

我拼命眨眼睛,方森张嘴,半晌才找到声音:“邱宁?是不是你?”

我恨不得哭出来。

方森跪在地上,手足无措:“你别害怕,我把你救出来。”

怎么救?

显然方森也找不到方法,最后竟然想直接上手。

只见他慢慢靠近过来,手里拿着钳子,对准我的眼睛。

渐渐的,方森的眼神恍惚,他舔了下唇角,似乎回忆到了什么。

他慢吞吞地说道:

“你真的很美,尤其是那双眼睛。”

“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都没变。”

我恨不得吐血,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

“小棉,其实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

我愣住,小棉是谁?

方森的下一步动作彻底惊呆了我,他仿佛入了魔,两眼痴痴地看着头骨,满眼情意。

他一点点靠近,想要贴近吻住头骨,宛如一对亲密爱人。

我眼睁睁地看着方森的脸在我眼前无限放大,亦能闻见他的身上被渲染过去的腐臭味,看见他的嘴唇被骨头划破流出两滴新鲜的血。

方森把血舔进去,满意地微笑:“好甜。”

为了喊醒方森,我只好用力挤眼睛,一直用力,想尽一切办法,直到,我的眼珠子挤出一半在眼眶,仅靠一丝肉线连挂着,轻轻晃动。

5

这副场景,任谁看见都会害怕。

方森也不意外,可他似乎害怕过了头。

“真的不怪我。”

“对不起…对不起!”

他慌忙把画拿在手上,献宝似地递给我:“这是我为你画的,好不好看?”

离得近些,我看清了那张画,画上的女人不是没有脸,而是没有了眼睛,嘴巴和鼻子。

而这张脸的轮廓,和这颗头是那么的相像。

画上的我,站在桌子的左后方,低着头看不清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方森从来没有跟我说过画的事,他又为什么不停道歉?

我迫切地想开口说话,可惜这具头颅并没有声带,方森懂了我的意思,他崩溃道:“不要怪我!”

“我…”

他朝我爬了两步:“我还像以前那样亲亲你好不好?小棉,我爱你。”

说罢,他竟然又靠了过来,我嫌恶地闭上眼,听到一声惨叫。

只见从头颅的口中伸出一条细长的舌头,滑腻极了,插进方森的眼睛里,它以方森的眼睛为入口,一点一点缠绕,搅和着。

这一刻,我感到一阵悲伤的情绪。

很快,这股莫名情绪就被恶心代替。

因为我听见了方森脑子里黏腻的滑动声。

他七窍流血,僵直身体,那本来由血液和白色液体混合的眼眶里,流出生理性的泪水。

方森就这么当着我的面,以这种方式死掉。

我彻底明白这颗头颅的恐怖之处,只是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要用我的眼睛?

头颅挪蹭到方森的尸体跟前,沿着手指慢慢啃食,凡是它吃掉的地方都会长在头颅身上。

就这样,“我”拥有了手臂。

方森的卧室有一面落地镜,有了手臂后,头颅移动得更加方便,它来到落地镜前,欣赏自己的样子。

一颗头,两双手,奇异的组合。

那是本该属于方森的手,善于画画,于是头颅拿出画板,用着方森的手臂,在画板上描绘出一张轮廓。

长发披肩,鹅蛋脸,纤细的手臂。

落款处,单字一个棉。

今天天气不好,没有落日余晖,窗外汽车鸣笛声不断,楼道里邻居牵着狗要下楼,一切动静都如此真实,甚至美好。

可余光里,方森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毯上,脸上血迹斑斑,双臂就像两个红色的面饼,悄无声息地流着血油。

刺鼻的味道和可怖的场面无一不在告诉我,美好都是假象。

6

王世刚刚约完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才大学毕业,青涩中带着不自觉的成熟,很诱人。

最让王世反复回味的是,女人的胸型完美,那曲线和气味,都令他沉沦。

王世懒散地从床上起来,他的身材紧致,是健康的小麦肤色,没有哪个傻女人不喜欢,他点燃一根事后烟,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他的大学时代。

那时候,他也曾遇到过那么一对美丽的胸脯,是来自于谁呢?王世摇摇头,猛吸一口烟,拉开窗帘,天色渐晚。

外头天色发黄,要下暴雨的预兆,空气潮湿闷热,王世去冲了个澡,出来发现酒店楼下多了个算命的道士。

王世本来不信鬼神,可是自从中午去了方森那一遭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些发慌。

“去把他带上来。”

王世的助理动作很快,不一会儿,那个道士就跟在身后来到房间。

怎么是个孩子?

还没开始算,王世就满脸的不耐烦,他要情人有情人,要钱有钱,根本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算了,你回去吧。”

王世作势要赶那孩子走,谁成想,孩子主动开口:“你杀过人。”

王世心里咯噔一下,这句话从一个小孩口中平静地说出来,让人惊讶。

他飞快地瞥了眼助理,后者显然不信,方森松口气,怒视着孩子:“你乱说什么?哪来的小孩装道士,动画片看多了吧!”

助理也想附和,王世忽然制止他:“你先回去吧,今天我自己回家。”

他从来不在酒店过夜。

助理一走,王世就像变了个人,他一个大跨步,用手提起道袍,直到小孩脚尖触地。

“你说那话什么意思?”

小孩约是十三四岁,丝毫不慌,反而好整以暇地盯着王世,笑意吟吟:“字面意思。”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王世烦躁地扒拉头发,甩开小孩,语气暴躁:“当然不对。”

小孩侧头,喟叹:“你今晚恐有血光之灾。”

气氛凝结了一瞬,王世哼笑:“小屁孩,想卖什么东西啊?”

道士笑意不减,淡定自若的从怀里拿出一个玉佩,色泽光滑。

“此玉佩和你的命格相符,必要时,对你有用。”

“它会引导你找到你想要的。”

王世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毕竟,信则有不信则无。

他想起了方森所说的,邱宁吃饭眼珠子掉进米饭碗里的事情。

这种东西还是保持敬畏比较好,求个心安。

他花了三万块钱买下这块玉坠,还派已经回家的助理折返来送道士回去。

等到王世走出酒店,大雨已经落下,瓢泼大雨,重重砸在地上,连带着还有冰雹,这种恶劣的天气近些年出现的次数愈发的多。

司机去停车场开车,他站在酒店门口把玩着玉坠,并且回想着道士的话。

他确实杀过人,准确来说,并不是他动的手,那个时候,为了合群,为了有钱,他必须做些什么。

在这个社会,钱才是王道。

他不后悔,只是可惜了那具美丽的身体,洁白无瑕,纯净自然,王世闭着眼,感觉鼻尖的雨水气味都化作了少女的体香。

缓慢地萦绕在他周围,将他细细包裹,一点点蚕食殆尽。

他心发痒,没有犹豫的给自己的好兄弟打过去一个电话:“陈栋,喝几杯?”

“下大雨怎么了,心痒难耐啊。”

“行行,就你要参加比赛,你厉害。”

电话挂断,王世神色不虞,像点根烟,却失手弄掉了玉坠。

“扑通——”

玉坠掉进了水洼里,带起细微的水花,那个位置靠近下水道,不赶快捡起来的话,玉坠就会被冲掉。

王世纠结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亲自去捡实在有失身份,可是,司机又迟迟不来。

无奈之下,王世只好踮起脚尖,单手撑在额头挡雨,雨水溅进他的耳朵里,泛起针扎似的冷意。

就在他弯腰,几乎就要勾到玉佩的时候,从下水道口猛地伸出来一只手发狠地攥住他。

那手的食指上有颗痣,方森也有。

王世心跳慢了一拍,他挣扎了几下,使劲扯着自己的手。

他就这么扯着扯着,慢慢从下水道里扯出了一颗头,紧接着是双臂,之后空空如也,没有身体。

这头颅的眼睛似曾相识,当年的明媚动人变成了如今的呆滞诡异。

王世来不及尖叫,那颗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蹦到了他的身上,手臂紧紧环绕住他的腰,血盆大口对着腹部疯狂撕咬。

雨势更大了,水雾遮挡住这座城市所有的不安与黑暗。

只余下咀嚼的声音。

7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倒挂在树上。

啃食王世的过程血腥阴暗,而我只能被迫睁大双眼认真地看。

方森死了,王世也死了,这颗头究竟要做什么?

昨天还是暴雨天气,今天就忽然转晴,暖阳出现,经过树干在地面洒下倒影,而头颅藏匿在树叶之中,它用手臂牢牢缠在树枝上,半截身体倒挂着。

那小麦色的腹肌隐隐若现。

树下,几个穿着运动衣的男人随手把矿泉水瓶扔在地上。

走在最前面的人身量很高,有预兆似的回了头,一脸严肃:“不要乱丢垃圾。”

几人调笑:“陈栋,搁这装啥呢,又没摄像机。”

包括陈栋在内的五个人躲在树下乘凉,看他们都穿着打扮,应该是市里组成的慢跑队伍。

一个黄毛挑起话头:“明天就要比赛了,听说隔壁市是连冠呐。”

“有陈栋在,怕什么。”

黄毛兴致颇高:“陈栋,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呗。”

陈栋性子冷淡,独自坐在草地的另一边,他掰扯着手里的水瓶:“你要学会享受。”

“跑得这么累怎么享受?”

“享受追逐的感觉,”陈栋眯眼,把水瓶投掷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想象狮子追逐小绵羊,弱小可怜的绵羊无论怎么跑都逃不出狮子的狩猎范围。”

“狮子并不着急撕咬它,而是不断耍弄,把它当做玩具。”

“这就是跑步的乐趣啊。”

黄毛讪笑几声,他敏感的觉得气氛降下来了,于是赶紧转移话题:“今晚上就不练了吧,好好休息为明天做准备。”

陈栋起身:“你们休息,我自己练。”

待众人一走,头颅松开手臂,自由落体到地面。

而后就这么静静的用我来凝视陈栋的背影,宛如雕塑一般。

8

陈栋的一大乐趣就是夜跑。

这个习惯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从那天开始他就有无限精力需要宣泄。

夜跑是他想到的最好办法,不然陈栋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如果刮风下雨,他就会泡在健身室里不出来,因此,王世还曾吐槽过他精神不稳定。

想到那个暴发户,陈栋大发善心地拨去电话,没有人接通,他没当回事。

陈栋沿着湖边绕圈跑,夜里,这附近没什么人,自然也没有多余声音,只剩青蛙的叫声。

陈栋跑了一会儿改成慢走,明天的比赛他很看重,这导致他此刻竟然产生了紧张的情绪。

陈栋低声发笑,上次这么紧张还是在十年前的万州岛,一座荒草丛生的岛屿,现在已经变成了度假胜地。

不知道那些旅客能不能发现他们去过的痕迹。

陈栋思考他紧张的缘由,也许是因为临近聚会,就要重回万州岛,再次见到朋友们。

胆小神经质的方森,爱美且愚蠢的邱宁,贪财的穷小子王世,还有她…

“谁?!”

陈栋防备地扫视四周,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没有靠近,反而巧妙地后退,同时双眼继续盯着发出声音的位置。

半晌,一只青蛙蹦出来。

陈栋还没来得及放松,就感觉自己的脚抵在了一个坚硬的物体上。

他低头,发现了一只黑影状的东西。

看轮廓和体形,会让人联想到蜥蜴。

可是城市里怎么会有蜥蜴?

陈栋心生不妙,眼见着风吹散遮挡月光的乌云,露出这东西的真实样貌。

一颗光秃秃的头颅下面是两条细长的胳膊,手掌撑开摁住地面,用来支起身子,在后面是它的身体,只有上半截,没有腿。

这个东西手上的黑痣让陈栋回想起来方森的手,以及那小麦色的上半身,在健身房,王世不止一次炫耀过他的腹肌,

最让陈栋毛骨悚然的是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按理说应该在邱宁身上。

陈栋二话不说,直接跑,他每天都锻炼,体力很好,他不信甩不掉这个怪物。

五分钟过去,陈栋回头,目呲欲裂。

那怪物双手翻飞,快出残影,一点点逼近陈栋。

它发力全靠手臂在上下挪动,拖拽身体,王世引以为傲的腹肌现在变成了烂肉血水,流淌了一地。

陈栋没有办法,只能往夜市摊上跑,他拐进狭窄的胡同,在里面来回穿梭,等到他跑的筋疲力尽的时候,身后终于没有声响了。

他撑着最后力气回家,在身上摸索钥匙,好不容易找到钥匙开门,开灯的瞬间,陈栋的心才回到原位。

寂静的客厅响起奇怪的笑声。

“嘻嘻。”

陈栋视线下移,一双灰白的手攥住了他的脚腕,那张脸幻化出惨白模样,开口狞笑:“追上你了。”

陈栋被猛地拖到地上,他用力朝屋子里爬,高高举起手臂,试图把指甲钳进木质地板,徒劳之后,留下一道道血痕。

他甚至期盼这东西杀了他,但与之相反,它就像是在折磨陈栋,一会儿放他离开,一会儿又从屋子里的某个角落出现,再看着陈栋像个小丑一样吱哇乱叫。

陈栋躲在卧室里,他今晚必死无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陈栋拿出手机按下熟背于心的号码。

“殷佳佳,我是陈栋。”

良久,女人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陈栋,想我了吗?”

女人的声音妩媚妖娆,带着性感的语调:“如果没事就挂了哦。”

陈栋深呼吸:“他们已经死了,我被盯上了,佳佳,你快跑吧。”

“被谁盯上了?那只已经死成渣子的小绵羊吗?哈哈陈栋你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呢。”

陈栋知道女人已经有了准备,他放下心,安慰起来:“佳佳,这是报应。”

对面沉默了三秒,笑声更甚:“我心脏不好,不要吓我呀。”

“报应这种东西,要等到下辈子呢。”

9

现在这具尸体已经将近完整。

镜子前,它显得那么不和谐。

头颅与脖颈处有血缝,两条胳膊像是被粗糙地绑在肩膀上。

腰部一圈和大腿的连接格格不入。

头颅轻轻抬手,颤抖着抚摸眼睛,然而我身为眼睛,却恐惧地闭上眼,为它增添了怪异感。

能救我的人都死了,我心生绝望。

它还想要什么?还差什么?

头颅拿起纯白色的围巾,轻柔地戴在脖子上。

它拿出化妆品,想给自己化妆,奈何手臂用得还不熟练,化得歪歪扭扭的,尽管如此,我却好似看到了它的本来模样。

一个名字也从心里脱口而出:“杨…棉。”

万州岛。

它能成为市里最赚钱的度假胜地,除了宣传之外,幕后推手也尤为重要。

殷家一来,万州岛不再开放。

“杨棉,你在哪呢?”

这声呼唤犹如情人间的亲切呢喃,女人穿着比基尼,高挑的身材一览无遗,她丝毫不在意身边人的目光。

那些都不足以掀起她的情绪。

在女人的手里有一张照片,从左到右依次是方森,陈栋,王世,邱宁和女人。

“殷姐,查到了,陈栋死了。”

女人摘下墨镜,眼中情绪也随之暴露出来,厌恶憎恨在一刹那倾泄。

“把道长请来。”

殷佳佳带着人在沙滩上一直忙到夜幕降临,海风拂过,杨棉就要来了。

殷佳佳一个人站在海滩上,路灯的光打在她身上,她眼底升起浓厚的兴趣,就在她的正对面,那个怪物就是杨棉吗?

“好久不见呐。”

殷佳佳简直要笑出声来,这还是那个美丽的杨棉吗?

“大学毕业那年,你可是学校公认的校花呢,现在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算什么啊。”

殷佳佳捂住心脏位置,她的心脏不好,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可是,这件事真的太好笑了。

她在想,杨棉会说什么呢?

“救救我!”

我被迫安静地注视她,心里惊涛骇浪,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让我掌控了这具身体的声音,

“救救我,我是邱宁啊。”

手臂拼命挥舞:“救救我,我是方森。”

上半身冒出许多张嘴:“救救我,我是王世。”

两张膝盖变成血盆大嘴:“救我!我是陈栋!”

“救救我!”

“救救我!”

“殷佳佳,你忘了我们做过的事了吗?”

“殷佳佳,我们会有同一个报应!”

“殷佳佳,救救我,你一个人会孤单的啊。”

殷佳佳一惊,后退几步,仔细打量头颅,还不忘微笑,笑着笑着她深呼吸一口,咬牙切齿:“什么把戏?”

她的目光像扫描仪似地打探这具身体,很快,她找到了漏洞,

“邱宁,你说这双眼睛是你的?”

所有喧嚣戛然而止,我扑闪眼睛,急忙解释:“是我啊,那天我捡到一颗头,给她化妆的时候,她夺走了我的眼睛。”

殷佳佳讥笑:“可是,这眼睛本来就是你抢来的啊。”

“你是不是忘记自己吃过什么东西了?”

在我愣神的时候,殷佳佳没有征兆地逃跑,顷刻间,消失在树林里。

紧接着,所有灯光全部打在这具身体上,

白光慢慢变成红光,空气里飘着某种烟雾,几个穿着青绿色衣服的男人嘴里反复念着同一句咒语。

这具身体不堪重负地跪在地上,我费力地挤开眼睛搜寻殷佳佳的身影。

原来“我”不是邱宁的眼睛,“我”本就属于杨棉。

那个优秀悲惨的女孩。

思绪被扯进回忆漩涡,在阖眼的瞬间,身边多了一个孩子的身影。

10

此刻,我作为旁观者,看着自己踏进大学校园。

我鼓起勇气作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杨棉,今年…”

“杨棉?绵羊哈哈哈哈,好可爱的名字。”

有同学打断我的话,我抿唇有点尴尬,侧脸看见他的本子上写着他的名字:王世。

好在没有人继续讨论这件事。

我把它当做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我有一双很美的眼睛,这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

宿舍里的人喜欢谈论我的身材,这令我感到别扭。

我有一点和平常人不同,我无法和人建立亲切的关系,别人轻而易举就能拥有朋友,但我对这种关系没有执念,我不是不善言辞,而是单纯的不爱说话。

他们叫我:“木头疙瘩,或者哑巴绵羊。”

学校有一位风云人物,她叫殷佳佳。

她很有钱,或许是老天爷不愿让人太完美,所以她从出生起就患有心脏病。

她受人追捧受人爱护,但我觉得这和我无关,所以从来没有主动和她说过话。

时间一久,再迟钝的我也发现自己被孤立了。

我找到老师,咨询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

他说:“这种霸凌只存在于高中,大学怎么会有呢?而且殷佳佳同学身体不好,你不要说错话刺激到她了。”

我淡淡道:“只要有人聚居的地方,就会有压迫和斗争。”

我深知冷暴力的可怕,很快,我在学校的名声一落千丈。

所有人对我都有了固定印象:一个被别人包养的女大学生,下贱坯子,装清高。

在我第五十次被扔掉内衣,无数次被骂贱货,被曝光照片,被人肉出老家地址和家庭关系后,我终于受不了了。

我想寻求帮助,王世找到了我。

他说:“殷佳佳你得罪不起,我可以帮你。”

“你能做的只有讨好她。”

末了,他又说:“你身材很好。”

王世带着我参加殷佳佳的聚会之后,蜚语流言果然变少,只是殷佳佳一直不露面,相比较而言,一个叫邱宁的女生多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她夸赞道:“你好漂亮,我以后要用你的脸做整容模板。”

初见殷佳佳,我发现她的身体不太好,一个叫陈栋的男生总是跟随在她身后。

我从来不是个坚强的人。

王世的目的不单纯,我早该料到。

他在一次聚会后给我下了迷药,强迫我发生关系。

事后,他坚持自己做了保护措施,还不停的表示对我的痴迷。

不久后,我出现了怀孕症状。

去医院检查已经怀孕四个月,我本想去打胎,这件事被王世知道,他一边宽慰我放心,一边联合殷佳佳等人把我困在万州岛。

他们自诩是我的救世主,对我口诛笔伐:“如果不是我们,你已经被唾沫淹死了。”

“如果不是我们,你就没有朋友。”

“你不是傲气的很吗?装这么可怜给谁看啊?”

“杨棉,孩子一定要留下,毕竟是我的种,哼哼。”

我泪水涟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方法,没有人来救我,没有人来找我。

五个月后,我生下了一个孩子。

王世会定时来万州岛看我,预定的产期本应该是下个月,我硬生生地让自己摔了一跤,孩子提前出世。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把孩子扔到了一辆卖瓜车上。

随便你怎么活,走的越远越好。

11

王世和殷佳佳几人一起回岛,就看见了这么一副场景。

杨棉的肚子干瘪,麻木地躺在床上,孩子消失了。

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岛屿上,人们借助药物散发出内心深处的恶。

陈栋为了吸引殷佳佳的注意,把杨棉当做猎物,以此来训练自己的追逐能力。

看着杨棉摔得蓬头垢面,殷佳佳笑开了花。

邱宁跃跃欲试:“佳佳姐,我能不能要她的眼睛。”

殷佳佳双眼发亮,她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楚,竟然要让邱宁把杨棉的眼睛吃下去。

邱宁摇摇头:“我是要这眼睛变成我的。”

殷佳佳一脸高深莫测:“我们家认识这方面的高人,你把它吃下去,我会让它重新长出来。”

邱宁将信将疑,杨棉越听越崩溃,在她面前的这些人已经没有了认知,没有了道德善恶。

她的眼睛没了,所有人看着邱宁用刀叉作工具吃下眼睛。

嘎吱一声,像吃一颗牛丸。

方森是里面最胆小的,他有一个秘密,其实他喜欢杨棉,那份惊心动魄的美令他内心无比激动。

现在,他必须做些什么,证明他的合群。

于是他砍下了杨棉的一根手指。

殷佳佳大失所望,觉得没趣,几个人耸动他砍下两双胳膊,用僵硬成型的尸手画画。

轮到王世时,他装作不愿意,试探地说:“除非你给我钱。”

殷佳佳兴高采烈地点头:“不就是钱嘛,我有的是。”

王世装作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他用水清洗杨棉的上半身,露出光滑丰满的器官,这让王世脸色发红,他用手术刀一点点割下来。

他在心里想,这要用来收藏。

陈栋主动请求:“那我要她的腿,正好研究研究腿部肌理,为我的训练添砖加瓦。”

他笑了笑:“我这可是真的有用处。”

邱宁不堪示弱:“眼睛对我来说也是有用处啊。”

王世和方森没有说话。

殷佳佳压轴出场:“真正有用处的是这个。”

她的指尖稳稳地指着杨棉的心脏。

12

回忆停留在那个指尖。

十年过去,殷佳佳的面容几乎没有变化。

这座岛有我熟悉的恶心的气味。

原来在这微风和煦的岛屿下, 隐藏着人性至恶。

殷佳佳布的阵法抵挡不住我的怨气。

更何况, 我也有人帮助。

在我身后,随着来人的靠近,铃铛有节奏地晃动。

“让我来。”

我放下酸痛的手臂,看着他。

一个十岁的孩子。

三个月前,他挖开沙土, 让我重见太阳。

他说:“妈妈, 找到你了。”

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十年前,是我亲手抛弃他, 十年后,是他用稚嫩的手扒开沙土,找到我的头颅。

很快, 殷佳佳和她的帮手溃不成军,那些男人吃惊地指着孩子:“鬼孩, 凶煞, 快逃…离他远点!”

男孩挑眉, 无奈地撇嘴:“我只是不爱笑而已。”

他压下眼中情绪, 抬手把殷佳佳扯过来, 让其悬浮着,双脚离开地面。

我拿出刀坚定地上前, 在殷佳佳凄厉的惨叫声中剖开她的胸口,找到她的心。

原来心是又苦又涩的呀。

我感受到胸口有东西在跳动,一下两下,血液开始流转, 缓缓融化血肉骨骼。

我在男孩的眼睛里看到了我本来的面容。

我的身体也发生变化, 那些不和谐的连接处全部长出新的血肉。

天微微亮,太阳悄悄地露出一点光, 给大地打招呼。

我牵着男孩的手离开万州岛。

我走得很慢, 男孩也不急, 他不断地张嘴又闭住。

我要学习走路, 他要学习怎么喊妈妈。

“咳咳…妈, 我叫什么名字?师父总叫我秋娃,因为是秋天捡到我的。”

“你叫杨秋生, 好不好?”

不远处, 几个小孩在一起跳皮筋, 另外一个孩子用期待的眼神盯着他们,可是一旦小孩靠近, 他们就会做鬼脸跑得远远的,

我带着秋生来到那个小孩身边,良久, 小孩子忍不住抬头看我。

秋生递给她一颗糖:“吃糖吧。”

女孩甜甜地笑了:“谢谢两个哥哥。”

我难得地怔愣了下, 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身体,恐怕大家会以为我是坏人吧,

明明长着一张女性的脸却有男性的身体。

“妈妈, 我带你去道观。”

我的思绪回来,注意力放回秋生身上。

秋生依旧板着张脸,但语调温和:“道观里有可多稀奇的事了。”

“讲个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你要仔细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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