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会证明给你看
蚀骨危情
远在洱海,那里一片平静。
只除了突然多出来的那个陆明初,时不时总是能够惹出麻烦,把小小安静的民宿,惹得鸡飞狗跳。
他说他要游泳。
昭昭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这个湖不能游泳欸。」
陆明初执意要游泳:「我水性好,再说这个湖水很清澈,我不去远的地方,就在前院边上。」
「可是这个湖真的不能……」
话还没说完,昭昭就愕然地看着说风就是雨的俊美男人潇洒地挥挥手,说了一句:「我去换件衣服下来。」
陆明初走了,昭昭摸不着头脑地扭头看一侧的女人:
「老板……明初大哥是什么脑袋啊?我怎么就理不清楚他的话了?」
女人撇撇嘴:「你赶紧去看看,他预定的客房时间还有几天,赶紧在网上把那间房销售出去。」
「老板!」昭昭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手捂嘴一手指着躺椅上的女人:「哦~我懂了!老板,你要赶明初大哥走,对不对???」
女人翻个白眼:「你才看出来?」
昭昭刚准备说话,眼角余光突然扫到什么,她顿住了,一时之间石化地呆站在那里,一脸目瞪口呆地看着往这边走过来的人。
「昭昭?嘴巴张这么大……」女子话音戛然而止,这一回,她也是看呆了……
陆明初勾着唇角,很是自傲地炫耀自己的好身材,「好看吗?」忽然蹲下身,靠在女人耳边轻声撩拨:
「你赚到了,一般人我不给她看的。」
好半晌……
女人收起目瞪口呆的表情,「你……冷不冷?」
陆明初顿了一下……「你,没有其他的话要说了?」
他怀疑她是不是女人。
「老板……你再仔细看看,我如何?」
此刻的陆明初,就跟古时候宫廷之中献媚讨好的女人。
女人没有说话,昭昭指着女人的手指,顿时变了方向,指向了陆明初:
「明初大哥!你有八块腹肌诶!好,好,好……性感!」说完,一股温热鼻血缓缓溢出鼻孔,「不行不行,明初大哥,你快把衣服穿好。
真的!真的那个湖不能够游泳咩~」
她强烈怀疑,明初大哥根本就是故意的,故意穿这样,露腹肌,在老板面前晃悠。
年纪轻轻的昭昭,看过的韩剧日剧台湾小言已经多不胜数了,在昭昭的小脑袋里,无限冒着粉粉的泡沫。
跟着陆明初一起来的助理,那么一个壮硕大汉啊,站在大厅的角落,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地方,那张铁汉脸上居然浮现了一股羞愧脸红。
撇开眼,不想再去看他英明的主子。
他都替主子脸红。
这什么鬼招式,八十年代追女人的老套手段,他家的大爷,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陆明初故意往女人眼前凑,女人眼底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笑,于是淡淡地开口问:
「陆先生,你是很为自己的身材自豪咯?」
「难道我的身材不好?」就没有沈修瑾那个王八蛋好吗?
「这个嘛……就陆先生这样的身材,太普通了,我就看过好几个。」
咚咚咚!
陆明初那个心里头就跟被石头砸了一样,「你看过好几个?」
他的重点是「你看过」。
但到了女人这边,重点就变成了……「是啊,好几个呢。」
「我不信。」
我不信「你看过」好几个。
「陆先生不信的话,那我晚上证明给你看,陆先生,你敢不敢跟我打这个赌?」
「晚上?你?证明?给我看?」他每说出一个词,言语之中就多一分怀疑。
「怎么?陆先生不敢吗?」
「谁说我不敢?」只是,她晚上证明给他看……怎么证明?
犹豫了一下,还是再三确认。他狐疑地望着面前女人:「晚上吗?你确定?」
「对,晚上。」
陆明初心脏噗通噗通跳。
晚上证明,而且还是跟身材有关系……她不会是想要……
「好,我跟你赌。」
「嗯。」
「先别急,赌注呢?
赌赢了我有什么好处?」
他眼底闪过算计的笑,他可是商人,商人无往不利。
女人垂下眼皮,遮住清眸深处的笑意。
「好,你决定。」
再次抬起眼的时候,那笑意正好隐退,却迎着太阳光,反折射出来一股异样的美感。
陆明初心口加快跳了一下,喉咙微微动了一下:
「你说的,我决定,我决定的你都答应?我赢了的话,随便我开出什么条件?」
「磨叽。」
陆明初暗中好笑,这妞儿倒还嫌弃自己磨叽起来,殊不知入了狼窝了,哈。
他自己的身材,他再自信不过,他还真不相信,她怎么证明他的身材一般般。
陆明初觉得自己是个骗小红帽的狼外婆,而且很有潜质把这个行业干好。
女人垂眼点头。
……
夜渐渐暗下去。
陆明初这一下午,心里把所有的可能性想了一遍,他想过无数种场景,有她含羞带涩的模样,有她风情万种的勾引……没错!
陆明初羞耻的在自己的幻想中,硬了。
咚咚咚,门敲响,他正从浴室出来。
开门之前,又特意把浴袍的领口散开,才拉开房门。
「怎么是你?你们老板呢?」
昭昭没有想到,还有这等眼福,瞪得眼珠子都要出来了,忽然捂住鼻子:「明初大哥,你赶紧穿衣服吧,老板在停车场等你。」
「停车场?为什么要去停车场……喂,昭昭,你别走啊,解释一下……」
「不行了不行了,明初大哥,我低血糖啊。总之,我先走了,你赶紧下来啊。去晚了,老板会生气的。」昭昭捂着鼻子,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陆明初不明所以,带着怀疑,随手换了一件衬衫,就出了房门。
民宿有个小停车场,说是停车场,其实只是个空地,浇了水泥,采买的车子,就停在这里。
陆明初远远就看到,车子旁边,那女人已经候在那里了。
几大步走过去,「不是说晚上证明给我看吗?」
「是啊,这不就带你去证明么?」
陆明初眯起了眼……「带我去证明?带我去哪里?」
「大理古城。」她说着,先上了车:「陆先生,你还记得路吧?」
陆明初不动声色上了车,就想看看她想做什么。
但无论这一路上,他如何试探她的口风,她都不露风声。
直到到了大理古城,陆明初跟在她的身后,一路走进古城里的酒吧一条街。
主干道两旁,十几家热闹的酒吧,各有特色,或者唱民谣,或者唱流行歌曲。
驻唱歌手男女都有。
她却没有走进去,转身进了小胡同,而后进到胡同里唯一一家酒吧。
「你带我到这里做什么?」陆明初望着酒吧正中舞台上几个男舞者摆动身体,周边有无数尖叫着给那些男舞者的丁字裤里塞金钱的女人……他心中顿时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着转身就要走。
却被一只手臂,挽住他的手臂:
「陆先生,打赌是要有赌注的,你赢了条件随你开,我赢了是不是条件也要随我开?
陆先生现在要走的话,那就是认输了。那么就请陆先生退房离开忆居,至于陆先生的损失,我会赔偿。」
她并不傻,陆明初看她的眼神,她太熟悉了……熟悉到……痛!
无论他是什么目的,真心或者游戏心态。
如果是游戏,那她玩不起,送他走人,便是她的刺猬法则。
如果是真心,那……她更不能装作不知,送他离开,对他是好事。
总之——不给希望,便是她对于这个萍水相逢的外人的温柔。
酒吧里的灯光太昏暗,她看不到她身边那个男人脸上那一刻的冰冷和眼底的阴翳。
不见他说话,她说:「陆先生,我们走吧。」
她抬脚准备走,身子被人往后一扯,听不出情绪的声音,传进来她的耳朵里:「一开始就没有什么赌注,你心里想的是赶我走,对吗?」
听不出情绪的声音,她莫名打了一个寒颤:「这对你……才是最好的。」
她说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身畔的男人却笑了,弯腰靠了过去,一股炙热呼吸,突然润在她耳根:
「我赌。」
他就在她耳边平静地说了两个字,女人只觉得被攫住的手臂,突然松了,身边的热源也散去了,突然耳畔传来尖叫声连连。
她下意识转身看去,台上那道人影……她愣住了。
她只是想要用这个吓唬吓唬他,想要吓退他而已,没有想到那个萍水相逢的男人,真的会放下尊严,走上去。
他是聚光灯下的宠儿,一下子攫住众人的目光。
一颗一颗解扣子,那最最寻常的衬衫扣子,在他的指尖,成了让这台下无数女人疯狂尖叫的元凶……太魅惑。
当衬衫的扣子一粒一粒,在他的指尖松开,当衬衫散了开来,台下的女人们,尖叫着:「脱!脱!脱!」
更是往台上丢着钱。
台上的男人,简单的动作,脱下了身上的白衬衫,顿时之间,尖叫声几乎淹没了音乐声。
而那男人,透过尖叫的观众,视线在这昏暗的环境中,精准地找到了那个女人。
她,直挺挺地立在那里,台上那男人的一眼,莫名地……久违的疼痛,熟悉感袭来。
她在台下,唇瓣微微发白,但灯光下,分不清的,她张嘴,对台上的人说:「够了。」
周围的音乐声,尖叫声太大,她那样似乎只是对台上人说的话,又似乎只是对她自己说的话,根本传不进台上那男人的耳朵里去。
但那男人却在她嘴唇动着说「够了」之后,忽而轻讽一笑,非但没有停下动作,他的手,往西装裤的皮带上动去。
「啊!脱!脱!脱!」
在无数热情的目光下,男人抽动了皮带……
她快步走上前,推开了挡着她前面的人。
她的腿,并不能如此疾步而行,却在这一刻,好似像寻常普通人一样,飞快地走到舞台台檐前。
被她推开的女人们,不爽了:「躲开!谁啊你是?有没有一点儿素质,就插队?」
女人对这些责问声,充耳不闻,只用自己本就不太结实的身体,挤开人群,挤到台前:
「陆明初!你下来!」
台上男人幽深的眼,落在她的脸上,手顿了一下,下一秒,他看着她,一鼓作气地抽开了皮带。
他冲着她笑。
你要敢我走吗?
你说为我好,你又知道我想要什么,却要替我做主?
「陆明初!不赌了!我不赌了!」她朝台上喊,粗嘎的声音,难听的像是公鸭嗓。
「晚了。」男人唇瓣动了动。
他不会离开,赢了堵住,他要她,嫁给他!
台下的女人,望着台上的男人,她的眼中,只剩下这个舞台,舞台中央,孤零零的他。
记忆的潮水,翻涌奔腾,此刻的陆明初……像极了,当年的她!
看着他在台上,便像台上那个人是三年前的自己,自己也曾这样放下尊严,活如猪狗。
自己也曾这样,出卖着自己的灵魂。
可是,陆明初不应该!
陆明初也不能够!
他是他,她是她。
眼前的画面,出现重影,她脚下踉跄了一下,扶着舞台,站稳了,身后揉了揉太阳穴,扶着舞台,爬了上去,姿势,极为不雅。
她走到舞台中央,弯腰捡起地上的白衬衫,伸手又抓住陆明初那只扣在西装裤拉链上的手:「跟我走。」
她说,脸上不见一丝一毫的玩笑之意。
陆明初被她肃然的神色,惊住了。
台下的观众不愿意了:「你是谁啊?有病吧,快下去。」还有人要上来拦住她。
她扭头,瞪向台下观众:
「闭嘴。他是我……我男人!我要带他走,你们要拦吗!」
身后被她抓住手腕的男人,诧异地抬起了头,从他的方向,只能够看到她的后脑勺。
心口颤动了一下。
黑眸盯着她的背影,烁了烁,忽然一把将她拽进自己的怀中,护着她下到舞台下,挤开拥挤过来的人群,往门外挤出去。
夜风微凉,他把衬衫套上,坐在汽车里。
「你刚刚说的……」
「权宜之计,陆先生,今天的事情,我向你道歉,对于这样的玩笑,我十分抱歉自己这样恶劣的行为。」
驾驶座上的男人,浑身的热情,一下子被一盆凉水兜头浇下,去无踪了。
「呵~你还真的是,太会给人泼冷水了……不对,是泼冰水。」
他笑了笑:
「恶劣的不是你的这个玩笑,恶劣的是你一直想要把我赶走吧,我说的没错吧?」
对于谎言被揭穿,女人缄默不语。
好半晌,她说:「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做的那样明显,我怎么会看不出来?」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要千方百计赶我走!」陆明初胸口起伏:
「我陆明初自问自己并不比别人差,我单身,你也单身,你为什么不能考虑考虑我!」
「陆先生,你要明白……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男人想放声大笑,却又忍着:「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你就替我做决定?
你就认为你做的就是为我好?
老板,你做出这些决定的时候,问过我的意见吗!」
他质问,胸口起伏的更加剧烈。
大掌握在方向盘上,却死死地抓紧,再抓紧。
「老板!你到底在怕什么!」他质问,却清楚她的过往,清楚知道,有一个人,在她的心里扎了根。
就再也没有办法把那个顽固的根拔掉了吗!
他心里百转千回,嫉妒淹没了他的理智,「还是说,老板,你的过往,曾经不堪?」
倏然之间,她浑身血色逆流,要炸开了!
「没有!」她相也没有想,几乎是陆明初问出口的下一刻,立刻就反驳地道。
答得那么快,就算是昭昭那样单纯的女孩子,也能够察觉出她的隐瞒。
也是这一刻,陆明初清醒了,仰头靠在了座椅上,缓缓伸出手,揉搓了脸,「对不起啊,我口不择言了。」
女人过了三秒:「我有些冷。回去吧。」
「嗯。」
一路无言,女人一直垂着头。
直到抵达了忆居,他们一前一后往忆居里走。
陆明初不说话,就紧紧跟在她的身后,她走得慢,他就刻意放慢了脚步。
就在忆居的门口,女人刚要走进去,身后一个力道袭来,她耳畔只听到一声:「对不起。」
下一秒,唇瓣一阵微热覆盖上了。
这一次,她没有动,任由他吻着。
起初,只是轻吻,后来,男人越来越焦躁,越来越急,再后来……他绝望地松开身下女人的唇瓣,双手落在她的双肩,高大的身躯,微微弓着,就这么弓着腰的靠在女人的身上,他缓缓地抬起头,入眼,她的唇瓣嫣红,还湿漉漉着,
但她的眼神,却依旧清澈,干净。
静静地望着盯着他,不见波澜。
嘴里一丝丝的苦涩,心口一阵阵的不甘,终究化作绝望的一问:
「就……对我……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吗?」
「你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她道。
他扯出一道自嘲……但你不喜欢不是吗?
沈修瑾……他又凭什么!
「我从不,轻言放弃。」陆明初缓缓站起来,盯着面前的女人,似乎宣誓。
抬脚,离去。
……
S市一个郊区别墅。
萧珩翻动朋友圈,就像是每一个夜晚睡不着,毫无意义地翻滚着,他也不知道他是要看什么,不点赞,也不细看,只是拇指滚动着屏幕,直到,身体累得自己睡着。
眼角余光扫到什么,突然,他背后一阵激灵,又把屏幕往下翻滚,急匆匆地在一条又一条的朋友圈里找什么。
下一刻,顿住不动了,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屏幕看。
点开照片,放大,再放大……而后狭长的眼睛,越睁越大,呼吸急促了起来,「刷拉」一下爬起床,连外套都没有来得及套上,匆匆往书房去,打开电脑,立刻进入电脑微信,再次找到这张照片。
保存,而后软件处理。
直到这张照片被放大后依旧清晰起来,他整个人似乎活了过来,三年时间如行尸走肉,此刻却注入了灵魂。
打给这个朋友圈的主人:「你那张照片是在哪里照的?」
对面人莫名其妙:「什么照片?」
「朋友圈最新的那一张!」他急切的声音,透过话筒都能传阅过去给对方。
「大理古城啊,我这几天一直在大理古城,这是在大理古城一个偏巷的酒吧里拍的……」
「等我,我明天就到大理,你把你们住的地址发给我,我去找你们。」
「啊?你要来?」
话问出,萧珩已经挂了电话。
「订机票,去丽江机场的机票,明天最早班,对。」
萧珩匆匆下了飞机,机场有的士,他上车,给司机一个地址。
朋友住在大理古城的周边民宿。
电话联系着,早早就候在了民宿的门口,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时不时地望一眼来往车辆。
远远一辆计程车开过来,又在民宿门口停了下来。
车门开时,露出萧珩的身影。
萧珩的这位朋友,是为女性,多年之前,萧珩爱玩儿,这在圈子里,谁都知道的事情,这位女性朋友,便也和萧珩唱过K,喝过酒席。
一见到萧珩下车,精致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萧大少,我以为你说笑呢,你还真来啊?
干嘛来着?
急匆匆的,不会是来追妻的吧?」
一句玩笑话,半真半假的,萧珩淡笑着不说话,桃花眼里有着一丝的失落。
「茗茗,」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来自己的手机,点开来那张照片:「这张照片,你是在哪里拍到的?」
费茗茗惊诧了一下,没立刻回答,倒是视线落在身旁萧珩的脸上,好一番探究:「我说……萧大少,你不会是真的来追妻的吧?照片里的人……是谁?」
萧珩苦涩了一下,「你猜错了。」
要是真的如同费茗茗所说的那样,他是来追妻的,怕是他夜里睡着都能够笑醒吧。
「我倒是想追,只可惜,我早就没有这个资格了。」
费茗茗撸了撸自己的长卷发,风情万种,「能叫萧大少念念不忘,不远千里地从东边儿飞来这里,这女人……谁啊?」
萧珩抿了抿嘴唇,半天闷出四个字:「你不认识。」
费茗茗撇撇嘴:「你不说,我就不告诉你。」
「茗茗,我们认识多久了?」萧珩侧首望费茗茗:「你该了解我的。」
他望着费茗茗的那一眼,意味甚浓,黑沉的眼眸,深邃不见底,费茗茗心底微微一颤……当年的萧珩,是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有钱人又风情,也不吝啬花钱。
却不知,就在那一年,他们这群人眼中的花花公子,突然大变样,后来更是做出了震惊圈子里所有小伙伴儿的事情。
人们眼中纨绔少爷的萧珩,把整个萧家都给吞下去了。
费茗茗觑了一眼身旁的男子……这人呢,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和所有人都玩儿的开放得开的花花公子了。
能对自家人下手,又一鼓作气地吞掉了萧家,成了萧家的实际掌权人。
就这份心智,这份狠劲……费茗茗撇撇嘴:「我说就是。你别这么看我,萧大少,你这眼神,怪吓人的。」
说着便领着萧珩往昨日夜里的那个酒吧去:「这就是我昨天夜里拍照的地方。」
酒吧?
男子蹙起了眉头……她……还是逃不脱这一行吗?
不……那个女人,千方百计的逃脱出S市,她不会再入这个行。
「她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吧?」
一旁的费茗茗诧异了一下:「你怎么就认为她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她不会。这个女人,她……」她把骄傲埋在骨子里!
那一年出狱,不往那个富贵荣华的家里去求助,却入了东皇名下去。
人们都说她贱,都说她太卑微。
人们没有想过的是,如果换做他们,他们可有那样孤注一掷的勇气,不去豪门的娘家求助?但凡她求助,千万没有,百十万总能够求到。
她不去。或是伤透了心,寒透了心,却也是,她的傲骨,不管受到什么样的折腾,都藏在了身体每一处。
「我认识她的第一眼,她拿着扫帚,她还是一个清洁工。」萧珩淡淡地对费茗茗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起初,费茗茗没有理解,几秒之后,她恍然大悟。
半晌:「猜对了,她不是这里的员工。昨天这里热闹了,来了一对男女,男的长得俊美,身材又好,跑上舞台去跳脱衣舞。
照片里那个女的,突然冲上去了。
就因为这个,还惹得大家都很恼怒。」
「男的?」
费茗茗掏出来手机:「呐,就是被她遮住的那个男的。不过这张照片没有拍好,她身后其实还有个男的。」
萧珩抢过手机,昨日只看到了这个女人,他的眼中,也只有这个女人,其他的,也就忽略掉了,此时再看,她的身后,是有一个被遮住大半身子的男人。
「哦,对了,那女的要拉男的走,台下观众可是不愿意,都diss她呢,不过这女的直接就说,那男的是她男人。」
费茗茗说着,「啧啧」的咂嘴:「萧大少,你到底找她干什么啊?」
她可不相信,像萧珩这样的男人,不远千里,一大早就订了最早的飞机,飞到这里来,真的和这个女人没有什么。
费茗茗说着话,旁边萧珩脸色「刷」的发白起来……她,有了喜欢的人了?
「哪里可以打听到她的消息?」他惨白着嘴唇,问。
「那得问酒吧的老板,好像酒吧的老板认识她。」
费茗茗说着,「萧大少……其实,这几年吧,圈子里稀罕你的女人也不少。
不过也都在传你心里有个藏了很深很深的女人……不会就是她吧?」
她原本也就是想到了,随口问问,到没有想到,后者居然不遮不掩,十分坦诚地点了头:
「是。」
「啊?……」费茗茗突然睁大了双眼……「那、那她、她不就是……」简家不要的那个女儿?!
萧珩心里藏了很深很深的那个女人,就是简家那个不要的女儿,曾经风光无限的简童——这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
没有人说破没有人提起,因为提起简童,永远和一个男人绑在一起——一个大家都怕的男人!
「我们先回去,这家酒吧,晚上七点营业,现在也找不到老板。」费茗茗说着,看了萧珩点头,才放了心:「走吧,我带你先去办理入住。」
回到民宿,也帮萧珩办好入住,费茗茗立刻回到自己的房间,点开微信群,每个圈子都有一个群,她点开群:
「猜猜我今天听到什么大新闻!!!」
几分钟后,没人搭理她。
她又发:「超级大新闻!曾经丑闻女主现身了!!!!」
这才有人懒洋洋的回了一句:「还有什么新闻比的上,沈氏集团找到逃跑的当家夫人还要来的劲爆?」
本来随意diss一句,没想到费茗茗这里就给出劲爆消息:
「看图!图中那个女人,就是简家那个女儿!」
「什么????」
「费茗茗,你可不要晃悠我们?随便那一张图就乱说,小心被沈氏那个工作狂沈总看到。」
「不是吧,真的假的?费茗茗,你开玩笑的吧?」
一时之间,群里炸开了锅。
简陌白还没有睡,自从生了病,他就像是灵魂一下子被抽走了,整宿整宿都睡不着觉。
微信群早就已经「消息免打扰」,今天鬼使神差,点开来,入眼所及,他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眼底涌现出来希望!
简童!
小童!
找到小童了!
「费茗茗,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他有些迫切地打上去几个字。
「骗你是小狗。」费茗茗说着:「再说那个是你亲生妹妹,真不真,假不假,你自己看不出来吗?」
费茗茗躺在民宿的床上啪嗒啪嗒地飞快打字,说实话,她是看不出来,那个照片那种的女人,会是简童。
「简陌白,听说你得了白血病,你不会是要……」
群里有人调侃。
简陌白不出声了。
费茗茗又爆出一个大料:「萧珩,你们还记得吧?他来大理找照片中的那个女人了!所以我也是猜测啊,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到底是不是那个简童,我也不知道。」
费茗茗忘记了,群里虽然没有萧珩,没有沈修瑾,也没有郗辰没有白煜行。
但是有一大把,排着队准备阿谀奉承沈修瑾的人啊。
几乎是同时,好几个电话,已经打到了沈家大院。
管家接了一通电话,「不好意思,沈先生很忙,不见人。」
「别挂,我有沈夫人的消息!」
管家举着话筒的手,顿在半空中,没有挂下去,重新拿起来话筒:「杜少爷,你要知道,如果你只是开玩笑的话,这个话到我这里就算了。」
他是在提醒对面电话里的人——不要拿简童这件事开、玩、笑。
在沈家,简童这个名字,就是禁忌。
「我说的是真的,有照片为证。」
管家还是当年沈修瑾替换了夏管家的那位,做事一向稳重,既然对方都已经这么说了,他客套地点点头:「杜少爷稍等一会儿。」
把话筒匆匆地搁在一旁,管家行不匆匆,快速地往书房去,敲门,「先生,有您的电话。」
「叫他滚。」
管家推门,里头乌烟瘴气,烟气缭绕,暗色的窗帘,更是紧闭,把光线全部遮住。
皱一下眉,又心疼里面昼夜不分,埋头工作的男人。
自那次醉酒之后,先生便如同又换了一个人,勤恳工作,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先生已经好了的时候,才发现……事情似乎更糟糕。
先生何止是勤恳于工作,根本就是日夜不分的埋头工作,郗少爷和白少爷都来劝说过了,可惜,先生仿佛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出不来了。
以往有多在乎夫人,此刻就有多在乎工作。
就好像,他把工作,当成了夫人。
「先生,是杜家的小少爷……」
话未说完,烟气缭绕的书桌后,传来淡漠的声音:
「不认识。叫他滚蛋。」
「杜少爷说,他有……夫人的下落。」
管家说着,原本以为书桌后的男人,会一下子激动地拔身而起,但……
似乎……
「呵呵~」书桌后,男人冷笑:「这三年来,跑到我这里来说,有小童下落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好几十了吧。
都只是想要沈氏的合作。」
他说着话,手中,却几乎没有停下来工作,说话间,手中的那一份合同,已经签下了:
「你去一趟公司,将公司高层叫来家里,关于杜氏吞并的案子,我这边要立刻开会。」
管家心里明白,杜氏集团的小公子,不正是刚刚打电话来给消息的吗。此刻更是听到了先生说,最近正在忙着吞并杜氏。
他也犹豫,是不是真的那个小公子,只是为了让先生手下留情,给出假情报,但一想到,对方说有照片。
「先生,杜家小公子说,他有照片为证。夫人的照片。」
书桌后的男人,手中的钢笔顿在了半空中,合约上硕大的「沈」字,堪堪只写了一半。
时间静格半分钟。
倏然之间!
「哗啦」一声,男人从皮椅上拔身而起,飞快地从管家身边绕过,大跑着往楼下飞奔!
一下子接了电话,尽管声音低沉,却急促:
「你真的有她的消息?」
对面那人,猝不及防,听到了这低沉的声音,半晌,磕磕巴巴:「对、有、有的、照片我有。」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对面的杜家公子惶恐不安:「沈总您在哪里,我,我去找您就好了。」
他哪儿敢叫大魔王亲自来找他啊。
「别废话,把地址给我,我现在就去找你。」
电话这头,男人急促的说道。
「我、我、我在酩悦咖啡厅。」杜二公子被这一声大喝,吓得不再啰嗦,赶紧报出自己的踪迹。
「好,我现在就去找你,如果消息属实,关于杜氏收购案,我会放弃。」
「那就太谢……」
「嘟嘟嘟嘟——」
杜二公子有些呆滞地看着已经挂断的通话。
神色有些怪异,电话里的男人,和他印象中的那个男人,真的是一个人吗?
沈修瑾揣了车钥匙就出门,他挂断电话,没多久,就沈家大宅的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管家接了一个又一个的电话,都是说自己有沈夫人的消息,有照片为证。
「看来,这一次是真的有夫人的消息了。」他眉眼中有着担忧:「也不知,是福是祸。」
就算先生找到了夫人,可夫人只怕是不愿意回到这个家里来的吧。
他跟在沈修瑾身边,见眼生情,自然闻音知雅意,立刻给郗辰和白煜行去了电话。
「找到了?」郗辰眨眨眼,困意全无。
酩悦咖啡厅
「沈总,这里。」
杜二公子早就候在咖啡厅门口,一见到沈修瑾的人,立刻迎了上去,两人进了包厢之后。
「照片呢?」
沈修瑾立刻问。
杜二公子看他这雷厉风行,不敢耽搁,也不敢谈条件,立刻就掏出来手机,「沈总,您看。」
男人迫不及待地接过手机,却浑身僵硬,接过手机的手,突然僵硬地停在半空中……杜二公子看着对面的男人,他的手在颤抖。
「沈……总?您还好吧?」
沈修瑾握紧了手机,明明那么迫切地想要看到的人,却突然之间,不敢去看了。
找了那么多年,去了各个地方,跋涉了千万里的路程,大都市、小乡村,翻过了找过了……那么急切地心心念念地找了三年的人,如今,听说手机里的这张照片,便是她。
他却,突然,不敢看了。
紧紧绷着脸,他要看!
他必须看!
杜小公子看来,很寻常的一件事,但是到了沈修瑾的这里,却手比千斤重。
屏幕上的那张照片,入眼的第一眼,他就知道……是了,是她!
尽管,照片上的女人,头发长了。
尽管,照片拍的并不够清晰。
他也一眼认出来,那就是小童。
心脏跳地无比的快。
「她在哪里?」
沈修瑾迫切的问。
杜小公子直接把费茗茗给出卖了。
手机里的照片,被男人发送到了自己的邮箱里。
修长的手指一抛,「回去和杜老说,我不会再对杜氏出手,关于杜氏这一次的危机,沈氏将会注资作为投资方,具体合作,让杜老到沈氏,与我公司的项目经理谈。
这件事我会下达工作调动下去。」
他飞快说完,杜小公子来不及说谢谢,包厢里一阵冷风窜进来,对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费茗茗!」他一边开着车,一边想着费茗茗的事情,还真不记得,这个人来。
一通电话往郗辰那里拨打了过去:「你认识费茗茗吗?」
郗辰也是在等沈修瑾的电话,死当如他们,关于对方的一些习惯,或者心有灵犀。
「费家的小女儿?你找她干嘛?」
「你认识她?熟不熟?」
郗辰「嗯」了一声:「还好吧。」
「杜家那个小孩儿跟我说,费茗茗知道小童的消息。」
「懂了。」郗辰不用沈修瑾说透,点头道:「这件事包在我的身上。用我给你订机票吗?」
「不用订机票了,我现在去机场。」
说完挂了电话,飞快开回家中,匆匆到卧房拿上自己的证件,又匆匆出去。
「先生,何时归家?」
管家追出去问,可惜车子已经开走,只留下一管尾气给他。
「这……」公司怎么办?
公司怎么办?
白煜行同样接到了沈修瑾的电话。
「你去沈氏一趟。」
白煜行没有问,答应了就飞快往沈氏赶。
他以为会在沈氏看到沈修瑾,结果撞了个空。
沈修瑾上私人飞机之前,给白煜行一通电话,「这时候是体现死党友情的时候了,煜行,公司一切就靠你了。」
根本不给白煜行任何反驳的时间,他不但挂断了电话,还关了机。
沈氏高层,白煜行那张俊秀的脸上,乌云遍布,活像是别人欠了他好几个亿一样。
打不通沈修瑾的电话,那就打郗辰的。
电话接通,对方那里有飞机嗡鸣的声音。
白煜行想到一个可能性,乌云遍布的脸,瞬间就更黑了一成:
「你不会告诉我,你现在在机场吧?」
「嗯,不用要担心阿修,阿修不在的日子里,加油管理好公司哦~」这哪里是安慰的嘱托,根本就是有些幸灾乐祸嘛。
「操~郗辰你个王八蛋,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还瞒着我,亏我傻乎乎地接了姓沈的电话,急匆匆往沈氏赶。」
合着那两个人都合计好了,就故意瞒着他,骗他来给姓沈的当免费的劳动力嘛。
「好了,不说了,过会儿飞机要起飞。挂了啊。」
白煜行看着「嘟嘟嘟——」的手机,半晌举起,狠狠地骂道:「姓沈的!老子欠你该你的啊!」
发泄一通之后,满脸不得兴地往院长那里打电话:「张院长啊,我这边有点事情,得请假……恩,对,请多久?
我也不知道啊。
行了,就这么说定了,什么时候请够了我再回去哈。」
他翻个白眼儿,他还想问,要请多久呢。
……
萧珩是过午到的丽江机场。
沈修瑾抵达丽江机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后了。
「我倒是没有直接问费茗茗,问了圈子里其他人。」郗辰说,然后把手机拿给了沈修瑾:「有件事,我必须跟你说一下。
关于小童……你老婆的事情,圈子里都炸开锅了。」
具体怎么回事,郗辰也简单和身边的男人说了下。
「阻止消息蔓延。」
郗辰摇头:「不行,你根本不知道,这条消息有多重磅,消息早就已经散开来了,我们在飞机上的那段时间,圈里圈外,只要知道你沈修瑾的人,都知道了。
还有就是……消息是从费茗茗那条朋友圈里散开来的。
萧珩也来了,今天白天刚到。」
男人眉心一皱:「他还想怎么样?」
计程车往大理古城去的路上,郗辰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机,是与圈子里一个模特的聊天记录。
「那张照片是在一个酒吧拍到的。」郗辰说:「据费茗茗说,你老婆……她已经有了新欢了。」
身旁男人面色沉重。
车子在抵达到费茗茗所住的民宿的时候,后车座上,男人低沉的声音道:
「往前走。」
「怎么?不找费茗茗了吗?」
男人摇头:「不找她。」
如果萧珩也在,找费茗茗,无疑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我们住到他们对面的民宿。」沈修瑾说道。
郗辰没有反驳,点点头说好。
两人下车。
在对面一家民宿办了入住之后,郗辰还在拿着手机看,一边对一旁一支一支抽着烟的男人说:
「我借了刚刚那个模特的微信账号,进了他们的那个群。
阿修,我想,你可能没有那么容易找到简童。
照片是在酒吧照的,费茗茗刚刚和萧珩去了那家酒吧,找到老板问了,酒吧老板说不认识……恐怕,就算知道她人之前在大理,你现在也找不到。
何况她也许并不在大理,可能只是来大理玩儿。」
「不对。」一旁的男人立刻反驳了郗辰的推论:
「她应该在这附近。」突然想起来什么,男人发起愣来,手指之间的烟头,一直燃烧到了烟屁股,「刺啦」一下,烫了手,才惊醒地丢掉。
「刷拉」一下站起来,「我想起来了!她在洱海!」
「啊?」
「她在洱海!她一定在洱海!她以前做梦的时候,有说梦话,提起过洱海。」他想起来的那一刻,拿手敲自己的后脑勺:
「我怎么就忘记了!怎么就!忘记了!」
若不是看到那张照片中,她的打扮,那样民俗,他才想起来,有一次做梦说梦话的时候,喊着「阿陆」,又说「洱海美」。
他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忽略了?
郗辰神色更加凝重:「阿修,洱海的范围有多大,你知道吗?」
几乎圈定了大半个云南,贯穿好几座城市。
更别提还有乡间。
「沈二,」男人掏出手机,拨去电话:「派人来大理,对,能够派来的人,都派过来。」
「阿修,这不太好吧,西南有西南的规矩,云南这块地界,可不是S市。这样大规模的派人来……只怕会叫这边的势力误会,你的用意吧?」
「那是我的妻子,我必须找到他。」
在找到小童的事情上,他,沈修瑾,绝无退步!
陆明初的脸色很阴沉。
他后悔了。
那一日如果没有打那个该死的赌,没有去那个酒吧的话!
就不会把她的消息泄露出去了。
消息散开的同时,即使陆明初远在云南,在这个微时代里,通信已经十分发达,一个消息,便能够乘着风,盖过九州大陆。
身后的助理,硬着头皮站在他的身后。
陆明初抓着手机,却恨不得透过手机,把那个最初传出消息的人给生吞活剥了。
往自己挚友那里去了消息:「帮我查一查,姓沈的行程。」
他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
「沈氏目前由白煜行坐镇,沈修瑾目前很可能不在S市了。」
砰咚!
陆明初握紧的拳头,就直直地砸在了玻璃茶几上。
顿时,茶几碎成了玻璃渣。
「陆总,您的手,流血了。」
身后助理要打「120」。
「滚!」男人低沉地喝道:「滚出去!」
如果,如果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话,他绝对不会跑到那个舞台中去,就算是输了赌注,就算是她真的把他赶走,就算是……离她远远的,也好过又让她浮出水面,在众人的眼睛下了!
陆明初最恨自己的是,他明明知道,她过得生活,平静无波,但这个平静,却要被打扰了!
他下楼,抬眼望去,几乎不用想,那女人一定是在那张竹篾的躺椅上,样摆着晒太阳。
天蓝水蓝,花香鸟语,品茗晒太阳……那一幕仿佛静止了,比他看到过最好的画家画出来的画,还要美,安静恬和。
但是,就要没有了!
「老板。」
陆明初走过去。
女人没有搭理他。
如果那一晚,他还没有看明白,想明白,那么,就再多想几天,看几天,总有看明白想明白的时候。
「老板!」
陆明初家中了口气。
女人只当未听到,眯着眼假寐。
男人站在她的身后,苦笑一下……不爱,就不给希望吗?
「你倒还真是个心狠的女人。」
即使他站在她的面前,即使他足够优秀,优秀到即使一般的女人不会爱上他,至少不会如此坚定地对他视若无睹。
至少会有女人会有的心软。
可是,她不会。
「我该恨你,还是该感谢你?」
不爱,便不给回应。
理智告诉他,这才是对先爱的那个人,最大的温柔。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优秀,十分清楚他的出色的长相和身材,给他加了多少分。也十分清楚,他的身份和金钱,能够引诱来多少女人为他尖叫。
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帅气多金,对于女人而言是有多有用。
而这个女人,却做得那么理智——不爱,绝不给回应。
更是因为她的这种举动和选择,才更在一群即使不爱他却会因为他的帅气多金,而对他丝连藕断的那群女人之间,这份坦然,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也,弥足珍贵,越发的吸引人。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是沈修瑾先遇到?
为什么!
女人不看他,陆明初往前走到女人身前站住了:「老板,我带你走吧!」
他几乎是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一个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你,跟我走吧!」
她的脸上,那份恬静安详,他想要守护,不想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女人似乎听到一些怪异:「陆先生,你说疯话了吧?」
望着她,陆明初无法说出口,她的踪迹已经被人找到,更无法残忍告诉她,她安逸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老板,我是真心的,我,要带你走。」陆明初说:「去普罗旺斯,去凡尔赛,去威尼斯,都可以,去到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女人看了陆明初一眼,忽然拉开身上毯子,站起来,缓缓往大厅走:
「昭昭,把医药箱拿过来,帮陆先生包扎一下手。我有些乏了,先上楼睡觉了。」
身后,陆明初握紧了拳头,手上的手掌,血液更是往下流不停歇。
「简童!」
他终究,没有忍住,在那个女人快要步上楼梯的那一刻,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
后悔了。
看到那女人僵硬的背影的时候,他就开始后悔了。
「简童,」女人轻若的声音,浅浅响了起来,似入了回忆之中,陆明初身子一震,竟有些焦急地看着楼道口那个女人,等着她接下去的话……「是谁?」
陆明初心里咯噔一响,不敢置信地望着那道已经渐行渐远的背影。
他原以为她会愤怒,她会气恼,她会质问他是谁,他怎么知道她的名字。
可是,他预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性,惟独没有想到,她这么的不在乎。
轻而易举的否定了这个名字,是不是……也否定了她自己的存在?
一时之间,他怯步了,竟然没有勇气追上去,询问个究竟。
昭昭蹦蹦跳跳地拿着医药箱跑过来了,陆明初望着少女纤细欢快的声音,她从来都是欢快明朗的。
和那个女人……全完不同。
也许,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个女人会留下昭昭这个显然并不是最适合从事服务行业的女孩儿,一直将她留在身边的原因吧。
「呀,明初大哥,你这个手,都怎么弄伤的,这么严重?」
昭昭没有心眼儿,感受到气氛的诡常,陆明初收了手掌,「让我助理来就好。」
他道。
此刻不想要任何一个女人接近自己的身边,哪怕这个人是一向欢快,真心将他当做大哥哥的昭昭。
助理走上前去,从昭昭的手中接过了酒精棉棒。
……
是夜,刮起了风。
洱海的昼夜,有时候温差还是比平原地区大一些。
一个女人,正站在忆居那间最偏僻的小屋子里。
她怔怔地站在那里。
不知过去多久,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门口大木门被人推开。
「我知道,你一定会在这里。」
门口,被高大的男人挡住了。
陆明初眸光沉沉地盯着屋子里的女人,薄唇动动:
「真的不跟我走吗?」
他眼神闪过深沉地思考,最终说:
「他来了。」
没说是谁,但陆明初亲眼看到那仿佛行将就木活着的女人,却因为这三个字,面色发白,惶恐不安起来。
一时之间,他心口一丝丝的疼痛蔓延,突然想笑,「我还没有说,『他』是谁。」
他自嘲的笑。
到底,那个人,对她,有着怎样的影响。
「是……谁?」女人只觉得嗓子眼儿里干涩的很,沙哑着声音,断断续续地问。
陆明初闭上眼,再睁开,「你能不能不要表现的这样……简童,你让我感受到颓丧。从没有一个女人会让我感受到如此的颓废。」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她说:「你明天就走吧。」
「沈修瑾很快就会找过来,真的,不要跟我走吗?」他说:「我带你走,还来得及。再不走,就晚了。」
陆明初只看到,那女人转过身来,胸前紧紧地抱着那张遗照,站在那里,摇摇头,坚定的说:
「我不会走。」
她不会走,这里是她终生的归宿。
「就算是他来了,也不能把我带走。」
她说道。
「呵呵~你比我了解他,你觉得,他想要做的事情,你能够阻止吗?」陆明初讽刺地道:「这一次,他来了,他找了你那么久,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放弃带你走?你能够阻止他吗?」
女人抬起头,坚定地一点头:「我不会走,他带不走我。」
她说道,将遗照重新放在了桌案上,缓缓走向门边去:「夜深了,陆先生回房去吧,我这边,没有什么可以招待的了。」
说完,她径自关门锁上,不理会那男人,夜风之中,她行走其中。
……
翌日下午
收来一道短信息。
「忆居的老板,城里突然出现好多陌生面孔,清一色地黑西装白衬衫黑皮鞋,他们似乎是在找你。」
是茶具店的老板娘发来的信息。
女人心中一跳,无端惶恐起来。
她对自己说:不要慌,不要乱,他在大理古城,找不到她的。
何况洱海这么大,她在大理古城虽然三年里,认识了一些人,但是认识她的人,并不多。
虽然这么想着,但她还是立刻给认识的朋友,打过去电话,请求他们不要泄露她的行踪。
日子在这看似平静,实则担惊受怕中过去。
陆明初还住在这里,他是客人,又无违反当初签下的约定,她倒是想要把他赶走。
「你就不问问我,我是谁?」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陆明初把躲着他的女人,故意拦在了转角口:「你在躲我。」
女人抬起头:「我不是躲你,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口口声声地为我好。
其实,你是为你自己好,你怕担下情债,你怕亏欠了别人的情。对不对!」
「有错吗?」她淡淡扫了面前男人一眼:「难道陆先生要我欺骗你,这才是为你好?」
「我倒是希望你欺骗我,倒是希望你能够卑劣一点,你倒是欺骗我啊!」他恼怒,心口那口邪火,无处发泄,再一次地想到,那天夜里,他只不过提及了那个人,这女人就仿佛活过来了。
「你以为你这躲在这里的三年里,日子过得平静安顺,你以为你心如止水吗?
错了!
你早就死了!
跟一潭死水有什么区别?
没有感情波动,没有喜怒哀乐,你自己从来不照镜子的吗?
你看不出来,你就剩下这个躯壳,里头都空了吗!」
不对不对不对!他要说的不是这个!
陆明初控制不住地口不择言,他明明心里不断地叫停自己,嘴里却依然控制不住说出刻薄的话。
他说出这些刻薄的话,他又不停地在心里否认着:不对!都不对!他要说的不是这些!
他要说的是——简童,你能不能心疼心疼你自己!能不能让自己活得像个活人一点!能不能不要因为沈修瑾那三个字,才仿佛活了过来!
你是一个活人!不是因为谁而活着的人!
对了!他想说的是这些才对啊!
可是他!
「对不起……」他道歉的时候,抬起头,心却凉了,面前的女人,依然不见喜怒,可他分明在那双死水一样的瞳子里,看到了悲凉。
微微仰着下巴,腰背挺得更直了,腰也拔直了,「空的,实的;活人,死人;陆先生,与你无关。」
她说完,挺腰拔背地绕过陆明初,举步往前走。
看起来,骄傲又冷酷……可怎么看,那扬起的下巴,挺直的腰背,都显都太刻意了。
陆明初伸手捂住脸:「该死的!」他都说了些什么!
大理古城涌来一群人,陌生的面孔在以旅游业为主的城市,并不奇怪。
但是如果这一群人的穿着都是黑西装黑长裤,各个都是身材高大健硕的男子的话,那还真就是引人注意力了。
茶具店的老板娘,多留了一个心眼,「你们是在找人?」
随手抓住身边一个行色匆匆的健硕西装男。
沈二莫名奇妙被一个女人抓住。
「找人。」
「找谁啊?」
沈二本来不想说,但现在被人问起,拿起手机来,里面是一张酒吧的照片:「您见过她吗?」
「看不太清楚。」茶具店的老板娘神色一动,摇头道。
沈二点点头,「我再去问问其他人。」
郗辰和沈修瑾在一起,他们对面的民宿就是费茗茗和萧珩的住址。
「我们这样放肆地找人,对面肯定已经察觉到了。」
沈修瑾只顾着抽烟:「那又如何?」
正说着,房门被人敲了敲。
「我去开门。」郗辰收住了想要说的话,转身就去开了门,门开,入眼之人,倒是让他稍有差异。
「说曹操,曹操到。」他倒是没有理会门外的人,笑嘻嘻地扭头冲屋子里嬉笑:「你看,我刚刚说什么来着?」
他说着,也没对门外人说可以进还是不可以进,门就这么敞开着,郗辰转身进了屋子。
萧珩手插着口袋进来,走到沈修瑾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坐着的沈修瑾:「你来如果是要带她回去的话,如果你还有良心的话,就不要再打扰他了。」
坐着的男人,抬头看了萧珩一眼,这一眼,狠厉辣手,缓缓站起身,刚刚还居高临下的萧珩,一下子就让人追平过去,隐隐约约,还有一丝落了下风。
「我们夫妻之间的事情,跟你一个外人,说得着吗?」男人菲薄的唇瓣,缓缓开阖,淡淡地一字一字说道,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去,手指之间的香烟头,摁在对面男人的西装肩膀处,捻了又捻:
「你要还敢捣乱的话,可以试试。」
萧珩没有躲,只是冷冷垂头看向自己肩膀处,几十万的西装外套上,多出来的烟头烫出的痕迹。
当着沈修瑾的面前,指尖纤细修长,优雅地脱下外套,随手丢在了一旁垃圾桶里。
「好啊,试试就试试。」
冷冷说着,冰冷地瞅了对方一眼,转身出去了。
沈修瑾站在原地,目送萧珩离去。
「你这样,有些过分了,阿修。」
郗辰冲着萧珩那件毁了的西装外套努努嘴,言下之意是说,沈修瑾刚刚做的有些过了。
「我讨厌他。」沈修瑾蹙了蹙眉,根本没有任何一丝感到抱歉。
「你……」
这么明白地说讨厌萧珩,郗辰一下子感到无力……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去劝说沈修瑾了。
「幼不幼稚啊。」
小孩子才这样明晃晃的挑衅,根本不是沈修瑾会做的事情嘛。
「下午去洱海。」男人说道,既然大理古城里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那只能通过最最费时费力最笨的方法找人了。
「哪怕一寸一寸地找,我也要找到她,她一定在洱海。我就不信,一寸一寸地找,把洱海的地界翻遍了,还找不到她。」
……
S市
简陌白也在找简童。
简夫人正在给简陌白削苹果。
但简陌白焦躁不安。
「儿子,你再等等,你爸已经在托人托关系了,一定能够找到与你配型成功的骨髓。」
她也看出儿子的焦躁不安,又看了一眼儿子,病床上的简陌白,一直眼睛不眨地盯着手机看,不停地刷着手机,她知道,儿子是在找小童的消息。
「小童……就算了吧?」
半晌,简夫人开门道出这句劝说的话,「你爸爸……能够给你找到合适的骨髓的。小童她……咱们就算了吧。」
算了吧,我们放过小童吧……这是简母的画外音。
「要是……找不到呢?」
「不会的,一定能够找到的。」
简陌白突然暴躁起来,大叫:「要是真的找不到呢!难道要我等死吗!
妈!
我不想死!
我还年轻!
我不想等着那点微乎其微的希望!
不想那么被动地等着!」
他一把扯掉自己头上的帽子:「妈,你看!我开始掉头发了!你不知道,我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一抹一大把的头发往下掉!
你根本不知道,化疗有多么痛苦!
恶心反胃,头晕目眩,难受地想要吐,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出来了,还是要吐!
妈!
医生说,这种病,最好能够快点移植骨髓。
你要我等,我等了,可是你能保证,我一定能够等到与我适合的骨髓吗???」
「陌白!你别激动,别激动,静下来,没事的,妈都会在一旁陪着你。好儿子,一切都会好起来。」
简母心疼自己的儿子,儿子苍白的脸上,干瘪的唇瓣,没有血色,她把儿子抱在怀中,安抚道:「别怕,爸妈一定会救你。」
「所以……妈,求您了,帮我找到小妹吧。」
简母苦涩的哭。
「妈。您别哭啊,您说句话。」
「小童她,没了肾了。」简母断断续续的说着:「她那样的身体,你叫她怎么给你捐骨髓?陌白,我们再等等,成不成?」
「妈,这样好不好,您先帮我找小童。」简陌白说着:「我也安静地等爸帮我联系到适合的骨髓。不到最后一刻,我不去麻烦小童。
如果最后了,还是没有找到骨髓……那,至少让我临死之前,看一看小童,我才能够死的安心啊。」
「呸,什么死不死的,胡说八道。」简母忌讳这些。
简陌白抓着简母的手,「妈,您看这样行不行?」
简母犹豫了:「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
「那……我和你爸爸说说。」
简母说着:「小童她……也不知道过得好不好。」
……
大理古城
沈修瑾在找人,萧珩也在找人。
郗辰用尽了圈子里的人脉。
「这个照片的女的,头发好长,」群里一个朋友说:「我好像有点印象。」
「真的假的?」群情激动:「喂,汪二,你要是能够找到线索的话,那可是大功一件。
听说杜家的事情了吗?
杜三那个混蛋动手真快,第一个就给沈总打去电话,提供了那张照片,现在他们家那个快要破产的公司,非但没有破产,还得到了沈氏的注资。
你要是真的能够帮沈总找到他老婆的话,你们汪家也要水涨船高了。」
汪二公子却没反应了。
群里都在@汪家二公子。
汪二公子此刻哪里有闲工夫搭理这些人,他连忙翻出来笔记本电话,进入一个论坛。不停地刷着界面,要找到那个帖子。
正如群里那群人说的,要是能够帮沈总找到线索的话,说不得他们汪家也要得到好处。
此刻他恨不得当初就把那个帖子给收藏起来。
找了大半天,几乎将能够翻找的翻找个遍,也没有找到那个帖子,汪家二公子狠狠打了自己一耳光,你啊你!
但又不甘心,犹豫着拿起手机,给家里人打去电话:「爸,你有没有沈总的联系方式啊?」
「哪个沈总?」
「就是沈氏集团的沈总啊。」
「沈家的沈修瑾?你要他的电话干嘛?」
「哎呀!爸!你到底有没有,我有一个好像跟简家那个简童有关系的线索……」
话未说完,对面他爸一下子激动了:「你早说啊!我听说杜家这次算是走了狗屎运了!你等下,我把手机号发给你。」
汪二公子犹豫了半天,终于一咬牙,给那只手机号拨打过去。
「沈、沈总,我有一个信息,是关于您妻子的。」
他七上八下地说完,以为对方不会接他电话。
电话那头的男人,眸子微缩,「你说。」
「我、我也是之前看到一个论坛,里面有一对小情侣投诉洱海的一家民宿……」
提及「洱海」两个字,沈修瑾深黑的瞳子,精光一闪,不动声色地问:「哪个论坛,帖子的链接发过来。」
「那个……那个帖子,我刚刚把整个论坛都翻个便,找不到了,但是!但是我保证我说的每个字都是真的。
当初那个帖子里还附上了照片,照片里面一个女的,好像就是费茗茗朋友圈里那张照片的主角。」
「什么民宿?名字呢?」他拧眉,继续问。
「是叫『忆……忆居』,对对,就叫『忆居』,我记得很清楚的,因为那个当初论坛帖子上那张照片里的女人,头发很长很长,特意留意了一下。」
「我知道了。」
电话那头,汪二公子呆滞地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就这样?
杜三那家伙还有好处得,他的呢?
汪二公子往他爸那里去电话,「爸,你说,这也太厚此薄彼了吧,沈总可是往杜氏注资了,结果我们家就什么都没捞着?」
「你怎么这么没耐性,沈总做事,心里有数。我们等一等,就算等不到沈氏的注资,至少也让沈总欠下我们汪家一个人情。」
沈总的人情,价值不低。
……
沈修瑾忽然站起来:「找到了。」
郗辰正在喝水:「噗!」一口水喷出去:「什么找到了?」
「在『忆居』,我有预感,就是她。」
大理古城里,留下了大多数的沈修瑾的人,但他们的大BOSS却早就已经不在古城之中。
一路之上,男人看似平静的面庞上,容颜俊朗。
只能偶尔从他紧握住的拳头,看出他的紧张。
一切,郗辰看在眼中。
伸出手去,安慰地拍了拍一旁好友的手背:「见老婆不是见首长,放轻松。」
当然,只是一句玩笑话。
车子渐行渐远,跟着导航,往「忆居」去,进了洱海地界,越走越偏。
郗辰蹙了蹙眉:「是不是走错了路?」
开民宿,当然是要开在人多热闹的地方。
「没有错。」身旁,男人轻笑了笑,笑中却遮不住的自嘲:「你别忘了,当初她是怎么逃出来的。」
郗辰沉默了……当初是怎么逃的?
他们从一个地方找到另一个地方,每次得到她的一点点线索,就立刻马不停蹄地赶过去。
得到的却是人去楼空的失落。
「得亏那一箱子的珠宝首饰。」沈修瑾薄唇撇了撇:「她从东边到南边,从南边走西边,就那么一箱子珠宝首饰,就让她走了全国十几个地方,散卖到东南西北。
阿辰,你能够想到,这只是她心血来潮,才突然灵机一动想到的逃脱办法吗?」
当然……不可能。
郗辰心里明白,却说:「她那么聪明,也许就是临时的计划。」
「这话说出来,你信吗?」沈修瑾嘲笑的勾勾嘴角:
「她没有回沈家大宅去,那一箱子珠宝,又是什么时候从沈家的大宅里,带出去的?后来我们反过来查这箱子珠宝她藏在哪里。
你能够想到,她居然偷偷摸摸地带着那一箱子珠宝,就埋在简家树下的土里吗?
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早就已经在心里计划着逃跑!……郗辰心里说道。
多么周翔的计划。几乎是反侦察的人才。
「Boss,导航显示,前面就要到忆居了。」前面开车的沈二,看了一眼导航,向后车座的男人报告情况。
男人点点头,但车子里陡然安静得有些死寂,除了车子行驶时候的声响,没人出声。
……
忆居里,女人如往常一样,躺在那张躺椅上,只是,时不时地侧身,这小小的动作,暴露了她心中的焦躁不安。
风吹的时候,闭着的眼睛,微长的睫毛,随风吹的颤动。
什么时候起,四周安静得知剩下风声了。
「昭昭,再拿一条毛毯来。」她缩了缩身体,尽力将身子往那条略显得单薄的摊子下缩进去。
几秒之后,身上多了一物,加了些重量。
一丝人身体上的暖意浸透了来。
躺椅上的那女人,身子突然僵硬了起来……那熟悉又久违的味道,尼古丁加上一点点青薄荷的味道,丝丝扣扣地钻入鼻间。
藏在薄毯下的手,五指无助地张开,扣紧了身下的竹篾,睫毛颤抖的频率更快,下意识地拒绝睁开眼,死死咬住了嘴唇。
分明,飞颤的睫毛,渐渐湿润,一丝丝水汽,从紧闭的眼角溢出……到底是,害怕了吧?
身后的人,一切都看在眼里,黑色眸子,幽深如潭,这一眼,如入了骨髓,平复了久痛不愈的伤。
他站在她的躺椅后,弯腰低头,吻上她死死咬住的嘴唇。
这一吻,弥补了心中的空洞。
「真好,找到你了。」男人轻叹一声,满足地合上双眼。
熟悉的体温熟悉的气味,熟悉的……恐惧,漫上心头!
颤抖害怕惊恐,全部从那双紧闭的双睫中映射了出来,就连那双被轻柔对待的唇瓣,都在颤抖着。
这颤抖,传递给了身后的男人,他的眼底,一丝丝的心疼,一丝丝的落寞,一丝丝的悔恨……从今而后,再也不愿辜负这个女人!
再也不愿让这个女人感到害怕……这是他的失职。
健硕的双臂,环绕了上去,便从身后,环保住了躺椅上女人颤抖的肩膀,他的唇,越发的温柔,那双手臂,似乎有力量涌出来,势必要保护好怀中这个女人。
明知,她的害怕……但,只要她不推开他,他又怎能够不贪婪此刻她的味道?
昭昭睁大了双眼,眨巴眨巴……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到底是谁啊?
她的处境并不是特别的好,但她却忘记了,自己左右两边「哼哈二将」,一左一右地看着她,此刻那双没有被大都市染上俗气的双眼,闪烁着八卦的光。
「喂喂,那个男的是你们帮主?」
沈二看白痴一样看着身旁的小女孩儿……怎么想的,这年头还有「帮主」?
「是吧,你们是黑社会的吧?我一看你们就是黑社会的。」
昭昭叽叽喳喳,却又不敢大声说话,就怕自己的大嗓门儿惊扰了屋檐下的那对情侣。
沈二不耐烦起来:「什么黑社会,我长得像是黑社会吗?」
又用看白痴的眼神,狠狠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孩儿。
突然的,变故丛生!
「啪!」
清脆的耳光声,便在这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中,乍然地响彻四野。
沈二连忙抬头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心,瞬间变绷紧了。
「Boss……」
他望向屋檐下被打偏着脸的男人,男人低垂着头,这一巴掌,显然打的不轻,微有些长的额发,低垂着的脑袋,便在眼下遮成了一片阴影。
沈二心都竖起来了,「Boss……」
他想要上前去,刚刚抬起脚步,就被屋檐下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挥了挥手,让他不要上前去。
沈二只能够焦急地等在大堂里,紧张地望着那对男女,祈祷着……老大啊,你这时候可不能够犯浑啊,千万千万不要暴脾气啊。
男人缓缓抬起头,躺椅上的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手里死死捉住了那张盖在她身上的薄毯,紧张地望着自己瞧,他清楚地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心口针扎一般痛了一下。
他想上前抱住她,刚刚有着走向她的趋势,那女人便变了脸:「别过来!」
「小童……」
「我叫你别过来!」她尖叫,眼中浮现出可怖,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怕」。
「别怕。」
别怕?
他叫她「别怕」?
他是以什么样的心里,来要求她的「不怕」?
「小童,别怕……」别怕我……
他想要说「别怕我」,可是喉咙里堵得慌,荒谬到让他无法开口。
曾几何时,却对自己爱的女人,说「别怕我」。
女人只是站着那里,满脸戒备地望着他,就像他是穷凶极恶的混蛋。
为什么……见到他的那一刻,心口久违的疼痛又蔓延上来?
丝丝扣扣地沉闷得难以呼吸。
「沈修瑾!你回去吧!」她朝着他,绝望地说:「为什么,还要找上来?」
「小童,我来,接你回家,跟我回去。」
他又往前走一步。
但她却像是惊慌之鸟一样,又往后退去,退到了台阶边缘,惊恐地叫了一声,身子不受控制地往下倒去。
男人脸色乍变,几步上前,飞快地拉住了她。
「有没有事?我看看,我看看哪里受伤了?」他有些笨手笨脚,就要给她检查。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巴掌声!
他望着被她甩开的手,手背上,通红的一片。
「走开!你走开!」
她心里乱成了一锅粥……「你走开啊!」
「小童,你冷静一点,冷静……」
冷静?
他叫她冷静?
对,对!
她应该要冷静,深呼吸,深呼吸,要冷静,冷静地应对他!
不能怕。
「沈先生,」好半晌,她才控制着心底深处的害怕,她想要极力让自己正常一点:
「住店的话,本店没有空房。」
「我不住店,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我不会走。」她说,尽管怕极了眼前的人,也逼着自己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
「沈先生,我不会跟你走,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这一辈子都会呆在这里。
沈先生不住店的话,那就请你离开这里。」
她还是怕啊……终究,直视他眼睛的目光,有些虚晃起来,躲躲奄奄。
「小童,不要闹了……好不好?我们回家。有一句迟来的话,我……」爱你……
「闹?
到底是谁在闹?
沈先生,您是日进斗金的大老总,我是洱海边上开着民宿的平凡人。
回家?
家,是什么?」
她其实,可以更加理智更加冷静的,她知道,她应该更加理智更加冷静,也更加冷漠,就像对待陆明初一样……不爱,便不给机会,心冷到底。
她……到底是怎么了!!!
脑海里百转千回,无数个想法冒出来,又一个没有抓住。
却被自己那个念头刺痛了!
自己被自己刺痛……便像是她这一生仿佛是个笑话!
几步踱步,抄起来茶几上的茶具,便往他身上扔过去:「滚!沈修瑾!你给我听好了!我不会跟你走!
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会离开这里一步!
你给我滚!
滚出忆居!
最不配呆在这个地方的就是你!」
茶杯,水壶,托盘,一样一样砸了过去。
滚烫的茶水,溅了出来!
她眨了一下眼睛,把眼底的泪意眨回去……如果人的一生,仅仅是因为某个人而活着,那便是最大的笑话。
这便是她恨极了自己的地方。
为了阿鹿,为了还欠给阿鹿的梦想,她的躯壳活着。
她是一个本该死去的人啊!
可是,三年了,凭什么他一出现,便让她已经死寂的心,再次的疼痛起来?
难道,她简童的一生,仅仅是因为沈修瑾这个人,她的灵魂才活着?
多么讽刺!
「滚!滚滚滚!滚啊!」
男人站在那里,任由她砸,默默地望着她看,又看了一眼满地狼藉,沉沉的开口:「砸完了水杯,砸完了托盘,砸完了水壶……砸开心了吗?」
女人心里一急:「没有!砸你,我怎么都砸不够!」说完就想要拿起东西继续砸,望一眼四周狼藉,再看看手边空荡荡,一怔……下一秒霍然顿了下去,「呜呜呜……」连老天爷都帮他,手边空荡荡的,想砸都没有东西砸!
男人站着,默默地望着蹲在地上呜咽的女人,半晌,低沉地开口:「你想要砸什么,我替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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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1-02-07 17:19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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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定情于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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