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辙
到伥
九十三
春去秋来,瑾妃的橘子树长了个头,三年就这样过去了。我晋升的速度快得吓人,在第三年已至妃位,永远是最受顾岑宠爱的那一个。
长公主爱屋及乌,也待我极好,差人送我两盆三角梅。熏了她最爱的雪松香,摆在殿前,入秋就一片绯意,开得热热闹闹,带着冷香。
这一切平静的祥和,都是顾岑的宠爱赠予我的瑰宝。顾岑的喜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简直是世上最令人着迷,又恰巧触手可及的东西。
当然,阳光照耀之处,阴霾如影随形。我身边有好事发生,坏事也不会缺席。譬如宫中仍有不守规矩枉死的嫔妃,姐姐和娘还在养病。
以及,卫长风在塞外受了重伤。宫中收到卫长安求药的信时,离他受伤已过了整整一月,没有新的书信寄来,谁都不知道他是否活着。
那时候,我觉得很感伤。我感伤的不是卫长风生死未卜,而是即使顾岑给了我这样多富贵荣宠,我还是魔怔了一样地,思念着卫长风。
后来,他奇迹般生还的消息传来。顾岑龙颜大悦,破例在无须节庆的日子大摆筵席。许多人来,可卫家的席位是空的,相府仅我爹来。
我再不需要在此抛头露面,也没有兴致看女人的歌舞,向顾岑提前告退。李侍郎在我离席前同我敬酒,他说了一句让我很难忘怀的话。
「若臣女还活着,她应当与江嫔娘娘同岁。」
我才发觉,李妙语,已经逝世整整三年了。
三年间,仍有嫔妃逝世,只是同我刚入宫的那年相比少了许多。前两年各走一位,今年是第三年,相安无事,竟叫我好了伤疤忘了疼。
这就是身处后宫最可怕的地方。再鲜活的心,经岁月的涤荡,都会变得麻木又可怖。我怎么可以认为,一年只死一个,真是幸运极了。
那日之后,我的心情一直很差,既为自己可鄙的变化,也为早夭的李妙语。顾岑觉察我的抑郁,颁了圣旨,封我为妃,与瑾妃平位了。
托李侍郎的福,在宫中浑浑噩噩的我想起了许多前尘往事。与此同时,我想起自己当初入宫的目的,央求顾岑陪我回门,他欣然答应。
九十四
出嫁那日,我坐在轿中向天起誓,入宫之后,我非但要活下去,还要登上后位,一来复仇,二来臣服于虚荣,向所有人夸耀我的荣宠。
虽才及妃位,但我已有些等不及了,毕竟妃是后宫迄今为止最高的位份,我能平安地坐上此位实属不易,我等不及了,我真等不及了。
我身着华服回到相府,看双亲满脸谄媚地张罗午宴,亲自为我与顾岑布菜。与他们寒暄了会儿,劝我娘喝了几杯酒,再扶她回房歇息。
我对她的仆役说:「都下去,没本宫的吩咐,谁也不准进来。皇上要来,再命人通传我。」他们鱼贯而出,临走时,紧紧关上了房门。
曾经,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地方,红黄相间的濡湿绒毯,梨花木制的桌椅,绣着祥云纹样的锦被,还有那碎了一地的,青瓷碗的碎片。
关上那扇门,它成为一个闭塞的空间,游离于相府之外。天地间只剩下我和我娘,当时没有人来救我,现在,也不会有人来救她了。
我娴熟地拉开柜门,哼着歌挑选那些被整齐摆放的软鞭,有的带纹样,有的不带;有的很长,有的很短;有的是皮质的,有的却不是。
我把桌上的醒酒汤摔碎,对我娘笑盈盈道:「捡起来。」
她站起来要捡,我嗤笑出声:「本宫许你站着捡了吗?」
我娘跪下来,低着头挪动膝盖,默不作声地拾起瓷片。
她的屈从让我很不高兴,她应该剧烈地挣扎,咒骂我、反抗我。
而她低眉顺眼地匍匐在我脚下捡碎瓷片,反倒衬得我像个恶人。
我抓起一条称手的软鞭,对着铜镜抿抿胭脂,转过身对我娘道:
「娘,到乖乖这里来。」
九十五
我娘成了当年无处可躲的我,我看着她,就像看着当年的我。
我看着她默默地松开腰带,剥下一件件衣衫,直至一丝不挂。
终于,我可以将她踩在脚下了,我无声地笑,笑容逐渐扭曲。
如果顾岑看我的神情,一定会悚然一惊。这笑容丑极了,里头只有践踏伦理的恶意。
亲手养大的狗咬了自己一口,我想她应该很恼怒吧。然而娘眼中却无愧色,倒是欣慰。
未看到理想中的情形,我好似一拳砸在棉花上。到头来,那恼羞成怒的人,竟然是我。
我的眼神蛇一般在她身躯上肆意游走,瞳孔在瞬间微微放大。
我娘身上,有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鞭痕、烙印、淤青。加之去年大病一场,她褪去衣物,不过是个枯瘦的老人。伤痕是一位残酷的画手,把我娘日渐苍老的身躯作为宣纸,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从未停止过在画布上涂抹。有的笔触很浅,似乎岁月已经将它们逐渐抹去,有的却很新,好像是昨日才添上的。
她的小腹有道刀割的伤疤。
「这是什么?」
「启禀娘娘,这是贱妾生产时留下的疤痕。」
「生产?」
「贱妾生不出孩子,差人去请神婆。稳婆照神婆的指示,割开贱妾的肚皮作法放血除秽,贱妾才得以诞下婴孩。」
「那鞭痕呢?」
她沉默不语。
原来你也不过是别人手上的一条狗,想打就打,想罚就罚。
我冷笑:「娘,你以为我听了这些,就会心软,放过你吗?」
她摇头,赤身裸体向我爬来,眼神里布满莫可名状的狂热。
我高高地扬起软鞭,像我娘过去无数次,对我所做的那样。
这场报仇雪恨的情形,曾在无数个因疼痛而失眠的夜晚被我想起。我甚至想好了自己要说的话,我每抽她一鞭就说一句话:这是为我自己抽的,这是为王叔抽的,这是为桂花抽的。
最后我要她服毒自尽,再把白花花的银票撒在她残破的尸首上,让大火将过去吞噬殆尽。
我舔了舔干燥的唇,现在的我心中重新填满了戾气,送我娘去死,这念头让我兴奋异常。
权势真是极好的东西。就算报了仇,我也要做皇后,因为手中所握的权势,是越多越好。
我垂眼看她,手中的鞭子呼啸而下。
我看见她日渐衰老的身躯。
我看见她不再年轻的脸庞。
我看见她青紫交错的伤痕。
我看见她微微佝偻的脊背。
我看见她下垂的双乳。
我看见她松弛的肚皮。
这鞭歪了,抽倒桌上的花瓶,它骨碌碌滚在地上,里头红艳艳的花仰着脑袋,像摔死了。
因为我看见了我娘的笑容,我们做了十八年的母女,她的每一种笑我都熟知,很多时候,她笑得虚伪。但此时此刻,她仰着脸看我,勾起嘴角,笑容里盛着幸福与自得,好像很享受。
我哑着嗓子道:「你在高兴什么?」
她笑而不语,我感觉受到了挑衅。
我声嘶力竭地朝她吼:「你笑什么?你笑什么!是我赢了你,我现在就要你去死,疯子!」
我娘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出眼泪,她道:「淮南,你做得很好,但还是我赢了。」
她爬过来,抱着我的小腿,语调欢快:「怎么还不动手?你是要勒死我,还是要毒死我?」
花瓶里的水蹭到她乌漆的长发,她出了汗,黑发黏连在她赤裸的后背,既妖娆,又阴森。
我蹲下身子,同她头抵着头,双手捧着她的脸,「娘,你被吓疯了,都开始说胡话了。」
「是我赢了。」她伸出小指勾住我的指头:「我做了正室之后的第一件事,是杀了我娘。」
我愣怔在原地。
九十六
「你说什么?」
「我也杀了我娘。我把她煮熟了,我还鞭她的尸,挖了她的眼,求符来镇她永世不得超生。她说她为我好,把我教养成现在的样子,我疯了,所以她赢了。现在,终于轮到你了。」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淮南,娘明白你的心情,我小时候同你是一样的,庶女,被嫡姐压过一头,上头还有个疯疯癫癫的娘亲,要我嫁入相府,同嫡姐争夺正室之位。我小时候养了一条狗,养了八年,十六岁那年,我没有去习舞,带它上街游玩。回府的时候,我娘没有打我,还破天荒在夜里给我送宵夜,那碗肉汤很好喝,肉也好吃,我连骨头都嗦干净了。我想再吃一碗,娘就把砂锅一起送到我房里,你猜我见着什么了?」
我没有应声,因为我已经想到了答案。
我娘大笑,直拍地面:「我揭开盖子一看,那里头,竟然是一条狗的头!就是我养的那只。我把我自己的狗给吃了!淮南啊,是不是很好笑?都过了几十年,我想起来还觉得好笑!」
「后来就没什么好说的,我一直跳舞,跳到你爹跟前,你爹娶了我,也娶了我姐姐。我姐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那几个通房那个也跟着她弄我。我姐姐先怀的孕,做了正室,把我气得要死,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把她弄死,做了正室,你猜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事呀?」
她双颊泛着红晕,眼亮得惊人,好像重新回到了几十年前,成为了那个嚣张跋扈的蛇蝎美人:「我杀了我娘,我把她放在一口大锅里烧火。那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她在临死前对我说:她赢了。她倾尽所有的爱,浇灌我长大。果然,我成为了和她一样的娘亲。她对极了。」
「嫁给你爹之前,娘留下的疤已全好了。」她拉着我的手,力道极大,强硬地逼着我去触碰她身上那些狰狞的疤痕,有粉色的嫩肉,还有硬硬的痂,「你看到的这些有你爹抽的,男人在任何时候都想要高人一等,不举的也是一样。还有江淮北她娘的份,那个贱人,仗着自己比我高一头,就有胆拿我撒气。更多是我自己划的,人活得太舒服,会迷失自己的方向,比如生完你的那几年。后来,她死了,我当了正室,杀死了我娘,又找到了新方向。是你。」
「那年你几岁?哦,七岁。我带你去吊唁,牵着你的时候,我在想,我也要赢过我女儿。」
我握着鞭子的手颤抖着:「赢我?你是在逼疯我!就因为你痛苦,便要我跟着重蹈覆辙?」
「我怎么就过得痛苦了?我是相府夫人,还有为妃的女儿。现在的我过得好极了!我不仅要我自己过得好,还要你过得比我更好。因为我是你娘,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更疼你!世间每一个当娘的都是这样,我娘,我娘的我娘,还有你娘,天下所有的娘,都是这样爱自己女儿的!没有我栽培你,你能坐着那么好的马车回府吗?我说过,我是为你好!这是我能教你的最后一件事:杀了我。当你学会摈弃愚蠢的怜悯、善良、温柔,就会变得完美无缺。」
「乖乖。」她呼唤我,「到娘这里来。娘好高兴,娘等这一天,已等了太久太久。」
我后退两步,她明明可以走,但执意要爬到我跟前,作出任我宰割的姿态。她跪着,面带微笑,双手置于胸前,虔诚地看着我,像过去无数次礼佛那样,口中念念有词,细数着她为我做过的每一件事,好的坏的,温柔的,残酷的,快乐的,痛苦的,美好的,血腥的,最终拨开头发,低头露出白绸一般的肌肤,引颈受戮。
真是……真是诱人。我抓起桌上削果皮的刀,感到头晕目眩,几乎站不住脚。这里没有人,就算我杀了她,我也能想出千百个脱身的法子。
我大睁着眼,耳畔响着嗡嗡地蜂鸣,不受控制地举起刀,我娘嘴角噙着恬静愉悦的笑。她为什么在笑,我恍惚地想,随后明白过来。因为她的女儿要杀了她,就像她杀了她的娘一样,她娘赢了她,所以她也要效仿她娘,来赢过我。
匕首从我手心滑落,发出一声闷响,我娘不敢置信地回头,秀美的微笑彻底扭曲,她歇斯底里地吼道:「你在做什么?废物!快点把我杀了!」
我捡起地上的外袍,披在她肩上:「算了吧,娘。」
「淮南,我求你,娘求你,娘求你,你杀了娘吧!」
「我杀了你,不就让你赢了吗?」
「让娘赢一次,让娘赢一次吧!」
她双眼赤红,死死地拽住我的裙裾。
我掰开她的手,冷冷道:「不要。」
她说,世间所有的娘和女儿都是这样的。她之所以这样对我,是因为她爱我。
她爱我,所以要把我养成心狠手辣的刽子手,才能在男人的后宅里站稳脚跟。如果我杀了她,还在后宫里混得风生水起,那恰恰证明,她是对的,她教养我的方式也是对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却亲手杀死了她。我才是那个十恶不赦、该入十八层地狱的恶人。
所以我不能杀她,我不给她任何不受谴责的理由,我要她明白:她所犯的过错不可原谅。
杀了她,我输了。不杀她,她输了,我也没赢。这是一个死局,不管选哪条路都是错的。
她娘之于她,我娘之于我,母女之间的命运,原来都只是一场悲剧的循环。
九十七
我又输了,苍天,你总该垂怜我,让我至少痛痛快快地,赢一次吧。
将我娘房中的一地狼藉撇在身后,我推门而出的时候,脚步踉跄,仓惶又迷惘。
我想起我姐姐,三年未见,她还在称病闭门不出,就连故事也不能写给别人看。
从光芒万丈,到跌落凡尘,我确信,并且向上苍祈祷,姐姐,一定要比我可怜。
怀揣着卑劣的心思,我拐到我姐姐的住处,却听见一阵极其悠扬的琴声,已然面色不虞。更叫我难受的是,本该同我爹饮酒的顾岑,竟然独自站在院墙外,闭着眼,沉醉在这琴声里。
他没有抬眼,只是道:「这别院里住的是谁?」
「是臣妾的妹妹。」
「这是一架好琴。」
「不许你夸她好。」
「朕是夸,琴好。」
「夸琴好也不行!」
顾岑向来是很吃这套的,无伤大雅的娇蛮是他最喜欢的玩笑。只是今日,我有些失态。
他当即好脾气地高举双手,作出讨饶的动作,踱步离去,而我的手却紧紧攥住了绢帕。
推门而入,我一眼便能看出我姐姐过得不错,墙边摆着五彩斑斓的风筝,树下扎着秋千,花圃旁的铲子上还沾着湿土,而她同我记忆里毫无差别,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楚楚动人。
她享受的这一切都是我舍命替她换来的,若不是我入宫去,她早就被我娘暗中给整死了。
我上前伸出腿狠踹她的琴架,琴声骤然变调,我姐姐的手重重地搭在弦上,她生气了。
「我以为是谁,原是江妃娘娘来了。贵客远道而来,小女招待不周,还望江妃娘娘见谅。」
「江淮北,三年了,你还没把自个儿嫁出去?这琴、这花、这草,同你一样,没有人要!」
我和她的脾气都很坏,一个阴着坏,一个明着坏,两个坏人碰面,又撸起袖子掐了一架。
四仰八叉地躺在空地上,我直勾勾地盯着天:「喂,我送你的两支千年人参放哪儿了?」
「千年?有那么金贵吗?」她枕着手臂,躺在我身侧嘟嘟囔囔,「当然拿去炖汤喝掉了。」
「你知道它有多贵,它值千两黄金!把你卖了都不值那么多钱,那是我给你的嫁妆!你!」
「江淮南,都出阁多少年了,怎么还是一副小气样儿。」她吊儿郎当,「没嫁妆又怎样?」
「你这样的,体弱多病,不好生养,还年纪大,再没嫁妆,我看你怎么找个好夫婿!」
「怎么就找不着了?」她笑出声,「我找着了。」
「谁啊?眼睛又瞎,品位又差,脑子还不灵光。」
我姐姐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去房中给我取画像。
她缓缓展开,双颊绯红,眼神晶亮:「你看呗。」
我只看了一眼,就别开眼去,大笑:「丑八怪!」
「他丑吗?」
「丑得很。」
我继续道。
「你同他熟稔才多久?有五年吗?」
「所以呢?你在吃醋吗,江淮南?」
「我吃醋?」我指着我自己,笑得胸腔震颤,「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喜欢他!」
我起身,掰着指头同她数:「这种男的,轻浮、眼高于顶、虚伪、自私自利……」
「哦,所以呢?」
「他不适合你。」
「他适合。」
「江淮北。」
「干什么?」
「来打架。」
「好。」
九十八
我又输了。
我输惯了,心情很差,尽管我爹一再挽留在此留宿,但我还是咬定了要回宫去。
顾岑看我爹极力劝说的样子,似乎心有不忍,揽着我的肩膀:「朕陪你一晚上?」
我把顾岑悄悄拉到一边,闷闷不乐道:「皇上,您喜欢听江淮南弹琴,对不对?」
他当即心领神会,伸出指头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含笑道:「爱妃,瞧你的出息。」
我佯装吃痛地捂着脑袋,很配合地露出娇憨的情态,顾岑眼中笑意越发浓厚了。
我们坐上了回宫的马车。车内,他同我十指交握,我发现,顾岑不会出手汗的。
但是有一个人会出手汗,这个人牵过我的手,却不属于我,他将属于我的姐姐。
靠在顾岑怀里,我想起我烧给李妙语的那本书,那本书的结尾写着这样一段话:
「有时人回顾一生,会发现自己做出重大决定的一瞬,往往是一个稀松平常的瞬间。」
「灵光偶现,机缘巧合之下,你抓住了它,从此人生就变了个模样。」
「只是那时,尚未发觉。」
我姐姐真是天才,在我尚未觉察命运残忍之处的时候,她已经学会用文字来揭穿它。
当我看见卫长风俊美的脸庞,出现在我姐姐画卷上的那个瞬间。我终于选择了顾岑。
英明的君主、温柔的夫君、完美的床伴,只有他这样好的人,才能给我真正的幸福。
我仰起头,像小狗一样舔顾岑的下巴,从前总是他来讨好我,现在,我愿意讨好他。
顾岑愣了一下,低头看我,他澄澈的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喜意,像得到了无价的珍宝。
我们的呼吸紊乱起来,我伸手去摸索他的腰带,而他闲适地闭上了眼睛。
我抓住它了,卫长风,我抓住了那个瞬间,辞别少女心事的那一个瞬间。
再见。
九十九
入宫第四年冬,临近年关,我有孕了,尚未足月。顾岑喜出望外,他封我为贵妃。
这在后宫是一件大事,长公主搀着太后来宫中看我,老人家当时老泪纵横,十分欣慰。
顾岑的嫔妃不少,却至今膝下无子。凡是有喜的嫔妃,不是死了,就是疯了,稍好一点的,就是孩子没了,人还活着。太后苦于此事,认为宫中有污秽之物,请了不少颇负盛名的道士进来做法,年年都做,今年终于有了成效。
今年后宫没有死人,伥鬼的传闻散去了。太后下令所有人不准再提,渐渐地,便淡忘了。
没了鬼怪作祟,太后为他纳妃的热情空前高涨。还未及开春时分,后宫又来许多的新人。
我站在城墙上,看这些年轻貌美的千金,像一只只花蝴蝶,前仆后继地飞入美丽的樊笼。
其中风头最盛的是尚书之女苏怀玉。她生得很美,像猫儿,优雅、娇气、骄纵,且牙尖嘴利,但我一时想不起,自己是在哪儿见过她。
她嗜养猫,顾岑为了讨她的欢心,特许她在宫内养猫,惹来许多嫔妃的不满,其中就有瑾妃。瑾妃来我这吃茶,怒斥玉美人不懂规矩。
她向来是这样心直口快,同这样的人交好反而不会太累,我对她还算喜欢。
悦妃今日礼佛不在,戳瑾妃额头的工作由我来承担,她瘪着嘴被我戳脑门。
我吓唬她:「嘴大漏风,仔细你的皮!」
大家都轻快地笑起来,说别唬她,她胆子小又爱哭,应当剥橘子来堵她的嘴。
瑾妃去吃她的橘子,容贵人接下她的工作,大胆发言:
「瞧她那发梦魇的样子,我看这苏怀玉与沈锦一样,是个拎不清的大情种!」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看向新来的许美人许柔柔。
许美人直言不讳:「臣妾怕猫,都是绕着玉祥宫走。」
十分可笑地,我变成自己以前极不齿的那种女人,不由自主地与旁人松了口气。
和别人分享一个丈夫,我本就心存不满,得宠的是我,我只是偶尔会难受一下。
如今我不过有了二十天身孕,他便陪别人去了,说不妒恨是假的,我恨得要死。
我还得作出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主持大局:「她养她的,你不要去逗猫便是了。」
瑾妃三两口吃完橘子,拉起袖子给我看她的手臂,胳膊上有道触目惊心的抓痕:
「她养的那些小畜生,性子都骄纵得很,你可要小心些。」
「本宫又不爱出门走动,也不喜欢猫,不会去招惹她的。」
「娘娘不去惹它,指不定它会来惹娘娘呢。嘶……好痛。」
苏美人卖了个好,叫自己的小宫女去太医院叫个有空的来,为瑾妃涂药。
太医提着药箱飞似也地奔来,为她细细地上药。
瑾妃疼得龇牙咧嘴,没大没小地打诨求饶。
年轻的太医极力忍笑,抖着手把药涂了。
大家喝了几壶茶,见天色已晚,便散了。
一百
难得落了一场冬雨,宫中亭台楼阁隐没在灰暗的雾色中,隐约透着鲜红的门帘。
我有孕在身不宜侍寝,顾岑来宿的次数渐少。他之于我像碧色之于冬,是稀客。
顾岑会来看我,但已不留宿,毕竟他是男人,这是人之常情。我在心里为他开脱,直到他唯一一次留宿,被发了梦魇的玉贵人叫走的时候,我挂着淡笑的假面开始出现细微的裂痕。
我坐在床上,被褥还残留着顾岑温热的体温,她没来之前,我在宫中待了多久,就承了多久的宠,顾岑为了看我弯弯唇角的模样可以放下一国之君的身段。
而她小小一个贵人,胆敢从我这贵妃榻上抢人,她可真该死啊。
该死的不止是她,还有顾岑,我给他真心,他竟胆敢离我而去。
小桃听到我这儿的动静,慌张地从床上爬起,敲了敲门小声道:
「娘娘,您早些歇息。」
「你下去,本宫静静。」
她走了,我起身在华美的寝屋里来回走动,呼吸急促,气血上涌。
拂袖把桌上的茶具扫个精光,我不觉解气,又伸手把那木桌掀翻。
小窗被风吹开一道缝隙,灌来一股渗人的凉意,我登时清醒了些。
我发现,自己身上有了几分我娘的影子。如此暴戾,实在是可怕。
我低头看着尚未隆起的小腹,好像在看一根救命稻草。
我是宫中唯一有孕的人,旁人再得宠,也不能取代我。
一百零一
天越来越冷,有孕近一月半的时候,我浑身乏力,还吃不下饭,只能请太医来殿内熬很苦的药汤。
冬阳一出,雪就消融。玉贵人一发梦魇,我便要送顾岑离开。这样的情形一月内上演了将近五次。
我不得不重温起儿时的功课:忍受。我对幸福的需求胜于旁人,却因时也势也,不得不忍上一忍。
当年,宫中的嫔妃从桂花糕中看见了锦嫔的落败,如今,定能从顾岑离去的背影中,看见我的退让。
宫中个个都是人精,会做墙头草的人精,风往玉嫔那儿吹,她们的骨头全软了,都只朝玉嫔那儿倒。
渐渐地,我的院子冷清起来,只有没心没肺的瑾妃过来吃橘子,我觉得她心性沉稳难能可贵,打趣她:
「许小瑾啊许小瑾,瞧你的出息。入宫空长我一年,一点儿上进心没有,光吃橘子去了。」
「你我已不是招人怜爱的懵懂少女,总有人是。天下那么多美人,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扳倒一个,另一个凑上来。咱们在宫里斗来斗去,左右是斗不赢一辈子的,倒不如不斗好了。」
她絮絮叨叨地递给我一瓣剥好的橘子,抬手的时候衣袖下滑,露出一截藕段般无瑕的手臂,似泼出的牛奶。
「你的伤好了?」
「咦?」她把手臂翻转过来看,笑道,「那么深的伤,得亏没留疤,够本宫开心几天了。」
「是哪位太医调的药?」
「就是那日传来的那位。我看他上药还算麻利,就托人去问他,能不能给我调祛疤的膏。他近来可是长公主跟前的红人,医术高超,架子大得很,不是嫔妃亲自开口,轻易请不到他。」
我心里微微一动,点了点头。
听说女人有孕,肚皮会越撑越大,就会留下很丑的皱纹,我要防患于未然才好。
瑾妃离开之后,我没有即刻托小宫女去请那太医,而是命人去查林太医的底细。
家中几口人,住在何处,生平最爱什么东西,确认无碍,我才传他来宫中看诊。
林琅老家在淮南,与我过去的名字一样。我并未见他,便心生一股莫名的亲切。
英俊的林琅跪在地上,脊背挺得很直,年纪轻轻颇负盛名,让他身周徜徉着一股轻慢。
他的身家性命被我查得干干净净,但却不恼怒不恐惧,有这副心性,倒叫我十分讶异。
在我殿内熬药的太医变成了林琅,他很守本分,在我的贵妃榻前,永远是跪着熬药的。
我需要用什么药,他就抓什么药。他的药箱里似乎藏着一片海、一丛草、一抔土、一个很大很大的世界,他从那口药箱里掏出紫苏、白术、木香、陈皮、炙草、黄苓、当归……有的要研磨成粉,有的直接煎煮,不管是哪种药方,他都配得慢条斯理,就像是个很有谋略的将军,对麾下的所有药材都了如指掌。我旁观他制药或者熬汤时,发现他有双骨骼分明的手。
一双深得我心的手。
一百零二
半月之后,年关已至。林琅、小桃没回乡,悦妃一干人等回门,瑾妃相当眼馋,在长公主跟前磨了许久,终于让对方出面说动顾岑,许她出宫去探望自家父亲。她喜出望外,走得也分外匆忙,来不及知会我一声。如今院内的碟子摆满了剥好的橘子和瓜子,再没人来吃。
宫中过年,太后因我怀有身孕,不许我走动,怕摔着她皇孙。我闭上眼,听墙外的人声。
「小桃,今年宫中真热闹,比过去四年都要热闹。」
「卫大将军打了胜仗,提前回京,当然很热闹啦!」
「呆瓜,卫大将军腿伤了在京中,你记错将军了。」
「奴婢说的是卫家的小公子。其他宫的宫女说,他杀敌有功,被封为大将军了!」
真行啊,他。我勾了勾唇角,早知道他会有今天,我该在元宵节那天,让他归西。
我孤单单的一个人,静静地守着空荡荡的宫殿。冷风呼呼地刮过,好似人在呜咽。
我忽然觉得心下烦闷,很想出去走走。便叫小桃不要跟着我,我要去花园打鸟玩。
我取下挂在墙上很久的弓,这是一把好弓,可在宫中,它只能蒙尘。
我没有去御花园,而是站在高处,向赴宴的嘉宾,投去遥遥的一瞥。
没想到,我还是擅长从人群中辨认他的背影,四年未见,也是一样。
他的甲胄已经旧了,脸也晒黑了,却还是像我记忆里一般英姿飒爽。
卫长风转过身子,与一个容貌美艳的女子谈笑风生,那是我的姐姐。
他们还是在一起了,好一对璧人,这就是所谓的金童玉女缘分天定。
相府与将府,怎可走得如此相近。这对金童玉女,是不该在一起的。
天上下着细雪,漆黑的夜成为我最好的掩体。细小的雪花沾在我的睫羽上,我取下了背上的弓箭,眯起眼,瞄准我姐姐的眉心,继而调转方向,瞄准了卫长风的心口,蓄势待发。
今夜真冷,我轻轻地哈气,呼出的气体是白色的。它在黑暗中兜了一圈,消失在眼前。
我的力气很小,为了将弓拉得极满,我几乎咬紧了牙关,浑身都因为用力而微微发颤。
真是好坏的性子,自己不幸,就要旁人跟我一起面临不幸,我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我叹了口气,收回了弓箭,重新背在身上,抠弄自己手上红彤彤的勒痕,火辣辣的疼。
一百零三
看够了,我慢慢地往回走,路过御花园,池水的冰竟化了,还有几尾鱼在游动。
我把焐在胸口的馒头一点点掰碎,一把又一把地撒下去,百无聊赖地喂着它们。
身后传来动静,我心脏漏了一拍,转身观察后方,一只惊叫的狸猫从丛中蹿出。
原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我笑自己紧绷过头,脚踝却感受到一阵刺骨的凉意。
一只滴着水的手,从御花园池中伸出来,牢牢地扣住了我的脚踝!
在我目光触及那只手的瞬间,它以一种巨大的力道向水中推拽着。
我因惊吓而大脑空白,甚至没有呼救的时间,就被它拉进了水里!
我扑腾着,动静不小,但今日宫中办了盛大的年宴,实在过于喧闹,本该在御花园巡逻的太监,也被调过去了!我双手扒着池沿,拼命地想探头大口呼吸,被岸上另一只手按了下去,只能吐出一连串气泡。水捂住了我的耳膜,水探进了我的气管,水湮没了我的咽喉。水变成无数双手,拽着我,将我拖行向更深处。
两个人!
宫中是谁如此手眼通天,能调动谋略与武艺都如此上乘的两个人!是她,她又来害人了!
我在宫中安逸惯了,竟忘了这是后宫,狼多肉少的后宫,吃人的后宫。我姐姐入宫前的惨剧、借刀杀人的桂花糕、无声惨死的李妙语,这三桩悬案背后的主谋消停几年,我安居一隅、乐不思蜀,醉于声色犬马,竟将那只会吃人的虎给忘了,我实在是愚蠢至极!
那些念头就像翻书时的匆匆一瞥,在我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不多做停留。
就像新婚之夜,我等不来抢亲的人。大年三十,我也等不来救我的大英雄。
无边的黑暗自四面八方涌来,将我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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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 2023-04-30 14:3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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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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