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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丁香般的那姑娘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7505 更新:2026-06-08 14:07:53

丁香般的那姑娘

庸俗日常

「行。」

「我还没说哪三章呢,你行什么……」她顿了顿,吐出一口长气,「第一,你答应我的,你说要适应我,让着我,把我当小孩,对吗?」

第二,你要想来过夜,可以,但同居不行。一个人住这豪宅太舒服,我现在还不想要室友,等真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再说,行吗?

第三,咱俩的事要暂时保密,你可以告诉你父母,但我不会跟你回家,也不会带你见我父母,一切都等感情稳定了,再水到渠成,你同意吗?

常敬点头:「哦,好。」

孟桐君蹬他一脚:「嘶,你想好了再答应,不许敷衍我。」

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放心吧,我不骗小孩。」

孟桐君觉得有点肉麻,但又有点温馨——她歪着脑袋用脸颊蹭了一下常敬的手掌,把脸枕在他掌心。

「常敬,你现在到底是怎么想的?」她轻声问。

他想了想,回答:「说实话,我现在就想跟你再躺一会儿。」

常敬摊开四肢,仰面看着天花板,觉得这一切都像是梦,却远比梦更扎实。

他轻轻拽了一下她的手臂,于是她顺着力道躺下,又一次躺进他臂弯里。

脏衣服旧袜子照旧堆在地上,阳光照着屋子里的绒絮,正低低地飘,窗外的街道上有狗在叫,两边的商铺陆续营业,卷帘门哗啦啦地响……

就在这样庸碌又平常的早晨,他和她躺在一起,沉沉睡去。

这一场回笼觉睡到了大中午,两人饿得前胸贴后背。

出门去超市,孟桐君给常敬找了件羽绒服,除了袖子短了一截,别的还行。

超市在搞店庆,买一桶豆油,送一袋饺子粉,买两桶洗衣液,送帆布小推车……到处都在排长队。

常敬从不买打折商品,倒不是耍什么威风,而是单纯觉得排队浪费时间,又要跟人挤,又要跟人抢,最后省个十块二十块的,他也懒得算。

可他昨晚说了,要陪着孟桐君一起摆弄柴米油盐酱醋茶,不能光说不练,食言而肥。

卫生用品区,安心裤正在打特价,平时十二元一包,现在合算下来才八块多。

孟桐君有点想去排队,又怕常敬不方便——买促销商品本来就不像他会干的事,更何况买的是女性用品,再说,他身上还穿着件不合身的羽绒服。

她挽着常敬的胳膊:「走吧,回家吃饭。」

常敬被她拽着,脚却冲着那块粉红色的促销招牌走过去:「每人限购十包,排到咱们,不知道还有没有货了。」

他的确没有帮人买过女性用品,但也听人埋怨过,说这东西卖得不便宜。

刚才他看出孟桐君想来排队,也知道她是为自己才犹豫,可来都来了,这个羊毛,他觉得可以薅一把。

孟桐君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也没便宜多少,这队还这么老长……」

「要是真没便宜多少,就没人排队了。」

他一边回答一边踮脚往前看,一排女性队伍里,支出个显眼的男人脑袋。

人群之中,丁馥郁一下就发现了如此显眼的一颗头。

「常敬?」她自言自语,推着购物车,「真是他?」

身高是常敬的身高,体型是常敬的体型,那张脸也是常敬的脸……

可是,这个人穿着滑稽,手提米面粮油,让她不敢贸然相认。

认识常敬这么久,她知道他视风雅如命,绝不相信他会混迹在人群中,排着长队买卫生巾。

身后那个跟他手挽手的女人素着张脸,看着有点憔悴,还有点浮肿。

这么一看,俩人都像是刚起床,还没来得及梳洗似的……

哦,不过这女人的外套是麦丝玛拉,围巾是巴宝莉,提包是古驰的 marmont 系列。

她不禁感叹,常敬铁树开花,想不到还是个恋爱脑,没少在这女人身上砸钱。

不知道两人是单过了一夜,还是已经同居,丁馥郁在想,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常敬他妈?

被骗了感情是小,男人又不吃亏,要是被骗钱就不好了。

或许是人与人之间有磁场感应,孟桐君老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她打了个哈欠,朝那如芒在背的地方看过去,只见一个年轻的,柔美的,丁香一样的小姑娘,正探究地盯着自己看。

丁馥郁一愣,很快避开了眼神——看了正脸才知道,那是个漂亮的女人,明明是张圆脸,却漂亮得有些嚣张。

有男人给她花钱,真不稀奇。

不过,她不希望这个男人是常敬。

常敬是她的备选答案。

如今这世道,好男人是稀缺资源,很少在市面流通,若不抓住常敬这条龙门锦鲤,她今后恐怕就只配挑咸鱼了。

她平时上网时,真对那些「雌竞」的案例嗤之以鼻,如今却觉得,或许一个女人成长的过程中,社会对她潜移默化的教育,就是在注入一管「雌竞」的针剂。

尽管根本没那么喜欢常敬,她仍然下意识想要与孟桐君竞争。

孟桐君转过脸,重新把目光挪回常敬后背上,拽着他的衣后襟。

她轻声说:「我总觉得刚刚那个女孩在看我……」

常敬一脸迷茫:「什么女孩?」

他回头张望,丁馥郁早已不在原地。

转眼间,有个穿黑衣黑裤的男人,大泥鳅一般窜进了队伍里,挤在孟桐君前方,把她和常敬硬生生隔开了。

孟桐君拍拍他的肩膀,还挺客气:「不好意思,你得排队。」

黑泥鳅回头看她一眼,很不耐烦:「我给我女朋友买东西。」

她笑,慢条斯理:「好男人,但你也得排队呀,后面这么多人呢。」

常敬听见她说话,一回头,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黑不溜秋的臭男人,挤跑了他的可爱女友。

他撇嘴,伸手把孟桐君拽到自己身前,用两条手臂搂住:「别理他。」

孟桐君低头摆弄手机,红色软壳上,金色的字体很显眼——和气生财。

她不喜欢跟别人起冲突,是因为她觉得人生在世,难得糊涂,自己吃点亏也无所谓。

但做人不能丢了侠肝义胆,不然就算生再多的财,也不过是一条闻见钱味儿,就摇头摆尾的狗。

她从常敬臂弯里探出头,盯着人高马大的泥鳅精,这次没有笑,而是大声说:「你这人为什么这么厚脸皮,没素质,不讲理?你挡到后面的人了,为什么还不排队去?」

声音穿透乱糟糟的商场,引得人群纷纷侧目。

泥鳅精恼羞成怒:「你有病啊?!哪来的泼妇?!你能不能管管你老婆,别让她在外边丢人!」

刚说了,常敬一直觉得,做人的第一要务是风雅——跟这人在闹市吵架,当然很不风雅。

但孟桐君很倔,她想好了,就算是常敬一言不发,转头就走,就算他在心里觉得尴尬,怪她丢人,她也会跟这个插队的男人耗到底!

果然,常敬松开了手臂,像不认识她那样,转身沉默地走掉了。

泥鳅精冷笑:「瞧瞧,你老公都嫌你丢人!」

话音刚落,只见常敬走到了不远处的摊位上,拿来了促销员的扩音器。

每走一步,他的脸就红一层,孟桐君看得很清楚。

他把扩音器对准了泥鳅精:「你——为什么——这么厚脸皮——没素质——不讲理!」

你——为什么——不排队!

大家都来看一看!这个人跟女同志抢卫生巾!还插队!

真丢人!真丢人!真丢人!

谁是他的女朋友!这样的男人能要吗!太丢人了!

孟桐君惊呆了。

她大张着嘴,看常敬满脸通红,振臂高呼——他举手时,那件本来就小了一码的羽绒服不停往上蹿,显得很滑稽。

她碎步跑到他身边:「常敬,你……」

她想说,你真不用为我做到这个份上,我看得出来你不适应。

但常敬红着脸,皱着眉,腮边发紧:「没事,你不用怕,看谁丢人!」

那语气,像是大人在保护小孩。

泥鳅精瞪他一眼,咯痰,然后把痰吐在超市的瓷砖地上,灰溜溜地走到队伍末尾。

常敬举起扩音器,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人拽着胳膊肘拖走。

他定睛一看,是丁馥郁。

「常敬,你干吗呢!」她惊讶地说,说完便闻见常敬身上的酒气,「我看你半天了,你这穿的什么呀?」

你跟这种人起什么冲突,多掉价!

扩音器嗡的一声,很刺耳。

孟桐君拢了拢头发,没有上前,就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俩说话。

原来刚刚,这个丁香一般的美丽姑娘不是在看自己,而是在看常敬——她读出了对方的不友善,也大概猜得到这不友善是为什么。

但孟桐君并不生气,其实,她觉得这女孩的气质,跟最当初的常敬很像。

那种从未被挫磨,也从未被打压的,昂扬的盛气,是只有他们这样的人身上才有的。

当你有幸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有体面的工作,卓越的学历,和俊美的容貌,你会发现世界对你充满善意。

你会被尊敬,被崇拜,被蒙上一层光彩照人的滤镜……因为投了个好胎,你甚至会被默认是善良而豁达的,就连你的傲慢都会被赞颂。

曾经的常敬是如此,如今的丁馥郁也是。

孟桐君既不仇富也不媚富,只当是观察众生百态。

「哦,这是我女朋友的衣服,我衣服昨天坏了。」常敬把她拉到身边去,介绍说,「这是我发小,小丁。」

孟桐君伸手,笑容和煦:「你好呀,小丁。」

「你好。」她蜻蜓点水般握住她的指尖,然后继续看向常敬,「我妈还问你有没有空去我家吃饭呢。」

常敬这人是独行侠,连自己的家都不回,哪有工夫回丁馥郁的家。

「再说吧。」他敷衍道。

「我上回跟你说的事,你看怎么样?」

「也再说吧。」

「那你什么时候给我准信?」

「都再说吧。」

丁馥郁问的这几句话含糊其词,孟桐君既不知道是在说什么,也根本参与不进去。

她觉得稍微有点尴尬。

丁馥郁也挺尴尬的,她听出来常敬在敷衍自己,甚至都不算是在「好好地」敷衍自己。

再说吧,也再说吧,都再说吧……

难道跟自己说话,是这么无聊的事吗?

「你多久没回家看叔叔阿姨了呀?」她沉默片刻,又问。

这下常敬听明白了,他不兜圈子,直白地说:「什么意思?我爸妈知道我在恋爱啊,你想说就去说呗。」

丁馥郁生气了:「你拿我当什么人了?!」

「我没拿你当什么人啊,你想什么呢?」他语气不算客气,但也不算尖酸。

「我想什么?我怕你被骗。」

孟桐君一愣,舌头顶上腮帮子,觉得自己简直躺着中枪,却又有点想笑。

常敬也有点生气,但因小丁姑娘是个女孩,父母间又有一层关系,他也没说难听的话。

他把刚刚抢到的十包安心裤挂在肩膀上,拉着孟桐君的手,淡淡地说:「不会的,我先走了啊。」

如果搁在以前,他肯定会告诉丁馥郁,孟桐君基本没花过他的钱,虽然他巴不得她花。

他还会告诉她,孟桐君事业成功,人又聪明又有魅力,她前夫是一个非常牛的艺术家,但其实,也没她牛。

但自从上次跟「熟人」在咖啡厅闹了那么一场以后,他忽然就想开了。

他和孟桐君能走到一起去,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俩都是实在人,玩不来弄虚作假那一套。

社会意义上的那些标准啊,评价啊,审判啊,对他们来说就是肚脐眼里的泥——硬要抠得干干净净,反而会拉肚子。

王尔德还说呢,最糟糕的不是别人说你坏话,而是没人说你坏话。

如果你早知道对方铁了心,盼你吃亏被骗,或是暗戳戳希望你踩了火坑,你却还追着他解释,那岂不是既不符合逻辑,也有损艺术人生之洒脱,更有点像发洋贱吗?

说白了,那个熟人也好,小丁也罢,坏心眼儿不见得多么大,但绝不是一点都没有——这样的人,常敬见得多了。

他们平时就老爱表达只有自己是清醒的,其余人全都是愚蠢的,见义勇为是愚蠢的,让渡利益是愚蠢的,奉献是愚蠢的,互助也是愚蠢的……

你要是谦让了同学,协助了同事,那就完了,你简直是宇宙间有一无二的大蠢货,是这世上人人嘲笑的大冤种!

更不用说,你要是还敢相信爱情,哼哼,全世界的野菜也不够你一人去挖!你今后就算万劫不复,也是蠢人的活该!

别看你们平时是朋友,不妨试试,你敢在大马路上给乞丐送钱?他一定要告诉你,你被骗啦,这些人都是装的!

你敢发一篇追星的朋友圈?他一定告诉你,你一个月薪三千五的丫鬟,何必心疼 208 万日薪的主子?你就是没脑子的韭菜!

你要敢说你遇见了喜欢的人,要同对方结婚,他瞬间就会站在高处鄙视你,断定你的老婆会骗光你的钱,或断定你的丈夫会吸光你的血。

若你真离了,他兴许还要说,你看,兄弟!你瞧,姐妹!我早劝你,可你不信啊!

所以常敬再也不会跟这些人解释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他跟他们没什么好说的。

常敬也好,孟桐君也罢,爱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要是没有爱,人生就不完整了,不完整的人生能用钱填满吗?

或许能,但没必要。

恋爱是沙场,沙场上跌跤了,无非是抖抖土,再往前走。

虚荣却是沼地,一脚踏入,就绝对爬不出来了。

眼看常敬越走越远,丁馥郁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背影,然后下意识喊住了他:「常敬……咱俩今后是不是不用再见面了?」

她跟他做了快二十年的朋友,其实一直以为,哪怕对方真有了好的恋爱对象,自己也能够大方祝福。

可是,事到如今,她忽然在想,什么是「好」的恋爱对象呢?

她平日里读书,观影,参与讨论,都极力反对给女人贴标签的行为,可如今,自己竟然为了一个男的,开始评论一个女人有没有资格做「好女人」,有没有「好」到配跟常敬谈恋爱。

甚至,再剖析得深一点,她的内心其实是不服气的——她默认孟桐君比不上自己,不论是年龄,外貌,家世,还是品味,都比自己差了一大截。

所以,她不能接受常敬对自己不来电,却爱上这样一个庸俗女人,甚至爱得昏天黑地,体面全无,在咖啡厅里抖腿,穿着奇怪的羽绒服买促销的卫生巾……

不说谎,事到如今,她脑子里忽然冒出很奇怪的,类似「成王败寇」的想法:常敬没有选择我,我在这场较量中惨败,只能黯然退出。

所以她才问:「常敬,咱俩今后是不是不用再见面了?」

常敬被她叫住,回头,想了想,一边想一边把肩头的一大包安全裤往上提。

他说:「小丁,过去没跟你说明白,这事是我不对。我原来跟你说我是不婚主义,那时候确实没骗你。」

我以前只是觉得,我不想依赖一个女人,我也不想让一个女人依赖我,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也不是依赖她,我就是特别需要她。

你记得以前咱俩讨论,洪晃说过这么句话,说人一辈子不结婚也没事,只要不耽误生活就行,那时候咱俩都表示同意。

我觉得咱们都是这种人,你也没多喜欢我,只是因为旁边老有人一直说,把气氛烘托到这,你上头了。

你现在在读硕士,完了以后还要读博士,你就是爱读书,在你眼里看书比看我有意思多了,要不是你家里一直撺掇,你也压根不会往那边想,对吗?

但我就不是,我身边没有人撺掇,你们这些人还老把我往回拽,但就是拽不回来,我就是喜欢她,要是不能跟她在一起,我甚至都想出家。

我也知道你在心里觉得我有病,还对我身边这个人评头论足,我甚至都知道你是怎么评价她的,因为我曾经就跟你一样,我以前是一个挺傲慢,挺讨厌的人,你还比我强多了,没当面给人难堪。

但是小丁,你要是不放下这种偏见,咱俩还真不能再见面了。

我不是威胁你,我也威胁不着你,但你说,如果你鄙视我的爱人,我却装不知道,那我还算是人吗?

丁馥郁静静听完,目光慢慢从常敬身上,挪到了孟桐君的身上。

从头到尾,这女人一言不发,甚至在自己向常敬暗示她是骗子时,她也只做了个有些无奈的表情。

像是大人在看小屁孩。

丁馥郁缓缓地说:「常敬,我说不上来,我怎么觉得你现在说话有点……怎么这么不像搞艺术的人?」

她斟酌了半天,还是选不好那个词。

常敬淡定地接茬:「庸俗,对吧?」

挺好,庸俗就庸俗吧,世上那么多文艺青年,总不至于少了我一个,地球就不转了。

小丁,你跟我说的事,我一定放心上,但我们俩早饭午饭都没吃,真先走了。

孟桐君与丁馥郁擦肩而过,身上既无结仇的敌意,也无制胜的快意。

丁馥郁回头看了他们好几眼,这俩人一边慢慢走路,一边闲适地说话,常敬胳膊下夹着个大袋子,老往下滑,孟桐君偶尔会帮他往上提一下。

「嘁……」丁馥郁忽然忍不住想笑。

常敬刚才还跟她搬出洪晃来,她这才想起,洪晃还说过另一句话:男人有两种,要么是找妈的,要么是找抽的。

她肯定是没心情给男人当妈,贤妻良母也压根不是她的追求,结婚这事,家里催得虽紧,但说到底,她也才二十三岁,不如顺其自然。

那让她用大嘴巴子抽男人?她好像也没这个癖好——常敬刚才那副样子确实有点欠扁,但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先有点小心眼。

常敬不是个特别正常的人,特别正常的人也没意思。

真要跟他谈恋爱,还就得适应这种不正常,其艰其险,好比三伏天过火焰山——借不动芭蕉扇的人,是过不了这一关的。

但他身边那个女人还真就可以,刚才她那副淡定劲儿,可不就是把常敬当成芭蕉扇,来灭自己这座突然冒出来的火焰山吗?

算了,承认算了。

甭管这女人有没有自己年轻漂亮,比不比自己家境优渥,常敬就是很喜欢她,她就是很有魅力,这种魅力不止拿捏了常敬,也有一瞬间,打动了身为同性的自己。

丁馥郁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摇头,是将那些莫名的敌意赶出去——我们早不该用幻想另一个女人的下劣,来衬托自己的高贵了。

点头,是将那些错位的执着放下来——常敬不是学术,更不是艺术,不值得她去缠磨。

况且,世上哪有要靠缠磨才能实现的爱情?

这条龙门锦鲤,她不捉了,剩下的咸鱼,她也懒得挑。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她忽然想起这句诗,然后决心一定要钻研透彻,好腾云驾雾,飞化成龙。

回家的路上,孟桐君没有提起丁馥郁。

她是真的不太介意,也懒得给自己找麻烦——现在的她满心都是一份期待了很久的快递。

拿在手里,薄薄的一个文件夹,她拆开,尖叫着跳起来,搂住常敬的脖子。

「他们同意了!」

常敬把购物袋两手抱在怀里,伸出脑袋去看她手里的文件。

「美术……你报了西方美术史啊?」他愣了愣,忽然反应过来,「你的自考……」

「我跟你吵完架就去考了,十月末考完,十一月出成绩,我就托李椰给 A 美院的赵芳茹教授带了封信,希望能去旁听她的课,没想到她真同意了。」

常敬不自觉地咧开嘴,暗暗期待着问:「你之前不是说,想考金融或者贸易吗?」

「是啊,但是后来,我又觉得你说得挺有道理的,可能我真的挺喜欢美术,只是以前不敢喜欢,觉得自己不懂理论,有点丢人。」

但是常敬,你说的对,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勇敢的人,现在我更不能让这点羞耻感阻挡我进步了!

常敬点点头,觉得甜蜜又欣慰。

他盯着她手上的那封校内文件,和手写的回信,忽然问:「你想好了,真要去吗?」

「嗯,怎么,你又不想我去了?」

「不是。」他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慎重地说,「孟桐君,你听我说啊,虽然咱俩之前约法三章,你说暂时不会跟我回家见父母,但是……」

你报的这门课,任课教授是我妈。

小丁就是这个专业的,她前几天找我,就是问我愿不愿意去兼职助教。

你要是怕我妈,我就去做助教,我陪着你。

孟桐君傻眼了,盯着手上的那张纸,觉得世界可真是小。

她也用力地吸了下鼻子,难得有些羞涩地问:「常敬,你……」

你觉得你妈妈会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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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3-17 11:1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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