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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国复仇大女主:当一个女人拿起枪... ...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2760 更新:2026-06-08 13:59:06

民国复仇大女主:当一个女人拿起枪… …

历史放大镜: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古人

施剑翘,民国第一侠女,真正的人间清醒「大女主」。

电影《一代宗师》宫二、《邪不压正》关巧红的原型人物。

当父亲被大军阀无情斩杀,还被悬首示众三天。

施剑翘怒不可遏,与哥哥商量报仇。

结果,哥哥怂了。

之后她以复仇为筹码,把自己嫁了出去。

结果,丈夫反悔了。

靠人不如靠己,施剑翘决定拆缠足,学枪法,亲自为父报仇……

(1)

1925 年 9 月 17 日,安徽蚌埠。

这天,蚌埠火车站的外墙上,突然悬挂了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人头旁边还有一条白布,上面写着:

新任安徽督办施从滨之头。

施从滨,军阀张宗昌(奉系)麾下的老将领,年近六十,资历丰厚。

就算是战败,也不至于如此下场。

但偏偏,施从滨落入了敌对军阀孙传芳的手里。

当时,军阀混战,安徽是块香饽饽,谁都想来抢一抢。

施从滨奉命在安徽迎击孙传芳。

不幸战败被俘。

看着这位「老前辈」窘迫的模样,孙传芳心里那叫一个舒坦。

他轻飘飘地下令:立即斩决。

此话一出,孙传芳的部下都愣了。

军阀内战,可不杀俘虏。不如先将施从滨押到南京监禁?

实在不行,先审一轮再杀,也好有个名目。

可孙传芳才不在乎这些「江湖规矩」。

他就是「规矩」。

这是一次绝佳的立威的机会,一旦错过,不知还要等多久。

所以,施从滨必须死。

9 月 17 日当晚,施从滨就被押送到蚌埠车站边的一块空地。

先砍头,再分尸。

更绝的是,孙传芳竟然下令,将施从滨的头颅挂在蚌埠火车站示众三日。

并且,家人不得收尸!

现场极其血腥,充满讽刺。

孙传芳杀人诛心的「暴行」,让施家上下怒不可遏。

尤其是大女儿施谷兰(后改名施剑翘)。

20 岁的她,恨不得手刃孙传芳。

施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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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谷兰

她把父亲当作最亲最敬的人,从小被父亲宠爱着长大。

当时是什么年代?

民国初期,封建糟粕遍地都是。

几乎所有人都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相夫教子是王道」。

但施从滨从不信这一套。

他不顾夫人和亲朋好友的劝阻,坚持让女儿读书写字,明辨是非清白。

别的女儿,大字不识,待嫁闺中。

而施谷兰,却拥有一对一的家教老师。

之后,施谷兰还被送去天津师范学校读书。

就冲这一点,施谷兰无比敬重父亲。

可如今,他却被无情斩杀,暴尸街头,死不瞑目。

施谷兰愤怒,提笔就是一首诗: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枭首灭人情;

痛心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可如果冷静下来思考,在当下,报仇成功率几乎为零。

当时的孙传芳,势力范围覆盖湖北、福建、浙江、江苏、江西,被任命「五省联军总司令」。

已然是直系军阀中最有权势之人。

军阀孙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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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孙传芳

大权在握,想杀人便杀人,想干仗就干仗。

谁敢与他作对?

施从滨就是明晃晃的下场。

然而,孙传芳万万没想到,雏鹰,总有羽翼丰满的那一天。

从决定斩杀施从滨的那一刻,他的死期也就不远了。

(2)

送孙传芳上路的,正是施从滨的大女儿——施谷兰。

当时,孙传芳正值权力鼎盛时期。

这对于还裹着小脚的施谷兰来说,要想找他寻仇,简直难于上青天。

但她没灰心,而是准备徐徐图之。

施谷兰的母亲身体不好,两位弟弟和妹妹都未成年。

她只能一面料理父亲的后事,一面写信给父亲的领导张宗昌寻求帮助。

可没想到,这时张宗昌刚打了败仗,灰头土脸地回到济南。

所以并不想搭理施谷兰。

没办法,施谷兰只好带着母亲,直接冲到张宗昌面前,讨要个说法。

父亲为他半生卖命,死后受尽屈辱。

张宗昌要是不管施家,怕是会寒了所有部下的心!

刚开始,张宗昌的副官不认识她们母子,死活不让她们进门。

可施谷兰早就有准备。

她一把甩出父亲的名片,然后带着母亲跨过高高的门槛,走了进去。

见到张宗昌后,她将写好的呈文递上。

她的要求只有三个:

第一,为家人求生路。

要给施家一笔抚恤金,一次性结清,施家从此迁居天津,避免再受战火纷扰。

第二,为两位弟弟搏未来。

要送他们去日本士官学校读书,培养他们成才。

第三,为父亲报仇做准备。

要破格提拔堂兄施中诚为团长,继承父亲施从滨的事业。

这三个要求,听起来并不过分。

张宗昌痛快地答应了她。

按照施谷兰的计划,只要堂兄施中诚有权、有兵,就不愁没有报仇的机会!

堂兄施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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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施中诚

施中诚从小被父亲收养,被当作大儿子对待。

他曾在灵堂对众人起誓:

一定要提着孙传芳的头颅来祭奠伯父!

他还跟施谷兰说:「堂妹,我主外,你主内,咱们两人齐心协力将家支撑起来!」

有了这话,施谷兰安心不少。

她将为父报仇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施中诚身上。

一开始,施中诚表现得干劲十足。

1926 年晋升为团长,三年后又晋升为烟台警备司令。

一时重权在手,成为显赫一方的人物。

至于此时的孙传芳,则是流年不利。

称雄东南五省不到一年,国民政府誓师北伐,将孙传芳打得节节败退。

1928 年 4 月,孙传芳的大军在山东被歼灭,势力尽失。

复仇的最佳时机终于到了!

凭施中诚当时的势力,要想刺杀孙传芳,简直易如反掌。

施谷兰激动地给施中诚写信,催促他赶紧行动!

结果没想到,施中诚怂了。

他在信中说,自己成家立业不易,不想寻仇觅恨,葬送前程,牵连家人。

同时还劝施谷兰,早点成家,好好过日子。

这叫什么?

踩着施家人升职加薪,结果翻脸就问「您哪位」。

施谷兰又悔又恨,悔自己信错了人,恨施中诚根本不是个人!

她当即写信给施中诚,痛骂他只知道吃喝玩乐,将复仇诺言忘得一干二净。

「我没有你这样的兄长!」

从此,两人断绝关系。

第一次复仇,宣告失败。

在这之后,施谷兰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她才二十出头,无权无势,身单力薄,就算孙传芳开始没落了,也是个大人物。

要想刺杀他,还是需要外人帮助。

施谷兰思来想去,想起了一个「特别的」男人。

男人名叫施靖公,爱慕施谷兰多年。

施靖公曾说过,自己曾受过施从滨的栽培,若是有机会,一定会为他报仇!

很快,施谷兰与施靖公达成口头协议。

只要施谷兰嫁给施靖公,他便替她报父仇!

这一次,施谷兰又将希望寄托在施靖公身上。

施谷兰嫁给施靖公后,两人从天津移居到太原,相处了整整七年,还有了两个儿子。

然而,男人似乎都有同样的毛病。

许诺随口一说,践诺一拖再拖。

谈婚论嫁都是算计,娶个富婆一劳永逸。

施谷兰又又被骗了!

婚后不久,施靖公就开始暴露「渣男」本质。

因升迁之路屡屡受挫,施靖公经常喝酒打牌,夜不归宿。

施谷兰坐二胎月子期间,他竟然偶尔才回家。

就算保姆将他拉进屋子,他也只是看一眼就抬腿离开。

施谷兰实在忍无可忍!

一晚,她生气地问他,「父亲遇害快十年了,你准备如何践诺呢?」

施靖公沉默良久,才悠悠说道:

「那些不过是七年前的旧话,你何必旧事重提……这年头,谁打仗不死几个人,要是一个个都像你一样去报仇,那还得了。」

……

这话术,与堂兄施中诚简直一模一样,俩人跟商量好似的。

施谷兰心如死灰,鄙夷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就这个眼神,把施靖公看怒了。

他说,「你们施家那么多人,为什么把责任推到一个女婿身上,让我去送死,简直是无耻。」

一向要强的施谷兰,不再争论。

第二天,她就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施靖公。

在从太原回天津的火车上,她又写下一首小诗:

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

痴心愿望求人助,结果仍需自出头。

施谷兰什么都可以原谅。

唯一不能原谅的是,堂兄和丈夫竟然完全放弃「为父报仇」的承诺。

这时候,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靠男人,不如靠自己。

(3)

1935 年 6 月,天津。

年近 30 岁的施谷兰,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天津家中。

到家第二天,她就去了医院。

她要「拆缠足」。

缠足,大家都听过,就是在女孩五六岁时,用布将脚裹起来,除拇指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要对折弯曲,贴近脚心。

那画面,光想想都觉得痛。

施谷兰虽然能读书,会写字,但该经历的封建糟粕,一样没少。

她裹脚二十多年,脚掌畸形,走路十分不便。

要想复仇,少不了四处奔走、打探消息,只有「解放双脚」,才能助她完成心愿。

施谷兰早就打听到,天津有一家私人医院,可以通过手术将脚放开。

医生告诉她,很多阔太太都试图通过手术「放脚」。

可是大部分人都半途而废了。

因为,「放脚」太疼了!

疼痛程度不输生小孩,而且不会一次成功,需要做六次手术才能把脚趾头慢慢拉直。

施谷兰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告诉医生:马上做手术!

过程很痛苦,但施谷兰咬牙强撑了下来。

手术过后,施谷兰就开始十个脚趾头着地,穿着圆头布鞋练习走路。

走路平稳后,便立刻开始练习跑步,尽可能地锻炼自己的体能。

而仇人孙传芳,此时正在天津养老。

四年前,日军入侵东三省后,孙传芳就带着全家老小跑到了天津。

如今正躲在租界里,低调度日,再无东山再起的机会。

施谷兰听到这消息,顿时精神振奋。

机会终于来了!

首先,她得先找到孙传芳。

施谷兰不敢明目张胆地打听,只能先四处碰碰运气。

偶然间,她得到了第一条线索。

一日,她在街上走着,发现一位算命先生的玻璃镜上,贴着许多名人照片。

出于敏感,她向算命先生说,要看看这些照片。

结果,在一张发黄的照片背后,她看到三个模模糊糊的字:

孙!传!芳!

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谎称照片里这人是自己的亲戚,从算命先生处高价买了这些照片。

有了照片,施谷兰还是不放心。

孙传芳如今的相貌,肯定跟照片有出入,得见到真人才行。

没想到,机会很快又出现了。

施谷兰的大儿子,在天津一所幼儿园读书。

有一天,大儿子告诉母亲,班里有位姓孙的女同学,父亲似乎是位大人物。

大人物……

此时在天津的、姓孙的大人物,不就是孙传芳?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施谷兰故意与大儿子的老师套近乎。

果然如她所想。

那位姓孙的女同学,叫孙家敏。

她的父亲,正是孙传芳!

施谷兰又惊又喜,仇人离自己竟然如此近。

老师还无意透露,孙同学就住在「法租界 32 号」。

施谷兰满意地与老师告别。

之后,她立刻就去了「法租界 32 号」踩点。

可她走近才发现,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招租」。

她的心立刻沉了下来,整个人像被泼了一盆冷水。

这么快就搬走了?

在屋外驻足片刻,她决定碰碰运气。

她与看房子的副官说,自己正在找房子,想要进去看看。

副官自然一路陪同,与她交谈起来。

施谷兰面目和善、举止端方,副官对她毫不设防,很快便透露了两个关键信息:

孙家最新的住址在「英租界 20 号路」。

孙家敏也转学到耀华附小读书。

施谷兰转头就去了新地址周围探查。

只见,四周院墙高耸,还装着电网,两扇铁门紧闭,两侧警卫严守。

要想硬闯,根本不可能。

可在外面干等着也不是办法。

为了获得更多的线索,施谷兰决定,先从孙家敏身上下功夫!

她让大儿子也转学到耀华中学附小读书。

开学典礼那天,施谷兰带着大儿子,站在礼堂门口张望。

大儿子指着一辆挂着蓝色车篷的汽车,高兴地对母亲说:

「那就是孙家敏常坐的车!」

等车停在礼堂门前后,孙家保姆拉着孙家敏走出来。

大儿子高兴地跑过去,喊着孙家敏的名字。

施谷兰走上前去,看清了这辆车的车牌号——1039。

开学典礼上,施谷兰故意坐在孙家敏旁边,对她很是照顾,还邀请她周末有空就来家玩。

可没想到,孙家敏沮丧地告诉她:

「我周末不能随意出门。」

「不过父亲母亲喜欢看电影、听戏,每周六晚上会带我去解解闷。」

妙啊。

电影院和大戏院,光线幽暗,不正是最好的刺杀场所?

随后一段时间,天津的几大戏院门口,经常出现施谷兰的身影。

她几乎场场都去,却早早退场,在门口守着。

只要有人从戏院出来,她便会根据手上的孙传芳照片,悄悄仔细比对。

那时,施谷兰还从未见过孙传芳。

要想报仇,总得把仇人认准不是?

她时常在门口守到大半夜。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

1935 年农历 8 月 15 日,中秋节晚上。

施谷兰在法租界光明电影院门口,看到了那辆车牌号为 1039 的汽车。

电影散场时,施谷兰在门口踱步,终于见到孙家敏从楼上下来。

她紧张地跟在孙家敏身后。

出门后,孙家敏被一对男女带上 1039 号汽车。

男的年纪接近五十,戴着墨镜,似乎不希望别人认出他。

施谷兰意识到,这就是孙传芳。

是他杀害了父亲,让自己的家彻底破碎!

是他为了权力、财富,让无数人家破人亡!

施谷兰死死盯着他,将他的形态、面容深深印在脑子里。

第一次见到杀父仇人,她很想冲过去与孙传芳拼命。

可理智告诉她,他身边有警卫,此时上前肉搏,无异于以卵击石。

施谷兰不甘心地回到家中,彻夜无眠。

起身拿起毛笔,在白纸上写下一联五言对偶句:

翘首望明月,拔剑向青天。

随后又在「翘」和「剑」两个字下,重重落下两个点。

1935 年 10 月 8 日(农历九月十一),施从滨被杀害十周年。

这天,施谷兰对家人正式宣布:

自己改名为「施剑翘」。

两个儿子大利和二利,也改名为「佥刃」和「羽尧」。

合起来,正好是她的名字「剑翘」。

至此,她的复仇大计,正式拉开了序幕……

(4)

其实,自从见过孙传芳后,施剑翘一直在琢磨:

到底该如何才能接近他呢?

又如何能确保,接近他后能立刻让他死呢?

她设想过很多办法。

比如去孙传芳家当佣人、家庭教师。

只要能进入那座铜墙铁壁,总有报仇的机会。

可是,孙传芳家一时也没有要雇人的动向。

就算有,也不会找来路不明的人,大多是亲戚好友、属下部曲推举。

又比如,在孙传芳家门口摆摊,再找准时机下手。

可孙传芳向来都是乘车出入,她人在路边,又如何能保证刀枪棍棒、子弹火药,能准确落到孙传芳身上,让他绝无生还的可能呢?

再比如,她打听到,农历 8 月 17 日,是孙传芳岳母的大寿,可以混进去。

可寿礼当天,人多眼杂。

她开枪可能误伤他人,也无法保证万无一失。

复仇计划,一时陷入停滞。

施剑翘的内心也变得焦灼起来。

直到施从滨遇害十周年这天。

施剑翘早早起身,带着纸钱,独自来到日租界的观音寺,为父亲烧纸。

那时,天津正值深秋,寺庙香客稀少,冷冷清清。

施剑翘听着和尚们的念经声,将纸钱投进火盆中,眼泪忍不住流下来。

父亲离开自己已整整十年。

十年间,她两次信错了人,走错了路。

好不容易找到仇人孙传芳,却根本奈何不了他。

也许是她哭得太伤心,一位正在念经的和尚走过来劝她。

施剑翘啜泣道:

「烧纸念经不过是尽子女的一点心意罢了,还不是迷信吗?」

和尚却不那么认为。

他说,若这是迷信,那也不会传世几千年。

你看如今的大人物们,比如靳云鹏(民国前总理)、孙传芳,不都信佛吗?

似乎是佛祖显灵,让施剑翘听到了「孙传芳」这个名字。

她立刻问道:

这两人也信佛?

和尚点头,郑重地说,东南城角的「居士林」,在两年前修整开放。

靳云鹏是林长,孙传芳是理事长,每周都去诵经呢。

施剑翘顿时不想哭了。

佛祖似乎给她指了一条更明亮的复仇之路。

第二天,施剑翘又在广播中听到:

「孙理事长晚上 7 点钟在法租界仁昌广播电台讲经。」

于是,施剑翘在法租界电台外等候,果然看到了 1039 号汽车。

播音结束后,孙传芳带着一名警卫走出来,坐上 1039 扬长而去。

施剑翘确信,孙传芳确实信佛,也是居士林的理事长。

那么她只要进入居士林,便能接近孙传芳。

天津居士林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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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士林旧照

施剑翘随即来到居士林。

一位女居士告诉她,入居士林,只需要填写一份志愿书,并缴费一元。

施剑翘接过志愿书上,工工整整填上「董惠」的假名。

然后她得到了一块林友证章。

从此,施剑翘可以自由出入居士林。

而她也打听到,孙传芳每周三、六,都会来居士林诵经。

很多人认为,孙传芳之所以「皈依佛门」,是想告诉其他执政者,自己不想被任何政权利用;

其次,也想广结善缘,实现「英雄到老终归佛,名将还山不言兵」的晚年理想。

可在施剑翘看来,他只不过是在借「皈依佛门」之名,掩盖几十年间犯下的滔天罪恶。

现在,刺杀地点、时间、人物都弄清楚了。

万事俱备,只差东风。

(5)

在刺杀孙传芳之前,施剑翘做了很多准备。

首先,必须找到一把好用的枪。

施剑翘曾托熟人买枪,却一直没有着落。

直到弟弟偶然从家中找出一支勃朗宁手枪。

原来,弟弟施则凡的一位同学,曾将一支崭新的勃朗宁手枪和两盒子弹寄放在施家。

施剑翘当即就决定,准备用这支手枪打死孙传芳。

她从小就常拿施从滨放在枕头下的枪玩,早就知道如何装子弹、开枪。

其次,不让家人受牵连。

当时最小的弟弟施则凡已从日本回国。

他也是一腔热血,提着一把日本军刀,发誓要手刃孙传芳。

但施剑翘劝他不要冲动。

自己是家中大姐,要为父亲报仇,也是她先来,若她失败了,再由弟弟们继续。

于是,她让弟弟施则凡带着不知情的母亲去南京生活。

至于两个儿子,施剑翘也留下一笔钱,将他们托付给妹妹施韧兰照看。

最后,必须确保一击毙命。

施剑翘参加过三次道会。

她细心观察过,孙传芳的位置是不是固定的,以及哪个角度能射中他等。

她还专门为自己设计了一件大衣,只为能装下手掌大小的枪。

并且,为了不惊扰现场的其他人,她还买来油印机,印了六十多张传单,上面写着自己行刺的原因,她甚至特意去拍了一张照片,以供新闻界使用。

施剑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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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

照片中,她齐耳短发,身着深蓝色棉袍,满脸笑意。

仔细推敲行动细节,做完最后的准备后,施剑翘决定尽快动手,以免夜长梦多。

日子定在 11 月 13 日。

11 月 12 日晚,施剑翘几乎彻夜未眠。

天亮后,她走出了家门……

(6)

1935 年 11 月 13 日,天津,微雨。

施剑翘见天气不太好,心想孙传芳恐怕不会去居士林。

于是向居士林打了两个电话询问。

对方只是告诉她,道会不取消,但孙理事会不会来就不清楚了。

午后,她决定亲自去居士林看看,碰碰运气。

阴冷的气息弥漫着居士林。

佛堂内火盆早已燃起,多少驱走些寒气。

下午,那辆 1039 号汽车竟然出现了!

其实,孙传芳在出门前,妻子曾劝他,下雨不便外出。

可他说,自己与靳云鹏约好的,不好爽约。

孙传芳身着黑海青(居士服),缓步进入大殿。

见到孙传芳后,施剑翘立刻借故离开居士林。

她在路边打车回家,拿上准备好的手枪和传单,藏在特制的大衣中。

当时,保姆正在给两岁的儿子喂食。

儿子喊了几声「妈妈」,她头也不回地坐车又走了。

照片中施剑翘所穿的大衣是为刺杀孙传芳特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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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施剑翘所穿的大衣是为刺杀孙传芳特制的

下午三点半左右,施剑翘回到居士林。

此时,富明法师正在大殿中间讲经。

东边是以靳云鹏为首的男居士,西边是以孙传芳为首的女居士。

众人屏息凝神、垂目倾听。

施剑翘坐在孙传芳身后,靠近火盆的位置。

她的心猛烈地跳动着,全身大汗,鬓角湿透。

此时若是开枪,怕会误伤其他人。

突然,她看到前面几排有空位,故意提高声音说,

「后面的炉子烤得我太热了。可以坐到前面的空位去吗?」

旁边的女居士点点头。

她如愿坐到了孙传芳的右后方,距离不过半米。

看到那张死都不会忘记的侧脸。

施剑翘笑了。

紧接着,复仇开始。

「砰砰砰」!

三声枪响接连响起。

第一枪,打在孙传芳的耳后,他立刻倒在椅子上。

第二枪,打在他的脑后。

第三枪,打在他的后背。

每一枪都命中要害,孙传芳当场毙命!

补枪,在这时显得尤为重要。

脑浆混合着鲜血,喷溅而出,空气中顿时弥漫着血腥气味……

开枪的时候,施剑翘的手微微有些抖,心里害怕又痛快。

随后,她又觉得有些恍惚,竟然真的凭借一己之力,杀了孙传芳?

直到周围人的惊叫声,将她拉回现实。

是的,她告诉自己,父亲的血海深仇,终于报了!

随后,她恢复平静,拿出准备好的传单,边撒边大声说道:

「我是施剑翘,为父报仇!」

「打死孙传芳,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牵连任何人。」

「你们可以带我到警察局自首!」

可此时,众人都不敢回应她。

她的手中还拿着枪!

施剑翘只好自己走到居士林的电话室,给警察局打电话自首。

周围的巡警听到枪声也闻声赶来,带走了她。

众人这才拿起传单细细看起来。

上面写着:

一、今天施剑翘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

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

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

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署名:报仇女施剑翘。

旁边,还按有她的拇指印。

施剑翘散发传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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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散发传单内容

除了传单,还有一封《告国人书》和一张军官照片。

照片上的人就是施从滨。

《告国人书》中写到:

孙传芳是鬼蜮其心,豺狼成性……

大肆屠杀寡不敌众的对手,多次挑起军阀战争。

冒天下之大不韪,咎内战之端源,粉身碎骨,死有余辜……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那位持枪杀人的歹徒,竟然是在为父报仇!

大仇得报,施剑翘心愿已了。

自知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还会遭到孙家的反杀,全家不得安宁……

最坏的结果,她都想到了。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的这场复仇,会在全国掀起一场舆论巨浪。

军阀头目孙传芳被刺杀,死于复仇女之手。

天津、北平、上海各大报馆争相报道,案情原委很快传遍全国。

舆论几乎是一边倒。

老百姓对施剑翘「十年卧薪尝胆、一朝为父报仇」的传奇故事惊叹不已。

也对她的刺杀行为,感到同情和理解。

几乎都在称赞施剑翘,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该案的后续审理过程和结果,也备受关注。

民众重「情」。

认为施剑翘为父报仇,天经地义,不应受罚。

可法律重「理」。

杀人便是杀人,行凶便是行凶,不可英雄化。

施剑翘,到底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7)

在 1935 年到 1936 年间,一场「情」与「理」的较量,在全国掀起一波又一波的热潮。

案发三天后,孙家向天津法院呈递了诉状。

天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涉案双方都请来了「豪华」律师团队。

孙家聘请了著名律师孙观圻。

孙观圻曾留学日本,历任大理院推事,北平地方法院院长,开滦煤矿法律顾问,实力可见一斑。

施家更是幸运,得到余棨昌的帮助。

余棨昌是北平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许多法官都是他的学生。

就连孙观圻私下也要称他一声「前辈」。

余棨昌这种重量级律师能亲自下场,为施剑翘无偿辩护,可见当时「民意沸腾」到何种地步。

1935 年 11 月 17 日,天津法院开审。

凌晨五点,天刚蒙蒙亮,法院门口就挤满了领取旁听证的人。

开庭后,双方律师各执一词,提出的辩护角度十分新奇。

施家律师团队为让施剑翘尽可能获得减刑,从四个方面进行辩护:

第一,施剑翘是「自首」,应当减刑。

行刺前,施剑翘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

行刺后,她也没有逃跑,而是跟警察坦白。

居士林在场的很多人都能证明这一点。

第二,施剑翘枪杀孙传芳,是出于孝心的「激愤杀人」。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犯罪之情状可悯恕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当场激于义愤而杀人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引经据典。

《春秋公羊传》有言,「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不可复仇也」。

父亲若是没有死在国家法度之下,那子女可以复仇;

父亲若是死在国家法度之下,那子女不可以复仇。

施从滨被俘后,没有经过审判,直接被孙传芳下令砍头。

这是没有死在国家法度之下。

而施剑翘又无法靠法度报仇,只能私自替父报仇,这是应该获得同情和宽恕的。

第四,道德谴责。

余棨昌直接在法庭上质问,「难道,百善孝为先,这句古训已经不被认可了吗?这个案件难道不应该因为孝行而得到充分的同情吗?」

从法律条文到儒家经典,从刑法特例到道德谴责,施家律师团队火力全开,言辞凿凿,说得旁听者都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压力给到孙家律师团队这边。

他们擦擦汗,仍坚定立场,反对给予施剑翘任何法律上的同情。

主要的理由也有四点:

第一,施从滨死于战争,不能构成施剑翘报仇的理由。

第二,施剑翘不存在「自首」的情节,也不是「激愤杀人」。

《中华民国刑法》定义的自首,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罪行在未被发现之前」,才算自首。

现场的居士、随后赶来的警察,早已发现了她的罪行。

就算她向警察坦白,孙传芳是她杀的,也不算「自首」,顶多算是「投案」。

还有施剑翘复仇之念,存在长达十年,并不算是「激愤杀人」,而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所以从轻处置,不符合法规。

第三,儒家经典不适用于现代案件。

《春秋公羊传》中的报私仇理念,不能当做作现在的法律法规。

第四,孙传芳作为打仗的指挥官,有权审判和惩罚战俘施从滨。

而理由就是,施从滨当年曾率军洗劫村庄、残害百姓。

孙家律师团队思路清晰,反驳也有理有据。

双方就这样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法官们最终认可了施剑翘「自首」情节,承认其杀人动机是「孝恩冲激」。

但还是认定她犯了「非法持有军用枪弹罪和杀人罪」,判有期徒刑 10 年。

审判结果出来后,全国人民都炸了!

纷纷写信给南京政府、天津法院等,把孙传芳骂得狗血淋头,把施剑翘赞扬成人民的骄傲、国家的光荣,希望能法外施恩。

施家也继续上诉,案件被移交给河北高等法院。

1936 年 1 月 28 日,河北高等法院开庭复审。

双方法律师团队,仍是激情交锋、多番雄辩。

各地的报纸上,几乎每天都有声援施剑翘、指责法院判决不公的文章出现。

河北高等法院自然不敢懈怠,不断地仔细推敲、反复论证。

最终修改了天津法院的两处判决细节:

一是推翻了施剑翘「自首」的情节。

按民国刑法,「自首」情节必须发生在罪行被发现之前。

二是认定了施从滨当年被杀,并未经过司法审判。

孙家律师团确实拿不出孙传芳曾审理过施从滨的证据,也没有施从滨施暴百姓的证据。

1936 年 2 月 11 日,河北法院最终修正了一审的判决。

「鉴于施从滨的非法死亡,施剑翘的行为具备获得同情的条件,故判决其 7 年有期徒刑」。

河北法院的判决很高明,仍判施剑翘有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给她减刑三年,又缓解了舆情。

可这件事并未就此打住,反而越演越烈,闹到了南京最高法院。

1936 年 3 月,施家上诉至南京最高法院,要求重新审理该案。

南京最高法院接到该案,也很是头疼。

若是依法办事,等于是跟「情」站在了对立面。

枉顾了孝道、仁义,也失去了民心。

若是顺从民意,等于是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和尊严。

开了先例,以后有「理」也辩不清。

此案又拖了近半年。

8 月,南京最高法院才做出最终判决——驳回施家上诉,维持河北最高法院的判决。

这意味着,法律上,施剑翘已没了转圜的余地。

然而,民意沸腾,全国各界人士、民众团体迅速行动起来。

请愿书如雪花一般,飞往南京政府。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冯玉祥,当时的军委会副委员长。

他与施家有战友情谊,与孙家一向不和,也开始为施剑翘的案子四处奔走。

冯玉祥直接找到南京最高法院院长焦易堂、河北省高等法院院长邓哲熙等,给他们做思想工作。

如今民意沸腾,得找个折中的法子,不能丢了法律的面子,又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

随后又与 30 多位国民党元老级的政要,联名上书国民政府,一起请求对施剑翘法外开恩。

就在冯玉祥等政府要员,以及社会舆情的干涉下,特赦施剑翘的程序终于开启了。

1936 年 10 月 14 日,国民政府以主席林森的名义发布「特赦令」。

施剑翘特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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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特赦报道

「特赦令」维护了司法的尊严,称施剑翘犯了「杀人罪」,但「其志可哀,其情可原」,经过各学校、各民众的上书请求,特赦施剑翘的七年之刑。

由政府出面干预最高法院判决结果,这在民国时期非常罕见。

此案也被称为「民国八大奇案之一」。

施剑翘也获得「民国第一侠女」的美称。

施剑翘完全没有想到,不到一年时间,自己又重新获得自由。

而她的人生轨迹,也就此完全改变。

(8)

出狱那天,施剑翘一身男装。

主要怕被孙家暗杀,毕竟孙家根深叶茂、党羽众多。

她先去南京感谢了冯玉祥,然后带着母亲、孩子,来到长沙,与弟弟施中杰一起生活。

一年前,她从未想到,自己还能好好活下去。

更没想到,自己会「名满天下」,以后还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很多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

施剑翘再也坐不住了,立即给当时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写了封信。

信中只有八个字:我要求做抗战工作。

张治中随即接见了施剑翘,安排她为湖南省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

她曾一次为八路军募集布鞋一万五千双、棉背心一万五千件,医疗用品一百箱等物资。

1941 年 7 月,一家人又辗转到四川合川县。

施剑翘见日本飞机频繁轰炸四川,百姓们日子过得很惨,就发动捐飞机的倡议。

凭借自己的知名度,短短几个月,就筹到买三架崭新战斗机的钱。

宋美龄特意约见她,希望她能到全国妇女慰劳总会工作。

但施剑翘婉言谢绝了。

因为,她心中有了更重要的事要做。

1946 年,施剑翘迁居苏州,创办了一所「从云小学」,自任校长,招收的都是贫民子弟,半数学生学费全免。

任从云小学校长的施剑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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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从云小学校长的施剑翘

直到 1952 年,该小学才移交给苏州市人民政府。

也就是在这年,施剑翘被诊断出子宫癌。

手术后便去到五台山静养,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

后来她定居北京,在 1957 年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

1979 年,施剑翘又被确诊为晚期直肠癌。

同年 8 月 27 日猝然离世,享年 73 岁。

施剑翘她的后半生,不再带着怨恨和遗憾,而是充满感恩和奉献。

开启后半生命运的钥匙,不过是在她 30 岁之际,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一条复仇之路。

这是一条不归路,也是一条「重生之路」。

施剑翘拥有的,不过是比旁人多一点点的情义和血性,以及勇气和决心。

参考资料:

[1]《施剑翘:手刃孙传芳》,王安国著

[2]《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林郁沁(Eugenia Lean)

[3]《施羽尧口述:我的母亲刺杀了孙传芳》

[4]《施剑翘 民国司法案卷中的复仇女》,沈岚 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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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2-12-05 17:14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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