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男频 女频 jjwx fq 排行 分类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阅豆

0

月票

0

5你对我也有那种想法吗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1707 更新:2026-06-08 13:55:40

你对我也有那种想法吗

庸俗日常

孟桐君很惊讶,没想到常敬能直接问出这么句话。

她笑着用包抡了他一下:「什么意思呀?你不是不跟他比吗?」

其实,常敬刚说完就有点后悔。

他怕她觉得冒犯,更怕她误会,认为自己跟她在一起,满脑子只有「那种」需求。

他当然知道孟桐君已经离过一次婚,早不是未经人事的懵懂少女,但也绝没有「离婚女人的衣裳更好剥」这样龌龊的心思。

想到这里,他红了脸,立即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常敬情窦初开,难免多思,但孟桐君全然没往「灵与肉」这么深刻的层面上去琢磨。

恋爱这东西,不论男女,本来就是要荤素不忌,谈起来才有意思。

她笑了笑:「我知道,我就是觉得吧,常敬,你才二十五岁,又是第一次谈恋爱,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应该对你负起责任来。」

「你要对我负责?」常敬懵了——他都二十五了,是一个完完整整的成年人,为什么需要别人来对他的恋情负责?

但孟桐君显然不觉得自己这句话哪里说错:「当然啦,因为我觉得你现在太上头了,你可能看着我哪里都好,你想给我花钱,想向我展示你的高大和威严,想快点把这段关系更进一步……」

说完,她微笑着耸肩:「但是我建议你先冷静冷静,再考察考察,万一不是那么回事呢?」

万一激情退去,他发现她并非自己梦中的女郎,真要分开,也更好收场。

常敬的眉毛慢慢地拧了起来,只因听懂了她的潜台词。

说白了,孟桐君这一番话,还是在拿他当小孩——她认为他年轻,鲁莽,又因缺乏恋爱经验,而急于求成。

常敬很生气。

他缓缓摇头,表情严肃,仿佛脑袋上顶着个价值连城的瓷花瓶:「孟桐君,你一边答应我的追求,一边又拿我当孩子看,我真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孟桐君被他说得愣了一下,一回神,发现他已经走出一段距离。

她追上去,扯了一下常敬的胳膊,他便顺势转过身来。

「你刚刚说那句话,给我的感觉就是,我在你眼里是一个特别不成熟,想一出是一出,做事不计后果,三分钟热度,肤浅,不值得托付终身,不负责任的小破孩。」

常敬又困惑又愤怒,问:「如果我在你眼里是这种人,那为什么还要跟我谈恋爱呢?」

在他面前,孟桐君第一次被问得说不上话。

她张了张嘴,最后只能不咸不淡地说一句:「行了,不气了啊。」

「你看,事到如今,你还用这种哄孩子的语气哄着我。」

常敬摇摇头,拉着她的胳膊,一路将人带到了停车场。

打开后备箱,他拿了个纸袋子,递给了她。

孟桐君一头雾水:「这是什……等下,我接个电话……喂?王哥,哎你好你好!不忙,我闲着呢!等会儿啊,地下信号不好,我走远点……」

说完,她就自顾自走到一边去了。

又一次被忽略,常敬只觉得头顶冒烟,一眼都不能再多看,直接甩上门,上车了。

起初车速很慢,他从后视镜里看,孟桐君站在原地,电话打得热火朝天,全然没有看他一眼。

他气得两眼一黑,憋着气直接开走了。

孟桐君撂下电话,才后知后觉,原来常敬已经走了,而且是生着气走的。

她笑了笑,自言自语:「这不就是一个小屁孩吗?生气就甩脸走人,还不承认。」

手里提着他刚刚递过来的纸袋子,孟桐君找到了自己的车,直接放进了后备厢里,没拆开看。

他能送她什么呢?无非是些慷慨又不出挑的东西,珠宝,成衣,皮鞋,提包……

却都不是。

等她回到家,拆开袋子看了才发现,袋子里的东西,是一套最新款的芭比娃娃。

标价五百多元,按他们的消费水平来看,实在不算是昂贵的礼物。

但这是她答应员工要买,却又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

常敬却记住了——因为他的留心,自己也免于食言。

看着手中的芭比娃娃,孟桐君忽然陷入了沉思。

她在想,常敬真的有自己认为的那么不成熟吗?

还是说,其实自己才是那个把这段恋爱当成儿戏的人?

或许常敬说得对,她一时之间还没转过弯来,还没进入角色,还在把他当小孩看。

这么一想,从一开始,她就一直在忽略常敬对恋爱的需求——成就感。

他没有恋爱过,恋爱中的任何新成就都是振奋的,鼓舞的,必需的。

不论是替她出头,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还是为她花钱,彰显自己的经济实力,抑或是帮她提个东西,系个鞋带,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常敬来说,都是人生的第一次。

就像是少女时期看偶像剧会脸红,看言情小说会哭,会在日记里幻想自己未来的初恋模样……她明明也曾这样年轻又热烈,怎么会不懂呢?

孟桐君蹙着眉,咬着光秃秃的指甲,忽然觉得自己今天表现得很不好——作为一个女人,她想投入到新的,年轻的恋爱当中去,却在一个新的,年轻的恋人出现时,摆出一副消极又冥顽的老态。

当然了,常敬从小没吃过苦,也不需要讨好人,所以身上少了些圆滑和伶俐,但自己跟他在一起,不就是被他身上那毫不掺假的脱俗所打动吗?

否则的话,就像常敬问的,她干吗要选他,干吗不选一个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老油条?

再转念一想,当年李椰追求自己的时候,留着一头比女人还长的头发,大冬天,愣是穿着一件单层的皮夹克,破洞的牛仔裤,往墙头一坐,迎着风就开始唱歌,纯纯一个神经病!

要真跟他比,常敬成熟得可不是一点半点。

想通了这一点,孟桐君心情大好,甚至开始哼歌——她决定睡前给常敬打个电话缓和一下,有点「夫妻没有隔夜仇」的意思。

卸妆,换睡衣,准备去洗澡,她站在淋浴下,看那一套刚刚被自己扔进洗衣机的内衣裤。

她平时不穿这种款式,觉得不够舒适,华而不实,这一套,还是她为了这次约会新买的。

这下,她忽然反应过来——谁会为了一个小屁孩添置一套性感内衣呢?

她捂住自己的脸和嘴,为这次自我剖析的重大发现而惊讶万分。

蒸汽将她的脸熏得又红又烫,水蒙蒙的,仿佛回到了二十岁。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二十五岁的常敬也正在淋浴下,仔细地考察自己。

从小营养好,他身高轻松窜到了一米八五,括号,光脚。

常年健身,身材不说跟健美先生媲美,也绝对和瘦弱、幼嫩挨不上边。

他喜欢晒太阳,又经常参加户外运动,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应该更显得成熟才对。

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加上实习,他也工作了四年,要说身上有书卷气,那是不假,要说是有幼稚的学生气,应该不会。

顺着下巴摸了摸自己的脸,长胡子了,再往下摸摸脖子,喉结也很明显。

孟桐君为什么就非要拿他当小孩看呢?

他实在是想不通。

不过,他也确实觉得自己今天做得很不好。

从一开始,那个十分没礼貌的熟人出现时,他就处理得很糟糕。

当时,他太迫切想展示自己的勇武,想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最好是能在那人伤害了孟桐君的尊严之后,再挺身而出,将她的尊严夺回来!

常敬摇摇头,心想,孟桐君的座右铭是和气生财,如果真有两个人为了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大打出手,那对她来说得是一件多尴尬的事啊?

更不用说,在自己「英雄救美」的好戏落空之后,还耍起了少爷脾气,扭头就走,把两大杯饮料留给她一个人拿,害她穿着高跟鞋,嘴里叼着东西追自己,

这哪里是「英雄」?窝里横的「狗熊」倒差不多!

再说买东西这个事,他想付钱,其实也只是为了自己爽快——之前李椰告诉过他,男人谈恋爱不掏钱,是一件特别寒碜的事。

但是,常敬转念又想,如果自己真付了这个钱,别人会怎么看她?会不会像当初自己看见她的豪车时一样,龌龊地揣测她?她会不会是顾忌这个?

况且,像孟桐君这样强大的女人,真的会需要用「有男人给我花钱」来武装自己,挣取尊严吗?

换句话说,对于她这样的女人来说,男人给的尊严,还叫尊严吗?

或许自己幻想的那些浪漫与风度,在她过去的恋情和婚姻中,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

这样想着,他忽然明白——孟桐君当然会比自己更冷静,更慎重。

说句难听的,如果两人最后真结了婚,又因自己的草率离婚了……

到时候,孟桐君被贴上「离婚专业户」,「三婚女」的标签 ,对她的事业和生活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常敬发觉,自己一直以来忽略了孟桐君对恋爱的需求——松弛感。

这是自己的第一次恋爱,事关重大,但对于对方来讲,恋爱不过是生活的调剂,若要发展成婚姻,则需要认真考核。

若喜欢她,就得明白——她的恋人,该是一味不喧宾夺主的佐料。

要说一点委屈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

但是打一开始,自己不就是被她身上这种又轰烈,又嚣张,大马金刀的自我所打动吗?

否则的话,他为什么要拒绝那些善解人意,柔情似水的追求者?为什么不直接听从家里的安排,找一个贤妻良母谈恋爱?

常敬抹了一把脸,关了水,叉着腰站在那里,忽然想起自己离开时,孟桐君还站在那里打电话。

也不问问人家是不是开车来的,也不说把人送回家,这算什么男朋友?

他冲着镜子,自己骂自己,「办的什么破事呀!」

他立即穿上浴袍,头发也来不及擦,跑到卧室拿手机。

手指停在孟桐君的号码,对方的名字魔法般地率先出现在来电显示上。

常敬吓了一跳,舍不得让铃声多响一会儿,立即接通。

他问:「你到家了吗?」

她答:「到了,已经洗完澡了……刚才忙着接电话来着,到家才看见你给我买的芭比娃娃,我都给忘得一干二净了,还好你细心帮我想着。」

常敬有些尴尬,干笑:「哈……我一猜你就得忘,本来想送你回家的时候顺手给你……」

「没事呀,我自己也开车了。」她说,说完在床上打了个滚,「你不生气了吧?」

等待这个答案的时候太过紧张,她把枕头的一角咬在嘴里,双手虔诚地握在一起。

「生气。」常敬笑了笑,说,「生我自己的气,觉得第一次约会,就没表现好。」

「谁说的,我今天可开心了。」她想了想,觉得不能一味地让他来迁就自己,便说,「下次,你带我去看看我那张画吧。」

常敬又惊又喜:「那我去接你吧!」

孟桐君一愣:「什么时候?现在啊?」

「嗯!」

「几点了……」

常敬老实地回答:「八点半。」

她被逗笑了:「我是说,是不是有点晚了?」

常敬没讲话。

孟桐君听着这沉默,改了口:「算了,你想来就来吧,我给你发定位。」

常敬站了起来,蓄势待发。

「不过我刚洗完澡,不准备再化妆了。」

常敬扑通一声,又坐下了。

他握紧手机,低头看见自己的腿跟上了发条似的,抖个不停。

重新换上那套西装,口袋里还有今天买饮料时的发票,发票上还有她的唇印。

就像一个热烈的亲亲。

他搭配了那条她亲自选的腰带,尺寸是她环着自己的腰量好的。

就像一个温暖的抱抱。

他梳好头发,把碎发拢上去露出额头,额头上一块浅印,是今天跟她撞在一起。

当时她用手掌心帮他揉啊揉啊,是药到病除的摸摸。

李椰曾经问他,想不想亲亲她,抱抱她,摸摸她。

当时他把这句话理解得太艳俗,也太肤浅了。

事到如今又突然觉得,根本不急——他还那么年轻,这场恋爱完全可以慢慢地谈。

不必按部就班地牵手,拥抱,接吻,睡觉……

不必这样。

他要慢慢随她享受庸俗的日常,将这恋爱谈出脱俗的步调。

如果真的有幸走到最后,到那一天,她仍旧是自己世上最好的初恋,是自己的年少爱侣。

而自己是她的半路夫妻,是她的老来得伴。

也很不错,他很期待。

带着这样的期待,他下了车,孟桐君躲在一边,咻地一下蹦出来。

她笑眯眯的,未施粉黛的脸又红又圆,小苹果一样十分可爱。

常敬傻看了十几秒,清了清嗓子:「你怎么先下来了。」

「估计你快到了呀。」她说,然后低下头,「你刚刚不会没认出来我吧?」

「怎么可能呢……」

「最近越来越冷了。」孟桐君忽然钻进他大衣里,脸贴在他胸前,「常敬,我今天真的做得不对,我对我自己提出批评。」

常敬的身体僵得厉害,像个木头桩子,几乎可以让人练上一套咏春拳。

他微张着嘴,觉得心里有疯狗在叫。

在这疯狂的吠叫声中,他听见女人的声音咒语般引诱着他。

「低点儿。」

常敬懵懵地低头:「嗯?」

于是便被她钩住了衣领,直到柔软的嘴唇贴上来:「哎呀,让你低一点呀……」

这是他的初吻,就发生在这样不期而至的夜晚。

常敬站在原地,回味。

他很喜欢一部电影,叫作《闻香识女人》,弗兰克中校能够通过女人的香水,在脑海中还原出女人的形象。

但此时此刻,他觉得这电影是在胡扯。

孟桐君的香气毫不庸俗,若隐若现,只是浅尝辄止,就已经让他晕头转向。

此刻,孟桐君转身跑走,跑到副驾驶座上去:「走吧,去看画去,先说好了,要是路上再吵架,你可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停车场了。」

常敬在原地愣了半天,脸红的像被炉子蒸过:「要不,要不还是你开车吧……我觉得我血压有点高……」

孟桐君听后瞪大了眼,却又很快笑了出来:「不至于吧。」

常敬讪笑,到底还是在驾驶位上坐好,手搭在方向盘上。

「还是挺至于的。」他轻声答。

他之前虽是单身主义,但对于异性,却有着一套相对固定的审美标准。

要让别人来猜的话,估计会以为他喜欢那种寂寥雨巷中,丁香一样的姑娘——微笑,不语,静静在等他一吻。

家里人催婚时,也都照着这个路子为他相看,而他从来都是见一面,吃个饭,找个得体的理由,说声不合适。

其实,他喜欢性感的女人。

性感的,神秘的,艳丽的女人。

只有能力足够的男人,才有胆量喜欢这样的女人,孟桐君恰好如此。

非要用花来比喻的话,她才不是丁香,而是大丽花——埋在土里的时候,她还是一颗黑巴巴的种球,但一旦迎来她的春天,她会招展壮丽的枝子,抖开磅礴的花盘,迎着风,冲着火辣的太阳扭腰摆臀。

当然了,偶尔会招来虫爬蚁噬,被啃坏那么一两片叶子,但孟桐君并非温室的娇花,这些小虫子只会被她当作不那么可爱的观众。

唯有仰视她绽放的观众。

她才不会静静等待他一吻。

这一吻,她分明可以大方索要,主动献上。

常敬忽然发觉,在孟桐君的身上,所谓的「性别概念」有时会变得很模糊——她不讲究那些老旧的男女分工,不将男人该做的事,和女人该做的事区分开来。

反倒是自己,在遇见她之后,蓦地狭隘起来——他最近总觉得,不论是主动地道歉、求和,还是主动地拥抱、接吻,这些事情本该由男人来做。

但事实是,争吵之后,是孟桐君先打给他,她先哄他,对他说自己做得不好,主动地抱住他,吻他。

常敬回想,前二十五年的人生里,自己真正堪称心动的瞬间实在寥寥。

或许也曾欣赏过一些人,比如辩论场上对答如流的女辩手,聚光灯下婀娜生姿的舞蹈家,一袭白裙指若玉葱的钢琴手……

他欣赏她们,却不曾真正地看见她们丰满的血肉。

他高傲、冷漠,虚无而充满厌倦。

他拥有一切,却因此一无所有。

他不快乐。

但孟桐君是只嚣张的大鸟,用喙狠狠地啄开他心上的壳,用洪亮的声音鸣叫,扑腾起漫天油光水滑的羽毛。

当她向前飞去,他的这颗心,也被衔往天际。

高高地飞起后,常敬终于看见地面上,淤浊的泥土里伸出强健的枝丫,龟裂的石缝里探出蓬勃的草叶……

这个自己认为庸俗的,低劣的,丑陋的世界,原来也蕴藏着这样壮烈的生机。

曾有女孩想与他恋爱,却无疾而终,当时,她这样说:「常敬,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还是说,你不喜欢女人?

不对,我甚至觉得,你根本就不喜欢人类。

此时此刻,被孟桐君吻过之后,他的心飞了起来,却又突然想起了这句话。

他在心中给这句话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完全错误!

他越来越喜欢人类,并在所有人类里,最最偏爱孟桐君。

至少在此时此刻,孟桐君就是他最喜欢的人。

笑容悄悄地爬上常敬的脸,尽管他自己没有立即发现。

看见他笑了,孟桐君歪过头:「你现在你确定了吗?」

他不解,朝她看过去:「嗯?」

「这下你可以确定了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常敬懵张着嘴,内心惊讶——她怎么会突然问出这样的话,仿佛真听见了他刚刚的心声。

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在她面前向来无处遁形,唯有和盘托出,开诚布公。

「是,我确定了。」他点头,堪称郑重地双手捧住她的脸,「为了稳妥,还是再验证一次。」

她未施粉黛的脸颊干爽,温暖。

柔软的触感自掌心传来。

常敬屏住呼吸,看见她美丽的双眼缓缓闭了起来。

天旋地转,是恋人的一吻。

他居然不合时宜地想起了李椰——李椰说,恋爱是给俗人谈的,不是给只懂艺术的傻子。

常敬曾怕自己不够俗,但此时此刻,在这一吻中,他的灵魂早已穿上最花枝招展的衣裳,大摇大摆,张扬入市。

昭告全天下,我谈恋爱啦!我谈恋爱啦!

他确定了——就在他吻她时,既想不起那幅自由又浪漫的油画,也想不起她对自己说起《加缪手记》的样子,想不起她罕见的雅致,甚至也想不起她日常的庸俗……

若问他想起了什么,其实他说不清楚。

那是一些蒙太奇般碎乱的画面,比如坠进低胸衣里的红宝石,比如雪白的腿,光裸的足踝上,那双致命的高跟鞋。

他仔细地在这一吻中分神,想把这些画面拼凑完整。

却在拼齐之后轰然发现,自己竟在想象她未着寸缕的样子。

突然有了那种世俗的欲望。

因此一路上,常敬都一言不发——他怕一张嘴,这世俗的欲望就会像被禁锢的灯神,只需孟桐君轻轻碰一碰,便会咻地一下钻出来,一发不可收拾。

他实在不好意思向她显露自己的情欲,更不敢对她发出火热的邀约。

他怕自己在孟桐君心里,会从一个「帅哥」变成一个「屌丝」,会从一个「风雅的男人」变成一个「猥琐的男的」。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要去看艺术展的,这样雅致的途中,怎么能满脑子都是那样庸俗的事情?

晚上九点二十,艺术展早已闭馆,常敬第一次动用私权带人进来。

站在《梦中的婚礼》前,孟桐君透过一幅十年前的画,在看十年前的自己。

顺便重新审视她的上一段婚姻。

这幅画之前也展出过很多次,她都刻意不去看,就连偶尔在网上看见相关的图文,她都会迅速地划过。

原因很简单——每一次看见这幅画,她都会回想起自己甩着眼泪和鼻涕被李椰骂,又动手扇他耳光的场面。

这幅画就是画给她的,是李椰梦中的婚礼,她给改了,李椰就觉得,自己被瞧不起了。

虽然最后这件事聊开,两人也甜甜蜜蜜地结了婚,但每次想起李椰横眉竖目,口出不逊的样子,孟桐君还是会觉得委屈,还是会觉得,真至于吗?

其实当初改画的时候,她的想法很简单——要是按他这么画,恐怕卖不上几个钱。

想到这里,孟桐君默默地叹了一口长气。

常敬安静地站在她身边,扭过头去看着她,她的眼神落在那幅画上,心无旁骛。

这幅画是她和前夫共同完成的,他知道。

但她此刻在想些什么,他不知道。

这是他的初次恋爱,技巧全无。

但或许正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才百无禁忌,才毫不避讳,才有胆子带孟桐君来这里,眼看着她专心致志地回顾自己的前一段婚姻。

看见她叹气,常敬问:「你后悔过吗?」

「嗯?」

「改画。」

她又叹了一口气,叹到半途却笑起来:「我离婚的时候,我妈跟我说了一句话,她说跟一个过不下去的人过日子,就像拿脏水洗衣服,越使劲越恶心人。」

李椰是个好人,她也是个好人。

因此,他们当然也曾试图挽救过自己的婚姻。

每一次努力,都仿佛是在不断地铲动干枯的土壤,翻出一节节坏死的根。

但他们的婚姻再也没有长出新芽来,这片土壤早已连一丝的活性都不再有。

孟桐君不能接受一个长期跟自己较暗劲的丈夫,不甘心只做一个衣来伸手的艺术家夫人。

李椰不能接受一个事事压自己一头的妻子,不甘心一辈子活在天才妻子的阴影中。

决心离婚那天,李椰站在阳台,一边抽烟一边看自己的画。

烟灰被风吹得掉下来,笃一下落在画布上,他赶紧用手去扫,没烧着,却留下一块污迹。

李椰气坏了,叉着腰骂街,急得团团转。

孟桐君走过来,不紧不慢看了一眼,手搭在他肩上:「我看看,怎么了?」

「我画毁了!」

她没说话,转身回屋,再回来时戴了围裙和袖套,从一边的色盘上拿起笔,唰唰地改画。

李椰全程看着。

他不自觉地往后退,到最后,后背贴上了冰冷的墙角,激得他浑身一哆嗦。

那块污迹并没被她刻意掩盖,却只用寥寥几笔,就融进了作品中去。

他不如她,这么多年,他早知道了。

但是……

李椰一边哆嗦着挺直了背,一边颤着手,瘪着腮,猛吸了一口烟。

他从身后盯着孟桐君——盯着这个自从婚后,就经常戴着袖套和围裙的女人。

家里有两副袖套,两条围裙,是新婚之初,两人一起逛超市买来的。

他的围裙是墨绿色,口袋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牛油果。

孟桐君的围裙是玫红色,口袋上画了一个圆圆的火龙果。

他的袖套是明黄色,图案是噗噗小熊。

她的袖套是淡粉色,图案是粉红小猪。

那是他们俩最喜欢的动画片。

后来,时间久了,李椰的围裙上沾满了颜料,袖套上划满了笔痕。

而孟桐君的围裙上布满了油迹,袖套上蹭满了腻渍。

好恐怖,资质平平的自己成了艺术家,他那天才的学生却成了主妇!

李椰忽然觉得很恐慌——香烟已经烧到了海绵嘴儿,他两根手指被烫得发痛,心里却觉得很凉。

他问自己:李椰,你不是爱她吗?

他问自己:李椰,你真的爱她吗?

她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围着锅台转的家庭主妇,都是因为跟你结了婚,你到底知不知道?

李椰倒吸一口凉气,声音惊动了孟桐君,她回过头,看见烟已经燃到了他手边。

她上前一步,迅速拍落了烟头,攥着他的手指:「你干吗呢!手烫坏了!」

李椰张着嘴,一动不动,缩在墙角不出来。

孟桐君抬头,正对上他失魂落魄的脸。

他的眼睛了无生气,失去了焦距,说不清是在看着哪里。

顺着望过去,方向是那幅画。

孟桐君表情一僵,落寞地放低声音:「我不应该又自作主张,改你的画,别生气了。」

李椰摇头,他想说不是的小孟,你画得真好,你画得真好啊!

可他开不了口,仿佛有人用水泥灌上了他的嘴巴,他就那样一边摇头,一边反反复复地摩挲着孟桐君的手。

那双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再拿起画笔的手。

摸着摸着,他鼻子有点酸,于是借口说要出去抽支烟。

他下了楼,站在单元门下,迎着风和土,抽了半包烟,仿佛自己是个不值钱的烟灰缸。

血氧紧跟着往下降,灵魂却一个劲儿地往上飘。

李椰眯眼叼着烟头,熏得想流眼泪,他拿手背抹了下眼,晕乎乎地编辑短信。

「小孟,咱俩离了吧。」

他按下发送,然后茫然地撂下两手。

喉头发堵,烟在那里拥作一团,火烧火燎。

他将空烟盒捏扁,蹙眉咒骂一声辣,中华这么贵,怎么还能这么辣……

「真该离了。」他在心中对自己说,「你也别窝火,真的,没有她当年那五十万,你能抽上中华吗?」

孟桐君一直站在阳台上,看见他发愣,又看见他发短信。

紧接着手机响了,她念出了声:「小孟,咱俩离了吧。」

念完后,她抬起头,重新看向楼下李椰的背影。

多年前,她也是这么沉默地看着他的背影,而他背着吉他,潇洒地挥挥手,不回头。

孟桐君有点难过,却又有点轻松。

她很清楚,婚姻把那个大冷天穿皮夹克的精神病李椰,变成了一个非常正常的李椰。

一个非常正常的,中规中矩的,了无生趣的李椰。

她觉得有一点对不起他,要是当年没改那张画,是不是他就不会变成这样?

但那幅画卖了五十万啊!他们那么需要那五十万!

这个家里有多少东西,是靠当初那五十万买的呢?

炖盅,李椰喜欢喝汤,还有炸锅,因为她喜欢吃油炸;黑胶唱片机,李椰喜欢收藏唱片,还有投影仪,她喜欢看电视剧……

数着数着,孟桐君蹲了下来——环顾四周,原来他们俩这么不合适。

如果有百分之一百零一的爱,那或许可以克服百分之百的不合适。

可他们俩,是百分之一百零一的不合适。

至于爱,结婚之初,或许真有百分之百,到了今天,只剩枯燥的减法题。

用一百去减一百零一,怎么也不会有好结果。

孟桐君一言不发,站了起来,走进卧室,关好了门。

她在两人的床上躺了一会儿——先在自己的那一侧躺一躺,再到李椰的那一侧躺一躺。

对面的墙上挂着《梦中的婚礼》。

不管躺在谁的位置上看,都那么美。

她起身收拾东西,独自装满了一只半人多高的行李箱。

李椰拉开门,站在门口往里看:「房子和车都归你,回头咱们去公证。」

她停下来,将头发往耳后掖:「看法院怎么判吧。」

「我意思是说你不用走,我搬出去。」

于是她低头看了眼行李箱:「哦……我想出去散散心。」

李椰点头:「啊……好,我送你去机场。」

「行呀。」

「在外边注意点安全。」

「你也注意身体,尽量少抽。」

「那画……就留给我吧,回头我算算这些年的收益,咱俩三七分。」

「五五吧,底稿都是你的。」

「那就四六,你不改,估计也卖不出去。」

「李椰……」她叫了他一声,忽然就哽住了。

她忽然想告诉他,李椰,我还是爱过你的,但这话没头没尾,最终,她没有说。

李椰接过她的箱子:「等你回来再说吧,先好好玩一玩……幸亏没孩子,哈哈……」

「嗯,可不是吗,哈哈……」

两人在机场分别,李椰目送她登机。

然后冲着再无一人的登机口小声地问,小孟,三年来,你也是爱过我的吗?

回家后,他躺在床上——孟桐君从来都把床铺得很好,平平整整。

但这会儿,床的左边有个人形的坑,右边也有个人形的坑。

他两边都躺了躺,自己常睡的这一侧,枕头上有一根长发。

原来她刚刚也在这躺了会儿啊……李椰默默地想,然后心满意足地盯着对面墙上的画。

不论是他的底稿,还是她改过的部分,都那么美。

他沉沉睡去,手脚大敞,第一次霸占了孟桐君的位置。

他知道,明天以后,她再也不会躺在这里。

此时此刻,孟桐君又在看这幅画,这幅画还是那么美。

但她身边的人换了一个,而且,这个人刚刚问她,有没有后悔过。

她轻轻靠过去,用肩膀撞他,活泼地挤眼:「帅哥,我要是后悔,还有你什么事啊?」

常敬被她撞了一下,香香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晕乎乎地将她揽过来,揽进怀里。

没头没尾地,他有些严肃地说:「我嫉妒。」

她笑:「你嫉妒李椰?」

「嗯。」

「哦,你也想像他一样,变成我前任?」见他百口莫辩,孟桐君大笑,「跟你闹着玩儿呢,你嫉妒他干吗呀!」

「是啊,我嫉妒他干吗呢?」常敬自己也说不上来,「我也嫉妒你。」

她前仰后合:「你可别吓我,什么意思呀?」

常敬曾经形容孟桐君,说她是《皇帝的新装》里边的小孩,在一群狗腿和怂包里,勇敢地大声指出,国王光着腚,没穿衣服。

常敬知道自己不是狗腿和怂包,但他曾以为自己是那个小孩,没想到,他其实是那个狂妄又自卑的国王。

孟桐君听后,伸手打了他一下:「瞎说什么呢!」

常敬摇头——他和李椰一样,不能承认自己的庸俗,更做不到像孟桐君一样,在庸俗的人生中昂首挺胸,大步流星。

「不承认就不承认呗,谁还没有点不想面对的事了?谁逼着你承认了?」孟桐君说。

人都有缺陷,所以才不一样,所以才叫花花世界。

少了谁,都不算花花世界了。

常敬听着她的宽慰,内心却很焦灼。

虽是姐弟恋,但他不是幼稚鬼,也不希望孟桐君扮演苦口婆心的人生导师。

他之所以焦灼,是因为有些自责——如果孟桐君真的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会不会生他的气呢?

于是他横下心,对她说:「那我如果说,从咱们俩第一次见面,我就在车里盯着你的腿看,刚刚一路上,我满脑子都是你一丝不挂的样子,你刚刚看那幅画的时候,我甚至在想你和李椰做过的事……」

光是将这些庸俗,不,低俗的想法罗列出来,常敬就已经想扇自己几个耳光。

但他硬着头皮说了下去:「我不敢承认,因为我怕在你心里变成一个猥琐的男的。」

孟桐君吓了一跳,愣在了那。

她算阅人无数,但常敬实在是个异类。

就算是初次恋爱,哪怕模仿电视剧,也不至于像他这样脱轨——也不至于对女友说出「对不起,我意淫了你,所以觉得自己很下流」这样惊骇的话来。

她怔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自己为他买的那套漂亮的内衣。

瞧,她孟桐君照样会有不想承认,不肯承认,暂时不敢承认的事情。

俗女心中也有小鹿,情窦开时,也会扑通乱撞。

她清了清嗓子,故作淡然:「我还真不知道你是这么想的,但情侣之间有这种想法,还挺,挺,挺正常的。」

「那你呢,你对我也有这种想法吗?」

「啊?」孟桐君再度愣住,「哈哈,哈哈哈……」

听着她的干笑,常敬摊开手,摆了一个「果然,我就知道只有我是下流坯子」的表情。

「我对你……可能也有吧……」开了这个头,孟桐君蓦地理直气壮,「要不然我跟你谈什么恋爱啊?我要是单纯觉得你人好的话,我直接认你当干儿子不就得了!」

常敬一愣,难得呛声:「去你的,有你这么占便宜的吗?」

「哈哈,你还别说,咱俩见第一面的时候,我觉得你特别正人君子,长得也好,教养也好,大高个,衣架子,又能挣钱……」

猝不及防,常敬被她夸得有些飘飘然,正在期待她接下来能说出点什么暧昧的话来。

孟桐君笑得喜气洋洋:「我当时就觉得,你如果是我生的就好啦!」

常敬嘴角一抽,笑容僵在脸上。

「生我你是别想了。」顿了顿,他咬牙切齿补上后半句,「生一个像我的,还有机会。」

备案号:YXX18GGXamPcxxx4zdlCboP2

编辑于 2023-03-17 11:17 · 禁止转载

点击查看下一节

新社会早没少爷了

赞同 147

目录

4 评论

庸俗日常

伞阿花伞大王

×

拖拽到此处

图片将完成下载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阅豆
购买本章
免费
0阅豆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阅豆
  • 南瓜喵
    10阅豆
  • 喵喵玩具
    50阅豆
  • 喵喵毛线
    88阅豆
  • 喵喵项圈
    100阅豆
  • 喵喵手纸
    200阅豆
  • 喵喵跑车
    520阅豆
  • 喵喵别墅
    1314阅豆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