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海纳百川,我做不到!
史上最惨穿越者
大哥是个猪队友,无论我怎么给他解释,他都一口一个妹夫,还当着大腿的面儿,夸我眼光好了,说秦凌不是个东西。
我就不明白,你好歹也是秦国的臣子,当着一众士兵以及外人的面儿,一口一个王爷不是东西,真的好吗?
更不明白的是,宁渊究竟是脑子坏了,还是真的与世隔绝太久,竟然连最基本的人伦关系的词汇都不懂,回营地的路上,他小声问我:「什么叫妹夫?」
我愣了下,从字面解释:「妹妹的大夫。」
他恍然大悟,装得还挺像。
(30)
林家不愧是国之重器。
很快到边疆,我爹正在练兵,数十万将士整齐划一,无数把利刃在夕阳的余晖下闪着冰凉的光,交织在空中,形成一片片光网。
「杀!杀!」
吼声震耳欲聋,气壮山河。
我第一次看见这种情形,骨子里的爱国情绪瞬间激发起来,每一滴血都在叫嚣,都在沸腾。
有那么一瞬,我也想跳上战马,与大好男儿一起上阵杀敌,保家卫国。
「怎么?手痒了?」大哥侧头,笑着问我。
我「嗯」了一声,随即想到原主有武功时,最喜与人单挑,生怕他找十个人,过来一一单挑我,遂解释:
「我痒的是抛头颅、洒热血,痒的是寸土不让,寸土必争,不是打架斗殴。」
我哥挑眉,目光在宁渊身上转了下,有些意味深长。
我知他不信,知他以为我只是说给神医谷谷主这种听起来就爱好和平的人听,但……不是。
我是做自己。
既穿过来,既已做了亚马逊雨林那只蝴蝶,就没必要刻意做谁的影子。
林想想也不愧是林家的宝贝疙瘩。
我娘从帐篷冲过来,抱着我哭唧唧,一个劲儿说我瘦了,吃苦了,以后要给我多补补。
我爹看见我,把指挥权往副将身上一丢,带着我二哥大步走了过来,两个人的眼眶都有点红。
上下打量我一番后,我爹拍拍我肩:「闺女,别怕!你吃的苦,爹会替你讨回来!与秦凌的仇,咱们来日方长!」
二哥点头,不能认同再多:「听说你在神医谷,我们一直在等你!如今可大好了?」
我借机介绍宁渊:神医谷谷主,高手,金大腿,把我经脉治好了不说,内力蹭蹭蹭涨了不知多少成,现在还在涨。
我爹对我内力怎么样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用看女婿的眼神看宁渊,再对我颔首,表示对宁渊满意。
「眼光不错。」我爹很欣慰。
我娘和我二哥跟着点头,鸡啄米似的,全程姨母笑。
我再三解释,这位是谷主,是我的主治医师,而我是他导游,可我们全家选择性听不见,一个个看表情就认定了这是未来家中一员。
我琢磨着,这只能证明林家全是重度颜值狗。
宁渊虽然长得好,可他一袭红衣,打扮得像个妖孽似的,哪里适合托付终生了?就外观而言,秦凌看起来都比他可靠,至少壮一点。
当然,这不重要。
秦凌是前夫,宁渊也不会变成未婚夫。
我压根没想过嫁不嫁!
女人一个人过不行吗?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必须情情爱爱吗?纯洁一点不行吗?
再说……我凭什么配人家神医谷谷主,养凤凰的!说不定还是个千年老妖怪!要渡雷劫飞天那种!
(31)
我和宁渊在边疆暂时住下了。
身为女儿,我不可能打一头就走,怎么也要天伦之类几天。
古代的兵,战时打仗,闲时农耕。
林家军这块做得特别好,沙场不远处就是农田,农田被田埂划成一方一方,整整齐齐,里面绿绿油油。
将士们干农活时,挽着裤腿,挽着袖子,高唱着战歌。
周围散落着鸡鸭牛羊猪。
我不知道我们来之前,鸡鸭牛羊猪是什么样,但我们来了后,他们太与众不同了!
小凤凰不愧是上古神兽,虽然年幼,但赫赫兽威已经有了,从鸡鸭身上看得特别明显,每次它「啾啾」两声,鸡鸭就俯在地上瑟瑟发抖。
小凤凰也是个胆大的,它在神医谷并没有见过这些动物,如今初见,混了个脸熟后,就开始孜孜不倦开发起新游戏。
将士们干活儿时,它蹦哒到一头年轻黑牛身上,歇在最高处的牛角上,晃晃悠悠视察领地,时不时发出满意的「啾啾」声。
其他动物真的像臣民一样,低伏着一声不吭。
将士们练兵时,它张开小翅膀,站在黑牛脑门上,其他动物列队,全部跟在后面,紧接着它「啾」一声,领头牛飞奔起来。
其他动物跟着横冲直闯,就连随时瑟瑟发抖的鸡鸭,也扑腾着翅膀,连飞带奔的冲了出去。
我二哥:「这鸡怎如此厉害?小小年纪,都成精了!这样训练一年,就能上战场了。」
我大哥:「不愧是我妹儿养的!比蛇啊貂啊老虎啊豹子啊那些妖艳贱货威武多了!我叫火头军待会儿多给它烤两个鸡翅膀。」
全军营上下,除了我和宁渊,没人知道它的品种不是鸡,而是凤凰。
我看着小凤凰头顶那几根随风飘摇的呆毛,忧心忡忡:「它什么时候长大,什么时候才会飞?」
宁渊看我一眼,脸上写满怨念:「古籍没有记载过早产的凤凰……也许,我以后可以记一笔。」
我不啃声了。
小凤凰早产,是我的锅。
(32)
封建社会的国之重器,肱骨大臣,怎么看都应该拥有具有封建社会特色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林家不同,他们很创新。
我们全家在军营召开的第一次家庭会议是这样的――
【主持人兼首席发言官】:我爹。
【列会人】:我娘,我大哥,我二哥,和小小的我。
【主题】:如何以林想想为中心,构建和谐家庭?
【首先是对秦凌的处理。】
我爹给出的意见有二:第一,给皇上写一封奏折,请他给林家一个交代,凌王必须惩治,婚必须离!还要让全天下人知道,凌王对不起我家想想!
第二,咱带兵打过去,让秦家看看林家的厉害,咱们虽是臣,却不能随便被人欺负!特别是我们家想想!谁要敢欺负她,就得有付出代价的准备!
我惊诧了!
「爹,您不是想要『忠武』吗?」
古代文官的最高谥号「文正」,武将最高谥号「忠武」,林家真要带兵打过去,别说忠武了,那是妥妥的乱臣贼子!
我爹用「你真单纯」的眼光看我:
「谥号什么的,都是死后事,说说而已。人活一世,要的就是痛快!如果连家人都保护不了,有什么意义?!」
「这件事我和你大哥二哥商量过,如果要攻入京城,帅旗给你,让秦家好好看看,辜负你的下场。」
我倒吸一口凉气,把我 21 世纪的价值观拉出来滔滔不绝:
我的婚姻不幸,是我和秦凌的事,应该内部解决,不应殃及他人!
战争对百姓的伤害,比任何天灾都严重,我们不能发动战争。秦国的将士,刀尖的方向应该朝向外敌,而不是自家兄弟!
我爹沉默,半晌道:「想想,你长大了!懂得悲天悯人了。」
我暗松了一口气。
按照原书的剧情,那一场战事后,林家 20 万兵马,余下不到 13 万,而这 13 万,还包括重伤轻伤无数。
这辈子,我不会再把他们送到那条路上了。
【其次是和谐家庭的构建。】
我爹的意见是海纳百川。
他的原话是:「秦凌不合适,咱就换人!我当初就不看好他,你非要嫁!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一个个全收了多好!」
「这次神医谷谷主就挺好,养眼。小鸡头也可爱。」(小鸡头就是小凤凰。)
「我看莫离也不错,长得好,对你好,身份也配得上你,回头一并收了。」
「京城那边,太傅独子文采好,尚书之子擅理财,哪个不比皇子好?围在你旁边也算各有千秋。」
「你要觉得他们不够魁梧,在我军上挑几个!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我:……
爹,您是在开车吗?我是不是打开方式不对?
我要不要重新进一次帐篷?男权社会的受益者,您说这种话不怕咬舌头?
还有,我比较崇尚一夫一妻。
我把我的观点阐述出来,我们全家用「你傻不傻」的眼神看我。
(33)
「一妻多夫」OR「一夫一妻」?
「我一个人」VS「我爹我娘+我两个哥」。
我足准备了 1 万字的演讲稿,说得标点乱溅,依然说不过他们 4 张嘴!
这还不是最郁闷的,最郁闷的是,我家这几个是实干派的,我还没辩论完,旁征博引还没结束,他们真给我选了几个魁梧壮汉,带到房间叫我选。
我两眼泪汪汪,有种到了 KTV,所有人都等着我选少爷的既视感。
无奈之下,只得把金大腿拖出来做挡箭牌。
「我……我家腿会不高兴的!」
「我身体还没完全康复,还需要调养,万一把腿惹生气了,他不给我调身体了怎么办?或者把我身体弄糟了怎么办?」
「我……其实挺喜欢腿的,我还是不要找其他男人了,想给他多一点安全感。」
我爹怒其不争:「瞧你,嫁过一次人,就怂成什么样了!勇气都被狗吃了!」
我娘嫌我没策略:「这男人啊,你不能给他太多安全感,否则他就不珍惜你了!你得让他随时保持竞争意识。」
我两个哥:「怕毛!有林家给你撑着,人生就该享受!切记不可一叶障目,外面森林大得很!要多看,多体验!」
我被古人新潮的观念冲击着,行尸走肉回到我和宁渊的帐篷。
(34)
没错,我和宁渊住同一个帐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婚前同居。
至于怎么同居起来的,这得益于林家的骚操作,我们来的第一天,我娘说,没多余帐篷,最多匀得出来一个。
还说,做人不要太矫情,适当矫一下,那叫情趣,矫多了,男人就外面野花香了。
我试图解释,我和宁渊没到那一步。
我娘看着我,就差说我愚不可及,在她看来,妖孽成宁渊那模样,不吃白不吃,就算吃了,吃亏的人也不是我,而是宁渊。
我说不过她,叫人多送了一床被褥,然后假惺惺请「宁渊睡床,我睡地」,理由有二:第一,他是客人,我是主人;第二,他是金大腿,我是狗腿。
我当时想的是,但凡有点情商的,都不会让女孩子睡地,然,千算万算,我算漏了宁渊是个直男癌晚期患者。
他连半分犹豫都无,直接躺床上。
小凤凰更不肯委屈,从前每天钻我被窝,蹭我软绵绵,现在每天晚上蹦QQ蹦QQ就跳到宁渊身上,钻他被窝里去了。
我虽有点不习惯,但总不能掀他被子抢他小鸟。
此刻――
宁渊依旧一袭妖孽红,他站在书桌前,一手执笔,一手拉着袖角,正在画画,见我回来,也只略略抬了下头。
小凤凰则在桌子上蹦QQ,一会儿蹦到砚台里,弄得半身是墨,一会儿蹦到画纸上,打一个滚,再哒哒哒走过。
「腿,你也太宠它了!」
我都懒得走过去看,盘腿坐到地铺上。无论多好的画,被小凤凰这一搅和,绝壁惨不忍睹。
「自家宠物,当然得自家宠着。」宁渊说着从怀里摸出个小金球,随手丢给我。
我一把接住,喜滋滋欣赏了一翻,再屁颠屁颠把小金球放进床头小木匣子里,里面已经有好几个小金球,小金叶子了……
当初从神医谷出来,我虽然损失了一大箱金银珠宝,可现在,宁渊这打赏速度,比当初在神医谷快多了!我估摸着用不了一个月,小匣子就可以换大箱子了。
「腿,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个随身空间?」否则怎么可能一摸一块金子,永无止境似的。
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提起桌上画卷,问我画得怎么样?
画上是广袤的草原,一群马正在狂奔。
小凤凰滚过踩过的地方恰是草地,深深浅浅的草,看起来极为逼真。
「没想到啊,它这一滚,反而滚出层次感了。」我笑着说。
小凤凰伸长脖子,「啾」了一声,得意地很。
宁渊顺手把小凤凰丢进水盆,并邀我和他【一起骑马】。
我贼心动,看着墨渍在水盆晕染开来,很理智问:「陪金大腿骑马,有工钱吗?」
「有~」宁渊拖长声音,「不但有工钱,还有打赏。」
狗腿如我,立即露出谄媚笑容:「谷主 V5678!」
宁渊笑得斯文,斜睨我一眼,揶揄道:「堂堂镇国将军府大小姐,前任凌王妃,怎如此爱钱?」
「爱钱怎么了?这叫活得通透!」我看着水盆里的墨渍,奉承道,「俗话说,『近朱者赤』,自从和金大腿在一起后,我整个人就通透了!您看矫情的,都是贱人。」
宁渊再笑,跨步走出帐篷。
小凤凰扑腾着跳到水盆边缘,扇着湿哒哒的翅膀,连蹦带跳扑腾着,用小爪子勾住宁渊长袖,一起跟了出来。
我居高临下的看着手忙脚乱的小凤凰,一点帮它的想法也无。
哼,谁让它率先抛弃我的?!
我明明已经习惯抱着小鸟睡觉!
(35)
马厩前面的空地上围着许多人,有人在驯马。我瞄一眼,光看盔甲便知,参与的围观的全是中高阶武将。
「大腿,你会骑马吗?」
我想起在神医谷,见过的活着的动物,除了凤凰,还是凤凰。
「会。」宁渊回答,「不过没骑过。」
我不明白,一个没骑过马的人,那斩钉截铁的「会」究竟是怎么来的。
我寻思着待会儿先给宁渊找一匹小母马,等他适应了,再匹配个英俊大马,岂料――
武将们看见我们,立即起哄,说上午抓了一群野马,正在驯服,想邀请我们一起。
我本想拒绝。
只可惜林想想玛丽苏人设,人见人爱那种,我话没出口,旁边已有人站出来挑衅宁渊,大意是:
【想想是将军的女儿,没点本事可配不上她!】
「胡闹!」明明是我配不上宁渊好吗?「宁谷主是我救命恩人,不许你们这样!」
宁渊没骑过马,更没有驯过野马。
如果把第一次骑马比作一级地震,那么,驯服野马,怎么也算得上 8 级地震!每年死于驯服野马的人还少了吗?
一旦从马背上掉下去,踩死踩伤都是常事。
我看着场中抱着野马脖子,头发纷乱,疯狂颠簸的小将,无法想象宁渊若坐上去,会是何等模样。
像他这种英俊如神o的人,怎么能去驯野马?
太败坏形象了!
「走,我们去选我们的。」我一把拉住宁渊的手,往马厩方向拖,心想,做人要能屈能伸。
将士们嘿嘿笑,好几个甚至露出鄙视嘲讽的目光。
我拖不动。
宁渊站在原地,一只手握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指着远处:「我要那匹。」
周围哗的安静下来。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清他选的那匹,不是普通野马,而是野马王。
一群马中,最高大最狂野的一匹!
它的蹄子在地上刨着,尾巴疯狂甩着,响鼻一声接一声,不耐烦到了极点。
将士们微微色变,他们只是想杀杀宁渊的锐气,没想把他弄死。
「宁谷主,那是野马王,凶起来能踩死几头狼。」有人提醒,「就连郝将军也不敢轻易尝试。」
郝将军恰是刚才挑衅最厉害那位,肉眼可见喜欢我。
宁渊冷眼瞟了过去。
我见过他暴怒的样子,懒散的样子,贪财的样子,笑嘻嘻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勾人的样子……唯独没见过,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样子。
眸中的狂傲之气都快溢出来了。
许多人脸上呈现出示弱,他们不同程度朝郝将军看去。
郝将军顶着压力,上前一步,微微抬头,以嘲弄的口吻:「宁谷主,我知道你有骨气,可骨气这东西,不能当饭吃!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宁渊冷笑,眸光在郝将军脸上一扫而过,十足轻蔑:「一匹马而已。」
「可那是野马王!」郝将军加重语气,「你到底知不知道,驯服一匹野马有多难?!多少人要冒着生命危……」
他的话没说完,只听「咻」的口哨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