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瓦尔巴没有光
午夜情话: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我参加了相爱七年的前任婚礼,以嘉宾的身份受邀出席。
又或者说不能称之为前任,因为宋书年根本没和我分手,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和其他女人结婚。
对,他劈腿了。
我坐在第三排的椅子上,冷眼看着台上穿着得体黑西装的他,一头干净利落短发,阳光透过树荫产生的斑驳光线落在他脸上,将他侧脸的轮廓照得分明。
他在笑,因为娶别的女人。
即便背叛相爱七年的恋人,也没有丝毫亏欠。
渣男。
1
我用力捏着手中的高脚杯,汗水将指纹印在杯壁上,心底的愤怒滔天上涌。
如果新娘不是我的老客户,我是不是要被他永远欺骗,永远蒙在鼓里,当他的地下情人?
这种感觉让我羞耻、暴躁,丝丝缕缕的痛意夹杂着怒火从筋骨里渗出。
我真想上台抢过司仪的话筒,将这个渣男的真面目公之于众,诉说他的劣迹斑斑。
可是,我忍住了。
这背后的原因我无从思考,或许是给可能一无所知的新娘留有余地,又或许是彻底心凉,不想再与宋书年有一丝纠葛。
恰巧,他的目光看过来,从我脸上掠过,看我的神色与看其他宾客别无不同。
这一点,让我更加愤怒。
他可真会装啊,怎么不去拿个奥斯卡小金人?
婚礼的流程在一步步进行,诉说爱的宣言,狗屁的无论健康还是疾病,狗屁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狗屁的愿不愿意,那个渣男说谎不打草稿,用那双含笑且带着深情的眼眸,夹杂着高超的演技,轻松骗过所有人。
新娘子感动得都快哭了,俩人终于交换戒指。
那枚戒指可真刺眼,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我随意一瞥,就觉得眼眶被刺得发疼。
当他们抱在一起拥吻时,我随波逐流抬手,机械鼓掌。
宋书年,你去死吧!
我林星要是再多看你一眼,再相信你说的一个字,我下辈子就投胎成一个没有壳的王八。
拥吻完毕,二人开始倒香槟。
看着香槟被不断倒出,我体内的愤怒像是随之倾泻,慢慢化作无解的疲惫。
我的双腿几乎无力,瘫坐在椅子上,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般死死盯着最下层的高脚杯。
宋书年,宋书年。
我在心底一遍遍叫着他的名字,将这个我曾经带着满满爱意诉说的名字转变成愤怒。
忽的一阵风吹过,发丝落在我的眼角,扎的我眼睛疼。
我抬手去拨弄头发,随后垂头,双手落在椅子两侧,堪堪撑住我疲惫的身体。
一滴泪掉落在裙摆上,将外层的薄纱弄得湿溻溻下坠。
宋书年,我们彻底玩完。
这次的婚礼,就当我给你留最后一个面子。
下次在大街上碰到,别怪我不客气,一定要扇的你满地找牙,让你后悔骗我!
平复片刻后,我恢复力气,起身,大步往外走。
可没走两步,突然想起什么,停下脚步,僵着身子转头。
我当着所有宾客的面直呼新郎官的名字:「宋书年,你还记得我吗?」
所有人的视线都看过来,包括他。
他的目光有些迷茫,带着疑惑,试探出声:「抱歉,我眼拙,不知你是……」
见他如此反应,我心里翻起一股酸麻的无力感。
原来,不是他背叛了我们的七年感情。
而是他又病了。
2
我与宋书年的初识,是在奥斯陆。
十二月份,正是冷的时候,我一路摸索着取完行李走到外面等酒店的车来接我,碰巧看见了他。
他穿着一件绿色的厚外套和黑色长裤,头戴卡其色的毛线帽,又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还围着一条红色的针织围脖,身边放着一个亮黄色的行李箱。
这么个又黄又红又绿的搭配,实在是吸睛。
傻子吧。我心想。
却不料这个傻子和我上了同一辆车。
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他拗着一口极其别扭的挪威语,断断续续,结结巴巴,听得前台人员一愣一愣。
我站在他的后面,看他手舞足蹈比划,随后一直点头说:「OK!OK!」
等他办理完毕,轮到我时,我掏出事先买好的翻译器。
宋书年在楼梯口看向我,冲我竖起大拇指:「聪明!」
听着他这地道的口音,我诧异问:「华人?」
他冲我笑,露出一口白牙:「对,我叫宋书年。」
在陌生国度,碰到华人总是十分亲切。
我回道:「林星。」
他说:「很美好的名字。」
我客套回话:「你的名字听起来很有知识。」
宋书年是一个很热情很开朗很自来熟的人,华人来这边大多是看极光,他租了辆车,邀请我一起。
我没拒绝,带上摄像机坐上副驾驶。
车厢里放着上个世纪的乡村民谣,曲调悠长。我偏头去看窗外的街道,晕黄路灯将飘落的雪花映得唯美,我举起摄像机,镜头长焦对准,将画面定格。
吉普停在一个高坡上,我们解开安全带下车。
入眼是深蓝的天与幽绿色的道道极光,还有数不清的繁星。
这些,像是把黑夜撕裂。
我惊讶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时,宋书年从后车厢拿出两罐啤酒。
他弄开拉环,递一罐给我。
极光配啤酒,美得很。
我们并排倚着车门,抬头看天。
当晚,我拍了很多照片,还给宋书年拍了许多个人照,他似乎非常喜欢笑,眉眼间都浸着喜色,仿佛旁人只需看他一眼,就会被他的快乐感染。
可当我们回去时,却犯了难。
这边酒驾查得很严,我们根本不能冒险开车回去,在网上租车亦或是找代驾,却因为距离太过遥远,等了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回信。
于是我们决定走回去。
漫长的路,不甚明朗的路灯照着前方三四米,一步一个脚印踩在雪坑里,我们走得很慢。
期间宋书年还拉着我堆了个雪人,丑得要死,他还把自己的毛线帽给它戴上。
我看着他因长期戴帽子,略显凌乱的发,问:「回去的路上你不冷吗?」
宋书年笑着摇头,把他的红色围脖往上弄了弄,似是在向我显摆他有多么机智。
我无语摇头,这还真是个傻子啊。
万幸的是,等我俩筋疲力尽,快走到市区时,终于租到了车。
车厢内很温暖,我俩并排坐在后面瑟瑟发抖打冷颤。
「林星。」他喊我的名字。
我偏头去看他,他的眼眸黑漆漆亮晶晶:「听说看到极光的人都会很幸福。」
我说:「哦。」
幸福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看一趟挺遭罪的。
不过能在陌生的国度,碰到个有意思的人,倒是额外收获。
回到酒店后,我迅速洗漱睡觉,等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我换好衣服推开门,正好碰见住在对面的宋书年也走出来。
刚想和他打个招呼,他就冷漠离开。
嘿!见他这个态度,我真是刚醒就生了一肚子气。
明明昨天大家都很熟悉了,今天装什么高冷啊?
烦,这男的可真烦人!
3
今天是国外的圣诞节。
外面整条街都喜气洋洋,看起来很热闹。
就连行人都比昨天多很多,可即便是这么多行人,也没能阻挡我再次遇见宋书年。
我们在超市狭路相逢,我迫不得已注意了下他的衣着。
不错,今天整体是深咖色,比起昨天的花里胡哨,总归正常许多。
他还颇有礼貌,侧身退避,示意我先过去。
我也没和他客气,二话不说迈步离开。
可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别扭,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
我买了一些礼品后离开超市,沿着街道慢慢跻身于人流走至广场。
广场上有人在拉小提琴,还有零散白鸽在飞腾。我走到一个铁质长椅前,伸手将上面的浮雪弄掉,随后坐在上面安静享受难得的好阳光。
可目光,却恰好落在不远处的那道高大身影上。
不是我刻意去找他,而是在来来往往行走的路人里,他孤零零像个雕塑站在原地的举动太过突出。
阳光落在他的肩头,似是将他整个人一分为二,一半处于阴霾,一半处于光明。
他在原地站了多久,我几乎就注视他的背影多久。
后来,我下意识举起摄像机,将这一幕定格。
他似乎感觉到,回头看向我,我们的目光通过摄像机的长镜头对上,我手一抖,把他拍得有些模糊。
他走了,依旧那副冷漠样。
我坐在原地生闷气,气自己,我觉得我和这个人可能就是冤家,我就是那个大怨种。明明才认识不到两天,我怎么就这么欠呢?看他做什么?给他拍照做什么?
我气得想狂吃三碗大米饭,来平复心底的不平衡。
当晚,我将近九点多才回去,回去的时候发现门口被挂了一个小礼品,是酒店的人送的圣诞节礼物。
对面的门传来声响,我头也没回,迅速开门进房间。
好样的!我夸奖我自己,面对装冷漠的人,就得这样对付他!
可是,让我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中午,他主动来敲我的门。
我打开门,见到是他后,眉头下意识一皱,故作冷漠道:「有事?」
他很急,还有些紧张局促问我:「昨天,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这话我有些听不懂,做什么事情他自己不清楚吗?
我以为他今天又想搞出比「高冷戏码」更抓马的情节,便冷冷讽刺:「今天认识我了?」
他像是被我说的话震惊到,整个人肉眼可见僵在原地。
我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可我并没有错过他眼里的惊讶、灰败、自嘲和些许轻颓。
认识他的当晚,我曾说他是一个快乐的人。
可现在,他并不快乐。
他将一张有些发皱的纸单颤抖递给我,低哑出声:「抱歉,我不是有意疏远你,因为我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他就站在我的门前,垂着头似是不敢看我,又急急出声:「不过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是病了而已。但如果你还是怕的话,我可以搬去其他酒店住,绝不会打扰你。」
4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是我小学就明白的道理。
可我没想到,在这遥远的国度,在这家并不出名的酒店里,却遇到个和我有同样困扰的人。
这种遭遇,直接推翻了我自小相信的八字真理。
反倒是映衬了那部英剧的名字——去 TM 的世界!
宋书年坐在我房间的沙发上,整个人依旧处于一种灰色状态。
我在房间地板上像个无头苍蝇般转圈,手里还拿着他的那张诊断单。
不知过去多久,我大步走到他面前,俯下身子,双手撑在桌子上看他:「宋书年,抬头看我。」
他抬起头,那向来带着喜悦的脸似是被拢上一层暗光。
我直视他的眼睛,也不知体内从哪儿冒出的能量,简直比易中天还易中天,出言犀利:「你听好,你无需为你目前的状态感到自卑,就像你说的那样,你只是病了而已,你得的是全天下最酷的一种病。」
他愣住,漆黑的瞳仁似是在慢慢发出微光。
这给了我继续鼓舞的信心:「这种病,可能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可是,在确定不会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在意他们接不接受?」
「小疯子!」我喊他。
他被我喊得有些惊讶。
接下来要说的话,让我的喉头有些哽住,可我还是深吸一口气说道:「我也是个小疯子。」
话落的一瞬间,整个房间的空气似乎都被凝住。
我们目光对视,谁都没有率先出声。
他眼眸里布满错愕和惊讶。
不知过去多久,我起身,将那张本属于他的诊断单当场撕掉。
纸张被撕的声音很干脆,只一刹那,便有四张碎片摇摇坠落在地板上。
窗外的光线照在上面,依稀可见最后的结果——双重人格。
他的眸色慢慢恢复如常,抬手,低语:「你好,病友。」
我握住他递向前的手掌,笑着回应:「你好。」
兴许是病情拉近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让我们从最开始还有所保留的状态变得知无不言,我们像是瞬间成为认识十多年的老友。
我们谈自己的童年遭遇,揶揄对方哪里不如自己惨,谈最开始发现精神状态不对劲的情况,谈第一次去看心理医生,以及第一次被人发现病情被不认同的情境。
我们谈了很多,说起来时语气多半调侃,像是云淡风轻。
可事实却远没有我们说得这么轻松,那段过往就是灰色的,是处于自我怀疑阶段,是处于高度敏感和惶恐阶段,但庆幸的是,我们都挺过来了,所以才会在这遥远的国度相遇。
当晚,我们吃完饭,沿着街道往酒店方向走。
兴许是酒劲上了头,我抬头看着盛满繁星的天空,站在原地高呼:「去 TM 的!」
宋书年站在我对面,笑着学我,他也抬头大喊:「去 TM 的!」
一声声清亮的「国粹」在有些安静的夜晚回响。
有不少街道两侧的店家推开门,露出脑袋往这边看,嘴里说着听不懂的挪威语。
宋书年牵住我的手腕,笑着拉我往前跑。
跑离街道,跑离人群的喧嚣。
我在心中一遍遍重复——去 TM 的世界!都见鬼去吧!
疯了闹了大半夜,我何时睡着的都不知道,只知道醒来望着窗户发呆。
宋书年来敲我的门,同我笑着打招呼,他又恢复成那个亮眼的、阳光的、自在如风的少年。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一起走遍奥斯陆,又转机租车穿过挪威大陆,去斯瓦尔巴,看碧蓝的天,看消融的冰川。
我指着往我们这边跑的白色硕大的毛茸茸动物,惊喜大喊:「北极熊!」
宋书年则惊慌推我上车,光速启动车子逃离此地:「快跑啊!」
奥斯陆的旅行,给了我很多惊喜。
我和宋书年乘坐同一航班飞回北京,在机场要分别时,我掏出口红,在他新买的书封上写下——我叫林星,请记得我!
他接过我的口红,在我装摄像机的黑包外写——我叫宋书年,请记得我!
5
与宋书年的再次相遇,是在机场分别后的第五个月。
我要去呼市拍一组照片,刚下飞机,就与他打了照面。
他也很惊讶,似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我。
我们虽然五个月没见,但是却依旧熟悉,像极了老友。
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们都选择做自由职业,我是摄影师,他是旅游博主。
碰巧的是,这一次我们的目的地相同,都定在了这座城。
于是我们再一次结伴而行。
从午后幽静肃穆的大昭寺,到晚上挂满红灯笼的塞上老街,从摆满各种小玩意的地摊,到清真寺后面巷子里的一只桀骜八哥。
最后又搭乘同一辆大巴,前往附近的草原,去牧民家里戴哈达,喝马奶酒,吃烤全羊。
在繁星高照的夜晚骑马前行,最终仰躺在铺着毯子的草地上聊天。
宋书年讲这些年来在各地旅行碰到的怪事和趣事,我听得有意思,时不时就笑出声。
却不知是酒意上了头,还是夜色太朦胧,在我下意识偏头去看他时,他也恰好看过来,我们的目光对上的刹那,彼此的笑意都缓缓收敛,最后屏住呼吸慢慢靠近,恍恍惚惚吻在一起。
马奶酒也会喝醉吗?
我懵了,也晕了,整个人像个没长脑子的废物。
跟随本能,忠于本能。
选择沦陷。
最后的最后,他说:「小疯子,我喜欢你。」
翌日清晨,我从蒙古包里走出来时,整个人的神志依旧不太清醒。
离着远远地,我就瞧见宋书年正站在不远处帮牧民喂羊。
我看着他动作矫健在羊圈里跑来跑去,看他整个人沐浴在清晨光线下的恣意。
不理智不清醒逐渐消失,心里的想法变得笃定。
都是小疯子,就不要去祸害别人了,那就我们在一起吧。
也许我和宋书年的精神实在是太过默契,导致我们许多想法都不谋而合。
我们选择定居在一座四季温度适宜,生活节奏没那么快的城市。
我们又像是谈判专家般坐在沙发对面,翻出自己的所有病历,把自己的所有情况都说给对方听,事无巨细,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战前准备。
身为朋友时,我们只想要放肆的笑与自由的活,可变为情侣后,我们却想要永恒的爱。
这个世上我怕很多东西,怕鬼,怕自然灾害,怕没钱,怕人心丑陋,更怕我和宋书年同时忘记彼此。
为了避免那种情况发生,我们在家里做了很多提示。
家里最显眼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两行字。
——如果有一天你不记得林星,请也要爱她!
——如果有一天你不记得宋书年,请也要爱他!
做这种事情时,我们并不觉得悲伤,我们彼此陪伴,共同努力积极治疗,我们坚信我们会克服困难,坚信最终爱意会打败一切。
我们彼此调侃,戏称我们是随时能发生「阿尔兹海默症」的年轻爱人。
这样的生活整整过去三年,我们中途也发生过一些不愉快,也有过无力和悲痛的时候,可都挺过来了,我们依然对未来满怀希望。
可就在要过春节的前一晚,我的母亲不知从哪儿得知我的地址,从千里之外杀过来,把我堵在家门口,她说要见见我现在的对象,她说我三十岁了,如果对象合适的话,应该考虑下结婚。
我和我母亲的关系很不好,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天生不爱自己的孩子,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明明对我那么冷漠,却在生下我弟弟后又对他那么好?又为什么会在得知我精神有问题时,果断放弃我,甚至都不敢在亲戚邻居面前提我的名字。
既然已经选择放弃我,为什么还要突然跑过来找我?
她走进来,看到了摆放在客厅的照片,那是我和宋书年的合照。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打开。
宋书年走进来,神情微滞,疑惑问:「你们是谁?怎么在我家里?」
空气几乎瞬间被冰封。
我不敢相信宋书年居然在这个时候犯了病,我的母亲很敏感,几乎瞬间就发现不对劲。
她跑进我们的书房去翻找能够证明她推理的证据,被她找到了,宋书年的病历单。
她把它拿到我面前,她接下来说的话像是刀子往我心口戳,戳的我遍体鳞伤。
她说:「因为你是疯子,所以你只能遇见疯子!你们的爱天理不容!」
6
我被我的母亲强行带回家,关在阁楼上。
狭窄的房间,昏暗的光线,我蜷缩在地板上听他们在楼下争吵。
从我爸妈的话里,我得知了我母亲千里迢迢去找我的原因,因为邻居在出差时远远碰到了我和宋书年,就打电话问我母亲知不知道我有男朋友这件事。
而我母亲之所以愤怒,是因为她觉得我让她丢脸,是因为她觉得我这种人,更适合独自安静生活,而不是去祸害别人,她怕极了未来的男方家里会戴「有色眼镜」看她,这会让她抬不起头。
她希望我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个失败的母亲。
更何况,如今的她知道了宋书年,还知道了宋书年的病。
透过门缝,我看着楼梯拐角的光,那就像是个分水岭,墙的一半是来自客厅的暖黄光线,另一半是来自我这边的冰冷黑暗。
我翻出笔记本,打开一盏落地灯,趴在地板上,用红笔不停勾勒着几个字——宋书年!宋书年!不要忘记他!
恍恍惚惚,浑浑噩噩在阁楼里待了不知多少天。
楼下传来我母亲有些犀利的声音:「你怎么来了?这里不欢迎你!」
我的心里隐隐预料到什么,趴在地上,想透过门缝去看,却什么也看不见。
楼下传来瓷器被摔碎的声音,还有我母亲的喊声:「你也是个疯子,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你能给她什么?」
还有我父亲的怒骂:「滚出去!」
又是一阵激烈的争吵,我听见我母亲说:「你跪下也没用!」
我无法想象宋书年此刻在面临什么局面,我不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怎么样,我深知我父母多么会戳别人的痛处短处,这些年,我因为精神的问题被他们贬低的一文不值,我知道那种痛楚。
我不想让宋书年也被他们那样对待。
我稳定心神,对着楼下大喊:「宋书年,你走吧!」
别在这里找骂了。
兴许是我们家的争吵太过激烈,惹得左右邻居找上门来。
我的父母最注重颜面,就在他们收拾残局时,宋书年冲上楼来,将我房门外的门栓打开。
门开了。
我依旧处于跌跪在地上的姿势,抬头去看他,窗外的月色照进来,落在他的身上,他弯腰,冲我伸手,他的额角还带着血,他的头发有些凌乱,他的眼里带着光,他的唇角拾起笑意。
他说:「小疯子,我来接你回家。」
见他这副有些狼狈的模样,我彻底控制不住,心底的酸涩通通返上来要将我淹没,我几乎是嚎啕大哭。
哭自幼遭遇的不公,哭无法自控的疾病,哭眼前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和爱意。
他的指腹擦拭掉我的眼泪,低声开口:「别哭,还有光。」
7
与宋书年在一起的第七年,我犯病了。
与宋书年犯病时的孤独和寂寞不同,我很冷漠,像是个浑身竖起硬刺的刺猬,把自己保护的很好,对外来的善意或是敌意,通通保持戒备。
晌午,正是阳光最耀眼的时候,我看着墙上挂着的牌子发呆。
宋书年是谁?
我没管,而是换上衣服,拿着行李和摄像机出门。
我的心里隐隐有个声音在说——去奥斯陆。
至于为什么去,我不知道。
抵达奥斯陆的时候,是在十二月下旬,我在机场门口等酒店车来接我时看到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他穿着深棕色的大衣,戴着同色系围脖,碎发垂落在额前,那双眼睛漆黑深邃,却没什么光泽。
这个男人我有印象,因为家里摆放很多他的照片。
但我是摄影师,他可能只是我的模特,我也就没多想,也根本不在乎他究竟是谁。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们居然订了同一家酒店。
办理好入住,各自回房,我拿着摄像机出门去拍极光。
我又碰到了那个看起来很孤独的男人。
我给他拍了一张照片,他像是要堙没在这浩瀚天际。
当晚回到酒店房间后,我坐在壁炉前的沙发上,无聊翻看我的本子,却在里面看到一串电话号码和一句话——请打给他!
我确认这是我的笔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我掏出手机拨打过去。
很快,电话接通。
「你好,请问你是谁?」是一道比较低沉年轻的男人声音。
「我是林星。」
「不认识。」
「那你是谁?」
「宋书年。」
「抱歉,我可能打错了吧。」
「没事,那我挂了。」
电话挂断,我拿出笔将那串号码涂黑,随后将本子随意扔在一旁。
第二天是本地的圣诞节,我起得很早。
就在我要离开酒店时,听见那个孤独的男人在和前台用英语交流。
他似乎要去什么地方。
前台说那里正刮着暴风雪,很危险,劝他不要去。
他似乎很固执,没听,转身离开酒店。
我沿着街道前往奥斯陆的市中心,他与我背道而驰,离喧嚣越来越远。
沿街店铺里放着圣诞赞曲,广场有白鸽扑棱着翅膀飞腾,我举起摄像机,要将这个画面定格,镜头里却没有白鸽,没有奥斯陆的来往行人,更没有被白雪覆盖的欧式建筑,我的眼前越来越黑,越来越黑,像是被黑暗吞噬。
我是被一巴掌扇醒的。
我没有在宋书年与老顾客的婚礼现场,而是穿着雪白的婚纱,手里拿着一束捧花,站在凛冬机场外,被来往驻足的行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被我母亲用耻辱和愤怒的神色盯着。
我抬头看天,蓝白色交映着却看不见一丝光线,雪花摇摇坠落在我的眼皮上,我闭眼,心底却像是被火烧了个大洞,空荡荡,一阵风吹过将残留灰烬带走,将我整个人堙没。
宋书年死了,死在我与他相识的第七年,死在他与我背道而驰的那个奥斯陆圣诞节。
那天斯瓦尔巴的暴风雪很大,他孤零零站在即将消融的冰川上,站了两天两夜,活生生冻死。
酒店前台曾问过他,问他去那做什么?
他说他要去找东西。
他找了一整天都没找见,所以他要留在那里继续找。
斯瓦尔巴是不允许有人死在那的,因为人死后所生成的微生物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很大危害,所以他的尸体被运送回国,被火化。
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宋书年看起来那么阳光热烈的人,那么喜欢明艳色彩的人,会死得那么决绝,会那么干脆。为什么他的第二人格会那么孤独,那么寂寞。
直到后来我翻遍书籍,学到了一个词,叫做「阳光型抑郁症」,说的就是在外表现得很快乐的宋书年这种人。
我清醒后一直不敢承认宋书年已死的事实,所以我幻想出另一个他,另一个在地球上与我这个疯子毫无瓜葛的他,一个好好生活,活在阳光下勇敢呼吸的他。
他可以娶妻生子,可以接受世间一切挫折与快乐,可以放肆呼吸。
但即便他再好,也终归不是真的宋书年。
我想我知道宋书年在斯瓦尔巴要找什么了,他在找当初在阁楼上他来接我回家时给予我的光,可是他并没有找见他的光。
如果那天我没有犯病,如果那天我跟在他身边,也许他就不会死。
那么多电影电视剧亦或是情感专家都说,遇到个真心爱的人要如何果敢,如何双向奔赴。却没人告诉我,爱上个疯子怎么办?又或者没人告诉宋书年,被一个疯子爱上该怎么办?
我好难过,难过得快要死了。
我明知那天的斯瓦尔巴很危险,却放任他的离开。
可能一个疯子,真的不适合有感情。
宋书年,也许我们都错了。
8
我被母亲从车站带回家里,被再次锁进阁楼。
她对我的指责和怒骂,我通通听不进去,我像是彻底陷入一种奇怪的情绪中,坐在地板上,屈膝侧首看窗外,眼里灰扑扑的没有神采,因为我的光死了。
不知过去多少天,阁楼的门被人从外打开,母亲将两个箱子抱进来,随后她便关门离开。
我走过去蹲下,将纸箱子打开。
里面是我和宋书年在那个家里的东西,有我们的合照,也有一块被敲碎的木牌。
我手指颤抖把碎块拿出来,放在地板上拼接。
是挂在家里最显眼墙上的那块牌子,上面依旧是那两行字。
——如果有一天你不记得林星,请也要爱她!
——如果有一天你不记得宋书年,请也要爱他!
看着这熟悉的字,过往七年的一切回忆扑啸而来,我跌跪在地上,再也直不起脊背,弯腰痛哭,我的五官好像都扭在了一起,哭声嘶哑哽咽,哭到最后开始干呕。
那天,我哭累了后躺在地板上,看着头顶发出昏黄光线的吊灯,看着一旁处在阴影里的天花板。
我决定,亲手杀死我的主人格。
我放任脑海中的意识混乱,放任那些声音叫嚣。
放任它们把我杀死。
这样,我的灵魂就可以与宋书年魂归一处,而不是在这暗无天日的阁楼里活得不伦不类。
我累了。
如果灵魂有栖息地,那一定不是在这肮脏之地,不是这浑浊人世。不是这凡事都斤斤计较,计较着你来我往的人情债的地方。
翌日,阁楼门被人从外打开,我被我的母亲在人烟稀少的凌晨送去精神病院。
那将是我的最终归宿。
我放弃理智,放弃清醒,放弃挣扎,彻底沦落成一个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小疯子。
我望着精神病院外的铁窗,看着庭院的树慢慢变黄,看着天边的候鸟迁徙,看白天看黑夜,看乌云狂风,看雷暴闪电,看已经发旧开线的摄像包,看上面浅淡的,隐约可见的痕迹,迟疑低低念出声来——宋、书、年。
这是谁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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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2-06-09 19:10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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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菜与卷心菜永远不能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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