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往事
以灰之名:爱在长日将尽时
女友遇上骗局,欠下债款,被人困在东南亚,求我去救她。
我心急如焚,带上全部积蓄赶了过去。
没想到她将我灌醉卷钱跑路了。
还顺便将我抵给了地下钱庄。
一夜之间,我被迫背上 500 万欠款,有家不能回。
1
昨天深夜,我梦到自己用榔头把一个人的脑袋给敲碎了。
那股强烈而又刺鼻的血腥味,让我一下子从噩梦中惊醒。
浑身是汗的我躺在那张单薄的简易木床上,回想着梦里发生的一切,仍是心有余悸。
我点了一支烟,起身来到了窗户前,映入眼帘的仍是那座污秽而又破落的异国小镇。
街上的人们宛如一具具行尸走肉,面无表情地穿梭在其中。一切都毫无生气,一切都毫无希望。
每一个人都在苟延残喘,渴望得到救赎,最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堕落,却又无能为力。
这座被神明诅咒的小镇叫塔雅,坐落在东南亚一片茂密的热带雨林里。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四季如夏,气候湿热。因此又被人叫做火焰上的绿色地狱。
说来或许不可思议,我来这里已经足足有两年了。
两年的时间不短不长,却让我对这里从一开始的憎恶慢慢变成了一种习惯。
这种奇怪的归属感仿佛在冥冥中告诉我,这里将是埋葬我生命的地方。
而客死异乡将是我一生的宿命。
睡在窗台边的阿木刚从宿醉中清醒。他看到我像一根木头一样杵在那里,有些诧异地问我,「你他娘的一个人站在窗户旁边干嘛?」
「没什么,看风景罢了。」
「那就好。我还以为你昨晚把钱输光了,一时想不开要跳楼。」
听到这话,我的嘴角露出了无奈而又苦涩的笑容,「这种小事又何苦要跳楼呢?钱输光就输光了。等过两天手气好了,我就又可以翻盘了。」
「唉,可你老是这样输得一穷二白,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回国?世人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我劝你还是节制一点吧。」
他自以为是的说教让我有些反感。我不屑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说,「得了吧,别说我。长期酗酒和找美女对身体都有害,我也没见你戒酒和戒/色。」
对于我的揶揄,也许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我斗嘴。
阿木只是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又闭眼去会周公了。
被他这么一叨扰,本该清静的我变得有些心烦意乱。
公司那边已经有好长时间没开工了。
最近境内的风声比较紧,电话没办法像以前那样频繁地打,费尽心思注册的网站也总是被封杀。
为了节省开支,老板泰哥已经把我这个项目组的六个人全都卖掉了。
听说被卖的那些人,有的去了别的公司,有的进了赌/场,有的……不知所踪。
我是项目的负责人,阿木是泰哥的司机。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卖我们的。
按常理应该是这样,可是在这种地方,常理有时候是不存在的。
就在我隐隐有些不安时,宿舍的电话突然响了。
我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是泰哥。
他兴奋地在电话里说,「志凯啊,赶紧叫醒阿木。然后开车去火车站接人。」
「接人?」我愣住了,「接谁?」
泰哥说,「接新员工。咱们公司马上就要重新开工了!我手里刚好有一个大项目,只要完成这个项目,咱们都会发财,发大财!」
泰哥发出了类似猪叫一样的笑声。
虽然我没办法在电话里看到他激情澎湃的样子,没办法和他一起分享那份喜悦。
但我心里知道,这是我手里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要是没办法抓住,也许等着我的就是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赶紧摇醒了阿木,把老板的吩咐告诉了他。
听到有活干,阿木也不敢怠慢,立刻冲进厕所开始洗漱。
经过一番打整,我们两人全都换上了精致的西装,并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以确保自己在外观上高人一等。
2
公司的车就在宿舍楼下停着。那是一辆不知已经过了多少手的丰田埃尔法。
由于没有及时进行保养,发动机和底盘早已大不如前。
要是没有老板的吩咐,作为司机的阿木根本就不想去碰它。
倘若在半路上出了问题,别说人身安全,光是车辆维修费都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泰哥最初会买它,据说是因为这辆车深受港台明星们的青睐。
因此在外人眼中也会显得非常有格调。
在塔雅,格调是彰显自己财富实力的一种方式。
但最终目的无非就是用来唬人。
来唬谁呢?唬那些狼狈为奸,心怀鬼胎的客户。
唬那些软弱可欺,又傻又笨的员工。
通过这些表面来告诉你,只要忠心,只要任劳任怨,即使是一只猪也能发大财。
很幸运,这辆富有格调的车子并没有把我和阿木扔在半路上。
经过一路的谨慎驾驶,我们终于安全抵达了火车站。
在这种特定的时间段里,火车站总是挤满了人。他们形形色色,来自天南地北。但却无一例外,都是为了实现一夜暴富而来。
从来没有人能抵挡这种诱惑。就算他们都知道自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可最后还是因为生活所迫,利益驱使,不得不铤而走险。
按照老板的指示,我们在月台旁边找到了负责与我们对接的蛇头。
站在他身后的共有三男三女,看上去年纪全都在二十岁左右。
老奸巨猾的蛇头低着头告诉我,「这里总共有六个人,全都符合你老板的要求。你确认一下。要是没问题,就把他们带走吧。回头让你老板把钱汇我账上就行。」
「六个人?」我不禁犯了难。那辆埃尔法正常只能坐七个人,而且本来车况也不好。如果所有人勉强挤在一起,回去的路上难保不会出问题。
阿木说,「没办法了,分成两趟来接吧。虽然一来一回,有些费时。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可泰哥那边还在公司等着。如果时间耗久了,他会生气的。」
「明明是他自己不把人数提前说清楚。又能怪谁呢?」阿木也火了。
我赶紧示意让他闭嘴,毕竟这不是只有我和他两个人的场合。
反应过来的阿木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冒失。
他抑制着心中的怒火,低声询问我,「那你说怎么办?」
「很简单。」我告诉他,「这里有不少拉客的三轮车。我带一个人坐三轮车回公司。你那边剩六个人,刚好够坐。」
「坐三轮车?会不会出问题啊?」对于我提出的安排,阿木有些不放心。
毕竟这些员工可是老板的心血,万一出岔子,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放心吧,有我在,不会有问题的。咱俩都已经认识这么久了,你还不放心我?」我再三向他保证。
无奈之下,阿木也只好妥协,「行吧。就依你。」他把目光转向了那几个新人,并问道,「你们谁愿意陪徐总监坐摩托车回公司?」
话音刚落,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马上举起了手。
这让我有些意外,眼前这个女孩似乎丝毫不介意与一个陌生人同行。
我看对方如此配合,于是也就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目送阿木开车带着那群人扬长而去。我和这个女孩则在后面坐上了一辆老旧的三轮摩托车。
司机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头,耳朵有些背,也不大懂中文。
我和他费劲交谈了老半天,才终于让他搞清楚目的地。被这么一耽搁,天色这时候也不早了。
简陋的三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地行驶在狭窄的乡间公路上。伴随着四周一望无际的稻田,宛若大海中一艘漫无目的的孤舟。
一切都太过于寂静,那种单调而又沉闷的气氛也让我有些无聊。为了找点乐子,我突然想起了一首很熟悉的歌,忍不住地开始自哼自唱了起来。
坐在我身旁的女孩原本一言不发。可在听到这首歌的旋律后,她竟然忍不住主动问我,「你是在唱《红河谷》吗?」
「诶?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她又说,「你刚才在哼的这首歌,要是我没记错,好像是加拿大的民歌《红河谷》。」
听到她这么说,我有些尴尬地表示,「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歌叫什么。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很喜欢哼这首曲子。在她身边待久了,自然而然也就学会了。」
听我这么一说,也许是怕冒犯了我。她马上向我道歉,「不好意思,刚刚是我冒昧了。希望您别介意。」
我被她的谨小慎微逗乐了,赶紧安抚道,「没关系啦。反正大家以后都是同事,没必要搞得这么客气。对了,我叫徐志凯,该怎么称呼你啊?」
看到我性格比较随和,女孩的胆子也大了一点。她自我介绍说:「我叫林樱,很高兴认识您。」
「林樱,蛮好听的名字。听你的口音,你好像是北方人?」
「对啊,我老家是山东的。」
「山东?挺远啊。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千里迢迢来这里?」
我的好奇似乎让她有些羞愧。只见她红着脸,低声地对我说,「因为我在国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家里又急等着用钱……所以才……」
意识到这话题明显有些尴尬,还没等她把话说完,我便直接打断了她,「没事,我理解。出门在外,谁都有本难念的经。没关系,以后大家可以相互关照,有不懂的可以问我。」
见我感同身受,并且还安慰她。林樱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然后又自嘲似地对我说:「也不怕前辈您笑话,其实我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
职场上的事情几乎什么都不懂。再加上我毕业的院校也不是什么好学校,国内很多企业根本就不要我。
我也是在网上看到这里的招聘信息,才想来碰碰运气。听说这里的待遇要比国内好很多,门槛也不高。希望老板最后能留下我。」
看着她眼神中闪露出来的担忧,我心里五味杂陈。但我知道,我不应该同情她。
因为在这个鬼地方,同情别人,就是自己倒霉的开始。
3
我和林樱抵达公司时已经快要下午了。幸好老板也刚到不久,因此会议还没开始。
暗自松了一口气的我赶紧嘱咐林樱找位置先坐下。我自己则上去和老板打招呼。
也许是在忙着准备发言稿,泰哥此时根本就顾不上和我多说什么。
我看着他手里的发言稿,还有那些厚厚的计划书,心里莫名觉得有些讽刺。
如果没有这些伪装,谁能知道这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其实连初中都没有毕业。
为了营造自己是一名成功企业家的人设,他老说自己出身显赫,是来自马六甲的富家公子。因为不想被家族束缚,所以才选择独自出来创业。
其实不然。据我所知,他们一家都是卖毒/品起家。
以前英国人得势的时候,他爷爷就在卖鸦/片。后来英国人走了,他爸爸开始卖海 luo 因。再后来他的几个哥哥子承父业,竟然钻研起了迷/幻药。
也许是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爸爸去世后,几个哥哥全都因为贩 du 被抓,最终无一例外的死在了监狱里。
历经此劫,泰哥觉得贩 du 已经不再稳妥。
只有互联网才是自己的未来。于是,他便带着所有的资产来到塔雅开起了网络公司。
可事实却证明,所谓的网络公司,其实只是用来实施电信诈骗的一个借口。
只要能够赚到钱,泰哥做事情向来都是没有底线。
无论是坑蒙拐骗,或是威逼利诱,都是无所不用其极。短短几年时间,就已在塔雅声名狼藉。
由于财大业大,没有任何人敢轻易去招惹他,甚至包括当地的执法机关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一个网络诈骗公司来说,要想不断扩张公司的业务,那就必须寻找更多的员工。
狡猾的泰哥很快就把目光锁定在了国内那些需要工作的年轻人身上。
这些年轻人不止思想单纯,容易受人蛊惑,而且在异国他乡既没有背景更没有依靠。一旦不明就里地扎进这座天然猎场,很快就成为了一群待宰的羔羊。
为了彻底给这群羔羊洗脑,煞费苦心的泰哥已经在会议上和他们谈了一个多小时的远大抱负以及人生理想。
仿佛公司明天就要在纳斯达克上市,而他将带着这群人彻底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说来说去,却唯独没有谈薪资待遇。这伙年轻人虽然想法天真,但也不是一群二傻子。看着老板一直口若悬河,很快就有人察觉到了异常。他们交头接耳,同时议论纷纷,脸上布满了疑惑和怀疑。
直到会议结束,有两个胆大的小伙子决定单独去找泰哥谈话。
因为隔着一扇门,我并不知道他们在办公室里到底说了什么,我只知道他们最后吵了起来。
没过几分钟,两个小伙子便郁郁寡欢地走出了办公室。这也预示着这场谈话最终不欢而散。
林樱还有其他几人还没搞清楚发生什么事,那两个小伙便在众人面前开始骂骂咧咧:「妈的,竟然遇上骗子了。还想让咱们给他当牛做马,真是痴心妄想!」
另一个人也说,「真倒霉,被这个二货忽悠了这么长时间,还专程跑来这里。简直就是亏大发了。」
两人一边拿起自己的行李,一边正准备要离开。
可电梯口早就被几个手持铁棒的壮汉给拦住了。
他们二话不说,直接冲上来就对这两个小伙子一阵暴打。
在棍的棒加持下,二人根本毫无还手之力,除了不断痛苦地嚎叫,甚至就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恐惧作祟,在场众人竟没有一人上前阻拦。只有林樱下意识地掏出手机想要报警。但马上就被一名壮汉夺过手机,直接就扔出了窗户。
那人就像是吃了火药,指着林樱便破口大骂,「臭娘们,再敢多管闲事,老子弄死你。」
被对方这么一恐吓,林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了,只能与众人一起眼睁睁地看着这场暴行持续下去。
很快,十分钟就过去了。两个无辜的年轻人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听到外面没了动静,作为始作俑者的泰哥,这才慢悠悠地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看着倒地不起的二人,他的目光里充满了蔑视和嘲弄。
只见他目光冰冷地对大家说,「现在的年轻人太心浮气躁了,也很缺乏管教。今后大家都学着点,千万不要像他们一样随随便便就去忤逆领导,更不要和领导起争执。听到了吗?」
由于众人还沉浸在恐惧之中,根本就没有人来得及回应他。这让泰哥非常不满,他再次拉高了嗓门质问大家,「你们这些杂碎!我刚才说的这些话,都他娘的听到了没有?」
「听……听到了。」
反应过来的众人立刻随声附和,再也不敢对他表现出任何不敬与无礼。
毫无疑问,此时的泰哥就像国王一样威严。
他不光让大家知道惹怒自己会是怎样的下场,他更要所有人都清楚,掌握他人的生与死,对于自己无非也就是一句话的功夫。
我也看到了那些年轻人眼中的绝望和恐惧。那简直像极了第一次从国内来塔雅的我。
不,也许我比他们更倒霉。
因为那时的我除了恐惧和绝望,还要承受来自最爱的人对我的背叛。
4
难以想象。
在那之前,我也只不过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
我有亲人,有朋友,有一份体体面面的工作。和当代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虽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但也算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最让人羡慕的是,我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她叫小薇。
原本我们的感情非常好,可惜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性格上的分歧开始越来越明显,彼此的价值观也有很大不同。
和得过且过的我不一样。小薇生来挑剔,对于生活物质的要求也非常的高,从小就一直渴望自己能变成住在城堡里的公主。
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她迷恋上了金融炒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把工作也辞了,做起了外汇期货。
因为工作太忙,我和她总是聚少离多。感情很快也出现了问题。从一开始的激烈争吵,到后来甚至陷入了漫长的冷战。
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虽然隐约感觉两人已经渐行渐远,再在一起的可能性不大。
但我依然还是很牵挂她,同时也希望可以破镜重圆。
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接到了小薇从东南亚打来的国际长途。
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在东南亚谈生意的时候被一名认识多年的客户欺骗,不仅变得身无分文,甚至还欠了地下钱庄很多钱。
最后被困在了塔雅,失去了人生自由。如果我再不来救她,她将会有性命之忧。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脑袋几乎一团乱麻。
第二天就去银行把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然后买了一张去东南亚的机票就出发了。
尽管中途也想过报警。但小薇却告诉我,国内的警察根本就管不到那里,而当地的警察更是无能为力。
除了拿钱赎人,我没有别的选择。
就这样,经过一路辗转,我终于来到了塔雅。
本以为交了钱就可以带小薇回去。可事情却远远没有我想得这么简单。
那些人虽然释放了小薇,但也明确告诉我,我带来的钱只够付利息。
小薇欠他们的总额将近五百万人民币。
除非我们把钱还完,不然就休想离开塔雅。
听到那个数字我惊呆了。
五百万,这么多钱,就算让我倾家荡产也拿不出来。
见我面有难色,那些人又警告我,别想试着逃跑,因为塔雅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
虽然小薇现在被他们放了出来。但如果我们不把钱还完,想着耍什么花招,迟早还要进水牢。
提到水牢,一旁的小薇像是着了魔,拼了命地抱着我又哭又喊,说自己不去水牢,再也不去了。
看着她惊恐万分,甚至歇斯底里的样子。我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先答应那群人的要求。之后赶紧带着小薇离开了地下钱庄。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小薇一直都住在酒店,几乎算得上是闭门不出。
因为人生地不熟,也根本不敢逃跑。万一真的被对方抓回去,那可就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怎么交钱脱身。虽然五百万对于我是天文数字。
但我已经下定决心,即使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也一定要把这笔钱筹到手。因为我必须要带小薇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往家里打了好几天的电话,从一开始的低声下气,后来甚至放下尊严苦苦哀求。
终于勉勉强强从亲朋好友那里借到了几十万。
我迫不及待地带着小薇去了一趟当地银行,最终确认这些钱都打在了银行卡里。
虽然加在一起只有几十万,但总算能解燃眉之急。
等过些日子,我再和那些人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有别的条件可以商量。
拿到了钱,心情也终于舒缓了一些。小薇提议我们应该喝点酒放松一下。
我同意了,毕竟这样紧绷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好多天,再这样下去,谁都扛不住。
就这样,我们买了几罐啤酒,在酒店的房间里边喝边聊。
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事情。从小到大,还有谈恋爱时候的那些点点滴滴。聊着聊着,小薇又哼起了那首歌,没错,就是《红河谷》。
虽然我可能记不住它的名字,但那熟悉的旋律,我永远都没办法忘记。伴随着这股旋律,我睡着了。
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小薇已经不见了。
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我的银行卡。
我不敢相信这一切,始终坚定地认为这肯定是坏人趁着我昏睡,强行闯入把她掳走了。
我赶紧跑到楼下询问前台,昨晚有没有可疑的人出现。前台却告诉我,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只是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曾依稀看到一个女孩独自离开。
我赶紧让对方给我看当时的监控视频,视频里清楚地显示,那个女孩就是小薇。根本没有人胁迫她,确实是她独自一人离开了酒店。
看到这里,我还是没办法理清所有头绪。
小薇到底去哪了?她是不是去地下钱庄还钱了?可她为什么不带上我一起去呢?就在我胡乱猜测的时候,地下钱庄的人突然找上了门。
原来他们收到了风声,小薇已经悄悄地联络上了一个蛇头,准备就此跑路。他们是特地来阻止我们的。可惜他们还是晚了一步。
小薇早在昨天凌晨就已经金蝉脱壳。而倒霉的我却变成了傻瓜诱饵,被她赠送给了地下钱庄。
按照他们的逻辑,既然小薇逃走了,那这笔债就只能由我来偿还。要是还不出来,那就只能扔进水牢。
这是我一生的梦魇,我甚至没办法清晰完整地形容那段经历。我只记得自己好像进入了地狱。
在那暗无天日的房间里,始终都看不到任何一丝阳光。从早到晚浸泡在水里,被潮湿的环境所包围。
难以抑制的恶心,伴随着阵阵腐水,就连自己的身体也开始随之腐烂,开始发臭……
我渴望去死,但又害怕去死。这种恐惧深入骨髓,并且时时刻刻折磨着我。
我已经忘记了时间,甚至不记得我在水牢里待了多久。
直到有那么一天,我终于被放了出来。一个胖乎乎的男人站在我面前,亲切地问我今后愿不愿意死心塌地为他做事。
如果愿意,他可以把我从这个魔窟里救出来。
我当然愿意。除了愿意,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就这样,我成了泰哥的员工。只要他开口,我什么都愿意做。
无论是电信诈骗,还是网络博彩,不管做什么,我的业绩永远都是最好的。
别人被泰哥强迫工作十个小时,开始跪地求饶,哭爹喊娘。
而我心甘情愿为他工作十四个小时,甚至晕倒在电脑前面也毫无怨言。
我这样做,不是因为我感恩泰哥。
其实泰哥同样也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比起地下钱庄的人根本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知道我这种人在塔雅的地位,要么工作才能苟延残喘地活着,要么干脆去死,去做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对于现实已经妥协的我很快适应了这种生活。
然而小薇的消失却始终是我心里的一根刺。我曾经想办法打听过她的行踪,甚至还找到了帮助她逃走的那个蛇头。
蛇头告诉我,是小薇主动联系他们,拜托他们把自己带走。
当时小薇出手很大方,直接张口就是二十万。
那些人没有理由拒绝,连夜带着她进入了湄公河码头,后来用船将其送到了金三角。
正好有个男人在码头等她,两人见面寒暄拥抱,随后趁着夜色就一起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
小薇就这样诡异地消失在了我的生命里,就如同一个悲哀的笑话。
最终我放弃了寻找小薇,我也放弃了自己。
5
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春夏。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伙新来的年轻人已经逐渐熟悉了公司里的所有业务。
我必须承认,比起我们这些老古董,他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能够搞出的诈骗花样也是层出不穷,往往让对方防不胜防。
林樱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总是能够在关键时刻钓到大鱼。
正因如此,她在公司里的业绩越来越好,很快就拿到了第一笔奖金。
虽然数额不多,但所有人都很羡慕她,认为她总有一天会熬出头。
就连老板都和我开玩笑,说她总有一天会坐上我的位子。
可林樱听到这话后,脸上并没有一丝高兴,相反却愁容满面。
傍晚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找借口溜出来放风。
原本打算躲在天台抽烟的我,这时却看到林樱正蹲在走廊的角落里低声痛哭。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担忧地上前询问。
林樱带着哭腔对我说,「我杀人了,杀人了……」
「你在胡说些什么?」我懵了,一时反应不过来。
林樱又说:「今天早上,一个老太太打电话给我。她哭着求我,让我把钱还给她。那些钱是她的养老金……她没有子女,只有这些钱……她说没有钱,她只能喝百草枯。她还说,就算死,她做鬼也不会放过我的……」
「行了,你别胡思乱想了。」我赶紧打断了她,「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这么多傻子被人骗。如果个个都要去自杀,那我们早就失业了。」
「要是她真的死了呢?难道你就一点都不会内疚吗?我们明明是在害人,到最后却还要摆出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来骗自己……实在是太可笑了。什么工作?去他妈的工作!」
伴随着这一声嘶力竭的呼喊,林樱的情绪彻底崩溃了。
她的哭声在那无尽的黑夜中回荡着,自始至终都无法消散,也让我备受煎熬。
望着她痛不欲生的样子,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更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
其实我和林樱一样,我们都是一种人。
以前的我总觉得,只要赚到钱,做什么都无所谓。可现在的我却觉得,生活本来就是满目疮痍,可以堂堂正正地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每次做完那些伤害别人的事情,内心依然还是会隐隐作痛。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没用的,这是良心在作祟。只要我们还有良心,我们就会一直痛苦下去。
在塔雅,良心就是对你自己的诅咒,永远都解不开。
自那以后,林樱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就连精神也变得日益恍惚。
工作的时候,接连几次与同事发生争吵,让所有人都不愿意和她接触。遭到孤立的她,更是郁郁寡欢,越发憔悴。
对此,我也感到于心不忍。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找机会带对方出去散散心。这也是目前可以让她排忧解难的唯一途径。
众所周知,公司和宿舍所在的园区就是一个监狱。普通员工想要走出园区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们只能像囚徒一样被困在园区。
可以在园区里享受自由的只有两种人,而且自由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一种自由只属于泰哥,作为老板,他只要乐意,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是绝对自由。
而像我和阿木这样的亲信,虽然可以走出园区,到城里去娱乐消遣。但却休想踏出塔雅一步。这是相对自由。
我不知道相对自由的待遇能不能给林樱,但我还是对泰哥提出了这个要求。
这让他有些纠结,毕竟谁都害怕自己的员工趁机逃跑。同时他也对我带林樱出去的动机产生了怀疑,甚至问我是不是看上她了。
为了打消对方的怀疑,我只能点头默认。
「难怪了。」见我承认,泰哥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坏笑,「平时也没见你对谁这么上心。行吧,既然你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我就破例一次。不过丑话说在前面,你怎么把她带出去,就得怎么把她给我带回来。我可不希望出什么岔子,听明白了吗?」
「明白,我一定会看好她的。」
泰哥的妥协让我喜出望外。
下了班后,我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樱。
可林樱的态度却和我预想的大相径庭。她不冷不热地说:「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就算出去也不知道做什么。」
「话可不能这么说,这种自由不是谁都能拥有的。我知道这边有一家不错的餐厅,我可以带你去试试。对了,那家店的老板和我也很熟。你可以借他的电话给家里打一个国际长途。我想你应该很久没有和家里人联系了吧?」
听到这里,林樱一下子就愣住了。她不敢相信地问我,「你是说,我可以给家里打电话?」
「可以。但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否则我会有麻烦的。」
「谢谢,谢谢你。」林樱激动地握住了我的手,脸上同时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望着她如同孩子一样高兴,仿佛之前的阴霾全都一扫而光。我很欣慰,同时也感到庆幸。
原来我并不是坏得无可救药。也许,我这个人还有救。
6
从公司宿舍所属的园区到城里大概有十几公里的距离。
由于地处偏僻,根本就没有公交车可以乘坐。
正好阿木要去城里找他的新女朋友约会,于是提出开车载我们一程。能够解决出行的不便,我当然很乐意地接受了。这家伙虽然平时不学无术,但关键时刻还是挺讲义气的。
为了感谢他,我当即提出请他和他女朋友一起和我们共进晚餐。
阿木说可以,顺便还可以把自己的新女朋友介绍给我们认识。他还很得意地告诉我,那个女孩很美,美得快要让人窒息。
我不可置否地耸耸肩,示意他专心开车,不要再想入非非。
车子很快就来到了园区的入口。这里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保安。他们除了维持园区的秩序,还要严防那些员工从这里逃跑。
林樱面对这样的场面显然有些害怕,不过我和阿木早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彼此都认识,再加上泰哥也提前打过招呼,保安没有为难我们。二话不说便打开了闸门,直接放我们离开了。
车子沿着路缓缓地驶出园区,映入眼帘的又是一望无际的农田。
没有了高大的围墙,没有了那些守卫,更没有了压迫和暴力。
一切都伴随着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仿佛笼罩在我们身上的那些阴霾也跟着一起抛之脑后。
我望着身旁的林樱,给了她一个鼓励似的微笑。她也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
反应迟钝的我这才察觉,原来她为这次出门精心打扮过。
她穿了一件杏白色的连衣裙,头上还绑了发箍,头发整整齐齐披在肩后。
本就非常清秀的五官,外加高挑的身材,让人不禁想起了八九十年代的港台女孩。刹那间,给人一种特别的魅力。
我一直都在盯着她看,作为女孩的林樱似乎是预感到了什么。但她并没有直接点破,只是害羞地低了下头。
糟糕,她不会真以为我喜欢她吧?想到这里,我也突然有些尴尬。
为了缓解这种气氛,只能借口天气太热,赶紧摇开车窗,把目光望向了别处。
此时车子距离主城区越来越近,大街上开始变得熙熙攘攘,路上的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这里仿佛就像是八九十年代的中国,没有高楼大厦,到处都是狭窄而拥挤的老式居民楼,偶尔会有几栋从旧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英式建筑。
即使来到了主大街,街上的商铺也不算很多,主要都是一些摆摊为生的小商小贩们正在沿街叫卖。时不时还能看到放学的孩子们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玩耍。
当地老百姓大多穿着朴素,虽然看上去不富裕,但却知足常乐,脸上始终夹带着幸福的笑容。
这里没有犯罪,没有暴力,周围一切都祥和得让人感到怀疑。这似乎是平行时空里的另外一个塔雅,平凡之中的美丽,却又可望而不可及。
阿木开车把我和林樱送到了餐馆,然后迫不及待地去接自己的女朋友了。
这是一家典型的中式餐馆,老板是华侨。在塔雅定居已经三十年了。他厨艺很不错,尤其擅长粤菜。作为广东人的我很喜欢来这家店光顾。
中午的天气很热,光是室外差不多就要接近四十度。我和林樱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餐馆的老板一如往常地上前和我打招呼,并亲切询问我们要吃点什么。我问林樱,林樱说随便。
我只能告诉老板,「先来一盘文昌鸡,再来两碗云吞面。至于甜品的话,来份流沙包吧。但要是有双皮奶就更好了……」
「够了,够多了……」林樱生怕我点一桌子菜,赶紧拦住了我。
我无奈地笑了笑,对老板说,「行吧,就先这样吧。待会儿我还有朋友要来,到时候需要什么再告诉你。」
「好,没问题。」老板用笔飞快地记下了菜名,「别的还需要什么吗?」
我这才想起还有事没做,赶紧对老板说,「先等等,这位小姐想借您的电话往国内打一个长途。电话费你直接记在账上,待会儿连同餐费一起算就行。」
「好的。」老板告诉林樱,「电话就在收银那边,你随时可以使用。」
「谢谢,谢谢你们。」林樱激动地站了起来,立刻就跑向了收银台。
看着她兴奋异常地样子,我的心里却是五味杂陈。自从来到了塔雅,我几乎没有往家里打过任何一个电话。
除了那一次替小薇借钱,我打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而且从那以后,我就彻底消失了。
在他们的心里,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是一个道德败坏,毫无信誉的人渣。
由于我的过错,我的父母被迫要为我收拾烂摊子。
他们都是要强的人,他们过去一直都以我为荣。然而我却堕落了,失败了。
我不敢想象他们为此受到了怎样的口诛笔伐。即使后来我多次给他们的银行账户里打钱,也想尽可能弥补自己对他们的亏欠。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和他们直接联系。
我祈祷他们忘了我,就当我死了吧。就当世界再也没有我这个人。
不断地自怨自艾,让我根本不敢再继续往下想。继续强迫自己去回忆那些幸福的往昔,也只会让我更加痛苦。
伴随着我杂乱的思绪,时间也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您的菜已经上齐了,请慢用。」老板的声音一下子点醒了我。
回过神来的我把目光望向收银台,想看看林樱与家人联系得怎么样。然而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收银台那边此时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我心中一凉,顿时有不好的预感。
7
为了确认自己是不是多虑,我急忙跑到厕所的门口试图呼唤她。可是厕所里面什么声音都没有传来。无奈之下,我只能不顾一切地推开门,可是厕所里面竟然是空荡荡的。
林樱跑了,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趁我不注意跑了!此时的我除了着急,心里全都是无尽的愤怒。我感觉自己被愚弄了,就和自己当初被小薇欺骗一样。
我直接冲出餐馆,试图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拦住她。走了没多远,正好就在街角的不远处看到了她的背影。
我二话不说朝她走去,随即一把用力拽着她的手腕,同时质问道,「你要去哪里?你想跑是不是?」
她被我的样子给吓坏了,有些手足无措,「没……没有啊……」
「撒谎,你在撒谎!」我气得浑身发抖,拽着她的手腕也越来越用力,「你知不知道?在塔雅,逃跑就是搏命。万一失败了,迎接你的下场就是千刀万剐。不止是你自己,所有与你有关的人都要完蛋。我也会完蛋的!」
「没有,我真的没有想逃跑!你误会我了!」在我的怒吼中,林樱终于情绪崩溃,嚎啕大哭了起来。就连手中拎着的袋子也掉在了地上,里面竟然滚落出了几个橙子。
看到这些橙子,我愣住了。
已然绝望的她哭着对我说,「我只是想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做这么多。我也没有别的可以报答你,只能出去买点水果作为谢礼。对不起,我真的不是要逃跑,我应该和你提前说一声的。真的对不起,我下次不敢了。」
难以置信,尽管遭受了天大的委屈,林樱却仍是在不断地和我道歉。惭愧和自责让我没有办法接受这一切,因为这根本就不合常理。
即使她如何解释,我也能看出她骨子里对我的那份恐惧。
林樱害怕我,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在她心里,我和泰哥那些恶魔根本就是一丘之貉。
「看看我现在这副鬼样子……不管我之前都做了什么,我永远都是一个人渣。我根本就不配得到你的感激。」我的话音里透露出对自己深深的厌恶。
林樱没有接话,也没有冷漠地选择视而不见。她反而善意地将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这似乎是她在表示对我行为的谅解。
仅仅这一个举动,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在我黑暗的人生里感受到了一丝微弱的光亮。因为宽容,因为善良,这让我们彼此都选择了和解。
为了不破坏气氛,我们又回到了之前那间餐馆,继续若无其事的坐下来开始吃饭。直到阿木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加入我们。
在这对情侣的带动下,餐桌上很快传来了欢声笑语,同时也将之前所有的阴霾全都一扫而光。
最让人意外的是,阿木并没有骗我们。
他的女朋友真的很漂亮。如果夸张地进行比喻,那就是一张天使般美丽的面孔,搭配上了一副魔鬼的身材。不像电影里的那些冰山美人,这个女孩很善于交际,说话做事总能哄别人开心,完全没有一点架子。
听阿木说,这个女孩在附近一家夜总会里上班,两人是因为在一起喝酒才认识的。能把这样的女孩追上手,不得不承认,阿木这小子的撩妹技术确实是天赋过人。
但我并没有很羡慕他,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那些蛰伏在丛林里最美丽的生物永远都是有毒的。而蛇蝎美人这个词也不只是说说而已。只是深陷其中的阿木显然是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聚餐结束,大概过了一个星期,阿木就消失了。
他没有去公司上班,没有待在宿舍,打电话也不接,整个人完全处于失联状态。泰哥很生气,命令我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他,因为他不允许自己的员工无故旷工。
我猜想他应该是和那个女孩待在一起,因此只能去那家夜总会里打听。可夜总会的经理却告诉我,那个女孩也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
我只好追问他,「你最后见她是什么时候?」
经理挠了挠头说,「大概前几天吧……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你也知道,每天有这么多女孩上班。她们的工资都是日结,因此来来走走也很正常。你说她男朋友也不见了,我觉得没什么奇怪的。毕竟情侣嘛,脑子一热,十有八九是私奔了。这样的事情,我见得多了。」
经理这番看似符合逻辑的分析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虽然阿木平时吊儿郎当,也时常沉迷女色,但他不是那种爱到发狂就会和女孩私奔的人,更没有胆量为此背叛泰哥。
正当我准备从夜总会离开的时候,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孩突然拦住了我。她把我叫到身边,悄悄地对我说,「阿敏(那个女孩的名字)和她男朋友应该是被人绑架了。」
我下意识地呆住了,「被绑架了?被谁?」
「我也不知道。」女孩的脸上出现了难以言喻的恐惧。
她说:「那天晚上,阿敏带着她男朋友和我们一起喝酒。我们大家喝到很晚,全都醉醺醺的。因为不想回宿舍,于是就近去了一家酒店开了两间房。到了后半夜,迷迷糊糊的我听到隔壁传来了打闹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们吵架,也没留意。可是后来,我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痛苦的尖叫,还有女人的哭声。除了这两种声音,仿佛还有一些人在放声大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不对劲。」
我不安地问,「那后来呢?」
女孩继续向我叙述,「这些可怕的声音一直持续不断,最后甚至传到了楼下。好像他们已经离开了宾馆,走上了大街。正好我的房间就靠近街道。
于是我大着胆子,凑到了窗台前面。结果,我看到一伙人正架着小敏和她男朋友拐上了一辆面包车。等车一开,他们也就没有了踪影。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他们就这样消失了。」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质问对方,「你难道没有报警吗?为什么不叫人呢?」
女孩反驳,「报警有什么用?经理都说让我什么都别管,不要给自己惹麻烦。谁知道这些人什么来头?」
其实她说得对,遇到这样的情况,谁都希望自己独善其身。
没有办法,我只能先回去把自己所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泰哥。
泰哥一听,脸色也是骤然一变。但他也没有多说别的,只是让我安安心心地工作,不要再管这件事。至于剩下的,他自己会去处理。
泰哥的反应让我心里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才没过两天,他竟然就让我和两个警察去当地医院认领尸体。
根据警察的介绍,今天早上,有人在公园的郊区里发现了两具尸体,分别是一男一女。
由于天气炎热,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早已严重腐烂。单看面孔,实在是难以辨认对方身上。唯有男尸脖颈上的一道纹身倒与阿木的纹身非常相似。
回忆起以前他曾对我说,这道纹身是他的幸运符。是请一位得道高僧给他纹上的,因此很难与别人重合。
再结合上其他种种特征,最终我不得不确认,眼前的男尸就是失踪的阿木。
从医院里做完笔录回来,我的精神状态变得很差。
警方告诉我,阿木和那个女孩在临死前曾经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直到两人都已遍体鳞伤,才肯用枪将其射杀。
更令人感到发指的是,凶手并没有选择挖坑掩埋尸体,反而故意将其遗弃在公共场所。
目的就是要让路人发现,要让大家能都看到。其残忍的手段还有嚣张的气焰让人无法直视。
由于案情的性质十分恶劣,警方没有再向我透露更多细节。
负责人和我说,他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彻查这个案子,不会让凶手继续逍遥法外。
泰哥也在员工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说自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他会动用所有的力量来寻找凶手,去为自己的好兄弟阿木报仇。
面对他们义正严词的态度,我一开始竟然真的信以为真。
为此,我还满心期待,希望凶手可以尽早落网。但事实证明,一切都只是我想当然。
这个案子,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
8
因为电信诈骗,黄 / 赌 / 毒昌盛。塔雅本就龙蛇混杂,各种黑帮派系林立。每天都有各种悬案和大案无法侦破,警方的存在俨然已经成为了摆设。
至于泰哥,别看他平日里总是吹嘘自己是黑道老大,张口闭口就是江湖道义,恩怨分明。
其实骨子里,他根本就是把小弟当成一张用完就扔的废纸。
谁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为一张废纸报仇?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最终我只能把阿木的遗体送到当地的寺庙进行火化和安葬。然后再次装成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就像我根本不认识阿木这个人。
没有办法,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可不管我如何欺骗自己,我都必须承认:阿木,我在塔雅唯一的朋友,因为一段莫名其妙的恋情遭受飞来横祸,就这样像野狗一样死在了外面,没有人知道原因,也没有人会在乎公道。
为了顶替阿木的位置,泰哥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新司机。
对方名叫阿豪,来自台湾高雄,此人年龄大概三十出头,性格暴躁,喜欢好勇斗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地痞流氓。听说他曾经是搜捕队的成员,手上沾满了血,也难怪如此嚣张跋扈。
有很多新人初来乍到,压根都不知道搜捕队的可怕。
和正常人不一样,作为亡命徒的他们以凌虐别人而取乐,不只心狠手辣,而且视财如命。为了佣金,甚至会主动替老板去追捕那些擅自逃跑的员工。
一旦逃跑的员工被他们找到,其悲惨的下场可以说是不言而喻。
为了不被折磨,有很多的逃亡者都会拼死一搏,导致双方最终也是两败俱伤。
而阿豪也是因为在任务途中被人弄伤了腿,最终只能退居二线替泰哥做马仔。
这样的反差确实巨大,为此他心里肯定充满了怨气,同时也恨死了我们这些打工人。
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他经常会找员工的麻烦,有时候甚至会无缘无故地殴打对方,面对这样的暴躁狂,即使是我也要退避三舍。
可老板泰哥偏偏却选择视而不见,甚至有意纵容这个混蛋,这反倒让他越发肆无忌惮,并开始把矛头指向我。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恰巧国内这时正在进行严打,一般的电信诈骗已经很难成功,要想在这种艰难的形势下继续左右逢源,几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所负责的一个杀猪盘,就因为某些意外最终功亏一篑,结果损失十分巨大。
所有项目组的成员都害怕被泰哥责罚,因而人人自危。恐惧弥漫在每个人身上,甚至有人因为心理压力而选择自残,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我只能自己站出来承担所有的后果。
可让我完全没有想到,老板还没发话。阿豪就先找上了我。
刚开始的时候,这个暴徒只是不断地在用言语来羞辱我,我觉得自己还能忍受,所以也没出声。
见我始终一言不发,气急败坏的他突然掏出一把枪抵着我头,让我跪下来磕头认错。
当着大家的面,我始终不相信他敢真的开枪,于是怒视着他,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他二话没说,直接用脚开始踹我,并开始对我拳打脚踢。
很快,我被打得蜷缩在了地上,不只鼻青脸肿,就连嘴角都开始渗血。
可不管他怎么下手,我却始终都没有没有还手,没有反抗。
因为我知道,其实泰哥一直都躲在背后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即使我有再多的愤怒和不满,也只能尽量压抑,尽量伪装。
只求佛祖保佑,希望那个恶魔不要对我赶尽杀绝。
终于,就在阿豪要下更狠的手时,泰哥及时出现拦住了他,并责怪他做事不分轻重。
看着他们两个在我面前唱双簧,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狼狈为奸,也明白了老板为什么要养一只疯狗。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的深谋远虑,老奸巨猾折服……
最终,遍体鳞伤的我被同事们扶出了办公室,送到了园区的医务室,看着我受伤的样子,林樱既担心,又为我感到不平。
即使到了这一刻,或许也只有她是真心为我。
可我呢?在这样一个人吃人的世界,我又能为她做什么?
9
这天夜里,因为工作,所以我一直在办公室待到很晚,等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却碰巧看到林樱也还在公司里加班。
我问她为何还不下班,她说还有工作要忙。而且她说自己最近很不喜欢下班,因为一下班就会被人骚扰。
骚扰她的人就是阿豪,这个家伙从进公司的第一天起就看上了林樱,不断地对对方进行撩拨和揩油。虽然林樱一直在拒绝他,但这个家伙却从来没有放弃,甚至还愈演愈烈。这个该死的杂碎……
「我感觉他的耐心正在一点点的消失,他开始变得越来越极端……」林樱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恐惧,「我真害怕见到他……」
我能理解林樱心中的恐惧。但如今无计可施的我也只能用一些借口来安慰林樱,「你别再胡思乱想了。可能等再过几天,他就要转移目标了。」
见我说得无关痛痒,林樱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出声。
我又安慰了她几句,转身就去了厕所。
也不知道是不是倒霉,厕所里的灯好像坏了,不停地闪来闪去。
望着面前空荡荡的洗漱台,我的心中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与不安。
就在这时,走廊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踢踏,踢踏……似乎有什么人正在一步一步地慢慢靠近。
出于警觉,我竖起耳朵仔细听,大概只过了几分钟,办公室那边就突然传来了一个女孩凄厉的尖叫。
是林樱!
我冲出厕所一路狂奔,顺着声音追了过去。等我来到办公室门口,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惊呆了。
如同野兽一样的阿豪正压企图伤害林樱!
尽管林樱不断地在拼命反抗,可终究也只是徒劳。她的力气已经伴随着恐惧开始耗尽,身体也变得十分僵硬,就连发出求救的声音也开始嘶哑……
她快不行了,那个怪物就要得逞了。
佛祖啊,这如同地狱一般的场景彻底点燃了我的怒火。脑海里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告诉我,不,千万不能让林樱受到伤害。我必须站出来,我必须干掉这个禽兽。
碰巧旁边的桌子上有一把铁榔头,那是白天电工干活时候落下的。
好极了,我顺手抄起铁榔头,三两步走过去,一锤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遭到重击的阿豪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往后退了几步。我准备再来一次,可此时他却转过头看到了我。
他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我看到他的眼神里竟然充满了恐惧,那是一种因为被猎物反杀带来的恐惧。尚有一丝余力的他甚至下意识地想要去掏枪。
门都没有!
我又朝着他的面门,顺势给了他一锤。他这次直接倒在了地上,整张脸都已经支离破碎。
那股浓浓的血腥味很快就从尸体上散发出来,此情此景,与我之前梦境里的场景几乎如出一辙。
我不禁诧异地问自己,这难道就是因果吗?
就当我茫然地站在原地时,林樱突然走过来晃了晃我的肩膀。
刚刚差一点就遭到侵犯的她终于从惊恐中缓过神来。
可是看到已经死去的阿豪就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她又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脸上的表情很快被另一种恐惧所替代。
「他死了吗?」林樱不可思议地问我。
「对,死了,是我杀了他。」我没有为自己的行径寻找借口,只是告诉她,「你要是害怕,可以自己一个人先走。」
她却摆出了一副异常坚定的态度,「不,你是为了保护我,我不能抛下你。我们得想一个办法。一定有办法可以解决这件事的,一定有……」
看着她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无奈地叹了口气,「除了逃跑,没有别的办法了……」
「逃跑?」林樱瞪大了眼睛望着我,「可你说和我过,逃跑的下场是千刀万剐……」
我笑了,反问她,「难道留在这里,就不用被千刀万剐了吗?事已至此,我不想再坐以待毙了。这次我们必须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能再任人摆布。」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告诉她,「泰哥有一笔赃款还留在我这里。这些钱足够我们找个蛇头帮我们偷渡。只要我们到达国家边境,就能找边防警察去自首。」
「可光凭咱们做的那些事。就算是自首,恐怕也还是要坐牢啊。」
看到林樱的态度仍有迟疑,我只能告诉她现实,「你还没有想明白吗?对于我们这些蝼蚁来说,即使是回国去坐牢也比继续留在塔雅苟延残喘要强。在这里,我们就像牛马一样。
别说一日三餐,就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要被别人攥在手里。即使今天不出事,总有一天也要死。决定来这里,我们就已经选错一次了,现在还要错第二次吗?」
听到我的话,林樱的心中似乎有所触动。正如我所预料,她并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更不是一个愚蠢的人。
她知道我说得对,因此原本迷茫的眼神中也透出了坚定的目光。
好,很好,就是这样。既然决定了要逃跑,那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只要敢做,我们就一定能逃出这个鬼地方!
时间紧迫,我们没有来得及处理阿豪的尸体,而是第一时间回到我的办公室,去搜刮泰哥留下来的赃款。
这笔钱的数额并不算大,总共也就十万块,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泰哥嫌麻烦,没有第一时间将其带走。万万没想到,这些钱最后正好成为我们离开塔雅的路费。
拿上钱之后,我立刻就联系上了一个我所认识的蛇头——他之前曾经帮助过小薇离开塔雅,因此我相信他的个人能力和胆识。在谈好价钱之后,蛇头让我们拿着钱去塔雅的码头与他会合。
码头距离园区大概有二十几公里的距离,这代表我们无法走路过去,只能驾车前往。幸好车子就在公司的楼下,而司机也正巧就在旁边。
经过一番摸索,有些厌恶的我还是从阿豪的身上搜到了车钥匙,另外还有一把装满子弹的手枪。虽然我不会用枪,但一想到路上可能还是会遇到危险,因此还是决定带上防身。
准备好一切后,我赶紧让林樱带着钱和我一起下楼。
为了避开那些巡逻的保安,沿途我们小心翼翼,还绕了不少小路,所幸最后一切顺利,我们终于安全到达了停车场。
和过去一样,停在那里的,依旧还是那辆老旧的丰田埃尔法。
车子启动之后,还有气无力地晃动了几下。挂上档没有反应,我只有使劲踩了踩油门,它才肯慢慢地开始往前走。对此我心中不禁感到忧虑,同时也只能祈祷路上不会出事。
10
可有些事总说不准,例如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道难关,就是那些守在园区门口的保安。
我知道没办法强行冲过去,只能把车停在出口,像以往一样乖乖地接受对方检查。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啊?」保安走过来问我。
我简明扼要地回答,「去城里。」
保安突然把目光锁定在了林樱身上,「她也要去?」
我点了点头,「嗯,她也去。」
「老板同意吗?有没有假条?」保安开始追问我。
这让我顿时紧张起来,也不知该找什么样的借口来搪塞。幸好另外一个保安插话说,「差不多行了,都是熟人熟脸,别太过分。这年头,小情侣之间出去约个会也不容易。」
被对方这么一说,这个保安无奈之下也终于妥协,「行吧,开闸让他们走。」伴随着他的一句话,眼前的闸门终于打开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立刻启动车子,深踩油门,打算立刻离开这里,眼看车子才缓缓地驶出门口,先前那个保安却突然追了上来。
我心知大事不妙,想要猛踩油门,加速把他甩在后面,可惜车子的动力实在太弱,那个保安一下子就出现在了车窗外面。
惊慌失措的我正准备要掏枪,他却猛然提醒我,「玩高兴了就早点回来,别让我们难做。」
「明白,明白。」我连声回答。
他终于满意地停下了脚步,目送着我们离开。
望着他在后视镜里距离我们越来越远,此时的我已经满头是汗,就连心脏都快要骤停。
感谢老天爷,总算有惊无险。虽然速度依然不快,但车子此时正平稳地行驶在通往码头的公路上。
我开始安慰坐在副驾驶的林樱,「再坚持一下,只要再多熬一会儿,我们就能得救了。」
「真希望这场噩梦赶快结束。」林樱低着头,似乎仍旧沉浸在刚刚的恐惧之中。
就在我想说话时,车子后方突然传来了刺耳的鸣笛声。
我从后视镜一看,只见一辆黑色的皮卡此时正紧紧地跟在我们背后。
车上的人一边狂按喇叭,一边拿着扩音机大喊,说自己是警察,让我们赶紧停车接受检查。
「警察来了,现在怎么办?」林樱紧张地问我。
「不要被骗了,现在不能停车。」我告诉她,「那些人根本就不是警察,他们是搜捕队。我猜应该是阿豪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这些人接到命令是来抓我们的。我们必须要摆脱他们。」
「不要慌,会有办法的。」
恰巧此时,我看到路的左前方正好有一条岔口。为了迷惑后面的皮卡车,我故意打右转弯灯,并逐渐放慢速度,试图营造自己就要立刻停车的假象,皮卡车见状果然中计,也开始跟着一起减速。
就在这时,我抓准时机深踩油门,并向左猛打方向。车子灵活地向前一拐,迅速地钻进了那条岔口,一下子就把皮卡车甩在了后面。
可惜我们还没来得及庆幸,伸手不见五指的前方就遇到了急弯。我根本来不及修正方向,车子直接从这个急弯径直冲了出去,一下子就撞在了路边的大树上。
虽然我和林樱都没有受伤,但车子却抛锚了,没有办法,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只能弃车逃跑。
四周都是茂密的热带雨林,只有沿着小溪走才能到达码头,我和林樱根本不敢停歇,几乎是沿途一路狂奔。
等彻底走出这片丛林时,天色已经开始朦朦亮了。虽然精疲力尽,但对于自由的渴望依然还是驱使着我们步步向前。
很快,渡口出现了。正如我和蛇头约定好的,那里真的停泊着一艘渔船。
望着那艘渔船,我和林樱喜极而泣,甚至差点就要抱头痛哭。
在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和折磨,终于,终于一切噩梦都要结束了。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随着我们距离渔船越来越近。那辆预示着死亡的黑色皮卡,又再次出现了。
它正停在路边,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在看到我们经过时,大概有四五个人同时从皮卡车上冲了下来。
看来这些亡命徒还是不肯放弃,还在试图抓住最后一丝机会阻拦我们。
我见势不对,大喊着让林樱先走。自己站在原地,拿出手枪开始向前方胡乱射击。听到枪声,那伙人吓坏了,赶紧四处躲避,寻找掩护。
可惜我不是电影里的神枪手,也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打中任何人。很快,弹匣里的子弹便被我打光了。已经尽力坚持到最后一秒的我回过头,看到林樱这时也已经登上了渔船。
她正站在甲板上,疯狂大叫我的名字,可惜那声音却因为距离开始变得遥远。
仍旧不肯放弃的我扔下枪,准备一鼓作气跟上去,只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枪响。刹那间,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击中了我的胸口。几乎在同一时刻,我倒了下去。
尽管心中依然是不甘不愿,但满身是血的我已经无力起身,甚至连呼叫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眼巴巴望着鲜血将自己无情地淹没。
过了一会儿,那伙人朝我缓缓地走了过来。只听见其中一个人开始不停抱怨,「真该死,渔船开走了……现在怎么办?」
另一个人接过话来,「没关系,把这个男人带回去交差,也就差不多了。工作而已,不要那么较真。」
「流了这么多血,就算带回去也活不了。把头割下来,尸首随便扔了吧。」
「随你,你高兴就行……」
我逐渐听不到他们说话,就连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慢慢,我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有无尽的黑暗随之笼罩了我,恰似是一切都要走向终结。
我以为伴随死亡的只是寂静之声,可弥留在我耳边的却是那首熟悉的《红河谷》。
再也没有束缚,这让我终于感到了一丝庆幸。即使我死了,即使我的肉体留在了这片炙热的土地。但我终于自由了。
自由真好……
作者:晨光嘉时
备案号:YXX1azPQo9ZIoL5PamUQ4rK
编辑于 2022-11-17 19:14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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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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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灰之名:爱在长日将尽时
顾妍一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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