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坐网约车遇害,滴滴真的「有罪」吗?
小白经济学:用经济学思维成为生活强者
2018 年 5 月 6 日,河南郑州发生了一起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的命案。对于这个案件,我是悲愤的,愿人间少发生这类悲剧,为逝者惋惜。5 月 12 日,凶手的尸体被找到,案件告破,愿逝者安息。但是此案带来的影响远不会停止,因为网约车已经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离我们的生活如此之近,我们应该反思的远远不止于到案件告破就结束。
从事发开始,不免关注舆论走向,很明显的看到滴滴公司被万千网友谩骂,朱啸虎这位大佬也说国民级的应用必须承担国民级的责任,就连吴晓波频道也在声讨滴滴,我觉得有必要公正的探讨一下,这件事究竟有滴滴多少责任。不要只是道德绑架的方式来探讨问题,诸如「如果是你姐、你妹、你各种亲戚」的探讨方式,没有意义,不论对任何人,我们都不希望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公允理智的探讨。
我们从以下的几个方面一步一步探讨。
1.出租车和网约车恶性事件发生比
本次事件难免会在「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层面上进行对比,我在网上随手搜索了一下乘坐出租被杀害的案件,也是很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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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7 年公布的中国司法大数据报告中,更是表明出租车的犯罪案发率是网约车的 13 倍之多(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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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出租车案件中,少有怪罪出租车公司的,但是在本次滴滴案件中,除了凶手,滴滴成了众矢之的。
大概有以下三个原因:
1.网约车属于新兴行业,还在完善制度当中,有一些规则设计并不完善;
2.网约车业务对传统出租车业务冲击较大,既得利益者(出租车公司)不会放弃这次机会打压对手,另外同是网约车的竞争对手,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3.各种流量大 V 和网络写手搏眼球,如果只聚焦于凶手,不会像针对滴滴那样吸引流量。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滴滴案件中从案发到锁定犯案者,侦破的还是很迅速及时的,不过是因为后续作案者跳河,打捞尸体过程对侦破有延误。破案过程迅速和滴滴平台的协助是不无关系的,滴滴采用的时时定位方式,其实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类事情的发生概率,只是低概率、高侦破速度并不代表这类事情就完全不会发生。
对比 2017 年青岛一对母子乘坐出租车的案件,我在网上搜索到的结果是「一年多之后,目前法院公审宣判尚未做出有关凶手王志远的刑期和赔偿问题」,也并没有把事件牵涉到出租车公司上来。
本次事件,滴滴需要承担责任的讨论点在于:
第一,凶手用父亲的账号注册,本人并没有达到 1 年以上驾龄要求;
第二,凶手有摩托撞人前科;
第三,凶手被其他乘客性骚扰投诉过;
第四,滴滴司机对乘客评论机制,导致乘客的标签泄露。
第一个问题,凶手用父亲的账号注册,但是出租车依然无法解决司机把出租车借给别人的问题,但凡是平台,以现在的技术水平,还没有能力完全解决注册者和使用者一致问题;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发展有可能未来解决,但实时的人脸识别,代价确实太大了。
对于注册审核,还要想两件事,①审核是一定要越健全越好,但这次事件如果审核完整,是否就不会发生?②这次的作案者用父亲执照是否影响了破案进程?我认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第二个问题,凶手有摩托撞人前科。有规则规定开摩托有过事故的人不能开车吗?另外,我们也都知道开车的人发生事故的概率并不低,如果说但凡在交通中有过事故的人就不能开出租车和网约车,那又还会有多少人有资格呢?
第三个问题,凶手被其他乘客投诉性骚扰过。这个投诉一定是非常真实的。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过于敏感的人,或者找茬的乘客,滴滴作为平台方,在没有监控录音等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处理一个司机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为司机方一定会辩解不承认,在没有第三方证据的情况,滴滴的未处理情有可原。但以后不知是否用录音等方式来完善解决。
第四个问题,滴滴司机可以评论乘客的机制,有一些对乘客「是美女」、「穿短裙」一类的评价,让司机挑客,让乘客可能有危险的情况发生。我相信这一机制的初衷是好的,避免一些乘客素质不好,把环境弄得脏乱、难缠等情况发生,但也带来了副作用。这个功能到底是好是坏,我个人很难评判,不知道滴滴是不是可以用一些固定标签信息评价的方式整改,避免在范围外的评价给乘客带来的风险。
2.滴滴的社会贡献
现在我们简单谈谈滴滴对社会的贡献。
第一,滴滴便捷了我们的生活。不知道大家是否都经历过下雨天打不到车,或者出租车司机挑客我们都无可奈何的情况,但自从有了网约车行业,这种情况已经少了很多。网约车行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的生活便利不用多说。
第二,滴滴解决了大量的社会就业问题。有稳定收入、降低失业率是保证一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很多人在探讨很多有犯罪前科的人做滴滴司机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恰恰是滴滴做了很多社会贡献的一面。有犯罪前科的人,如果你不让他当服务员、当厨师、当司机,他们找不到工作,就只能重操旧业,有效的吸收犯罪前科人口就业,反而是让社会更加稳定的贡献。或许没有滴滴这样的公司存在,社会上的恶性事件会更多,这就是这件事的一体两面,但如何严加监管,确实是滴滴需要考虑的事情。
第三,滴滴解决了传统行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之前打出租车不便利的情况,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选择黑车司机,没有任何监管之下,可能犯罪率会更高。
说到这里,我们的结论就是,滴滴对社会是有功劳的,但对于这次事件,滴滴可以因为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给受害者家人一些补偿,但绝对不是承担刑事责任,也绝对不是要回退到出租车时代。
未来的趋势已来,势不可挡,在中国是滴滴、在美国是 Uber、在印度是 Ola、在东南亚是 Grab、在巴西是 99,我们不要因噎废食,抗拒时代的潮流。任何新生事物都需要有个过程是不断成长的,虽然这个过程很痛,是我们都不愿意面对的,但必须经历这个过程,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不至于停滞不前。
就像汽车刚刚进入人类生活时,那时的人是多么的不适,又会有多少马车的车夫不希望汽车时代的到来。如果非要倒退,不是要倒退到人都用腿走路,不用车的时代,一切不是更安全吗?生命确实是无价的,但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保护人的生命需要付出多少成本,是需要关注的。如果飞机和汽车追求绝对的安全,那么成本就会高到我们都没有汽车可坐、没有汽车可乘。当我们把视角放的远一些,看到的世界就会有所不同。
整改方案
滴滴顺风车整改刚刚发布,一些读者在我的专栏里读到这篇文章,反映这篇文章是神解读稿,几乎全部说法都与整改方案不谋而合,下文的整改方案中已经标出相关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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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些补充看法
在之前写了上面的文章之后,又有一名温州女孩乘滴滴顺风车遇害,倍感悲痛。前文作为一篇旧稿,又翻出来理论。在哀悼死者的同时,我也补充一些看法 :
(1) 杀人者是司机,看到很多网友说滴滴应该倒闭,是否本末倒置?
滴滴不是做刑侦的,在任何一个人犯罪前都很难判定是否有杀人嫌疑。
任何场所任何人都不排除可能有行凶可能,照此逻辑,是否有厨师杀人,就把所有餐厅关掉,有公务员杀人又要把公职人员取消掉?
(2) 本次案件,滴滴有责任。
第一,可以赔偿、道歉、受罚;第二,滴滴应该整改。
但要知道,加强整顿,并不能从根源上让事故不再发生,我们试想如果前一天这个司机就已经犯罪得逞,那么也没有提前投诉不处理的情节。
假设这个司机,不开顺风车,在一个僻静小巷,等着一个经过的路人,也会得手,那这样的情况,又让谁去负责呢?怪没值守僻静小巷子的警察吗?归根到底,更应该责备的是犯案者。
(3) 滴滴应该想办法整改,主要是作为一个科技公司,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
第一,是否可以考虑和芝麻信用等挂钩,超出一定分值,才可申请司机?因为犯罪者多会债台高筑,信用评级不高,犯罪成本较低,更易犯罪。
第二,案发加快处理流程,投诉情节严重和有特殊情况的,未查清之前,先暂停账号接单。虽然会牺牲掉效率,但因为后果严重,只能允许一定假阳性情况发生。
(4) 新生事物在发展时都会伴随很多的质疑,这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去完善。当然,我希望不要付出任何惨痛的代价。
当年汽车刚刚被发明时,交通事故的死亡成为一种让人不可接受的事情,许多人是支持消灭汽车行业的,完全罔顾了汽车可以提高社会效率,给人带来方便的事实。
过了一百多年的今天,不知道大家又怎么看待当时汽车行业,被要求取缔的情况呢?不知是否和今日「网约车」的争议有可比支出呢?
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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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与亏损:从买了假的名牌包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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