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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烟火下的罪恶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0912 更新:2026-06-08 13:58:04

知乎盐选 烟火下的罪恶

林嘉树

那晚,我和她躺在床上。

「我想结婚了。」我突然说,「但不是跟你。」

她困惑地转过头,似乎没明白我的意思。

「我要离开你。」我补充道。

听到这话,她突然笑了:「咱俩在一块儿几年了?」

「十一年了。」

「那你怎么还会有这么天真的想法,觉得自己能活着离开我?」

她一向说到做到,所以不能怪我要杀了她。

我俩之间,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我不想死。

2

我从小就知道我是很好看的,可那又如何。

在我出生长大的那个偏远农村里,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可能是强壮,可能是勇敢,甚至可能是粗野,但唯独不可能是好看。

一张好看的脸,除了能帮我多吸引几束寡妇注视的目光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其他好处。

我十五岁那年,我们村有了第一台电视。

电视里面有个年轻男生在唱歌,坐在人群最前面的一个女生突然惊呼:「这人长得好像小树啊。」

他们纷纷回过头来看我。

「是挺像。」

「甚至小树还更好看一些呢。」

「那又有什么用呢,小树还能也跑进电视里去当明星不成吗?」

「哈哈哈哈!」

我早就已经习惯了他们对我的嘲弄,所以并不会在意。

我只是踮起脚尖,越过他们的头,看到了电视机里的那个男明星。

他穿着好看的衣服,他唱着好听的歌,他被所有人拥抱和喜爱,他笑容可掬地接受了这些爱戴。

他分明没有我好看,既然他可以拥有这么多,那我为什么不可以?

很多年以后,我在一个访谈节目里被问到「是谁启发了我的艺术理想」,我说的就是他的名字。

当时,他早已经因为丑闻而退圈多年,很少有人会再提起他的名字。

但我偏要说,我说他的作品给我启迪,我说他的舞台让我惊艳,我说他的人生予我警示。

我说得天花乱坠、冠冕堂皇,不管是他的粉丝,还是我的粉丝,都感动于我如此尊重前辈。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对我的意义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没我好看。

这种怀揣秘密、巧言令色、欺骗粉丝的把戏,总是能让我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隐秘快乐。

说远了,还是接着说我是怎么遇到宋纯的吧。

这个救了我又杀了我的女人。

3

那会儿,我刚到北京,什么都不懂,为了能活下去,做过很多乱七八糟的工作。

服务员、售货员自然是有的,酒吧驻唱、陪酒卖酒也是有的。

我唯一的底线就是不出台、不卖身,倒不是因为我品行高洁,纯粹只是不想留下黑历史。

我可是要做大明星的人。

最初那两年,我跑过很多场子,参加过很多比赛,也试镜过很多剧组,可就是没人愿意签我、捧我。

他们宁愿去捧那些丑的、蠢的、木头一样的人,宁愿把一坨又一坨垃圾端给观众,就是瞎了眼睛一样地看不见我。

直到一次驻唱结束后,那个胖男人在后台找到我。

他说他们公司有好多明星,他们做过好多电影,他会捧我做大明星,可实际上,他只是把我当成又一个撞大运的工具而已。

每年这些皮包公司都会签很多天真的年轻人进来,红了,他们就分成;不红,他们也不吃亏,反正他们也不会投入什么。

他们不仅没有任何资源,还一直给我接那些早已经超过擦边球尺度的工作,他们不只是要我裸露身体,甚至要把我送进各种大佬的酒店房间。

我当然拒绝,我当然要解约,可我这时才知道解约金将近八百万,我根本就付不起。

当时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一条是付八百万解约金,一条是从此堕落成权色交易的牺牲品,还有一条是熬到合约到期,也就是熬二十年,那时我已经快四十岁。

四十岁,哪有大明星是四十岁才出道呢。

这个丑陋的胖男人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我逼上了绝路。

我没有八百万,我不想堕落成别人的玩物,我更没有时间去熬、去等。

更糟糕的是,我老家的人们全都知道我出去当明星了,如果我就这么灰头土脸地回去,以后的人生就更没可能有好日子过了。

我无路可走,只能自杀。

我是在走上天台准备跳楼时,遇到了在开会间隙、上来抽烟的制片人宋纯。

她看了一眼我的脸,又听我简单说了自己的遭遇。

「我帮你。」她说,「我不仅帮你解约,我还要让你变成大明星。」

我在开头就说过了,她一向说到做到。

她后来真的帮我解掉了合约,也真的帮我成了大明星。

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不是天堂,而是另一个地狱。

4

在宋纯的操作、包装下,我红了,全中国没有人不知道「林嘉树」这个名字。

人前我是最顶级的流量明星,不管多大的资方、导演、演员,都得给我面子。

可人后我只是一个傀儡,我只是宋纯手中的提线木偶,我所有公开的形象和性格全都是由她细致打造。

我说什么话、穿什么衣服,我摆什么表情、用什么语气,全都要听她的,更不要提唱什么歌、演什么戏了。

我只出一张脸和一具躯体,根本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和自由。

可我不敢跟她提任何意见,即便在我越来越红的很多年后。

其一,是因为我在签给她之后没多久,就顺理成章地和她在一起了,她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但保养得宜,仍旧是很有魅力的女人,我一开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后来,才反应过来,她不过是把我当做玩具罢了。

其二,是因为在我走红后,她就已经暗暗开始给我使用毒品,当我意识到时,我早已经毒瘾深重,失去了离开她的能力。

当我需要上台演出时,当我需要和她做爱时,她就会给我用毒品,让我整个人瞬间亢奋起来。

可实际上,在不用毒品的时候,我的身体已经糟糕到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但我终究是红了,不是吗?

虽然跟我想象中的大明星生活完全不一样,但我终究是红了,我这也算是一种求仁得仁了。

我以为我会这样过一辈子,我根本没想过我会遇到吴小槿。

她曾经是我的粉丝,后来是我秘密的爱人,最早她还曾苦苦恳求过她在我身边工作的同乡,完全不求其他,只为见我一面。

她历尽千辛万苦,才终于来到我的身边。

我爱她,她也爱我,只有她接受全部的我,她是我灰暗人生里唯一的光亮。

我们已经秘密在一起很久,更棒的是,她现在怀孕了,我要给她、给孩子一个名分。

所以,我要离开宋纯,不,我要离开这个吃人的娱乐圈,我要去和她、和孩子过平静健康的生活。

虽然宋纯会放我走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但我还是直接向她提出来了。

她理所当然地没有同意,还说不仅要毁掉我,还要毁掉我的爱人和我的孩子。

「你看看你全身上下,哪样不是我给你的?你以为这条全世界限量只有一条的领带,就凭你自己也能弄到吗?」她拽着我的衬衫说。

「你永远都是我的宠物,懂了吗?」她胸有成竹地说。

懂了吗?不是我想杀她,是她逼我的。

5

动手那晚是城郊办烟火秀的日子,距离我和宋纯居住的别墅并不太远。

我说我要去看烟火,宋纯说她晚上有会要开,就不跟我一起了,让我戴好口罩,不要被人拍到,和朋友们好好玩儿。

我满口答应后,便起身出门了。

那晚看烟火的人可真多啊,多到人挤人,我的手机都被挤掉了。

可我和我的朋友们躲在人群里,却觉得格外安全。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是我自己。

手机?手机掉了有什么关系,反正如今的手机保密都做得很好,没有密码,那就是一块砖,我明天再买一部新的就是了。

今晚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烟火秀过半时,我和朋友们已经被挤散了,这是我故意为之。

他们都在认真看烟火,我则偷偷挤出人群,打了一辆黑摩的,赶回了家。

家里竟然就宋纯一个人在,她的贴身保镖安虎竟没有跟在她的身边,不过,这也正给了我方便,不然我还要花时间对付那个难缠的男人。

我穿戴好鞋套、手套,从背后靠近她,然后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她翻滚到地板上,看到是我之后,表情是惊讶又愤怒,可她无法挣扎,因为我骑坐在她的胸口,紧紧压制住了她的双手。

我感觉我的脑仁都在发烫,如同灵魂抽离一般地看着此刻这个正在杀人的我。

我竟然在杀死另一个人类,不管我在脑海中想象过多少次,当我真正去做这件事的时候,那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那是一种身为人类所能经历的、最极端的痛苦。

但我始终没有放松手上的劲儿,我已经用上了我全部的力气,以至于我都能感觉到我的脸、我的眼睛都已经开始扭曲变形了。

还好她看不到我口罩后面已经扭曲变形的脸。

她很快就不再动弹,然后停止了呼吸。

我看见她闭眼之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像是要看穿我的灵魂一样,然后,在最后一刻,她笑了。

她居然笑了。

我一时间有点恐慌,她为什么不害怕,她为什么还能笑,她是在嘲弄我此刻的脆弱、狼狈、扭曲吗?

可即便她死到临头,还是如此的强势和不屑,但她终究是死了。

只要她死了,那一切也就都好了。

我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立刻起身出门。

我仍旧是打了一辆黑摩的,赶回了烟火秀现场,和朋友们会合,时间刚刚过去二十五分钟。

我和他们抱怨人太多了,居然能把我们挤散到那么远,现在好不容易才又找到了他们。

我要让他们觉得我今晚始终都在这个烟火秀的现场,这样我就会有一个脆弱但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我在掐死她的时候,已经穿戴好了鞋套、手套,家里也只有衣帽间附近才有监控,我很小心地闪过了那处监控。

也就是说,家里不可能留下我回去杀过人的痕迹。

我来回坐的都是黑摩的,我还戴着口罩,烟火秀现场来来回回的人还那么多,那两个司机绝对不可能会记得住我。

所以,在那致命的二十五分钟里,没人能证明我在现场,也没人能证明我不在现场,只要我咬死不松口,那警察就拿我没有办法。

这不在场证明看起来极其脆弱,但实际上却又牢不可破。

只要我撑过警察的质询,那我就自由了。

我看着眼前绚烂的烟火,突然好想念小槿。

要不是我今天手机丢了,我真想立刻给小槿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们以后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我最近因为工作实在太忙,已经很久没有去见小槿了。

但这都没关系,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能好好在一起。

我和朋友们看完烟火,又去喝酒,最后我睡在了朋友家。

第二天是警察敲开了朋友家的门,朋友去开门后才得知警察是来找我的。

「我们怀疑你杀害了你的女朋友。」站在最前面的警察说。

「怎么可能,我昨晚整晚都在和他们看烟火,怎么可能有时间去杀宋纯。」我辩解。

「宋纯?不,死的人是吴小槿。」

宋纯

1

我一直以为我是把林嘉树当成玩物、宠物,最多也就是一个傀儡、一个作品,就像我曾经做过的每一个明星一样。

我在楼顶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知道他能红,所以我愿意帮他付解约金,我愿意帮他打官司,因为我知道他以后会百倍千倍地回报我。

这些年来,虽然我们有情侣之实,却从没有过情侣之名,因为我其实打心底里是瞧不起他的。

一个空有皮囊的草包罢了,和这娱乐圈里大部分男人一样,只是我一时的玩具。

也是因此,我并不在意他花名在外,我更不在意他在外面睡粉丝、玩女人。

只要不闹出大事来,只要不影响我赚钱,只要不影响他伺候我,那随便他怎么玩都是可以的。

直到他那晚跟我说,他要离开我,他要去和吴小槿那个只知道做数据的打投女工结婚。

我的身体深处突然就冒出了一股久违的愤怒,那种质地的愤怒实在太陌生了,以至于让我慌张,让我刺痛。

我这才反应过来,那愤怒其实是爱情。

我居然是爱着他的,我居然爱上了一个我自己都瞧不起的男人,这实在是很荒唐。

更荒唐的是,当我发现自己正爱着他的时候,他已经要跟别人跑了,那个别人还是个连给我提鞋都不配的女人。

你让我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所以,我当然要杀掉吴小槿,这很难理解吗?

2

烟火秀那晚,林嘉树前脚出门,我后脚就把安虎叫到了跟前。

「去吧,就按我们计划好的做。」

安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立刻行动,而是有些犹豫地没有动弹。

「纯姐,真的要这么干吗?这回可是人命。」

我站起身来,看着他的脸。

「怎么?不敢了?你现在后悔也来得及。」

「不是,我为纯姐做什么都是应该的,我是怕连累了纯姐你……」

他脸上的担心看起来倒还真有几分诚恳,这孩子跟了我这么多年,看来也是学会演戏了。

「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做,那就不会有任何意外。」

「好,那我听纯姐的。」

他说完这句话,便出门去了。

安虎打从十二岁就跟着我,是我把他从死人堆里拉出来的。

他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罪,身体心灵都已经满目疮痍,可他的脸上却总是会时不时就浮现出一种不合时宜的天真神色。

我看不太懂那神色,但我知道那神色只有在面对我时才会出现。

因为他信任我,因为他愿意为我做任何事。

看到他消失在我的视野中后,我又叫过来另一个保镖黑子。

黑子是我这些年暗中培养的心腹,他比安虎聪明得多。

安虎只知道一味愚忠,黑子却只需要我一个眼神,就能立刻明白我的所有意思。

「去吧,跟在安虎后面。」

「啊?您不是一向信任虎哥吗?」

「信任又如何,这次做的事情不同以往,如果出了岔子,那我们都得没命。」

「那您想让我做什么?」

「带上手机,把他动手的画面拍下来。」

「没问题。」

他看起来欲言又止。

「还有问题?」

「如果……虎哥没有按您的计划做呢?」

我安静了一会儿。

「那就连他一块儿杀了。」

「好的,纯姐。」

3

黑子也出门后不久,我重新坐到电脑前,点亮屏幕,眼前出现的是烟火秀现场的画面。

那来自黑子的手机镜头。

距离镜头最近的是林嘉树,距离镜头稍远一些的则是安虎。

安虎跟在林嘉树身后,把帽子压得很低,严严实实地遮住自己的脸,悄悄地从背后接近林嘉树,然后趁着人流涌动,偷走了林嘉树口袋里的手机。

林嘉树很快从镜头里消失了,镜头里只剩下了远离人群的安虎。

他拿着林嘉树的手机,按出密码,打开手机,打出吴小槿的电话,说了几句话,然后又挂掉了电话。

他就这样愣愣地坐在这僻静处,不远处就是热闹的人群,再稍远一些,就是腾空而起的绚烂烟火。

可他显然是无心观赏的,他是要去杀人的。

半个小时后,吴小槿出现在了画面里。

她并没有注意到把脸藏在帽子里的安虎,她满脸期待地寻找着林嘉树,毕竟是「林嘉树」打电话约她来看烟火的。

可当她如约来到这处僻静的角落,却没有看到林嘉树的身影,她再打电话过去,只听到铃声在她身后响起。

她正要转过身来,迎接自己的爱人,

安虎却已经抢先一步,拿出一根领带,勒住了她的脖子。

她甚至没能反应过来要挣扎,就已经被安虎牢牢控制住了,她终究只是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孩。

片刻后,吴小槿便软软地倒了下去。

安虎把领带和手机全都扔在现场,然后离开了画面中。

我跟他说了,今晚做完之后,他就可以回家休息,毕竟他这次是杀了一个人的,他应该好好休息。

黑子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准备回来复命。

我则合上电脑,长舒了一口气。

很好,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现在我手里已经有我需要的一切证据,不怕安虎不听话,更不怕林嘉树不听话。

他们全都只能在我手中,为我所用。

至此,林嘉树要么就痛苦死去,要么就留在我身边,安虎就更不要说了。

我沉浸在自己的志得意满当中,根本没注意到身后有一双手正在慢慢靠近我,然后紧紧地掐住了我的脖子。

4

是林嘉树。

在黑子拍安虎动手的画面时,林嘉树不知何时已经是悄悄离开了烟火秀现场。

他戴着口罩、帽子,穿好鞋套、手套,只露出一双眼睛,他的双手紧紧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拉扯到了地板上。

我想挣扎,可他已经迅速地坐到了我胸前,把我的胳膊牢牢地压制住,让我无法动弹。

看来他想做这事儿,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连细枝末节都已经考虑得如此清楚。

他的脸藏在口罩后面,可我知道他仍旧是英俊的。

那张脸曾经用尽所有手段来讨好我,如今却在用尽他所有的力气来杀死我。

我想跟他说,别挣扎了,你逃不掉的,即便你此刻真的杀掉了我,你也是逃不掉的,你这辈子都是逃不出我的手心的。

可我的脖子被他掐着,根本说不出话。

我在心中计算了下时间,黑子应该就在回来的路上。

我转过头时,正好看到黑子出现在我落地窗的外面,他自然也看到了此刻正被掐在地板上的我。

他立刻便要砸开落地窗的玻璃冲进来救我,而我却皱紧眉头,冲他微微摇了摇头。

那是我让他不要动手的意思。

黑子一向聪明,自然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可眼前的一切又让他不知道是不是该听我的,还是罔顾我什么意思,直接冲进来救我。

毕竟我眼看就要死在林嘉树的手里了。

我用力勾起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再次冲他微微摇头。

那是连近在眼前的林嘉树都看不出的区别,但我知道黑子看得明白。

「那我……走?」黑子用口型不可置信地向我确认。

我轻轻点点头。

黑子便立刻转身离开了。

我满意地笑了。

来吧,林嘉树,就让我死在你手里吧。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个惩罚。

林嘉树

1

我在审讯室里待了两天两夜。

他们不给我水喝,不让我吃东西,更不要说让我睡觉,我稍微一打盹儿,他们就会把我叫醒。

他们像熬鹰一样地熬着我,试图逼我松口,逼我招供,可我就是死也不肯松口。

警察认定是我杀了吴小槿,毕竟时间、证据、动机全都对得上,凶器是我的领带,我的手机还落在现场,他们当然不可能放过我。

可只有我知道,我从没有杀过小槿。

至于是谁杀掉的小槿,又是谁想要一并陷害毁掉我,除了宋纯,怎么可能还会有别的人?

我想靠「烟火秀」杀掉她,她也想靠「烟火秀」杀掉小槿,再毁掉我,难怪她死前都在笑啊。

因为这一切都在她的计算之中。

如果我证明了自己一直都在烟火秀现场,那我就是杀死小槿的重大嫌疑人。

如果我证明了自己其实并不是一直都在烟火秀现场,那我就是杀死宋纯的重大嫌疑人。

无论如何,我都只能躲得掉一边,而躲不掉另一边。

宋纯可真狠啊,她是在用自己的死亡,来把我引入一个无法逃脱、必死无疑的陷阱中。

而我现在就只能祈祷警方没有其他证据,祈祷自己的嘴巴足够硬,能扛得住警方的所有审讯手段。

不然,我是毫无疑问地逃不掉了。

我暗暗下定决心,不管警察再使出什么手段,都不能有一时一刻、一分一秒的妥协,这是我唯一的一点机会。

我听到他们向审讯室走过来的声音了,他们又要开始了。

我深深呼吸,让自己尽可能地平静下来。

来吧,让我看看你们还能有什么手段。

推门而入的是个清瘦的男警察,他没有坐下,而是俯视着我说:「出来吧。」

「啊?」

「你的经纪人来接你了。」

「谁!」

「你的经纪人宋纯啊。」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她不是死在我手里了吗?

我颤抖着双腿站起身来,跟他走出审讯室,迎面就看到了笑容满面、春风得意的宋纯,她正在和一个看上去就是领导的警察谈笑风生着。

她看见我走出来了。

我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没睡,我现在是彻头彻尾的狼狈又丑陋。

她向我走过来,伸出手来摸了摸我又乱又油腻的头发。

「你怎么这么不乖呢。」

她眼神黝黑坚定,笑容温柔冷静,像一只饥饿的恶鬼。

2

宋纯告诉警察,杀害吴小槿的凶手是她的贴身保镖安虎。

在我和宋纯居住的家里,只有更衣间那个区域安装有监控,而就是那一处监控拍到了偷拿我领带的安虎。

而我的手机则是安虎趁烟火秀现场人来人往时偷走的,他使用我的手机将吴小槿约出来,然后杀害了他。

更为直接的证据是,宋纯手里有安虎杀害吴小槿时的照片,那是宋纯派黑子去烟火秀现场保护我时,不小心拍到的。

画面的中间是我,画面的角落里竟是正在杀人的安虎和正在被杀掉的小槿。

至于动机,安虎和小槿是青梅竹马,小槿最初就是通过安虎的关系,才能跟我见到面,这些年来,安虎也是时时处处都在帮助小槿。

安虎本以为自己为她付出这么多,她就会感动,就会接受他的表白,

没想到小槿却和我在一起了,不只如此,她还怀了我的孩子,甚至还要跟我结婚。

安虎对这一切恼羞成怒、怀恨在心,所以才会偷了我的领带和手机,以我的名义将小槿约出来。

他自称他并没有打算杀掉吴小槿,只是想要挽回她,没想到小槿看到出现的人是他,不仅没有任何感动,反而破口大骂。

他是一时冲动,才拿出领带将她勒死的。

杀过人以后,他也很慌张,想过逃跑,却又不知道要逃去哪里。

他从十二岁起就跟着宋纯,这么多年来,学会的就只有怎么保护宋纯,如今想要亡命天涯,反而不知道应该去哪儿了。

于是,他就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宋纯。

宋纯自然是第一时间便劝他自首,逃亡是没有用的。

她当年把他从死人堆里带出来,不是为了让他去当一辈子不见天日的老鼠。

就这样,宋纯带着安虎来自首了。

但是,警方并不采信安虎口中所称的「一时冲动」。

如果是一时冲动、激情杀人,那他为什么要偷我的领带,又为什么把我的手机遗留在作案现场?

这一切都表明,他打从一开始就是预谋要杀掉小槿,然后嫁祸给我的。

也是因此,对他的判处应该会很严重。

但这都是后话了。

当天,安虎就被批捕了。

从公安局出来,宋纯没有立刻带我回家,而是带我去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楼顶。

正是最舒服的夏末时节,风吹到脸上舒服得很,眼前是这座城市最美的夜景。

宋纯就背对着这片夜景说:「我早说过的,你永远都是我的宠物,你逃不掉的。」

我小声地问:「你为什么会没有死……」

宋纯大笑:「小树,我问你,你觉得我为什么要给你用毒品?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仅仅只是想限制你的自由吧。」

我不敢答话。

「我就是要毁掉你的身体,让你从内而外的被毁掉,让你只有在使用毒品的那片刻里,才是英俊的、夺目的、光彩照人的,而其他时刻都是软弱的、无能的、破碎的。」

「你的身体早就糟透了,别说掐死一个人,就连掐死一只鸡怕是都做不到了,我防的就是你这一天,你就算是想杀我,也根本没有力气做到了。」

「你那天是不是感觉自己已经用上全部的力气了?可实际上啊,在不用毒品的情况下,你全部的力气也不过就相当于是一个十来岁小孩罢了。」

她仍旧胸有成竹,她永远胸有成竹。

「那安虎呢?他为什么会愿意杀人,还去自首?」我依然很是不解。

「我在公安局说了,他十二岁的时候,是我从死人堆里把他带出来的,这些年都是因为我,他才能活得像个人,不然他早就死了。」

「所以,他就愿意为你去死吗?」

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怕了。

「死?哈哈哈,别闹了,我会为他请最好的律师,再加上自首情节,再加上他一定会好好改造,我想用不了二十年,他就能出来了。」

「我还答应了给他一大笔钱,让他这辈子都可以衣食无忧、财富自由,二十年自由换一辈子自由,这笔账是个人都能算得清楚。」

「而且,黑子拍下的照片,也确实就是他正在杀人,从他动手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没退路,只能听我的了。」

听到这里,我后背已经全都是冷汗。

她已经把每一步都算好了,难怪她「临死前」是笑着的。

因为她根本就很自信自己不会死,她从头到尾都是把我当成一只宠物在耍弄。

她像是看一个笑话一样地看着我费尽心机地去设计阴谋,她让我无法与小槿见面,让我体会相思之苦。

她不惜让她自己身处险境,只为让我体会那种扭曲杀人的极端痛苦。

她让我在审讯室过了两天两夜不人不鬼的生活,然后她再如同一个复仇女神一般地登场,把我「拯救」回她的怀抱当中。

让我意识到,离开了她,我就什么都不是,连一条任人宰割的狗都不如。

她用所有这一切,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一辈子都是且只能是她的宠物、她的玩具、她手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商品。

她伸出一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

「当年,你就是在这里遇到我的,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绝对不是池中之物。」

「我知道你会红,我知道你会帮我赚大钱,我还知道你会一辈子都陪在我身边。」

「你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动了想要离开我的念头,你更不该把这念头付诸实践。」

「咱俩在一块儿十一年了,你从来都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捏死你不比捏死一只蚂蚁更难,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吗?」

「因为我发现我居然是爱你的,是不是很荒唐?我瞧不起你,可我竟然爱你。」

「你变心了,没关系,你想杀我,也没关系,我有的时间,也有的是筹码,我们慢慢玩。」

「你说,好吗?我亲爱的小树。」

夜风中的宋纯看起来凄艳又美丽,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温柔的微笑,可说出口的话却又是这么冰冷刺骨。

到了此时此刻,我才终于明白,当年我准备跳楼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魔鬼把我救了回来。

那从一开始就不是把我救回人间,那是直接将我拉进了真正的地狱。

「你说得对,我永远都不可能斗得过你。」我说,「但唯有一个东西,对我们俩都公平。」

「哦?什么?」

「命。」

说着,我揽过她的肩膀,紧紧把她抱在怀里,然后翻过围栏,纵身一跃。

安虎

1

我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

宋纯口中那个「最好的律师」并没有如约前来,那个「二十年自由换一辈子自由」的交易自然也就没有了。

不过,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只想知道宋纯过得好不好,她是不是得偿所愿了,她是不是万事顺意了。

现如今没有我在她身边了,不会再有人那么忠心耿耿地陪着她、护着她了,她能习惯吗?

每当想到这里,我都忍不住要嘲笑自己。

她什么没有见过,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她总是能找到方法活下去的。

这就是我每天都在想的东西,是对她的思念支撑着我活到现在。

我从十二岁就跟在她身边,当年我已经遍体鳞伤地躲在街角,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就快死了。

是她站在我面前对我说:「跟我走吧。」

她带我锻炼,教我读书,告诉我只有变强才能不被人欺负。

我跟了她十五年,也爱了她十五年,我的命都是她的,她现在想要,那便拿去就是了。

这些年我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威胁恐吓、杀人放火、顶包入狱……只要她开口,只要我能做。

可我从来没有把这一切说出口过,我知道我配不上她,我能留在她身边,就已经足够了。

我宁愿她以为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钱,那样的话,至少她就不会对我的付出有任何负担。

其实,我要钱做什么呢,我又要自由做什么呢?

我想要的从来都只有她而已,可她也是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人。

在她身边的时候,我从来不敢说我想她,我甚至不敢动「想她」这个念头,现在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想她了。

这样的生活也很不错,不是吗?

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一个人来替她卖命,也不知道她以后还会不会偶尔想起我。

哪怕只有一点点,哪怕只有一瞬间,那对我来说,便已经就足够了。

在我住进看守所第二个月的一天晚上,我们在饭堂吃饭,饭堂角落的墙角上吊着一台电视机,里面正在播着新闻。

我对新闻不感兴趣,一般都是速战速决,赶紧离开饭堂这种嘈杂的地方。

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猝不及防地听到了宋纯的名字。

新闻里那个面无表情的女主播说,宋纯在林嘉树获释那天,和林嘉树一起双双坠楼,当场死亡,据悉两人社会关系混乱,曾经多有违法行为,此次事件揭开了我国娱乐圈乱象的一角……

女主播仍旧在毫无感情地播报着新闻,但我已经什么都听不到。

片刻后,整个饭堂的人都听到了一声野兽般的哀嚎,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能发出那种声音。

饭堂一时间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警察站出来一边维持秩序,一边把只能干嚎却流不出一滴眼泪的我带了出去。

在那一天,我的最后一片灵魂死掉了。

三个月后,安虎被执行了死刑,没有人记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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