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知识笔记
一、公文概述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自施行后,原来的《中共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2.广义公文包括通用公文、专用公文和事务公文。狭义公文指法定公文和专用公文。
(1)所谓通用公文,也叫做法定公文,就是接下来笔记里重点介绍的一共 15 种法定公文。
红领巾提示
通用公文还包括普通事务公文,指普通社会组织的公文,这个考察频率很低,不做介绍了。
(2)所谓专用公文,就是特定领域所使用的公文。比如司法系统的判决书,军事领域的军事命令,以及外交领域的国书等。
(3)事务公文不属于法定文件所规定的正式公文,不具有法定效力。比如计划、总结、报表等。
3.公文与一般应用文的区别:
(1)首先在表达方式上,公文常用的基本表达方式包括叙述、议论、说明。
红领巾提示
公文表达方式里没有描写、抒情。
(2)公文的语言特征包括:庄重、准确、简明、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4.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二、公文的特点
1.公文的特点:法定作者、规范体式、法定效力、规定的处理程序。
(1)法定作者:公文的法定作者并不是指起草公文的秘书或者公务人员,而是公文的法定机关或者法定机关领导人。比如某省委办公厅、比如签署部门规章的文化和旅游部部长某某。
公文的作者是指发文机关(干扰项:撰稿人、审核人、签发人等)。
(2)规范体式: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公文,比如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具体该怎么写,都有具体的规范要求。
(3)特定效用:公文生效后就具有一定强制性,都要去遵照执行。
(4)规定的处理程序:比如如何收文、发文,都有一定的规定程序。
2.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具有法定权威与现行效用。
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上面说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涉及到的公文一共有 15 种。
分别是决议、决定、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命令(令)、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纪要、函。
红领巾提示
1.这 15 种公文必须全部背下来,而且一个字不能差,比如报告就是报告,绝不能替换成调查报告。
2.公文种类的口诀
两决两公三个通;
令议报请批复中;
意见纪要还有函;
十五公文都来全。
2.本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有 13 种公文,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增了决议和公报,所以形成了现有的 15 种公文。
另外,纪要原来是叫会议纪要,现在将「会议」二字删除了。
3.党的机关公文原来有 14 种,现在废止了 3 种,分别是指示、条例、规定,新增了命令、通告、公告、议案,所以现在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都用同样的 15 种公文。
四、公文的分类
1.根据来源区分,公文可以分为收文和发文、内部公文;
2.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可以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3.根据行文方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向上级发文,比如报告请示)、下行文(向下级发文,比如批复)、平行文(比如市教育局给市发改委发文。最常用的平行文是函);
4.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程度,可以分为公布文件、普通文件和秘密文件;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可以分为特急件、加急件和平件;
6.根据公文的内在属性分类,可以分为:
(1)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
(2)指令性公文(命令、决定等)
(3)指导性公文(批复、意见等)
(4)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等)
(5)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等)
(6)商洽性公文(函等)
(7)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
(8)记录性公文(纪要)
红领巾提示
有时候会考哪个公文属于哪一类,这 8 个分类不用硬背,多顺两遍就可以,比如请示肯定属于报请性公文,不可能是指导性公文。
五、公文的种类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比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这个决议就是在十九大上通过的。
决议行文时必须在标题下标注会议通过日期,一般分为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表彰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决定》等。
(1)党政机关常用的决定可以分为政策性决定、部署性决定和奖惩性决定;
(2)决定具有全局性、指令性、规范性的特点;
(3)决定的正文结构分为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三个部分;
(4)大部分(不是所有)决定在正文前不列主送机关,在正文后也不落款,也有少数决定有主送机关和落款。
3.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规章、宣布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个人。比如财政部颁发命令公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主席特赦令》等。
红领巾提示
1.如果是特别重大的嘉奖、重大功勋的奖励,就用命令,稍微弱一点的就用决定。
2.命令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发令机关名称/事由 + 文种,比如《国务院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
(2)发令机关名称/领导人职务 + 文种,比如《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3)事由 + 文种,比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如全国人大选举习近平为国家主席发布公告,比如中美贸易战中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1)公告具有郑重性、周知性和新闻性的特点;
(2)公告的标题可以是发文机关名称 + 文种,也可以只写「公告」二字。公告不列主送、抄送机关,但落款和日期不可忽略。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比如《铁岭市电力公司关于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
(1)通告主要有广泛性、规定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2)通告的类型包括事务性通告和法规性通告;
(3)通告的结束语一般用「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红领巾提示
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1.知照范围:通告是面向一定辖区范围的群众;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告不能用来宣布一般事项,一般机关单位不能随便使用公告);
2.性质特征:通告内容专业性较强,或宣布行政措施,或告知具体事务;公告的内容属于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发布方式:通告一般采用在相关地区张贴或登报、广播的方式;公告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比如《关于转发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 > 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发改委关于 2019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府机构部门办公室更改电话号码的通知》。
(1)一般转发的公文都是用通知。比如《关于转发 xxx 的决定》,这就不是正确的公文标题;
(2)通知是现行公文种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公文,约占各级机关收发文总数的半数以上,所以通知也有「公文轻骑兵」之称;
(3)通知按照内容和用途,可分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
(4)通知的行文方向主要是下行和平行,一般没有上行文的通知。
8.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比如《西双版纳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关于我局工作人员辱骂记者、试图抢夺摄像机行为的通报》。
通报具有典型性、说理性特点,从内容上划分,可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报;从形式上划分,可以分为直述性通报和转述性通报。
9.报告:典型的上行文,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的询问。比如《关于治理 ×× 河水质污染问题的答复报告》。
(1)报告具有沟通性、陈述性和单向性的特点;
(2)按写作时间,报告可以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
(3)按内容性质,报告可以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和随文报告。
10.请示:也是典型的上行文,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请示、批准。如《关于解决机关办公用房的请示》。结尾一般用「特此请示,望批复」、「妥否,请批示」。
注意:
(1)对上级有所请求且需要上级回复的一定要用请示,不能用报告,因为报告可以不用回复;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请示应当逐级请示,而且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
(4)请示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5)请示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也就是只能由单位一把手签发。
红领巾提示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1.请示需要请上级答复;报告不要求直接批复;
2.行文时间上来看,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否则就是先斩后奏);报告不受时间限制,事前、事中、事后都可以行文。
3.内容含量上来看,请示一文一事,篇幅相对较短;报告不限一文一事,篇幅较长;
4.从处理方法上来看,请示在上级受文后有答复责任;报告一般不作答复。
11.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77 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1)批复具有针对性、结论性、及时性的特点;
(2)批复的主送机关一般只写一个,即报送请示的机关;
(3)和请示的一文一事类似,批复也具有单一性,批复只针对下级机关所请示的事项作出回答,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12.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比如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意见既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也可以用于平行文。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出审议事项。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行文,其他政府工作部门不能使用议案。议案的结语一般用「现提请审议」。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对于来函,一般用「复函」来回复,复函和上方的批复都是属于被动行文。
红领巾提示
函只能用作平行文,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授权,由办公厅(室)代为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时,可以用函来回复。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六、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1.《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和版记。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这里还需要注意,以前版头叫眉首,2012 年 7 月 1 日之后已经被改为「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部分称为主体;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公文要素一共有 19 个,其中版头 7 个,主体 9 个,版记 3 个。
必备要素有 9 个(也就是有的要素可以省略,比如不涉密就不用标密级,但是少了什么都不能少了这 9 个要素),这 9 个要素分别是发文机关标志、标题、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发文字号、正文、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页码。可以简记为两标两印四文一页码。
2.版头的 7 个要素: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割线。
3.版头中的分割线与版心同宽,是一条红色的分隔线。
(1)份号
① 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编号,写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② 绝密和机密公文要标注份号,其他公文一般不标注份号;
③ 份号用 6 位阿拉伯数字,一般用自动打码机标,编号不重复并作好分发登记,即哪个号发给谁。你拿到的和我拿到的同样的公文内容,但是份号肯定是不一样的,回收保密文件时能查到哪份在谁手里,确保文件的保密性。
(2)密级和保密期限
①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三号黑体字(不是仿宋);
② 写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如果期限不做标注,一般按保密期限二十年认定;
③ 秘密文件的密级分为 3 种,密级程度从上到下分别是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④ 按照要求,在密级后标注保密期限,中间用「实心五角星」隔开;
⑤ 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而且,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看管;
⑥ 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文件管理。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上角或者密级的下一行,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紧急程度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要注意公文主体不一样,答案也不一样。
(4)发文机关标志
①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发文机关标志中是可以写成发改委的)加「文件」二字,也可以直接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把「文件」二字省略;
② 如果是多个部门联合发文,应当主办机关在前。
如有「文件」二字,以联合发文机关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③ 发文机关标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5)发文字号
①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而且这三个要素记住不能颠倒着写,而且年份是 4 位数不是 2 位数。
② 发文字号以下几点一定要记住:
用六角括号括起来〔〕,其余的符号全是错的;
不加第字。比如写成国办发〔2019〕第 16 号,那就错了;
不标虚位。比如是国办发〔2019〕6 号,就不能写成 06 号;
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而且只能标注一个发文字号;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
③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
④ 公文正文中如果引用其他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二者缺一不可,而且位置不能颠倒。
⑤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在左上方,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在中间。
下图为上行文的发文字号:
下图为下行文的发文字号:
⑥ 联合行文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时,原则上应使用排列在前的机关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发文字号。
(6)签发人
上行文必须要有签发人,平行文和下行文无需有签发人这个要素。
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排列,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名字对齐。
(7)分隔线
版头中的分隔线是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4.主体部分有 9 个要素,分别是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标题
① 一般公文标题写作的完整格式是发文机关 + 关于 + 事由 + 的 + 文种。比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这几个要素可以省略 1~2 个。无论哪个文种,都不能省略文种,否则人家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公文了。
② 注意「关于」和「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比如「关于国务院发布《xxxxx》的通知」,这个公文标题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了。「的」后面一定是文种,比如出现「xxx 的情况报告」,这就是个错误的标题形式,因为「情况报告」不是标准文种,正确写法应该为《xxx 情况的报告》,因为报告是属于 15 种法定文种之一。
③ 上行文只主送一个负责办理的主管机关。下行文可以主送一个或者多个下属机关。
④ 标题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两行的位置,一般使用 2 号小标宋体字,书写应该使用梯形或者菱形,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⑤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① 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使用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
② 如有多个发文机关,在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注全角冒号。同性质、同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顿号,不同性质或不同级别的机关之间用逗号。比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③ 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红领巾提示
上行文应当避免「多头主送」,也就是不可将「请示」「报告」等上行公文同时主送多个上级部门,要不会导致相互推诿不办理或者各主送机关签署意见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发生。
(3)正文
① 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由原由、事项和结尾三部分组成,是一份公文的核心。
② 标题的每个自然段左空两字,数字、年份不回行。
③ 公文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顺序依次为「一」、「(一)」、「1.」、「(1)」。
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④ 公文正文的字体应当使用国标仿宋三号字。
⑤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⑥ 公文的内容一定要和文种相对应。比如标题是「xxx 的请示」,正文中就不能出现「特通知如下」或者「请遵照执行」。
⑦ 正文中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⑧ 正文中使用非规范化简称的,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⑨ 使用国际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4)附件
① 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材料。
② 公文附件的顺序和名称应标注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具体位置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三号仿宋体标识「附件」。
③ 公文的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④ 公文中如果有附件,那么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不加书名号。
⑤ 如果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⑥ 如果只有一个附件,那么这个附件前面不用加标「1.」。
⑦ 如果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5)发文机关署名
发文机关署名可以署发文机关全称,也可以署规范化简称。
(6)印章
① 印章是公文成效的凭证,包括「发文机关印章」和「签发人签名章」两种形式。
② 印章用印要求是上不压正文、下压年月。(一般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③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④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下空 2 行右空 4 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 2 字标注签发人职务。
⑤ 只有一个印章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⑥ 如果是联合上报的公文,可以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如果是联合下发的公文,所有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联合行文时,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不能相交或相切。
⑦ 印章一般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的印章。
⑧ 如果一份公文结尾处留下的空白位置不足以放下印章、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的时候,必须对行距和字距进行一定的调整。有个很强的干扰项是「标注:印章、成文日期见序页」,这个要注意。
⑨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红领巾提示
普发性公文,就是没有特定主送机关,而且文尾注明此件发至县级、科级,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此类文件没有落款,比如意见、决议、规定等。
(7)成文日期
① 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比如小李 2 月 2 日起草完了公文,办公室主任 2 月 3 日核稿完成,副局长 2 月 4 日签署同意,局长 2 月 5 日签发同意,办公室 2 月 6 号印发,那么成文日期就应该是局长签发的日期,也就是 2 月 5 号。
② 年份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全称,月、日不标虚位。比如正确写法为 2019 年 4 月 8 日,不是 2019 年 04 月 08 日。
③ 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四字。如果成文日期长度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用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8)附注
① 公文如有附注,用三号仿宋字体,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② 请示性的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好让上级领导关于公文中的问题随时找到经办人。
③ 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公开属性。
④ 党的机关在附注处注明公文的传达范围。
如下图所示,此件发至县团级就是附注,注意附注出现位置。
5.版记包括 3 个要素,分别是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现在党政公文格式中删去了主题词,这个要注意排除)。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同宽,版记如下图所示:
(1)抄送机关
① 抄送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相关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比如国务院给福建省政府发的文,发文事项还需要江西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知晓,那么江西省人民政府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就会出现在抄送里。
② 不得作为抄送机关的情况:
请示上报的同时,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公文的抄送机关不应再次将公文转抄、转送其他机关;
联合发文时,联合发文的单位不作为抄送机关;
已公开发布的公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层层转抄发文。
③ 版记中,抄送机关二字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④ 对上级机关要用「抄报」,对同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或下级机关可以使用「抄送」。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印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不标虚位,加「印发」二字。
红领巾提示
1.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都用四号仿宋字体。
2.成文日期一定要早于印发日期,比如不能成文日期是 2019 年 5 月 29 日,印发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七、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指的是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可以联合发文的形式,那么哪些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呢?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的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比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行文,比如北京市规划局和北京市发改委联合行文。
2.上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比如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行文。
3.政府和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比如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军分区联合行文。
4.政府部门和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比如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行文。
5.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比如湖南省委宣传部和湖南省文联联合行文。
八、公文拟制、规则及管理
1.「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2.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2)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之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县公安局可以向市公安局报送公文,但是县公安局不得向市公安局局长直接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不是必须)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比如县公安局向县政府报送公文,可以再抄送给市公安局一份;
(6)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不是可以)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需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撤销;
(4)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的,必要时(不是必须)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5)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6)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5.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6.各级党政机关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7.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8.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九、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
1.多级行文是指将公文同时发送给上几级或者下几级机关,多用于为加快文件传递的上行文或部分不容许做任何变通和发挥的下行文。
2.越级行文指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领导机关直至中央行文,越级行文仅能用于上行文。
红领巾提示
这是一种特殊的行文方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行文,一般都是逐级行文。
3.如有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4.越级行文的几种情况
(1)遇到特殊重大紧急情况,比如战争、自然灾害,时间就是生命,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
(2)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3)上级领导或者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比如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交办某县县委的事项;
(4)对直接上级机关或者领导进行检举、控告的;
(5)直接上下级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6)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的一些工作问题。
十、公文的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1.复核是指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发文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程序、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
红领巾提示
如果复核时需要做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核。
2.登记是指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核发是指公文印制完毕后,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十一、公文的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初核、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
红领巾提示
注意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都包含哪些程序,有时候会给出几个选项,让你选出哪个是收文办理/发文办理。
1.签收时应当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初审是指对收到的公文应当着重审查
(1)公文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3)文种格式是否恰当;
(4)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会签。
红领巾提示
经过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3.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送范围;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红领巾提示
注意拟办与承办的区别,拟办是指综合办公部门或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建设性处理意见的参谋性活动。通俗点讲,就是一个单位某个部室的负责人会在发文处理单上写上:请办公室核稿,拟作文盖章后报省委,请某部长审定。这就是拟办,部室负责人只提供参谋性意见,最后还得单位主要负责人拍板。另外还有一个批办,机关领导人对来文办理提出处理意见的活动叫批办,批办是单位负责人们才有的权力。
十二、其他
1.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2.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3.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
4.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5.公文的页码,单页码居右空一个字,双页码居左空一个字;
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均不编排页码;
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知识点就是页码位于版心之外。
十三、公文知识扩充版笔记
1.公文按照形成和使用过程分类,可以分为草稿、定稿、正本、试行本、暂行本、修订本和副本。其中,公文的文稿一般可以分为草稿和定稿。
(1)草稿是指公文形成过程中原始的非正式文稿,一般由机关文字工作人员起草的都只能叫草稿。草稿不具备公文现行效用;
(2)定稿指内容已确定、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
定稿具备正式公文的现行效用;
(3)正本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正式文本,内容与定稿完全一致,是受文者适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
(4)试行本是用于作者认为公文内容经一段时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实践检验后可能被修改的情况。试行本是在规定的试行期和试行空间范围、机构人员范围内具有正式公文的现行效用;
(5)暂行本是用于作者认为因时间紧迫,公文中有关内容有可能存在不够周详等方面欠缺,一段时间后可能将被修正或者确认的情况。暂行本在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现行效用;
(6)修订本是已经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施行的文本。自续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
(7)副本是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者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副本只要文种有各种法定的生效标记(比如用印、签署等),就具备现行效用。
红领巾提示
以上概念不用硬背,多顺两遍熟悉一下,最可能考的就是给你一个概念让你选这是什么文本类型的选择题。
2.行文依据
制发公文必须始终服务于公务活动的需要,做到精简、高效。
行文依据包括依据公务需求发文、依据职责权限发文、依据工作关系发文。
(1)依据公务需求发文,指必须依据各项管理活动的需求进行写作,对信息的需求是公文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2)依据职责权限发文,就是不得超越权限发文,必须符合自身职权、地位和身份;
(3)依据工作关系发文,工作关系不同,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便不同。
3.为了坚持党政分开行文的原则,应尽量减少党政组织联合行文。
红领巾提示
注意,不是严禁,也不是鼓励,而是尽量减少。
4.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5.公文的用纸一般为 A4 型纸,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左侧装订。
6.公文的拟制中,草拟是形成文件的首要环节。与公文处理的其他环节相比,草拟的工作内容最复杂,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最多。
7.公文的会签,是持草拟的公文与有关部门会商审稿。所拟的公文,如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部门的职权范围,主办单位在文稿送审前应主动与有关部门会商审定,共同签发。
8.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涉密公文的传递和整理归档。
9.承办是公文处理程序的核心环节,也是公文发挥现实效用的基本保证。
10.在整理归档时,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过程中所形成的公文,由兼职机关归档。
11.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12.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13.公文的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
14.需要清退的公文
(1)绝密公文;
(2)有重大错漏的公文;
(3)被命令撤销的公文;
(4)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
(5)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讲话稿。
15.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
16.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文件。
17.《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了三种公文的特定格式,分别是信函格式、命令格式和纪要格式。
18.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做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