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盐选 红衣女人死亡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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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人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我老公的出轨对象。」
「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那你是如何杀了她,在哪里杀了她?」
「用毒药氰化钾。我老公前几天背着我给那个女人偷偷地买了罐口红,被我发现。我就把毒药悄悄地涂在口红上,那女人抹了,一定会死。」
「你从哪里弄的氰化钾?」
「我是大学的保洁员,在他们实验楼打扫卫生,趁他们不注意,我偷了一些。」
「那她死在哪里?」
「我不知道,但她肯定死了。」
若不是眼前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年妇女说得信誓旦旦,黝黑的眸子也炯炯有神,我真的会以为这是一个疯子。
杀了老公的小三,主动投案,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死在哪里,但能说清楚下毒的过程和对方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
我问了一下身旁的同事,确认最近辖区并没有女人失踪和死亡的报案,整个市里也没有,所以我觉得她说的是假话,然而她却举起手信誓旦旦,一口咬定自己杀了人,而且还拿出了自己的工作证和身份证。
本人叫何玉琴,的确是某大学的保洁工人,至于是不是实验室的保洁员,那就不清楚了。鉴于此事可能涉及到凶杀案,我们还是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学校的管理人员。
「何姐啊,认识认识,是我们的学校的,是在实验楼……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们学校是有规定的,对于这种有毒的化学试剂,保存和处理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绝不会随随便便交给保洁员,都是经过处理,确认无毒了,我们才会进行丢弃,而且也不是随意丢弃,都会交给专业人士…… 何姐不是…… 她挺好啊,在我们学校十几年了,和她男人…… 两个人都在…… 夫妻关系么,我就不知道了,也没什么深交,不过平时看着还挺好的。」
不管是真是假,此事牵扯到她丈夫,或许还有另一个人,我们不敢怠慢,急忙通知他丈夫来了局里。
「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能出轨的吗?」男人摊开手,站在我们面前,一脸无奈。
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看起来寻常普通的男人,我们点点头。
的确,和他的妻子一样,眼前这个叫汪志平的中年男子也是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
身上的蓝色工作服肮脏不堪,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脚下的帆布球鞋也已经变了形状,再加上今日路上的泥泞,几乎要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经过了解,他也是大学里的保洁员,有时候还兼做保安。我们通知他时,他正在修理学校里的下水管道,看起来没怎么收拾就跑过来了。
「她是个神经病。」
当我们提及他的妻子和小三,他突然神情激动地大吼一声,把我们全都吓了一跳。
「我真的没有。」他又是无奈又是委屈,看样子是个可怜人,「我这个样子,既没钱也没权,谁看得上我,谁要我?一天到晚神神叨叨,怀疑我这,怀疑我那,她也不想想,我有那个时间吗?白天,我都是和她在一起的,两个人一起干保洁,都在一个学校,就算不在一栋楼,谁不知道谁啊。她每次来找我,我哪次不在?到了晚上,我要么和她一起回家,要么顶替老张看大门…… 我根本就没什么自由时间,也没什么朋友。平时找个人喝酒都找不到,哥们儿都没有,别说是女人了…… 口红?什么口红,没见过,也没买过。那东西多贵啊,再说了,我买回来给谁用,给她啊,她用得着吗她,那么磕碜的一张脸…… 如果我有那个闲钱,还不如买俩瓶二锅头,起码我喝得舒服,哪像那玩意,中看不中用,跟我没有半点关系…… 红衣服的女人?什么红衣服,我不知道。学校里的校服就是红色,穿红衣服的多了去了,她说的是哪一个…… 警察同志,你就别信她了,这两年疑神疑鬼,天天和我闹,烦死了,说句不好听的,我都不敢回家了。后来我问了个老师,他告诉我,像她这样的,八成是进入更年期了…… 对对对,就是更年期,警察同志,你别理她。」
按照何玉琴的年纪,的确是更年期的女人。但我们却不能只凭汪志平一面之词去判定何玉琴的状态。毕竟,再是更年期情绪不稳,也不可能随随便便编造一个杀人案。而对方却是一口咬定,自己杀了人。
但当我们询问剩余毒物在哪里,她居然告诉我们,没有剩余,全部涂在口红上了。我们又问她口红的牌子,外壳颜色,她却说不清楚。
而她的丈夫也一口咬定,没有女人,也没有口红。
别无他法,我们只能让两个人当面对质。没想到夫妻俩一见面,差点打了起来。一个坚称对方出轨,自己看见了;另一个则是坚决否认,扬言对方看错了,根本就没什么红衣女人,也没什么口红,怕是胡思乱想,将一个和自己说了几句话的陌生人当成所谓的「小三」了。
汪志平的话不无道理,走在路上人来人往,难免和陌生人说几句话;更何况,汪志平作为学校的门卫,平日里接触到陌生人是常事。或许是某一次碰到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人,说了几句话,刚好被他老婆看见了,引起对方的胡思乱想,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毒物氰化钾,我们再三和学校确认,不管是何玉琴还是汪志平,都不可能把这种剧毒物带出学校实验室。
而且,我们扩大了咨询范围,也进一步确认,在县市范围之内,并没有失踪或者是离奇死亡的女性。
只不过氰化钾中毒的男性,确实有一个。
「你们认识他吗?」我举起手机,让二人辨认刚刚传过来的男性死者照片。
本吵得不可开交的夫妻二人听得此话,立马住手,回头凑近一看,异口同声道:「认识。」
2.
死者是某大学化学工程系主任,姓名隋家安。死亡地点是距离本市三十公里以外的德庆县一处废弃的棚户区,那里人迹罕至,死者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开始腐化,就是这股难闻的气味,让过路人注意到了,发现死了人,立马报了警。根据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在五天左右。
而死者的妻子恰好是在五天前报案,自己的丈夫两天没回家,并且联系不上了。
毕竟是一个单位的,我们便趁着这个机会,询问夫妻二人关于隋家安的情况。他们表示隋家安是个好老师,也是个好领导,对他们这些工作人员也非常照顾,平日里聊天什么的,态度也随和,而且也对他们很关心,经常嘘寒问暖的。
提及其他细节方面的事,两人都说不清楚。
尽管发生在外地,但死者毕竟是本市的人,而且他妻子在这之前也报了案,有了消息,自然是我们负责。所以打发走夫妻二人,我们就即刻出发,去往了出事地点。
事发地点人迹罕至,周围的土坯平房里空无一人,而且每个房子都尘土飞扬脏乱不堪。根据当地的同事介绍,这一片的棚户区早在十年前就被开发商买下,其后,住在这里的居民陆陆续续迁居他地。五年前最后一户居民搬走,这里就再也没有人住过,平日里很少有人来,甚至连打扫卫生的都没有。
尸体已经被移至县公安局的法医室,发现死者的房子里空无一物,唯有一些特殊的地方被人做了标记。
进入屋内,我们见到了一个女人——隋家安的妻子,同为某大学化学系教授的陆雯雯。她甚至比我们还先得到了消息,因为当县公安局的同事重新将被害人手机开机,就接到了陆雯雯的来电,在这之前她已经打了二十多通电话。
这是一个中年女性,短发,衣着得体,妆容精致,面容却有些疲惫,眼角未干的泪痕诉说着她此刻内心的悲伤。
「这是我们家的旧房子,十五年前,我们俩刚结婚,就住在这里。后来这里被开发商买下,我们也共同被大学聘用,就搬了家,再也没来过这。」
「那你知不知道你丈夫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我不清楚,那天是周末,他说在家闷得慌,想一个人出去走走。我也没在意,谁知道到了晚上还没有回来,我给他打电话,他不接,一晚上没回来;第二天早上他也没去学校,领导问我,我也说不出什么来,打电话也关机了。有人提醒我,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急忙报了警。」
「以前有过类似的情况吗?」
「有的,有一次也是这样,他和朋友去喝酒。喝醉了,不接电话,但是第二天来上班了,我以为这次他也是去喝酒了。」女人垂下头去,神情有些暗淡。
「你们家的那辆车还没有消息?」
「还没有。」
伴随着隋家安的失踪,他名下的本田车也没了踪迹。通过交通部门的监控跟踪,发现这辆车离开了市区就不见了踪影。高速公路和国道都没发现行踪。根据陆雯雯的说法,隋家安离家时是开了车的,监控里也看得出,坐在驾驶位上的人是他,其他座位上都是空着的。如今发现了案发地点的所在,离找到那辆车应该不远了。
可是查遍了棚户区周围的一公里范围,都没有发现那辆本田车。
隋家安既然开了车,恐怕就不是出门转转那么简单了。
3.
我去了法医室,法医对隋家安的尸体进行了解剖。
「氰化钾中毒,有毒物质主要是在嘴唇上,胃里有部分残留,应该是被无意舔进去的。」
我点点头,这是一个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凶手的心思非常缜密,从现场看没有留下任何可疑证据。
和法医说话时,我的注意力落在角落里的黑色西服上,这是案发现场上,被害人身上的衣服,根据确认,的确是被害人所有,被害人离开家时,身上穿的就是这件衣服。衣服口袋里有身份证和手机两样东西。陆雯雯也证明,被害人出门时身上的确没有带其他的东西,金钱、家里的钥匙统统没有。
也就一个小时的工夫,灰色本田轿车找到了,在距离案发现场大概五公里的一个地下停车场。
原因是地下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报案,一辆本田车的车主临时将车存放在这个停车场,却超过了规定时间。工作人员联系不上,只能报警处理,交警却发现车辆为套牌。经过再三确认,这辆车就是隋家安名下的本田车,通过开启后备箱,警察发现了正规牌照。查看录像,开车之人的确是隋家安,但进入停车场时,车辆已经被换了牌照。当时,车里也只有他一个人。
很显然,牌照是隋家安本人换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这个停车场距离棚户区,大概五公里,为什么他要把车停在这么远的地方?
我们查看了从停车场到棚户区之间所有有效的摄像头,发现隋家安离开了停车场,便过了马路,走了差不多两百米,就拐入了一个弄堂,之后就没了踪影。哪怕是距离棚户区最近的路口摄像头,也没有发现他的影子。这是必经之路,隋家安到底是如何到达的棚户区?
按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凶手的杀人动机不是劫财,而是仇杀。
「红衣服?」突然,一个同事大叫。
我走过去,盯着监控,果然,一个身着红色大衣、带着大大蛤蟆镜、头戴宽大遮阳帽的女子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此时的她正好站在斑马线上,左右张望,确认安全了,才过了马路,之后就消失在监控探头的视野了。不过,依据她所走的方向,应该就是棚户区前面的街道。
「这不会就是何玉琴说的那个『小三』吧?」有同事小声嘀咕。
「瞎说什么,你看这个女人,打扮得如此时髦,能看得上汪志平?」有人反对。
我却下意识地留了个心眼:「看看其他的,这个女人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奇怪的是,翻遍了附近路段的所有监控录像,都再没发现红衣女子的身影,她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无人知晓。这女人好像是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最关键的是,红衣女子这样的装束,让我们一时间也无法判断出她的容貌,与何玉琴所说的「被害者」到底有何关联,更糟糕的是,我们找不到隋家安了。
录像没有线索,我们只能实地考察。按照隋家安所走的路线再走一遍,看看他是如何避开摄像头进入的棚户区。
我们拐进了隋家安所进的那个小道,小道尽头是一个老旧居民区,半封闭、人员杂乱,监控设备落后。好在,我们还是发现了隋家安进入小区的身影,只是在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了。小区一共是有两个大门,却只拍到当事人进入小区,没有离开小区。但我们注意到,通过小区的后门,也是可以走到那条大路的。
监控里无故消失的失踪者,突然出现的红衣女人,这两者有何联系吗?
我让人将视频传给了何玉琴,本来不报任何希望、只是象征性地问一句,结果却让人震惊不已,这个红衣女人就是汪志平出轨的对象,也是她下毒的对象。
而汪志平却一口否决,不认识,没见过,更没有为这个女人买过口红。
与此同时,痕迹人员在隋家安本田车的后座上发现了红色的呢绒线头,初步判断,应该是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起初,我们以为这是陆雯雯的所有物。谁知道例行询问时,当事人却矢口否认,坚称她从来没有红色的呢子大衣,甚至没有任何红色的衣物。她不喜欢红色,尤其是大红色,看起来太过扎眼,让她眩晕。她比较喜欢浅色,个人的衣物基本上都是淡系颜色,唯一的深色衣服则是学校里统一发放的黑色西服。
我们通过检查他们家里的衣柜,得到的答案的确如她所说,衣柜里没有任何红色的衣物,从棉衣外套到内衣内裤,都是浅色系的。唯一的黑色衣服被挂在了衣柜的最边缘,与其他衣服看起来有些格格不入。
隋家安的衣服通常也是不黑色就是灰色,而且以西服和大衣为主,色彩款式都很单一。
总之一句话,家里没有红色。
那轿车上的红色呢绒物从何而来?
根据同事们的一致认可,这的确有可能是一件呢子大衣,而且是女士的。因为这个偏向粉色系的水红色,几乎没有男士衣服能驾驭。由此,我们怀疑上了隋家安的生活作风。
我询问了陆雯雯,却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不知道他在外面有没有人,实际上,这个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 当初结婚的时候,我们约定好了要丁克,谁知道这两年他又反悔了,想要个孩子,我不想,所以我们两个人经常吵架,渐渐地就各过各的了…… 他的那辆车,从买回来,我就没有坐过,里面是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 其实前一天电话打不通,我也没在意;第二天同事提醒我了,我才想到了报警……」
「可我看得出,你很伤心……」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还是爱他的,就是不想要孩子……」
「如果你丈夫真的有一个情人,你觉得会是谁?」
「我不知道,我们俩好久没有谈过心了。平常在家,一天都不说一句话;有时候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我都不知道。」
「他经常这样自己一个人出门吗?一般去些什么地方?」
「有时候周末不上班,他就会出去。心情好了和我说一声,心情不好直接走人。至于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一开始我还会问问他,后面也懒得问了。他有时候会跟我说去找朋友喝酒,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他那些朋友都是酒鬼,我也懒得联系他们……」
「隋家安失踪后,你有没有找过他们?」
「找过,可他们和我说,家安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他们在一起喝酒了。」
「隋家安有向你提出过离婚吗?」我接着问。
「没有,我和他提过,他不答应。」
「他不答应?理由是什么?」
「他说他爱我。」
这个隋家安很奇怪,后悔丁克,想要个孩子,却又不愿意和妻子离婚,重新开始。如果如他所说,是因为爱而不愿意离婚,又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妻子实行冷暴力?
4.
把手头的资料重新分析了一遍,我想到了一种可能。隋家安有一个情人,或许隋家安并不爱她,但却想通过她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可这个情人显然不满足于这种见不得光的地下关系,要求他和妻子离婚,光明正大的和自己在一起。隋家安不同意,他不想和自己的妻子离婚,那个情人一怒之下,在约会时毒死了隋家安。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那个情人是谁,到底是不是这个神秘的红衣女人?
遍访隋家安周围的同事、朋友、邻居。所有的人对他的评价都不错。
学术上一丝不苟、严于律己;对待学生、同事,是宽以待人、亲切随和;对待邻居也彬彬有礼、乐于助人;面对朋友,更是两肋插刀、说话算话,在他人需要帮助时,只要是力所能及,他必定是竭尽所能、慷慨解囊。
在个人生活方面,所有人都是一个意思:隋家安和陆雯雯是所有人眼里的模范夫妻,出双入对、恩爱和睦。
对此,陆雯雯却是摇头苦笑,「装出来的,一关上门,就互不搭理。」
看来对于隋家安是否有神秘情人,真的无人知晓。
就在案子陷入僵局之时,负责寻找红衣女子的人马发现了新的线索。在一个废品收购站里,有人发现了一件半新的红色呢子大衣。根据对比,和轿车上发现的丝绒是同一材质,很有可能是同一件衣服。发现时,衣服已经是肮脏不堪,很难提取出有效指纹,对于和隋家安有没有关系,我们也是难以判断。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衣服内层最里面的隐形口袋里,我们发现了一只崭新的口红,检验人员在上面总算是提取了有效指纹,隋家安的,只是他一个人的。
「口红?」听了我们的叙述,陆雯雯显得非常吃惊,「我不知道,我从来不用那个牌子的口红,太贵了,我没那么奢侈,我的工资有限…… 我们两年前因为孩子的事吵架后,就各过各的,我是打算和他离婚的,从那以后,我就没花过他的钱。有时候他高兴了,给我个两三千,作为日常生活开销;不给我就自己贴补,反正我们日常花费也没几个钱…… 给我买东西,而且是口红?警察同志,你是在开玩笑吧。想当初我们俩谈恋爱的时候,他都没给我买过口红,现在给我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就算他想和我重归于好,想送我东西,也不可能送我口红,在他看来,这东西不实用。他宁可送我一本专业书籍,也绝不可能送我口红,他根本不是那种浪漫的人。」
「隋家安离家那天,你去了哪里?」
「我也出去散心了,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意思,我去步行街逛了逛……」
「一个人去的吗?」
「一个人,我想一个人走一走,静静心。」
陆雯雯也是有嫌疑的,如果她真的清楚丈夫有了情人,想要抛弃她,是很有可能愤而杀人的。虽然她说,想要孩子的是隋家安,想要离婚的是自己;可隋家安已经死了,她说的话是真是假已然无从查证。所以针对她的调查,我们并没有放松。只是查看了步行街当天的记录,我们又一次陷入了苦恼。
人太多了,几个大商场同时搞活动,人山人海,还有个新店开张。我们很快就失去了陆雯雯的踪迹,再发现她,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陆雯雯出现在了另一个出口,并且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经过跟踪,她的确是回了所在的小区。可问题是,她消失的两个小时是去了哪里。按她的说法,一直在步行街。
只是真的如此吗?步行街四通八达,到处都是出口,随时可以离开。如果陆雯雯找个地方重新打扮一下,堂而皇之的离开,杀了人以后再回来,一来一回,足够了。
可问题是,证据在哪儿,要知道,不管是案发现场,还是红色衣服里,都没有任何可以指证陆雯雯的证据。
5.
经过检验,工作人员在口红上面发现了少量氰化钾的残留物。
难道说,隋家安用过这枚口红?这怎么可能?
但很快,我们得到了口红就是隋家安个人私物的有力证据。
在学校走访的过程中,有一个同学系的女教师向我们反应,隋家安曾经在案发前半个月,向她打听过那个牌子的口红,颜色正不正,涂了好不好看,哪里的价格最便宜。让女教师印象深刻的是,隋家安和她说起这个时,眉飞色舞、非常兴奋,仿佛是一个女人谈论起自己的心爱之物。初时,女同事以为他是买给苏雯雯,但旁敲侧击,苏雯雯却并没有得到丈夫送上的礼物。
听着她如此的形容,我突然心念一动,急忙返回去重看监控录像。
然而就在我想到一点,马上就要茅塞顿开时,警务室有人报案,辖区再次发生人命案。
死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投毒杀人,主动自首的何玉琴。
发现尸体的是房东。
何玉琴和汪志平夫妻俩的出租房漏水,楼下反映给物业,物业又打电话给了房东。房东打开房门,就看见何玉琴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周围满是血迹。房东吓得差点晕过去,清醒过来后,哆哆嗦嗦地打电话报警。
死亡时间是在四十八小时左右,死亡原因是身中多刀,失血过多。只是楼上楼下、隔壁邻居都未曾听见被害人的呼救声。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在被害人身旁,有一张带血的毛巾,在上面发现了一排整齐的牙印,怀疑事发时,被害人被毛巾堵住了唇舌,无法呼救。被害人身上到处都是刀砍的痕迹,数了数,一共 28 刀,而且杂乱无章,可见凶手对被害人的恨意几乎是达到了极点。
到底是谁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兼保洁员,如此深恶痛绝?
答案呼之欲出,因为汪志平不见了踪影,家里也少了此人的衣物,和部分值钱之物。很显然,汪志平是杀了人以后,带上个人物品和值钱的东西,畏罪潜逃了。不久后,这个猜测被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证实了。
监控里,汪志平背着一个大包裹,慌慌张张地走出了小区。尽管也做了掩饰,但我是见过他的,他一出现在监控器的下面,我就知道,一定是他,没跑了。
只不过抓捕汪志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后一个拍到他的摄像头是城乡结合部一个小卖部的私人监控。他在这里买了好多吃的,然后就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了。我们开会分析,确认他极有可能躲入了周围的荒山。因为在任何交通部门都没有此人离境的记录。
很奇怪,两天时间,足够他堂而皇之地坐上任何交通工具离开这里,他为什么没有走?根据走访,案发后的第二天,他给学校里打了电话,说老家出事了,两人必须马上赶回去。
若非楼下意外漏水,何玉琴的尸体恐怕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
我喝着茶,看着桌子上的两份案卷,不由地开始思考一个问题,这两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还没商量好搜捕汪志平的行动方案,对方却主动出现在我们面前,投案自首。
「我是为了我的爱人。」汪志平表现得非常平静,看来出逃这两天,他已经想好了该如何面对问题。
「你的爱人?」
「隋家安。」
6.
这个名字一出来,所有参与审问的民警们都哗然了,俱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而我却是出乎意料的平静,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如此平静。或许这就是两个案子最重要的关联。我轻轻地咳了一声,打断其他人的震惊,冲对面那个狼狈的男人扬扬眉:「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许你们不相信,但这是真的。家安是我的爱人,从我们俩第一次见面就注定了。我也没想到我会喜欢一个男人。很久以前,我就结了婚,和玉琴。我们是别人介绍的,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还不错,就自然而然地结合了。结婚后,其实挺幸福的,虽然没有孩子,但我们俩从来没有吵过架;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久而久之,我觉得夫妻就是这个样子,直到我遇见了家安…… 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的大门口,学校要招保洁,我和玉琴就来了。当时我们不知道去找谁,正向门卫咨询,刚好他来了,就带着我们进去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握了一下我的手,那个时候,我突然非常激动,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心动…… 校长本来不打算留下我们的,是他说了几句好话,校长才把我们留了下来。因为这件事,我非常感激,老是想和他说一声『谢谢』,可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他,就变成了结巴。」男人苦笑,「直到有一天,他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对我说他爱我。」
「他和你说?」有人瞠目结舌。
「是的,他向我表白了。那时,我吓了一跳,跑了。之后,我就想尽办法躲着他,甚至想要离开学校;但我心里又特别想见到他。那段日子,我浑浑噩噩,甚至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有一天晚上,我在大门口值班,他喝得醉醺醺地来找我,然后……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我趁着间隙问他。
「七八年吧。」
「通常在什么地方约会?」
男子叹了口气:「我们这种情况,不同于其他的出轨,就算是那些小宾馆,我们也是不敢去的,怕被人笑话。他们家曾在这里有一个老房子,就是那个棚户区,平日里没什么人,也不容易被人看见。我们在那里好几年了,都没有被人发现。」
「上个周末,你们也是去那里约会?」
男子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那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汪志平沉默了一会,然后用低沉的声音交代说:「他在一个女同事那里看上了一管口红,却碍于面子,不敢实名买。我就给他出主意,让他以我老婆何玉琴的名字下单,留我的电话,然后我去取。这样一来,也不会有人怀疑到她身上。验货的时候,被人看见了,告诉了玉琴,那时候玉琴本来就怀疑我有外遇,我不承认。那几天,家安出差,不在,我也没办法把口红交给他;我这个工作带在身上也不方便,所以就藏在家里的大衣柜里。那个地方,玉琴平时是不动的,只有换季节的时候才收拾一下,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安全的。我把口红放在里面两天后,家安回来了,我就交给了他…… 上周周末,按照约定,我们本来是要在那里约会的,谁知道临出门的时候,玉琴跟我说,水管破了,让我修理。我怕她起疑,只能留在家里。趁她不注意,我还给家安打了个电话……」
「你们还打过电话?可隋家安的手机上没有你们任何通话记录啊?」
「我们这种关系,说白了,是见不得人的。为了以防万一,我们两个分别从那种小卖部买了两个不记名的手机号,专门两个人联系,平时不用,只是在约会的时候……」男子看着我,有些忐忑,我点点头,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现在想想,十有八九是那臭婆娘怕我发现她的诡计,故意把我留在家里的……」
「这是隋家安的衣服吧?」我举起了那张呢子大衣的照片问他。
他凑过来看了看,点头说:「他喜欢红色,我们每次见面,他都会穿上这件衣服,戴上那种大大的遮阳帽。他说,只有这样,他才是自己,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女人……」
「用假车牌是不是也是为了掩人耳目?」
「主要是防他老婆。他老婆这两年吵着闹着和他离婚,他不想离;如果离了婚,有些事就不好明着来了。他老婆一直在查他有没有其他女人,所以我们想到了这个办法,让他老婆找不到……」
「这件衣服是你丢弃的吧?」
又是一阵犹豫,片刻后,他再次承认:「那天我修理完家里的水管,已经是晚上 8 点了。我一看手机,居然没有他的电话,我很奇怪,就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我不敢打他那个公开电话,怕被人发现。一晚上没睡觉,第二天去学校,他也没来,看他老婆准备报警了,我才知道情况不对。找了个理由,去了那个地方,就看见他躺在床上,已经没气了,我当时吓傻了,本来想报警来着,可又不敢,警察来了,我就说不清楚了,毕竟我们的关系是见不得光的…… 我知道他这个人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如果让人发现他穿着红色的女士衣服,肯定会惹人耻笑。那样一来,我们的关系说不定就会暴露。于是我就把那件红色的衣服脱下来,换上他平时的衣服,还把这些东西扔了……」
「想过隋家安是怎么死的吗?」
「刚开始吓傻了,来不及想。后来玉琴主动投案,我也就明白了。」
「所以你就杀了她……」
「她逼我。」汪志平突然叫了一声,随后垂下头来,放低了声音,「那天晚上,我鼓足勇气问她,她却嘲笑我不是个男人,还说要把我和家安的事告诉所有人,我一气之下,就……」
「杀了何玉琴,你很冷静,收拾了东西,并且还打电话向学校里请了假。按理说,你可以不慌不忙地离开,为什么没走,而且还主动回来投案?」
「杀了人后,我确实是想逃,为了怕你们提前发现,我还不敢去车站,我想着到偏僻地方,随便找个车子上去,走到哪儿算哪儿。但事后冷静下来,我就知道我是跑不了的。电视上潜逃了一二十年的人都被抓住了,更何况是我…… 再说,家安死了,我生命里唯一的色彩也没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警察同志,判我死刑吧。」
7.
根据汪志平的指证,我们的确分别在他和隋家安双卡双待的手机里发现了另一张未实名的 SIM 卡。经过查验,此卡的通讯记录上的确只有两个人。
与此同时,我们也调取了案发前两个月的录像,发现那辆套牌本田车的确是时常出现在县城附近,每次都会选择一个距离较远的停车场。除此之外,那个「红衣女子」的身影也被我们在不同的地方的监控发现。经汪志平确认,就是隋家安本人。尽管路线不同,但目的地都是一样的。估计隋家安在这之前会找一个隐秘的地方换上女装,并将自己的男士衣服塞入大衣下面。
经过对汪志平的再次询问,我们确认了这个事实。
到目前为止,案情告破。可有一个谜团却始终困扰着我,隋家安出事那天,陆雯雯消失的那两个小时究竟去了哪儿?
汪志平已然认罪,案件到此为止,从表面上看,与陆雯雯并无关系,我们也不好因为那两个小时对她进行调查,毕竟她的解释也是合理的。就在我以为这件事要成为永久的谜团之时,一个消息的到来再次打破了我自认为的平静,陆雯雯突然出现在五十公里外临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而且不是独自去的,和她一起的,是新任的系主任 – 李月敏。
半个月后,当我们重新出现在陆雯雯面前时,她立马表现出了惊讶和愤怒。
「是不是你们盗取了我的检测结果的?你们这是侵犯我的隐私……」
「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查案,医院也不例外。不过很抱歉,没有来得及提前告知,我在这里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为了表达诚意,我朝着她深深地鞠了一躬。看到她面色缓和了,我拿出准备好的逮捕令,摆在她面前,「你涉嫌提供毒物、挑唆何玉琴谋害隋家安,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
「你说什么,家安是我的丈夫,我怎么会……」
「汪志平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
「扑通」陆雯雯直接歪坐在了地上。
原来陆雯雯和隋家安的婚姻从一开始便是有名无实的。隋家安喜欢男人,对自己的妻子提不起兴趣,但又不愿意和妻子离婚。毕竟陆雯雯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他的保护伞。陆雯雯早就受够了这种变态的关系,数次提出离婚,俱被拒绝。隋家安甚至还威胁过她,如果敢和他离婚,她将会一无所有。
两年前,她和刚刚离婚的同事李月敏好上了,再次向隋家安提出离婚。隋家安却以「出轨」为要挟,让她净身出户。陆雯雯当然不干,这套房子和家里的存款都是她的财产,并且自从结婚,隋家安就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她凭什么把这些拱手让人?
于是两人就在这种畸形的状态下,继续保持着婚姻关系。直到两个月前,李月敏提出分手,她才意识到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汪志平是隋家安的另一半,她早就知道了。通过观察,她看出来了,汪志平其实和隋家安是不一样的,他性取向是正常的,只是因为隋家安的威胁和金钱诱惑,才不得不选择屈从。这些年,通过隋家安的资助,汪志平已经在老家悄悄地盖起了三层小楼。汪志平一直想摆脱隋家安,可他每次都以对方公开两人的关系为要挟……
陆雯雯找了个机会,和汪志平借酒浇愁,并同床共枕。事后,以怀孕为由,恳求汪志平带她摆脱困境。汪志平和何玉琴结婚多年无儿无女,早就是同床异梦。听说陆雯雯怀了自己的孩子,非常兴奋,两人一致认为,唯有隋家安死了,他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陆雯雯穿上隋家安那件红色的呢子大衣,故意在暗处和汪志平亲密,让何玉琴看到,然后一再否认,引起何玉琴的怀疑和愤怒,并通过陆雯雯,让其接触到剧毒之物。那枚口红的确是隋家安亲自购买的,但却是汪志平主动让何玉琴发现,并且和她争吵,促使何玉琴一怒之下,将陆雯雯「无意」交给她「处理」的毒药涂抹在了口红的面上……
前去处理尸体的并非汪志平,而是陆雯雯,时间就是她无端消失的那两个小时。
因为当时陆雯雯改头换面,走的是偏僻小道,所以监控一直没有拍下她的身影。至于交通工具,则是一辆提前准备好的电动自行车。顺着汪志平的交代,我们总算是在一个小店的监控下,拍到了一个身着深灰色工服、戴着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快速飞奔的身影。
隋家安死后,何玉琴看出了隋家安和汪志平的关系,遭到丈夫的毒杀。
汪志平杀人潜逃,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陆雯雯,希望她和自己一起离开,陆雯雯却向其哭诉,警察怀疑到她,而且还找到了证据,从而间接逼迫汪志平投案自首。为了自己来之不易的孩子,汪志平主动承担下了所有的罪过,以换得陆雯雯母子的平安。却不想,陆雯雯肚子里的骨肉和他毫无瓜葛……
「他就是一个魔鬼。」陆雯雯这样评价隋家安,「他活活折磨了我十五年,我为了自由,想办法摆脱他,难道有错吗?」
「你想要摆脱一个畸形的婚姻的确没错,只是不应该费心思设计这样一个看似缜密杀人连环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罪恶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