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盐选 胡斐:恩仇之际
一、
胡斐的父母去世时,他出生还不足七日。
胡斐的父亲,是辽东大侠胡一刀。胡家与苗、范、田三家累世深仇,胡一刀子承父志,要寻三家人复仇。虽然以少对多,却凛然不惧,凭着一门胡家刀法,便与人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战成了平手。
苗胡二人,都有光风霁月之襟怀,翻江倒海之手段,几天大战下来,本是生死之敌的他们,却成了生死之交。
但宵小在侧,天不遂人,胡一刀最后还是意外地死在了苗人凤的刀下,死在了别有用心之人所下的毒中。
胡一刀一死,胡夫人迅即自杀殉情,自杀前,将襁褓之中的儿子托付给了苗人凤。而田归农等人却意欲害这婴儿的性命。
危急之时,却是一个客栈中打杂的小厮救了胡斐的性命。这个叫平阿四的小厮为什么甘冒奇险来救胡斐呢?说起来简单,是因为之前胡一刀接济过他,又对他平等相待。二十多年后,平阿四说起当年情形,依然满怀感触:
平阿四道:「你称我平爷可不敢当。我这一生之中,只有称别人做爷的份儿,可没福气受人家这么称呼。苗姑娘,当年胡大爷给我银子,救了我一家三口性命,我自是感激万分。
可是有一件事我是同样的感激。你道是什么事?人人叫我癞痢头阿四,轻我贱我,胡大爷却叫我『小兄弟』,一定要我叫他大哥。我平阿四一生受人呼来喝去,胡大爷却跟我说,世人并无高低,在老天爷眼中看来,人人都是一般。我听了这番话,就似一个盲了十几年眼的瞎子,忽然间见到了光明。我遇到胡大爷只不过一天,心中就将他当作了亲人,敬他爱他,便如是我亲生爹娘一般。
「朝闻道,夕死可也」,为着这一声「小兄弟」,平阿四哪怕因救胡斐而被田归农砍断一臂,哪怕自己还是个少年就带着一个婴儿艰难求生,熬过十余年辛苦,都从未曾后悔过。
胡斐的人生,就是在恩与仇、道义与阴谋的交杂中,绚烂而沉重的开始了。
二、
报恩与报仇,贯穿着胡斐的人生历程。
侠客,历来崇尚恩怨分明,恩,自然是要报的,不过,需要报到何种为止呢?金庸写胡斐,特意把他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写到极致。
胡斐要向谁报恩?是要向马春花,报她的「一言之恩」。
马春花是《飞狐外传》中的一位配角,系天马镖局总镖头马行空的独生女儿。刚出场时,她「十八九岁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放在常人中,也算是个出挑的女子。
但是很明显,在金庸的江湖世界中,马春花不算是什么出众的人才:她的名字有点俗,出身有点俗,人生经历也有点俗。
她被父亲许配给了青梅竹马的师兄徐铮,而徐铮貌不惊人,性情粗豪,甚至可以说是个浑人,全不懂马春花的少女心事,也没半点怜香惜玉的心思,看到人才比自己出众的商宝震也心仪马春花,他妒火上来时,脖子一挺,不分青红皂白,对她说骂就骂。
在马春花看来,徐铮自非良配。而定亲的第二天,她就遇到了命中的魔星、来自北京的「福公子」。
福康安和马春花的这段故事,是「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福康安一个眼波,一曲箫声,就搅乱了一池春水,让她欣然委身。
于福康安,这只是露水姻缘,随意留情,转头即忘;于马春花,却是一见钟情,刻骨铭心,至死不悔。
马春花的故事和悲剧,也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说起来,马春花只是一个有着寻常爱欲、寻常功过的普通人。但是这样一个普通人的「一言之恩」,胡斐也终身不忘。
胡斐在《飞狐外传》中初出场时,还是十三四岁的少年,年纪虽小,气概却大,武功也颇有根基,不逊于江湖上一般好手。
胡斐、平阿四在商家堡躲雨,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变故后,堡主遗孀商老太对胡斐的心地、为人颇为欣赏,将二人留在商家堡做杂役。
不巧,堡主商剑鸣,当年正是被胡一刀所杀——此前,商剑鸣因不服苗人凤天下第一的名头,上门去向他挑战。苗人凤外出未归,商剑鸣不顾道义、规矩,动手杀了苗人凤不会武功的家人,与苗人凤结下了深仇。
这一件事,是苗人凤在与胡一刀相斗时对彼此倾心以后,又知此战必有一人丧命,于是对「敌」托孤、互诉此生放不下之事时说出。胡一刀听后未曾多言语,当晚,却连夜驱马数百里,杀了商剑鸣,提了他的首级回来。
当胡斐来到商家堡时,商剑鸣已经死去了十余年。在读者看来,商剑鸣并非好人,且胡一刀斩杀他的情状,颇似《三国演义》中关羽温酒斩华雄的桥段——读此段,大家看到的都是关羽举重若轻、挥洒自如的英姿,有谁会想到华雄的悲欢离合?
但是,商剑鸣身后,却有悠长的回响。其妻商老太,对丈夫敬若天神、爱逾性命,丈夫死后,她心念所系,唯在复仇,多年来日夜督促儿子商宝震苦练武功,以图向胡一刀、苗人凤复仇。这功如何练呢?
「胡一刀,曲池,天枢!」
「苗人凤,地仓,合谷!」
一个嘶哑的嗓子低沉地叫着。叫声中充满着怨毒和愤怒,语声从牙齿缝中迸出来,似是千年万年、永恒的诅咒,每一个字音上涂着血和仇恨。
突突突突四声响,四道金光闪动,四枝金镖连珠发出,射向两块木牌。
每块木牌的正面反面都绘着一个全身人形,一块上绘的是个浓髯粗豪的大汉,旁注「胡一刀」三字;另一块上绘的是个瘦长汉子,旁注「苗人凤」三字,人形上书明人体周身穴道。木牌下面接有一柄,两个身手矫捷的壮汉各持一牌,在练武厅中满厅游走。
对敌人,是刻骨的怨毒,而这怨毒背后,则是对丈夫刻骨的爱。
当然,在旁观者看来,这种练功方式自然偏狭小器,而胡斐作为胡一刀之子,更看不过眼,所以,轻身功夫极佳的他,暗中偷天换日,将木牌上的名字改成了商剑鸣,让商宝震在不知不觉间将钢镖扎了上去。
商老太发现后怒发如狂,她忽施狡计,擒住了胡斐,命儿子拷打得他遍体鳞伤,犹觉气未稍舒,又将他吊在梁上,准备再磋磨他一番。
马春花此时随父亲在商家堡作客,她生性心软,见胡斐这样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落得如此惨境,更是于心不忍。当商宝震把胡斐鞭打得鲜血淋漓之后,她再也隐忍不住,出言阻止。这是胡斐心中牢记的第一番恩德。
第二番,是马春花到了深夜,想到胡斐还被吊着,心中难受,便出去找商宝震说情,话刚说了两句,两人却互相会错了意:马春花只是说胡斐之事,而商宝震数月来对马春花钟情已深,极盼她也对自己有情,见马行空将他许配给了徐铮,满心希望化为泡影,这时见她趁夜来访,又燃起了希望,以为她对婚配之事不满,想要和自己私奔:
商宝震携着她手,走到一排大槐树下并肩坐下。马春花轻轻将手缩回,道:「商少爷,那你是肯答允我了?」商宝震伸出手去握住她手,道:「你说便是,何必问我?」马春花又将手从他手中缩回,说道:「我请你去放了阿斐,别再难为他了。」
这时树顶上籁籁一动,但二人均未在意。她此言出口之先,商宝震尽想着田归农和苗夫人的私情,满腔热望,只盼她求自己也带她私奔逃走,岂知她所求的竟是去放那个小贼,不禁大是失望,黯然不语
马春花道:「怎么?你不肯答允么?」商宝震道:「你既喜欢,我总答允的,拼着给妈责骂便是了。」马春花大喜,道:「谢谢你,谢谢你!」站起身来,道:「那么咱们去放他吧。」商宝震求道:「再在这儿多坐一会。」马春花觉他既然答允放人,不便拂他之意,重又坐回。商宝震道:「你的手让我握一会儿。」马春花想到他情痴一片,也甚可怜,于是嫣然一笑,伸手让他握着。
话一说穿,商宝震满心失望。马春花此前并不知道商宝震之心,此时乍明其意,自知对他无情,故而心头也有怜意,又因有事相求,所以对他提出的「你的手让我握一会儿」的要求,倒是默然应允。
此时,其实胡斐已经脱身,他伏在二人身后的树上,听了个明明白白。下得树来,想起日间商宝震的鞭笞之仇,不禁怒生胸臆,要回报于他。他武功远高于商宝震,但当着马春花的面,却不好直接打他,于是将他引到远处,这才动手:
胡斐折下七八根柳条,当作鞭子,一鞭鞭往他头上抽去,商宝震又惊又怒,知他一报还一报,只得咬紧牙关忍受。堪堪打了三四十鞭,马春花急奔赶到,一见二人情景,大是惊诧,一时说不出话来。
胡斐笑道:「马姑娘,我不用你求告,就饶了他!」说着哈哈大笑,虽是一个十余岁的少年,但言语举止,竟然豪气逼人。他随手将柳枝远远抛出,大踏步便走。马春花叫:「小朋友,你到底是谁?」
胡斐转过头来,朗声答道:「姑娘见问,不得不说。我是大侠胡一刀的儿子胡斐便是。」说罢纵声长笑,片刻间背影已在柳树后隐没。
马春花赶来,不等她开口,胡斐马上停手;马春花问他身份,他恭恭敬敬,坦然作答;马春花当时在树下求商宝震放了他,虽然他已自己脱身,却终身承她之情。
为了这一句「我请你去放了阿斐,别再难为他了」,为了那一刻她为求人而让追求者握她的手,胡斐后来做了什么事情,来报这份恩呢?
五年后,胡斐长大成人,已成了武功卓绝的侠客。在广水客店重遇马春花,见她和丈夫镖局生意惨淡,满面风尘之色,立时便起了赠金之意。
而后,在道中见到几十名武艺高强、行事怪异的「大盗」劫掠镖银、戏弄徐铮,又出手将马春花救了下来。
对方有二十五人,而胡斐只有程灵素一个帮手,明知是以卵击石,但胡斐心中,转的只是这样一个念头:
为了报答当年那两句求情之言,他便是要送了自己性命,也所甘愿。今日身处险地,心中反而高兴,因为当年受苦最深之时,曾有一位姑娘出言为他求情,到这时候,自己竟能在这位姑娘危难之际来尽心报答。
他竭尽所能,凭着高超的武艺、过人的智计、天生的侠气,虽以少敌多,却处处占了上风,又谦冲礼让,处处给人留下地步,使得「群盗」尽皆折服。
后来,他方知道,这群「盗党」,其实是福康安手下的武官,其来意在接马春花到福康安身边。胡斐秉性正直,嫉恶如仇,对马春花背弃丈夫的行为,大是不以为然。且这次他为了帮马春花,连性命都险些交了出来,这恩,应该是报够了。
可是胡斐为马春花做的远不止此。马春花到了福康安府中,为其母所忌,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饮下了她命人送来的毒酒,命在顷刻。胡斐见了,又冒着生命危险,将其从福康安府救出,请程灵素救治。
福康安派人缉捕胡斐,而救治又需要安宁之地,胡斐便闯入华拳门的选掌门之处,技压群雄,当了华拳门掌门,安顿了马春花。
马春花毒解之后,因思念孩儿,心情震荡,犹有性命之忧,胡斐不顾程灵素劝阻,下了一场生死豪赌,再入福康安府,将她的两个孩儿救了出来。
最后,马春花的孩子复被福康安手下夺去,她七情紊乱,毒气攻心,命在顷刻,却还念着那个将她害得如此凄惨的情郎,见此情状,胡斐「想起商家堡中她昔日相待之情,不禁怔怔地流下泪来」。
此时,他恰巧邂逅了与福康安相貌酷似的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明知冒昧,还是开口相求,请陈家洛冒充福康安与马春花一会,使她死而无憾。
马春花的一言之恩,胡斐不但铭记于心,终身不忘,而且倾其所有,性命相酬。而哪怕这位报恩的对象,已经和自己「道不同」,但见到她遭逢危难,依然心生恻隐,舍身相救——这种对待恩情的态度,既见赤子之心,又有豪侠之义,真是令人心折。
三、
胡斐的「杀父仇人」苗人凤、钟情对象袁紫衣、属意他者程灵素,都是超群拔萃之人,那么,金庸为何写要将他的施恩者马春花,写得如此平凡呢?
说到受恩与报恩,我们可以联想到中国古代的两个有名的报恩故事。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韩信。
韩信年轻时,有过一段浪荡的岁月,生计无着,常常打秋风,久而久之,众人都开始嫌弃他,他也常忍饥挨饿。有一次,他在水边钓鱼,一位漂洗棉絮的老妪见他一副饥饿的样子,便把饭食给他吃。
韩信受惯了白眼,乍然被人善待,心中激动,对这位老妪说:「我以后功成名就,定然要好好报答你」。老妪却生起气来,说:「你一个男子汉,竟然养不活自己,我是瞧着心中不忍才把饭给你吃,难道是图你的报答吗?」而后来,韩信功成名就,裂地封王,故地重游之时,还是以千金来还报老妪。
胡斐报「一言之恩」之事,与韩信报「一饭之恩」之事,颇有相似之处:施恩者不图报偿,事过即忘,而受恩者却感恩戴德,终身不忘。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胡斐、韩信这类气魄不凡又极重情义的人,看重的都是在落魄之时所受的这份善意的重量,与施恩者的身份、名位并无关系。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豫让。
豫让是春秋时晋国人,系晋国正卿智伯的家臣。韩赵魏三家分晋之时,智伯兵败而亡,豫让为此,要寻杀智伯的主使赵襄子报仇。赵襄子权势熏天,而他孤身一人,初次报仇,便露了行藏,被赵襄子的随从拿住,本来死罪难免,而赵襄子见他忠肝义胆,倒也钦佩,所以放了他一条生路,命他不得再图谋不轨。
虽然如此,豫让并未放弃复仇,为了改易形状,他吞炭使自己哑掉,又用生漆涂身,使得浑身生满癞痢,形同乞丐。第二次行动,他伏在桥下准备行刺,但赵襄子还未上桥,骑乘之马忽然惊起,赵襄子再一次惊觉。
这次,死亡对豫让来说在所不免,而赵襄子也在杀他之前,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智伯并不是你的第一个主公,你以前还当过范氏、中行氏的家臣,二氏皆为智伯所灭,你当时为何不替他们报仇,却反而要替智伯报仇呢?
豫让回答道:我给范氏、中行氏当家臣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当个寻常的家臣,那么我就用寻常家臣的标准来回报他们;而我遇到智伯,他却把我当国士,那么我就要以国士的标准来回报他。
豫让的故事让人动容: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知遇之恩,名位、前途、健康乃至生命,都可毅然放弃,且哪怕最后报仇未成,也并不觉得自己是「白死」,能尽其心智,不愧于心,便觉值得。
对豫让而言,智伯的「国士」之遇重于泰山,因为那既是恩遇非常、青眼有加,又是气味相投、灵犀一点,所以,为此,他毅然决然,万死不辞。
豫让是国士,而胡斐则是另一种国士。
他与马春花并无高山流水的共鸣,也无男女之间的情愫,甚至后来,他对她的人生选择也极不认同。但恩就是恩,在胡斐,报恩不仅是报他人,更是报己心,甚至最后,他的报恩都与施恩者本人已经没有了太大关系,他是要在这番报恩里,履行自己做人的信条,为了「此心光明」而已。这种做法,和豫让的重报恩对象截然不同,却同样感人。
四、
胡斐的施恩者是平凡的,而他路见不平,为他人报仇,这受害者更是平凡。
胡斐武功大成,初入江湖,到了岭南名镇佛山,便遭遇到一件大不平之事。
佛山有一乡霸名凤天南,系五虎门掌门人,他的势力在当地盘根错节,做事强凶霸道,当地人敢怒不敢言。农民钟阿四家的菜地被他看中,他提出以五两银子的贱价要求「买」地。他势在必得,钟阿四却断然拒绝。所以,他先诬陷钟小三偷了他的鹅吃,又以此缘故,将钟阿四抓到了监牢中,严刑拷打得血肉模糊。
钟小三年方四岁,口齿不清,钟四嫂虽力陈自己儿子绝不会偷人东西吃,但当旁人问起他当天吃了什么时,他却说道「吃我,吃我」,这句话,似乎坐实了凤天南指控之事。
钟四嫂被逼到了绝处,她性情又极刚烈,当下拖着儿子,带着菜刀,偕同街坊四邻,到了祖庙,要让北帝爷来分辨是非黑白。如何分辨呢?
「钟四嫂在北帝爷爷座前磕了几个响头,说道:『北帝爷爷,我孩子决不能偷人家的鹅。他今年还只四岁,刁嘴拗舌,说不清楚,在财主爷面前说什么吃我,吃我!小妇人一家横遭不白,赃官受了贿,断事不明,只有请北帝爷爷伸冤!』说着提起刀来,一刀便将小三子的肚子剖了。」
胡斐一路听下来,早已目眦欲裂,听到此处,不禁大叫一声,霍地站起,砰的一掌,打得桌上碗盏跃起,汤汁飞溅,叫道:「竟有此事?」
含冤莫白,无力对抗,只能用鲜血、用生命去对抗,这种如困兽死前哀鸣挣扎的举动,里面蕴含着几多绝望?
而实际上,钟小三的腹中并无鹅肉,只有一颗颗未曾消化的螺肉,是他和哥哥在田里摸到的田螺,他所说的「吃我」,其实是「吃螺」之讹。
别说是胡斐,读者看到这,也觉不忍。更凄惨的是,佛山祖庙破儿腹明冤一事,并非金庸的杜撰,而是实有其事,据金庸所言,「北帝神像之前有血印石一方,尚有隐隐血迹,即为此千古奇冤之见证」。所以,金庸要借胡斐,去找一回世间的公道。
胡斐听当地人说了这件惨事,又目睹凤天南的家丁放狗追钟四嫂、钟小二,怙恶不悛,当即出手,大闹凤天南的英雄酒馆、英雄当铺、英雄赌场等产业,将他逼了出来。
他艺高人胆大,单枪匹马,把凤天南及他身边高手打得落花流水,制住凤天南后,本欲一掌将他打死,但见他对其子舐犊情深,心中一软,又犹豫起来。此时,凤天南手下差人将他引开,趁机害死了钟阿四、钟四嫂、钟小二三人:
翻身下马,大踏步走向庙中,一步跨进大殿,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胸口呼吸登时凝住,只吓得身子摇摇摆摆,险些要坐倒在地。原来北帝庙大殿上满地鲜血,血泊中三具尸身,正是钟阿四、钟四嫂、钟小二三人。每人身上都是乱刀砍斩的伤口,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钟阿四是与他素昧平生的乡民,而凤天南则是鱼肉一方的掌门人,旁人见了这惨事,自也扼腕叹息,但未见得要将自己的全副身心都投了进去,但胡斐一见之下,义愤难平,发下毒誓:
胡斐呆了半晌,一股热血从胸间直冲上来,禁不住伏在大殿地上,放声大哭,叫道:「锤四哥四嫂,锤家兄弟,是我胡斐无能,竟然害了你们性命。」
只见三人虽死,眼睛不闭,脸上充满愤怒之色,他站起身来,指着北帝神像说道:「北帝爷爷,今日要你作个见证,我胡斐若不杀凤天南父子给锤家满门报仇,我回来在你座前自刎。」说着砰的一掌,将神案一角打得粉碎,案上供奉的香炉烛台部震在地下。
凤天南为人狠毒果决,知道不敌胡斐,便将一把火家宅产业烧得干干净净,举家远走,让胡斐难以找寻。胡斐循着踪迹,直追到湖南境内,才侥幸在一座古庙之中,遇到凤天南一行。
其实,直到这里,金庸给他的历练才刚刚开始。
五、
金庸笔下的男主角,个性各不相同,而不同的个性,又有不同的价值指向。比如郭靖正直端方,是克服外在困难、自我成就的典型,而杨过敏感激烈,是反对外在束缚、自我超越的典型;那么他写胡斐,用意和落脚点何在呢?
在《飞狐外传》的后记中,金庸这样说:「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急人之难、行侠仗义」,是胡斐的注脚。那么,要怎么样,才算得上真正的「侠」呢?
为了给出一反窠臼的回答,金庸为侠客设置了三条标准: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
孟子所说的「大丈夫」是顶天立地的人,富贵不能迷乱他的思想,贫贱不能改变他的操守,强权不能屈服他的意志,而金庸在《飞狐外传》中写的胡斐为代表的侠客,「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则境界更高,更难做到。
且看胡斐报仇记:
胡斐在湖南,对一位紫衣女郎一见倾心。她武功高强,只略逊胡斐半筹;她相貌秀美,让胡斐一见难忘;她性子争强好胜,「竟是有一味掌门人癖」,到处与人比武,抢人的掌门人做。
袁紫衣与胡斐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初入江湖,性子倔强,要强好胜,也都是站在塔尖的强者,从不对他人服软。
再加上袁紫衣对他若即若离、若有意若无意,时而近时而远,甚至时而敌时而友,更是弄得胡斐心痒难搔,钟情日甚。
那日,袁紫衣和胡斐斗了一番以后,忽而解开了此前结下的小梁子,二人同乘一骑,到了湘妃庙中。深宵古庙,夜雨淅沥,与心上人共处一室,本是何等佳境,正当此时,凤天南一行正好也到庙中歇宿,胡斐立时便要杀他报仇,本来志在必得,却没料到袁紫衣忽然出手格挡,又出言恳求:
胡斐听她言辞恳切,确是真心相求,自与她相识以来,从未听过她以这般语气说话,不由得心中一动,但随即想起钟阿四夫妇父子死亡枕藉的惨状,想起北帝神像座前石上小儿剖腹的血迹,想起佛山街头恶犬扑咬钟小二的狠态,一股热血涌上心头,大声道:「袁姑娘,这儿的事你只当没碰上,请你先行一步,咱们到长沙再见。」
袁紫衣脸色一沉,愠道:「我生平从未如此低声下气地求过别人,你却定是不依。这人与你又无深仇大怨,你也不过是为了旁人之事,路见不平而已。他毁家逃亡,昼宿夜行,也算是怕得你厉害了。胡大哥,为人不可赶尽杀绝,须留三分余地。」胡斐朗声说道:「袁姑娘,这人我是非杀不可。我先跟你赔个不是,日后尊师若是怪责,我甘愿独自领罪。」说着一揖到地。
二十岁的少年,第一次落入情网,又是郎有情妾有意,那层窗户纸刚要捅开——这时,心中骚爬又快活,那种期待,是最易令少年人醉去的醇酒。且她性子要强,从没服过软低过头,这时却温言软语,此情此境,一般人恐怕都抵受不住。但胡斐却把钟阿四一家的仇恨,放在心上最要紧的位置,哪怕曾有过一瞬间的动摇,还是宁定心境,矢志不移,并不动心。
后来,他邂逅了程灵素,与她一路北上,又遇怪事。在义堂镇,胡斐蒙神秘人馈赠了良田美宅:
胡斐并不接簿,问道:「贵主人是谁?何以赠礼小可?」那商人道:「敝上吩咐,不得提他名字,将来胡大爷自然知晓。」
胡斐好生奇怪,接过锦簿,翻开一看,只见第一页写道:「上等水田四百一十五亩七分」,下面详细注明田亩的四至和座落,又注明佃户为谁,每年缴租谷若干等等。
胡斐大奇,心想:「我要这四百多亩水田干什么?」再翻过第二页,见写道:「庄子一座,五进,计楼房十二间,平房七十三间。」下面也以小字详注庄子东南西北的四至,以及每间房子的名称,花园、厅堂、厢房,以至灶披、柴房、马厩等等,无不书写明白。再翻下去,则是庄子中婢仆的名字,日用金银、粮食、牲口、车轿、家具、衣着等等,无不具备。
胡斐自小孤零,跟着平阿四飘泊江湖,并未过过什么安稳日子,更未曾身处富贵之中,此时骤得巨产,却心境平静,既然猜不透来者何人,就安然在宅中过了一夜。次日起来,下人又是奉上参汤燕窝,又是送来状元红美酒,而胡斐一念萦回,只在报仇一事:
蓦地转念:「那姓凤的恶霸杀了钟阿四全家,我不伸此冤,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想到此处,胸间热血沸腾,便向程灵素说道:「咱们这就动身了吧?」程灵素也不问他要到何处,答道:「好,是该动身了。」
虽然金庸说「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但是像这般不骄不躁、不卑不亢,拿得起,放得下,却未必真那么容易。
胡斐报仇过程中最大的一关,是面对「面子和义气」与报仇的两难选择。
其实,义堂镇的房子,就是凤天南置办了安排人送给胡斐的。等他到了北京,凤天南又托鹰爪雁行门的周铁鹪等人做局,在赌桌上输给了他一座价值万金的宅子。继而,又布了一个迷局,让胡斐先撂下「原谅那个不知轻重的莽汉」的话来,这时,他方才现身。
如此连环套、糖衣弹,一般人委实钻不出、推不开了。但是胡斐当着众多的「好朋友」,偏能立刻从「其乐融融」、「不打不相识」、「化干戈为玉帛」的氛围中拔出,直斥凤天南:
只听胡斐朗声道:「这里是京师重地,天子脚底下的地方,这姓凤的又不知有多少好朋好友,但我胡斐今晚豁出了性命,定要动一动他。是姓胡的好朋友便不要拦阻,是姓凤的好朋友,大伙儿一齐上吧!」说罢双手叉腰一站。他明知北京城中高手如云,这凤天南既敢露面,自然是有备而来,别说另有帮手,单是王氏兄弟、周曾二人,那便极不好斗,但他心中愤慨已极,早将生死置之度外。
金庸的小说主角中,能在这种情境中作出和胡斐一样选择的有谁呢?郭靖、乔峰定然可以,令狐冲、杨过或许也能做到。而恰巧,金庸这么说过:「只是在我所写的这许多男性人物中,胡斐、乔峰、杨过、郭靖、令狐冲这几个是我比较特别喜欢的。」
金庸喜欢的这种特质是什么呢?是心性刚强,不为外物所动;是心性纯洁,千难万险,不改初心;是心性坚韧,软硬不吃,只凭心中信念行事。
这,也是胡斐最让人欣赏之处。
六、
在《飞狐外传》中,金庸特地设置了三个与「庙」有关的重要场景。
第一个是北帝庙。
北帝庙,是胡斐的主场。
北帝又称玄天大帝、玄武大帝、真武帝君,是道教和民间信仰中的镇守北方天界之神。他除了有北方之神、水神、司命之神的身份之外,还被奉为学武之人的护法。
北帝的形象,常常是「披发黑衣,金甲玉带,仗剑怒目,足踏龟蛇,顶罩圆光」,而胡斐押着凤天南之子来到北帝庙,所见正是「那北帝庙建构宏伟,好大一座神祠,进门院子中一个大水塘,塘中石龟石蛇,昂然盘踞」,威仪棣棣,令人一望而生敬畏。
这里,是钟四嫂在丈夫含冤莫白时,行剖儿腹明冤之事之地,也是胡斐一人独挑五虎门,为钟小三雪冤之地,还是凤天南辣手灭钟氏满门、胡斐立誓为其报仇之地。
这正呼应了北帝的传说,据《元始天尊说北方真武妙经》说,真武帝君原是净乐国太子,天赋异禀,洞明世事,长大后为人勇猛,有修行之志。他不愿继承王位,立志要斩妖除魔,后来遇到紫虚元君,蒙他传授道家真秘,又蒙天神赐以宝剑,后来在武当上修行四十余年,功成飞升,受玉帝之命,镇守北方,摄位玄武。
而胡斐的经历,与真武帝君的经历似有相似之处。他的父亲胡一刀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侠客,而他亦和父亲一样,是练武的奇才,十三四岁之时,便已气概过人,豪迈重义。他还曾结识了红花会三当家赵半山,赵半山的门派,便是道家的太极门。
赵半山见到胡斐少年英豪,心地善良,对他大为喜爱,虽无师徒之名,也曾指点过他功夫,又与他结拜为兄弟,赐金赠马。而后来,胡斐也是武功大成,侠名远播。
在北帝庙,胡斐正是要斩妖除魔,正是要在昏乱的世间追寻正义,守护无力自保的人们。这,也正是胡斐与北帝的相通之处。
第二个是湘妃庙。
湘妃庙,是袁紫衣的主场。
袁紫衣与胡斐几番交手,武功智计,差相仿佛,二人又都是争强好胜的性子,虽然心中情丝牵萦,但表面上又都是针锋相对,直到这次相会,二人关系才稍见缓和,路上二人共乘袁紫衣的白马,肌肤相接,心中柔情顿生:
袁紫衣微微闻到背后胡斐身上的男子气息,脸上一热,待要说话,却又住口。奔驰了一阵,猛听得半空中一个霹雳,抬头一望,乌云已将半边天遮没。此时正当盛暑,阵雨说来便来,她一提马缰,白马奔得更加快了。
不到一盏茶时分,西风转劲,黄豆大的雨点已洒将下来。
一眼望去,大路旁并无房屋,只左边山坳中露出一角黄墙,袁紫衣纵马驰近,原来是一座古庙,破匾上写着「湘妃神祠」四个大字,泥金剥落,显已日久失修。
湘妃,指娥皇、女英二人,她们是尧帝的女儿,舜帝的妃子。相传舜帝晚年巡视南方,病故于苍梧,她们恸而殉身于湘水,因此被后人奉为湘水之神。
作为后世文人诗词中的常用典故,娥皇、女英的故事内核主要有二:其一,悲剧的爱情;其二,二女共事一夫。
在《飞狐外传》中,程灵素心仪胡斐,而胡斐对袁紫衣情有独钟,袁紫衣也对胡斐心生情愫。但是,袁紫衣作为一个尼姑,其实无法踏入世间情爱,而目下,她的真实身份虽然并未揭破,她自己却心知肚明二人注定难谐鸳侣,而程灵素一场相思、一腔真情,也自知无谓。所以三人之间,是有情而无缘,有始而难终。
袁紫衣初遇胡斐之时,曾经送给他一直玉凤凰,而后来程灵素见胡斐对包袱里的玉凤凰珍而重之,立刻猜到这是他的心上人所赠。期间,袁紫衣对程灵素固然有敌意,程灵素对袁紫衣也难有平常心。后来,二人初解心结,有这样一段对话:
袁紫衣搂着她娇怯怯的肩头,说道:「程家妹子,快别这么说。你的本事胜我十倍。我只敢讨好你,不敢得罪你。」
程灵素从怀中取出那只玉凤,说道:「袁姊姊,你和我大哥之间的误会也说明白啦,这只玉凤还是你拿着。要不然,两只凤凰都给了我大哥。」
袁紫衣一怔,低声道:「要不然,两只凤凰都给了我大哥!」
程灵素说这两句话时原无别意,但觉袁紫衣品貌武功,都是头挑人才,一路上听胡斐言下之意,早已情不自禁地对她十分倾心,只是为了她数度相救凤天南,这才心存芥蒂,今日不但前嫌尽释,而且双方说来更是大有渊源,那还有什么阻碍?但听袁紫衣将自己这句话重说了一遍,倒似是自己语带双关,有「二女共事一夫」之意,不由得红晕双颊,忙道:「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袁紫衣道:「不是什么意思?」程灵素如何能够解释,窘得几乎要掉下泪来。
程灵素本意就是说玉凤凰,可话一出口,好像有了言下之意,她窘得几乎下泪,而袁紫衣既知道自己与胡斐不会有结局,听了此语,心中想必也不是滋味,所以她后来才有「你放心,终不能两只凤凰都给了他」的话。
《紫罗衫动红烛移》一回中,还有一个细节:
当下三人走到书房之中,书童点了蜡烛,送上香茗细点,退了出去。这书房陈设甚是精雅。东壁两列书架,放满了图书。西边一排长窗,茜纱窗间绿竹掩映,隐隐送来桂花香气。
南边墙上挂着一幅董其昌的仕女图;一幅对联,是祝枝山的行书,写着白乐天的两句诗:「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程灵素却在心中默默念了两遍,瞧了一眼桌上的红烛,又望了一眼袁紫衣身上的紫罗衫,暗想:「对联上这两句话,倒似为此情此景而设。可是我混在这中间,却又算什么?」
茜窗绿竹,桂香红烛,本是春闺丽景,但三人各怀心事,程灵素看了「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的诗句,心中伤感,觉得此句是为袁紫衣而设。其实,「桃叶」是用典,桃根、桃叶系姐妹,又皆是东晋文人王献之之妾,此处再次暗切湘妃之典。
此二句诗,出自白居易的《柘枝妓》,其诗末二句云:「看即曲终留不住,云飘雨送向阳台」,曲终人散,一场春梦,自然也是一种隐喻。
胡斐的爱情悲剧,其实,在风情旖旎的湘妃庙,已经埋下了端倪。
第三个是药王庙。
药王庙,是程灵素的主场。
程灵素是毒手药王无嗔大师之徒。「毒手」是说他用毒之技出神入化,当世不作第二人想;「药王」是说他宅心仁厚,不仅严令弟子不得用毒杀人,还用解毒之技,救了无数性命。
毒手药王的弟子、七星海棠的主人程灵素到了药王庙,自然是有一番故事。金庸特地点出:
那座庙宇远离大路,残瓦颓垣,十分破败,大殿上的神像青面凹首,腰围树叶,手里拿了一束青草放在口中作咀嚼之状,原来是尝百草的神农氏。圆性道:「程家妹子,到了你老家来啦,这是座药王庙。」
但这故事,却悲伤得催人心肝:胡斐与程灵素在药王庙,遭遇到了无嗔的师弟石万嗔,石万嗔心狠手辣,多年来与无嗔对敌,但用毒之技始终逊他一筹,听闻无嗔去世,便冒毒手药王之名招摇撞骗,本拟扬眉吐气,名扬天下,谁知却被程灵素捉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石万嗔人如其名,嗔念颇重,既觉程灵素是个劲敌,便暗使诡计,躲在药王庙中,在马春花的尸首上下了碧蚕毒蛊。虽然程灵素及时惊觉,且与石万嗔一番斗智斗力,处处占上风,但胡斐最终还是遭了他的毒手,中了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三大剧毒,按照《药王神篇》所载,本来无毒可解,但程灵素却以口吮吸,帮他疗毒:
程灵素吸一口毒血,便吐在地下,若是寻常毒药,她可以用手指按捺,从空心金针中吸出毒质,便如替苗人凤治眼一般,但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三大剧毒入体,又岂是此法所能奏效?她直吸了四十多口,眼见吸出来的血液已全呈鲜红之色,这才放心,吁了一口长气,柔声道:「大哥,你和我都很可怜。你心中喜欢袁姑娘,那知道她却出家做了尼姑……我……我心中……」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药王庙供奉神农氏,其像「手里拿了一束青草放在口中作咀嚼之状」,传说神农氏之时,人民以草木、螺肉、蚌肉为食,常受疾病、毒伤所困,不堪其苦。于是神农氏教民播种五谷,又遍尝百草,以识其物性,为此,还曾一日中毒数回。
神农氏有救世济民之心,而程灵素作为医者,医姜小铁、苗人凤、马春花,都是医者仁心,但医治胡斐,则又不同,她是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把自己的一腔悲苦、失意,都换做了对他的慈悲救渡。
爱欲,既可伤人——如商老太,为了替丈夫报仇而如痴如狂,恨不得将不能遂她心愿的其他人都作为陪葬,也可渡人——如程灵素,哪怕自己不能拥有,也愿倾其所有,去守护所爱之人。
药王何谓?不仅指回春之妙手,也指渡人之慈悲。
七、
《飞狐外传》写恩仇,其实写了两种对恩仇的截然不同的态度:恩仇分明和恩仇难明。
恩仇分明,是通过写胡斐的报马春花之恩和报钟阿四之仇来写出。
恩仇难明,则是通过胡斐与苗人凤的关系来写出。
苗人凤与胡一刀意气相投,倾盖如故,而胡一刀却最终死于二人的决斗中,可谓造化弄人。胡斐长大后,一方面听到世人都说胡一刀是苗人凤所杀,一方面又听平四叔说真相并非三言两语说得清,心中便一直存了个疑团。
初见苗人凤,是他十三四岁时在商家堡中,再见苗人凤,是五年之后在苗人凤家中。两次相见,都觉苗人凤有仁侠之气、天人之姿,在他心中,苗人凤不是仇人,而是偶像,「生平遇到的人物之中,真正令他心折的,也只赵半山与苗人凤两人而已。赵半山和他拜了把子,苗人凤却是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眼角也没瞥过他一下,然而每次想到此人,总觉为人该当如此,才算是英雄豪杰」。
尤其是第二次,苗人凤被田归农设计毒瞎了眼睛,他见苗人凤虽受人暗算、身受重伤,依然意气风发、神威凛凛,顿时把父母之仇抛在一边,不自禁地想要帮他御敌:
胡斐回过头来,见苗人凤双手按住眼睛,脸上神情痛楚,待要上前救助,又怕他突然发掌,于是朗声说道:「苗大侠,我虽不是你朋友,可也决计不会加害,你信也不信?」
这几句话说得极是诚恳。苗人凤虽未见到他面目,自己又刚中了奸人暗算,双目痛如刀剜,但一听此言,自然而然觉得这少年绝非坏人,真所谓英雄识英雄,片言之间,已是意气相投,于是说道:「你给我挡住门外的奸人。」他不答胡斐「信也不信?」的问话,但叫他挡住外敌,那便是当他至交好友一般。
胡斐见过苗人凤,知道他是何许人,而苗人凤虽然一直牵挂胡一刀之子,却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人是什么身份,但一听了他这句话,便把他当成至交好友,和他联手御敌,这种识人之明、容人之量,真是令人叹服。
后来,由胡斐显露的胡家刀法,引到胡一刀当年如何死去的话题,苗人凤坦然承认胡一刀之死系他误伤:
胡斐望着这两位灵牌,手足冰冷,全身发颤。他早就疑心父母之丧,必与苗人凤有重大关联,但见他为人慷慨豪侠,一直盼望自己是疑心错了。但此刻他直认不讳,可是他既说「我误伤了一位好朋友」,神色语气之间,又是含着无限隐痛,一霎时间,不知该当如何才好。
苗人凤转过身来,双手负在背后,说道:「你既不肯说和胡大侠有何干连,我也不必追问。小兄弟,你答应过照顾我女儿的,这话可要记得。好吧,你要替胡大侠报仇,便可动手!」
胡斐从幼时开始,习武就是为了给父母亲报仇,但是当这个「仇人」站在自己面前时,却并没有下手。(读过《雪山飞狐》的读者都知道苗人凤不是胡斐的真正仇人,胡斐却不知道。)因为这「仇人」慷慨豪迈、义薄云天,又将自己父母视为平生至交、对他们的死至今耿耿——这教他如何下得了手?
甚至后来,胡斐为了救马春花,与程灵素一起共抗强敌、身陷重围之时,他心中也想到了苗人凤:
程灵素知他顾念自己,说道:「咱们结拜之时,说的是『有难共当』呢,还是『有难先逃』?」胡斐道:「你和马姑娘从不相识,何必为她犯险?至于我,那可不同。」程灵素的眼光始终没望他一眼,道:「不错,我何必为她犯险?可是我和你难道也是从不相识么?」
胡斐心中大是感激,自忖一生之中,甘愿和自己同死的,平四叔是会的,赵半山也会的。(奇怪得很,一瞬之间,心中忽地掠过一个古怪的念头:苗人凤也会的。)
他想到苗人凤,不是遗憾还有大仇未报,而是心中觉得这位「仇人」,在危急情境下定然会跟自己同生共死。
《飞狐外传》一书中,写了很多这样爱恨纠缠、恩仇难明之事。
譬如商老太,她对丈夫商剑鸣至爱至敬,但这份爱,却化成了对胡一刀、苗人凤、胡斐乃至所有阻碍她报仇之人的刻骨仇恨,最后报仇不成,葬身烈火之中。她偏执阴沉,自然不算好人,甚至她所深爱的丈夫,也不算好人,但她对丈夫的那份忠贞和深情,难道没有让人动容之处吗?
譬如马春花,商宝震爱慕马春花,混入「盗党」将马春花的丈夫徐铮杀死,而马春花转头便将他刺死。说是马春花爱恋徐铮,所以痛恨商宝震、为丈夫报仇吧,倒也不像,因为她在丈夫死后转头就去了福康安府,且她一生所爱,自然是福康安;但要说她对丈夫无情无义吧,她在死前,却嘱咐胡斐将自己与丈夫合葬。
譬如南兰——这个人物,与马春花是非常相似的。名字相似,「春花」、「兰」都是花卉,柔而无骨,脆弱易折;相貌相似,都是出色美女,身边也不少爱慕他们容颜的人;命运相似,都是已有丈夫,但忽然爱上了他人,又因为这不明智的爱情,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南兰背弃了丈夫苗人凤,抛弃了孩子,跟了田归农,而田归农阴险狡诈,是个十足十的小人,如此说来,南兰的人品眼光,一无足取,但是,多年以后,她也心生悔意、痛苦煎熬。后来,当胡斐在父母的墓前被田归农请来的好手包围、性命危在旦夕之时,竟然是南兰悄悄告诉胡斐在墓前地下,有一把宝刀:
胡斐握住了刀柄,回头向苗夫人瞧去,只听得她幽幽说道:「要明白别人的心,那是多么难啊!」她长长地叹了口气,缓步远去。
而后,胡斐借着这把宝刀,得以与敌人抗衡,逃出生天。把救命的宝刀是谁埋的呢?就是他的「仇人」苗人凤当年来祭扫胡一刀夫妇时,心痛英雄已殁、宝刀寂寞而埋的。
又譬如袁紫衣处处与胡斐作对,却成了他心尖上的人,程灵素时时为胡斐着想,却只能跟他有兄妹之分。袁紫衣明明对胡斐有情,却三次阻挠胡斐杀凤天南,令人费解气闷,最后金庸揭开谜底,原来,凤天南是袁紫衣的生身父亲,而袁紫衣的母亲却是被他强奸的。
在《飞狐外传》的末尾,金庸这么写道:
胡斐弹刀清啸,心中感慨,还刀入鞘,将宝刀放回土坑之中,使它长伴父亲于地下,再将程灵素的骨灰坛也轻轻放入土坑,拨土掩好。
圆性双手合十,轻念佛偈:「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念毕,悄然上马,缓步西去。
胡斐英雄年少,武功卓绝,待人接物处处周全,他爱憎强烈,恩仇分明,进退有节,俯仰不愧,但最后,却还是不得不在「无常」面前低头。
而世事本是如此,恩怨无常,爱恨无常,离合无常,生死无常。
那么,金庸想借胡斐的故事说些什么呢?借用《论语》的一句话,就是「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即不凭空臆测,不绝对肯定,不固执己见,不自以为是。
恩仇之际,只有快意挥洒,才是最好的态度吗?也许,理解人性的幽深复杂,体谅命运的离奇莫测,原宥人生中的说不出和不得已,才更高明、更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