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在哪里?疑似凶手挑衅警察和媒体
世界十大悬案独家推理:谁杀了他们 ?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清晨,一具破碎的人体摆成性暗示的姿态,在路边被发现。受害者是一名三流好莱坞影星,有着「白瓷」一般的白皙皮肤,被称作军营甜心,经过种种经历,后人称她为「黑色大丽花」。
到底是熟人所杀,还是路人见色起意?是谁在那个深夜,用刀划开一个年轻女子的嘴角,尽情享受她最后一刻的恐惧和绝望? 是谁在那个清晨制造了一个惊恐的恶作剧和一个反人类的作品,给全社会带来恐慌和愤怒?
我结合书籍、报道、纪录片、博客、论坛等资料,通过交叉印证,整理出一个我认为比较接近真相的案情经过。
1947 年 1 月 10 日,安回到了马克・汉森家,听他说起接到伊丽莎白电话一事。她当时觉得很纳闷,伊丽莎白不是说要去北方找姐姐吗,为什么去了圣地亚哥?
1 月 12 日凌晨,马克・汉森家的电话被人骚扰。电话每隔五分钟就响一下,但接起来却没人说话。安把电话拿到了她自己的房间,由她来接电话,可骚扰电话继续,依然没人说话。于是她威胁对方:「如果你继续打来,我就报告电话公司,追查你的号码。」后来骚扰就停止了。当然,这个怪事未必和伊丽莎白有关联。
在 1 月 9 日至 1 月 15 日之间,在后来警方的调查中,有大量人声称见到了伊丽莎白和不同的人在一起,在做不同的事。我读了太多太多线索,但是这些线索却没有两条可以互相印证。
1947 年 1 月 15 日早上 10 点,肖特的尸体在路边被发现。
警方在抛尸现场没有得到太多线索。他们在路边发现一个汽车轮胎的痕迹,里面还有一个带血迹的鞋后跟的印子。在附近不远的行车道上,他们找到了一个曾用于装水泥的麻袋,里面也有一些血迹。
鉴于她身体下面的草地很潮湿、有露水,警方猜测凶手是在凌晨 2 点时放置的尸体。
本案是第一个使用传真技术的案子。以往警方都要把指纹寄到华盛顿去和系统中的指纹比对,再把结果寄回来,要花一周时间。可这次得益于传真,不到一小时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法医于第二天解剖尸体。他们认为她已经死亡大约十个小时,所以她的死亡应当是 1 月 14 日晚上或者 1 月 15 日的凌晨。
鉴于 1 月 9 日傍晚以后,再没有可靠的证人目击她的出现,所以她可能是在和凶手相处五天后,才被杀害。至于这五天的相处起初是自愿的,还是一开始就遭到囚禁,无从判断。
根据我读到的解剖报告和看到的尸体特写,简单陈述下尸体的状态。
死者在生前受到的虐待主要集中于头部。她的右侧脸和前额都有淤青,遭到过用棍棒之类钝器用力打击。她的死因就是被重力击打头部造成脑震荡和颅内出血,以及脸上伤口造成的失血过多。
鼻梁两侧有几乎对称的带锈色的小伤口。她的手腕、脚踝和脖子上都有被束缚过的痕迹。
有人推测她是被固定在一种铁装置上,这个装置扣住她的双手和双脚,并且架住她的脖子和鼻子两侧。这个装置如此固定住她的头部,或许就是为了方便凶手割出她嘴巴两侧的小丑笑容。这说明可能凶手在囚禁她之前就打算要完成这一步。
她的右乳、右前臂、左大臂、左乳都有肉缺失。凶手如同凌迟一般,拿刀从她身上不同部位割下肉块。她的大腿上方本来有一个纹身,那一块肉也被挖了下来,被放在了阴道中。
她的下身从腰部完全斩断,用的手法是 1930 年代在美国医学院传授的半体切除术。这种手术一般是当病人在盆骨周围有致命伤或者肿瘤时,不得不走的最后一步―――放弃臀部、盆骨、下体和双腿,以求活命。
半体切除术是在人体的第二和第三腰椎之间截断。据说人的全身只有从这个位置切割,才能把身体一分为二而不用弄断骨头。
由于切割的线条直而流畅,警方和查看过解剖报告的医学人士认为,凶手接受过一定的医学训练,疑似是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所为。
在伊丽莎白的下半身,肚脐眼下方有一条 10 公分多长的伤口,一直延伸到阴部。这道伤口把皮肉划开,露出内脏。这道伤口左右有许多皮肤表层的割伤。而她的阴部有许多十字形割伤。她的阴毛比较稀疏,可能被人从根部用刀割掉过,而不是直接拔掉的。割掉的阴毛在她的直肠中发现。
她的肛门扩大,可能生前或者死后被强奸,体内没有发现精液,也可能是被仔细清洗的缘故。由于用力清洗,她体内还留下了硬刷子上的毛。
大部分割伤是在她死后进行的。而她的小丑式笑容,可能是在活着时被割开的。
发现尸体后
警方在调查中很快得知了伊丽莎白・肖特的闺蜜是安。1 月 16 日,警方开始寻找安。当天下午,安在马克的陪伴下去警局接受调查。
本案报道后,先是收留伊丽莎白的桃乐丝一家向警方告知她此前在圣地亚哥的活动。随后警方也开始大规模寻找一个叫罗伯特的男子,他是桃乐丝一家口中最后接走伊丽莎白的人。
罗伯特有天突然发现警方在报纸上找自己,吓坏了,立刻给妻子打电话交待一切并表忠心:「我爱你,胜过世界上任何男人爱自己的妻子。」
罗伯特在 1 月 20 日被警方找到并拘留。后来记者找他采访,他一五一十全交待了,还懊恼地说:「以后再也不会让任何女士搭车。」
媒体拍到了他和妻子拥吻的照片,发现他的妻子也有一头红发,十分美貌。
罗伯特在 14、15 日有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且他两次通过了测谎仪,最终警方把他放了。
总体而言,罗伯特是胆小怕事的类型,本想背着老婆偷腥,却不想不仅没偷到,自己试图偷情一事还上了报纸头条。
以罗伯特的性格和心理素质来看,我认为是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低。他在军队中时就存在精神不稳的情况,时不时会崩溃,甚至出现幻听。这个案件导致他脆弱的神经彻底崩溃。他在 1954 年时被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他妻子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其次,凶手和伊丽莎白的关系应当比较隐蔽。但罗伯特在一月那几日和伊丽莎白外出就餐、喝酒,有大量目击证人,若案发,他第一个会成为警方怀疑对象。假设真的是他杀了伊丽莎白,他应当会毁尸灭迹,不会故意暴露尸体,并做出一系列吸引眼球之事。
凶手的挑衅
黑色大丽花案由于惊悚的抛尸现场和年轻性感的受害人,得到了各大媒体的疯狂追逐报道,更是连续 35 天占据《洛杉矶观察报》的头版。据说这是美国史上纸媒报道最多的案件。也可以理解,当时也没电视,主要新闻来源就是报纸和广播。当时报道该案的媒体都尝到了销量暴增的甜头。
凶手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轰动效应。他主动接触媒体,进一步挑拨公众的神经。
1947 年 1 月 21 日,案发后第五天,罗伯特逮捕第二天,一名男子打电话给报道此案最活跃的《洛杉矶观察报》。他自称是杀死伊丽莎白的凶手,说他不满意报社的报道,并称自己过阵子会自首。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说会先给报社寄一些伊丽莎白的纪念品。
说到做到。三天后,1 月 24 日,当地邮递员在比特摩尔酒店大堂发现了一个可疑的黄褐色大信封。信封上收件人是:「《洛杉矶观察报》和其他媒体」,以及一句话:「里面有大丽花的所有物。」
信封上的字是从报纸上剪下一个个单词拼凑而成。
包裹内装的,是警察正在寻找的伊丽莎白手提包里的物品:伊丽莎白的出生证明、名片,一些收据,她自己和别人的照片,灰狗大巴站寄存行李的凭证,以及一本黑色通讯录,封面上烫金印着马克・汉森这个名字。
这本通讯录本来有 400 页,大部分是伊丽莎白本人的字迹,其中三处被撕掉了几页,另外有许多处都被剪掉了一些内容。不清楚是她本人所为,还是凶手所为。
包裹以及里面的东西,都曾浸泡在汽油中。尽管如此,警方还是在上面找到了几个残缺不全的指纹,送到 FBI 做分析。可惜指纹不能和数据库中的任何指纹匹配。
也正是由于这本通讯录,警方把马克・汉森找来问话。他表示是伊丽莎白从自己这里顺走了这本空白通讯录。
而在同一天,有市民在偏僻小巷的垃圾箱上发现了一只女式手提包和一双黑色羊皮高跟鞋。此地距离发现尸体的地点大约 3 公里远。
最后见到死者的罗伯特指认,这些都是伊丽莎白 1 月 9 日当天的穿戴。可惜这些物品也被人用汽油清洗过,没有留下指纹。而伊丽莎白当天所穿的衣服一直未找到。
疑似凶手还在不断挑衅警方。
1 月 26 日,《洛杉矶观察报》又收到一封手写信件,写道:「这样吧。1 月 29 日,早上 10 点,自首。和警察们玩够了。黑色大丽花复仇者。」警方不能确认这信是不是来自凶手,或者和此前的信件是不是同一个人,但他们也只能一试。
1 月 29 日上午,警察在信中提及的地点等待凶手出现,可惜,他们什么都没等到。
而同一天下午 1 点,《洛杉矶观察报》办公室又收到一封用剪报贴的信,写着:「改变主意了。你们是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杀死大丽花是正当之举。」
后来《洛杉矶观察报》又陆续收到不少剪贴信,譬如一封写了:「如果只判十年我就自首。别企图找到我。」
另一封写了:「『慢慢来』,凶手说。黑色大丽花案。」
只有凶手才会取得、清洗、并匿名提供伊丽莎白的私人物品,所以那通匿名电话和包裹应当来自凶手。由于匿名电话中确实提到过自首,那么后来约好自首、耍弄警察的寄件人也许是同一个人。
至于后面的一些信件,很可能只是无聊的人受到媒体报道的启发后,模仿凶手搞的恶作剧。
无底线的媒体
许多人问,为什么大家称呼伊丽莎白・肖特为「黑色大丽花」?
这最早出现在一家报纸上。从传播学上来说,如果你给事件添加一个形象的标签,会大大有利于扩大传播范围和加深读者记忆,比如金州杀手、绿河杀手。
案发不久,媒体们就蜂拥挖掘伊丽莎白生前的各种细节。很多和她熟悉的人都不愿接受采访,反倒那些并不了解她、只是见过她的人,比如某家酒吧的酒保,比如某个餐厅的服务生,比如某个聚会上遇见过她的脱衣舞女……
都纷纷出来爆料,导致假信息特别多。媒体为了销量,不加甄别,全都登了出来。
当时一家媒体称,由于伊丽莎白一头黑发上戴了一朵大丽花,加上常年穿黑衣服,她身边的朋友都称呼她「黑色大丽花」。这个神秘、黑暗的标签和案子留在人心底的印象十分吻合,于是迅速传播。连疑似凶手也在挑衅信件中用到了这个名字。
那到底是谁第一个这么叫她的呢? 一种说法是,当时在播电影《蓝色大丽花》,伊丽莎白的前男友付克林和朋友一起看电影,想到了伊丽莎白,给她取了这个绰号。
另一种说法是,这名字最早是一家药店里的员工流出来的。他们不知道伊丽莎白的名字,于是在背后这么称呼她。伊丽莎白知道后,自己也很喜欢。
但其实她身边略亲近的朋友都表示,从未曾听过这个绰号,也没人这么叫她。更可能,这是媒体编造的情节。
况且,说她整日穿黑色衣服本身是一种谣传。在戈登少校去世后,她或许穿过一阵子黑衣服,但她并不偏爱黑色。她生前留下来的那么多照片中,穿黑衣服的时候很少。
当年的纸媒汇聚精英,力量强大,资源丰富,做什么都抢到警察的前面。
比如他们先找到了罗伯特的住址,第一个登门告诉罗伯特老婆,「你老公 XXXX……」,然后在报道中描述了他老婆的错愕。
最不可原谅的是,《洛杉矶观察报》的记者比警察更早地联系到了伊丽莎白母亲菲比。为了能从她那里获取更多关于她女儿的事迹,那个记者竟然在电话中骗她说,伊丽莎白赢得了选美比赛。
等他们从一个「自豪的母亲」那里套取了足够的信息后才坦白,她的女儿其实是被谋杀了。当时另一个记者都看不下去了,在旁边骂他混蛋。
此后,为了始终掌握独家新闻,他们欺骗菲比,会免费提供酒店和机票让她来洛杉矶配合警方调查。但等菲比一下飞机,他们就把她藏在酒店里,不让警察和其他媒体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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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的动机:情感纠葛还是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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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袜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