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三个嫌疑人名单
世界十大悬案独家推理:谁杀了他们 ?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清晨,一具破碎的人体摆成性暗示的姿态,在路边被发现。受害者是一名三流好莱坞影星,有着「白瓷」一般的白皙皮肤,被称作军营甜心,经过种种经历,后人称她为「黑色大丽花」。
到底是熟人所杀,还是路人见色起意?是谁在那个深夜,用刀划开一个年轻女子的嘴角,尽情享受她最后一刻的恐惧和绝望? 是谁在那个清晨制造了一个惊恐的恶作剧和一个反人类的作品,给全社会带来恐慌和愤怒?
我结合书籍、报道、纪录片、博客、论坛等资料,通过交叉印证,整理出一个我认为比较接近真相的案情经过。
当晚发生了什么?
伊丽莎白当晚从酒店大堂打电话给了谁? 目前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说,曾在那时接到过她的电话。
马克・汉森曾接到过伊丽莎白电话,问他能否住到他家。他自称记得这个电话是 8 号打来的,也就是伊丽莎白离开桃乐丝家的那天接到的。
但警方却表示,他们有证据证明,那个电话其实发生在是 9 号,伊丽莎白到了洛杉矶后打的。
警方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们要么去电话公司查了酒店大堂那台投币电话在当天差不多时段的通讯记录,发现了汉森的号码;要么就是查了汉森家的来电记录。
(假设警方可以追查投币电话而一无所获,可见伊丽莎白并没有用电话打给其他可疑的男性。)
伊丽莎白在当时已经穷途末路。从前文分析,她其实是个很爱面子的人,但她被汉森屡次拒绝依然拉下脸来打给他求收留,可见她已经把其他人际关系耗尽,没有去处。
当时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大约在 20:00 左右。她走出酒店大堂想去哪儿?
去某个熟悉的酒吧碰碰运气,看能否遇到一个陌生男子,混到一份晚餐?
去找以前认识的某个可能提供帮助、却没接电话的人?
或是去灰狗大巴站,买个车票离开洛杉矶?
当她落寞地走在街上或站在街头不知所措时,凶手或许正开着车在街头转悠,注意到了她,并且认出了她。
他在她身边摇下车窗,叫她的名字,问她需不需要搭车。
她也认出了这个人。他们可能在某些场合有过一面之缘,但两人并无深交,也没有留过联系方式。
一直都寻找「贵人」、习惯了「艳遇」、且走投无路的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上了车。
她上车后自然开始抱怨自己的处境,掺杂各种谎言,暗示自己因为某些偶然因素无处可归,也没吃晚饭。
他提出可以带她去一个吃饭的地方,随后把她带到了自己某个秘密的寓所。
或许正当她暗自庆幸时,他突然露出了真面目。他再也没有让她离开。
在囚禁了她几天、实施了自己脑海中那些暴力变态的癖好后,他又开始感到一种对自己的厌恶感,和对不完美的愤怒感。
他把那一刻的暴怒转嫁到受害人身上,用工具猛击她的头部,致其昏死过去。
但很快他的愤怒平息下来后,他开始想到了另一种寻求刺激的手段,他的对手不再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女子,而是代表了权威的警察系统……
警方的嫌疑人名单
嫌疑人这么多,只能挑几个当下被认为可能性较大的人来写。
罗伯特?曼利在办案初期一度是头号嫌犯。有人问,他会不会是精神分裂、多重人格,我认为基本不可能。目前可信的版本是,1 月 9 日伊丽莎白就跟凶手走了,而曼利晚上 18:30 就回家去见老婆了,而后几天他的行踪也很明确,没有作案时间和条件。他的家不在洛杉矶,没有可以囚禁伊丽莎白许多天,并杀害、处理尸体的隐蔽地点。这期间客户、家人也没人发现他精神异常。1.求欢失败者:马克・汉森
警方曾怀疑,汉森由于被伊丽莎白拒绝了性要求,怀恨在心,动了杀心。
马克・汉森被找去盘问,他表达了对伊丽莎白的种种不屑。比如他说伊丽莎白一口烂牙,长得也很一般;说伊丽莎白约会很多,总和那些档次很低的、他都不允许进家门的小混混约会;比如暗示伊丽莎白偷了他的空白通讯录和一本台历;比如强调他屡次拒绝伊丽莎白想过来住的请求……
马克・汉森故意贬低伊丽莎白,以显示自己对她没兴趣,可能是想赶紧甩掉这个烂摊子,怕损害自己的名誉。我认为马克・汉森是凶手的可能性极低。首先,警方揣测的动机几乎不太可能在这类人身上成立。汉森到处猎艳,举办过性爱派对,有众多女友。(但并没有任何暴力或者性虐待记录。)
伊丽莎白对于他来说,也仅仅是他的众多猎物之一,甚至是不太重要的一个,几乎没投入过心思,没花过钱。又怎么会因为没得手,就要杀人?
其次,凶手若是汉森,也不可能把封面上有自己名字的通讯录寄给警方。
我认为凶手如此明目张胆挑衅警方,正因为他在安全位置,远离警方的怀疑范围。
几乎任何想脱罪的凶手,都会极力避免与警方当面接触,避免被问询。而本案凶手如此仔细地清理指纹等痕迹,显然就是想躲在暗处,隐藏身份。他不可能把有自己名字的通讯录寄给报社或警方,让警方立刻把他列为首要嫌疑人。
通讯录中多页缺失,假设那几页是凶手撕去的,那么他肯定要确保这本通讯录中剩下的页面和自己没有任何联系。当然,凶手也可以藏起或者毁掉通讯录,为什么要把它寄给警方? 我认为他的举动和其他做法的心态是一致的:恶作剧,给警方和留在通讯录里的那些男性(包括马克)添乱、找麻烦。
最终,警方解除了对汉森的怀疑。
1949 年,一个 25 岁的舞女 Lola 趁着马克・汉森站在镜子前刮胡子时,从他身后开枪。子弹射中了他的肺,但他幸运地被抢救了过来。
Lola 是他收留的女房客之一。她后来说道,「我早就想好了,他要么继续爱我,和我结婚,要么照顾我一辈子。如果他都不愿意,我就会杀了他。」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句话同样可以送给马克・汉森。2.准作家和劫犯:莱斯利・狄龙
莱斯利・狄龙(Leslie Dillon)是一个居住在佛罗里达的旅馆服务员,曾做过殡葬业的助理,立志成为一个作家。他此前从来没在警方怀疑的名单上,是自己找上门来的。
1948 年 10 月,案发一年多后,他给为洛杉矶警方工作的精神科医生德・里弗医生(Dr. J Paul De River)写信。他说自己在写一本关于性虐待和性精神病态的书,想听听德・里弗医生对于本案凶手的看法。
在后来的书信交往中,他声称他觉得自己的一个居住在洛杉矶的朋友杰夫・康纳斯(Jeff Connors)可能是杀害伊丽莎白・肖特的凶手。聊及如何才能放干净血液,狄龙说他在殡仪馆处理过尸体,知道在大腿上插一根管子,把血放掉。他还说凶手把小腹切开,可能是为了看看自己的生殖器能到达哪儿。狄龙也说出了两个警方并未对外公布的本案的细节,但也可能只是巧合。
德里弗医生约狄龙在拉斯维加斯见面,身边还带了一个伪装的便衣警察。狄龙说要带医生去找凶手康纳斯,却怎么都找不到这个人。医生怀疑狄龙本人就是凶手,康纳斯是他虚构的,遂让洛杉矶警方把他拘留了。洛杉矶警方拘禁狄龙在不同的酒店房间里超过一周。
在警方拷问狄龙期间,旧金山警方突然来电,说他们找到了康纳斯,他的真名叫阿蒂・莱恩(Artie Lane),案发期间是洛杉矶一家夜店的修理工。最后警方因为证据不足,把两人都释放了。
狄龙后来起诉洛杉矶警方对他的非法拘留和审讯,要求赔偿 10 万美元。但在打官司期间,加州圣莫妮卡市警方发现,他在当旅馆服务员时,曾因抢劫旅馆而被通缉。于是狄龙的起诉也不了了之。
伪装成作家,与负责调查的心理医生套近乎,倒很符合凶手的心理侧写:他再次想证明自己高人一等、比心理医生更聪明。
但我认为凶手没那么无聊,还用真名跑去与警方的心理医生见面。
为了写小说给心理医生写信这事,我觉得挺好理解的,我也可能干这种事。倒是那个心理医生无中生有,就凭自己的「直觉」怀疑他。他这种「直觉」,就和现在一些网友差不多:谁在论坛上发表对哪个案子的看法,他们就在下面怀疑这个 ID 就是凶手本人。
第 2 年,德・里弗医生因为毒品指控被炒了鱿鱼。
其他理由:
A. 资料显示,1947 年 1 月 15 日狄龙人在旧金山,并不在洛杉矶。
B. 他只是短暂地当过殡葬业小助理,大部分时间都在旅馆当服务员,如何能娴熟地切割尸体?
2017 年女作家皮乌・伊特韦尔(Piu Eatwell)曾写过一本书,叫《黑色大丽花,红色玫瑰花》,指出狄龙、康纳斯和马克・汉森以及一个警察,共同杀害了伊丽莎白,因为伊丽莎白知道他们抢劫旅馆一事,他们需要杀人灭口。汉森雇佣了狄龙作案,但没想到狄龙是个精神病态者,他虐待了尸体。伊特韦尔认为洛杉矶警方贪腐,被汉森收买,所以一直未侦破此案。
她还写到他们是在一家汽车旅馆 The Aster Motel 中作案的。因为在伊丽莎白死后第二天,有人发现其中一个房间内有大量血迹,多到了把所有的毛巾和床单都浸透了。
但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资料是,1949 年 2 月,警方去这家旅馆寻找血迹,他们把 10 个房间都彻底翻了遍,除了一张床上被女性房客的月经污染外,并没有发现血迹。当然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 2 年。
我认为皮乌・伊特韦尔的这个理论非常牵强。作者只是把那些嫌疑人都结合在一起,来解释每个嫌犯身上无法解释的疑点。伊丽莎白幼稚、单纯,不太可能涉及什么机密,哪怕不小心知情,要打发的方式也太多,完全不需要杀掉她,更不太可能用这种招摇的方式杀人。且据一些评论所言,作者伊特韦尔并没有看过检察官那里的档案,许多都是她的想象和揣测。3.性侵亲生女儿的医生:乔治・霍德尔
霍德尔医生最初进入怀疑名单是在 1949 年,当时他被控告性侵自己 14 岁的亲生女儿。由于警方相信杀害伊丽莎白的是个医生,一直格外留意行为不端的医生,所以注意到了他。但据他第二任妻子所言,他医学院毕业后并没有做过外科手术。
尽管当时有三个目击证人证明看见过霍德尔和女儿做爱,但由于其他家人否认,他没有被定罪。几十年后他的女儿就此事接受 CBS 采访表示,当时许多人做伪证,是因为霍德尔的收入养活了所有家人,没有人希望他坐牢。
霍德尔医生是什么人? 他 1907 年出生于加州一个富有的俄罗斯犹太家庭,又是独生子,自然受到宠爱。据说他的智商高达 186,且受过良好教育。
他是个音乐神童,在洛杉矶音乐厅开过一个钢琴独奏音乐会。他最初读的是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但当时只有十几岁的他,因为和一个教授妻子的性丑闻而被迫休学。他当过记者,后来改学医学。
霍德尔当时开了个诊所,专业领域是皮肤科,据说也替好莱坞明星看性病和堕胎。他挣了很多钱,结识的都是社会名流。
1945 年对他来说是很特殊的一年。
他的女秘书因「服药过量」而「意外」死亡。当她死时,霍德尔医生就在现场,且在报警前烧毁了一些秘书的私人用品。警方因为无法证明其犯罪而不了了之。
后来警方发现这个秘书曾试图敲诈霍德尔,因为她发现霍德尔故意误诊病人,并且在化验、药品、治疗上乱收费。
1945 年,他和第二任妻子桃乐丝(这个桃乐丝不是收留伊丽莎白的那个女孩,只是同名)离婚了。也是同一年,他买下并住进了洛杉矶富人区的一栋知名建筑 Jaws house。
这栋面积惊人的豪宅正面看像一个大白鲨张开的嘴巴,内部庭院深深,面积巨大,如今已经成为历史建筑。
那个地点离伊丽莎白最后消失的比特摩尔酒店只有步行距离。一些人认为第一现场就在这个房子里。
1950 年春,警方把他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他们跟踪他,看他和各种人见面,并且找到他家的水管工,询问有没有发现下水道中有任何异样。
3 月,他们还询问了他的前妻。桃乐丝当时和他关系还不错,对他有许多美言,比如说他「不是那种人」「热爱医学,不贪财」。
1950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27 日之间,洛杉矶警方对他的住宅实行了监听,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和对话。
1950 年 2 月 19 日 20:25,他们听到一个女人不断发出尖叫。奇怪的是,此前并没有听到任何女人的声音。这意味着这个女性此前要么是被堵住嘴、困在这个空间里的,要么是他在播放录音。
当天晚些时候,霍德尔医生对身份不明的人说道:「当我意识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时,我只能在她头部压个枕头,用毯子裹住她的身体。叫一辆出租车。12:59 死亡。他们以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不论如何,他们现在必须自己弄明白了。杀了她。」
而后几天还录到他这样一段话:「假设我杀了黑色大丽花。他们现在也没法证明。他们再也不能去问我的秘书,因为她已经死了。」
秘书死于 1945 年,伊丽莎白死于 1947 年,显然秘书不可能知道他有没有杀死伊丽莎白。那么霍德尔在 1950 年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认为他这句话充满了对警察的戏谑。他的意思是,警方的惯例是从嫌犯的秘书那里套话,可现在那个可能出卖他的秘书也早死了,他们还能从谁那里问点东西出来呢? 他在得意地嘲笑警察的愚蠢和束手无措。
当然,他这句话用了虚拟语气,并未承认自己杀害伊丽莎白,也可能只是他得知自己因此案被调查后发的戏谑感言。但他为了利益杀害秘书,目前看是没有异议的。
尽管警方当时把他列为头号嫌疑人,但由于缺乏证据,依然没有采取行动。而就在同年,霍德尔突然接受一份联合国的工作,搬家去了中国,而后又辗转去了菲律宾。整整 40 年后,他才和一个菲律宾女朋友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回到美国,并娶她为第四任妻子。
他在那个时间点上突然放弃在洛杉矶优渥的上流生活,前往亚洲确实令人生疑。我们可以合理怀疑:他是杀害伊丽莎白的凶手,从警局内部得知自己被列为嫌疑人,急忙逃走了。
但也可能,当时他性侵女儿一案闹得沸沸扬扬,虽未被捕,但名誉受损,加上怕警方翻秘书之死的旧账,无法再在洛杉矶社会混下去。
1998 年,91 岁的霍德尔死于心脏病。
从霍德尔的这些介绍中,我认为他非常符合我的罪犯侧写。
他的智商高,足以细致地完成这个案件。
他注重仪表、富有、有地位,是能瞬间取得伊丽莎白信任和好感的那类人。
他在十几岁时和教授妻子偷情,强奸亲生女儿,房间里女子的尖叫,可以看出他扭曲的性癖好,以及他睥睨道德、伦理、规则的作风。
他两次在窃听中嘲笑警察的无能,为此洋洋得意,和本案凶手的心态、动机一致。
他活到 91 岁,证明他对健康很自律,非常爱惜身体,这是自制+自恋者的共性。
当然,更切题的是,他是一名医生,在 1930 年代接受的医学训练。
虽然霍德尔医生与罪犯侧写完美契合,但没有实际的证据能把他和伊丽莎白联系起来,证明他杀人。(如果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确实也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证据。)
其次,像霍德尔这样符合侧写的精神病态者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他不是唯一的一个。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相信他就是凶手? 因为他的一个儿子史蒂夫(Steve Hodel),退休的警察,在 2003 年出版了一本畅销书《黑色大丽花复仇者:谋杀天才》。他在书中用各种证据论证,他的父亲是凶手。
霍德尔医生在史蒂夫幼年时,抛妻弃子,离开家庭,所以儿子对他的感情很复杂。
这不是第一本说自己父亲是黑色大丽花案凶手的书。
我对这种书一般都比较谨慎,因为它们往往看似很有道理,但其实很多论证所依赖的论据本身是错误的,而我们没有途径辨别真伪。
譬如他说,他在父亲的遗物中发现两张伊丽莎白的老照片,其中一张还是裸照。如果这是真实的,他父亲确实很可疑,但问题是这两张照片在我看来并不像伊丽莎白,目前一张照片中女子的身份已确认。
但他书中提到的几点增加了霍德尔医生是凶手的可能性。譬如:史蒂夫发现家中一个盒子里,装有当年扩建住所时所有的收据发票。一张收据显示在伊丽莎白死前几天,他父亲购买了 10 包 50 磅重的水泥。而当时在案发现场不远处,曾发现一个同型号的空水泥袋,里面有血水,一直被认为是本案凶手用来抛尸的。
譬如霍德尔医生和超现实主义摄影大师曼・雷(Man Ray)是好友,经常在一起偷偷待在书房里商讨秘事。如今曼・雷的一幅摄影作品售价超百万美元。
曼・雷经常拍一些诡异的局部人体。史蒂夫怀疑,是曼・雷的两幅作品给了霍德尔医生作案的灵感。
作品与伊丽莎白最后的遗体所呈现的状态确实有一些相似之处。而如果你再看看这个摄影师的其他作品,另一些似乎更为相似。
而我也认为他放血、清洗遗体,并且摆出特定的姿势,是为了追求一种类似摆拍的视觉效果。
在这本书出版后,当年办此案的检察官曾给史蒂夫写信说:「这个案子破了!」
但目前负责此案的警察在一次采访中表达了不屑。他说书中用的很多证据都是错的,那建立在这些证据上的结论自然也不可信。而且他要把自己有限的精力放在有可能侦破的案子上,而不是去和史蒂夫做无意义的辩论。
而史蒂夫后来有点走火入魔,他又写了两本书,论证他父亲就是著名的黄道十二宫杀手。但十二宫的案件许多发生在 60、70 年代,霍德尔医生应当人在亚洲。
总结
由于在 1940 年代洛杉矶有许多女性失踪或者被谋杀的事件未得到破案,因此 1949 年洛杉矶曾启动了大陪审团审查,以调查警方是否失职。
当年洛杉矶警方的贪腐是存在的。但这个案子影响那么大,会不会是因为警方包庇罪犯而无法破案? 我不这么认为。
二战后的美国社会突然迎来大量流动人口,都市化导致人和人之间的交际范围扩大。警方破案方式陈旧,思维一时难以适应从「熟人作案」到「陌生人作案」的转变,也可能是当时错失良机的原因之一。
伊丽莎白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典型的理想受害人:她故作神秘,谎话连篇,没有人知道她在做什么,没有亲近的朋友,家人不在身边,社交复杂,智商、情商低,很容易被接近。
也有一些人认为,她在离开付克林后,在案发前的状态很像患有抑郁症,她的生活没有目标,没有能力工作,懒散,精神涣散,性欲低,12 月时突然对许多人哭诉她很害怕……只是当时她自己和其他人都缺乏对这种病的了解。而她为了能吃上饭,不得不去见很多的男人。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能看到很多不负责任的男性,比如她的父亲,在最艰苦的大萧条时期出走,让她母亲独自抚养 5 个 10 岁以下的孩子。父爱的缺失必然对这个女孩后来的心理造成影响。而后当伊丽莎白因饮酒被捕时,他也拒绝承认这个女儿,拒绝接纳她。
她在洛杉矶见了至少 50 个男子,大多打心底里不尊重她,希望花一顿饭就能让她甘愿上床,当发现不可能达到目的时,就立刻弃她不顾。她挑逗男人或许也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换到一些帮助,否则如果她是一个「没勾搭可能性」的女性,他们连一次免费搭车、一顿饭都不会给她。
相反那些不求回报、曾经对她伸出援手的,都是同样年轻的女性,比如安、桃乐丝、玛姬以及其他一些和她同住的女孩等等。
是谁在 72 年前的那个深夜,用刀划开一个年轻女子的嘴角,尽情享受她最后一刻的恐惧和绝望? 是谁在 72 年前的清晨制造了一个惊恐的恶作剧和一个反人类的作品,给全社会带来恐慌和愤怒?
由于证物保存不全、DNA 遗失、同时代人纷纷去世等原因,几乎不可能再破案。我们永远只能给出各种猜测,而无法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如今,伊丽莎白最后被人目击的比特摩尔大酒店,提供一款鸡尾酒,就叫「黑色大丽花」,据说颇受顾客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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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千万英镑,只为了搜救英国三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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