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噩梦
罪案故事馆
我曾办过一个独居女性被侵犯杀害的案子,不仅侦查过程异常曲折,结局更是让人无比心寒。
最终,我们找到了凶手。
但真正杀死她的人,却不仅仅是这个凶手。
1
死者化名李梦琪,二十五岁,单身,在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家在十公里外的一个村子里。
可是她的租房,却在一片密集的农民自盖楼群中。
她所上班的建筑公司,是一线城市某大集团的本地分公司,按道理待遇不差。
对比起来的话,她租住的地方就太差了。
租住在这边的,都是些小厂及其工人,还有小作坊之类的,环境绝对脏乱差。
尤其是,对于一个长得那么漂亮的姑娘来说,真的格格不入。
接警到达现场后,我们快速收集了租房里的痕迹证据。
首先是尸体体表情况:
衣衫不整,且睡衣与内衣均存在被暴力破坏的痕迹。
脖子上有一圈很深的瘀痕,经鉴定系现场吹风筒电线造成,也是致命伤。
根据勒痕深浅,以及尸体产生的尸斑情况,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判断为前一天凌晨两点至六点之间。
尸体双手小臂、双腿、脚踝部位均存在按压后的瘀伤,但并不明显,法医初步判断为旧伤。
即并非被害期间凶手造成的伤痕。
整体看,死者身上有明显被侵犯过,但凶手非常小心地清理了所有痕迹。
其次,是房间里的各种痕迹与证据:
房间在顶楼,为简单的带卫生间单间,家具只有一张床,一个布衣柜,一套小桌椅。
有窗户,案发后窗户是关闭着并拉上窗帘的状态。
现场非常干净整洁,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留下的痕迹。
毛发,皮屑,都没有。
甚至地板上都没有任何鞋印,连李梦琪自己的鞋印都没有,显然现场被仔细清理过。
这说明凶手一定是蓄谋已久,并做好计划的。
他很有可能,是李梦琪的熟人。
2
另外,我们发现,案发后,房门是紧闭并被反锁的。
这说明凶手要么没有通过房门进出,要么凶手拥有这个房间的钥匙。
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提高了。
破门而入的是当地片警,与之交流后得知,是李梦琪的同事报警并强烈要求破门,片警才不得不破门而入的。
租户入住之后一般自己会重新换锁,所以房主也没有备用钥匙。
锁体损坏痕迹符合描述。
在收集证据的同时,我们也抓紧时间,马上进行锁定嫌疑人的侦查:
首先,我们拿到了这栋楼出入口的监控视频,正在排查近期进出该栋楼房的可疑人员。
其次,是该栋楼所有的住户,包括房主,都需要接受问询。
最后,我们找到为李梦琪报警的同事,她叫徐小爱,是李梦琪工作上的搭档。
徐小爱表示,她之所以会那么着急报警,是因为李梦琪从来不会无故旷工。
李梦琪是个对工作非常认真的人,虽然工作能力一般,但责任心很强。
而当天早上,她不仅没去上班,而且一个电话、一条信息都没有,所以徐小爱断定她可能是出事了。
为了印证徐小爱所说的话,我们也派同事去了一趟她们的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
结果,与徐小爱所说无异。
并且,在她们同事口中也得知,她俩是一对非常亲密的闺蜜,感情很好,工作上也经常互相帮助。
这也是联系不上李梦琪之后,徐小爱会那么着急,第一时间就报警的原因。
表面上看,徐小爱并无任何嫌疑。
但是,她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诡异的线索:
「梦琪她,她前阵子,撞鬼了……」
「什么?」
当时我第一反应是,徐小爱可能受到太大刺激,所以把无关的事情也联想进来了。
但后我才知道,一切都是有联系的。
还好,我耐心听了徐小爱所说的,关于李梦琪「撞鬼」的故事。
这世界当然是没有鬼的,这个「撞鬼」的故事,也不是真的撞鬼了。
而是一段,非常恶心与悲惨的遭遇。
3
事发在这个周一,上班间隙,李梦琪跟徐小爱说了一件事:
周日晚上,她遭遇「鬼压床」了。
而那个周末,李梦琪恰好去了市公司学习,周日晚上才回家。
徐小爱就觉得她是疲劳过度了,还问她要不要调个休歇一两天。
但李梦琪却表示绝对不是,还拿出了证据:
她双手的手腕,居然有瘀青伤痕!
「你看,我没说谎……真的鬼压床了,它还按住我的四肢,把我手脚都弄伤了……」
随后,李梦琪还把细节说了出来。
那天晚上,她从市区拼车回到家之后,已经非常累了,连澡都没有洗,换上衣服就直接睡了。
几乎是贴床就入梦。
只不过,这个梦并不安稳。
在半夜时,她突然感觉到身上有人在压着自己!
她想动,却动不了。
她想叫喊,却也无法喊出声。
甚至,她能感觉到自己是清醒的,但却连眼皮都睁不开。
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非常恐怖。
不过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
有那么一刻,她突然感觉到脸上一阵清凉,然后就醒过来了。
而醒来之后,她马上开灯检查整个房间。
但当然是一无所获了。
当时她也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噩梦而已。
于是,她再次躺下睡觉。
但奇怪的事情,在她睡着之后,再次发生了。
她再一次被鬼压床了!
这一次更恐怖,她不仅无法动弹,还能清晰地感觉到,那只鬼在压着自己的四肢!
她更使劲地挣扎了。
而这一次,她虽然睁不开眼睛,但她却能勉强张开嘴巴,她开始发出微弱的声音,开始小声喊救命……
但是,她的耳边,却出现了一把冷冷的声音:
「神仙都救不了你!」
她更怕了。
然后,又是一阵清凉扑面而来,她又醒了!
她再次起床,打开电灯,但房内却依然什么都没有。
仿佛一切,都只是她的噩梦。
只不过这一次,她再也不敢睡过去了。
她就开着灯,抱着被子窝在床角,努力睁开自己的双眼,希望窗外快点天亮……
只不过,因为出差太累,她还是忍不住睡着了。
但好在这次,她没有再做噩梦,没有再被鬼压床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终于真的天亮了。
她发现自己一切正常,甚至还是端端正正躺在床上,枕着枕头的状态。
只是,让她觉得奇怪的是,明明她最后一次醒过来是开了灯的,但醒来之后却发现灯灭了。
可是因为一夜噩梦与鬼压床,她已经思绪混乱了。
也许最后,自己真是关了灯才睡觉的呢?
她的头脑无比混乱,身体疲惫无力,只想去洗个澡放松一下。
但洗着澡的时候,她才发现……
自己双手的手腕,与双脚的脚踝部位,居然有明显的瘀伤!
那一刻,她终于确定,自己并不是做噩梦那么简单了。
鬼压床,是真的!
4
能听徐小爱说完这个事情,我已经非常有耐心了。
可是当她说到故事最后那段的时候,我心里也忍不住咯噔了一下。
我想的,跟李梦琪当时想的当然不一样。
我不觉得是鬼。
我觉得,当晚,应该是有人在她房间里!
但是也不对。
如果真有人的话,就她那个小小的租房,根本没办法藏人,她起床好几次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呢?
这很矛盾。
因为她手腕与脚踝的伤痕,应该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带着疑点,我回了刑侦队,并一再催促法医给出初步的尸检意见。
完整尸检报告是需要几天时间的,但为了配合案件的侦破,我们是可以在侦查过程中,随时得到法医的鉴定支撑的。
但率先给出结果的,却是负责现场证据的同事。
出租屋里所有居住人都碰面询问过了,未能通过简单交流判断出是否有嫌疑。
他们都是普通人,乍一看与李梦琪完全没有交集。
而该栋楼的出入监控视频,也全都倍速查看过了。
他们得出的结果是,近三天都没有可疑人员出入过该栋出租房。
而且,李梦琪屋外的走廊也是有摄像头,近三天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进出过她的房间。
即是说,凶手并非通过正门进入室内。
大概率,是窗户。
因为案发后,窗户只是被关上并且拉上了窗帘,并没有反锁。
拉上窗帘,关上窗户,这些都是可以在窗外办到的。
可能李梦琪也没有反锁窗户的习惯,毕竟这里是高楼层,比较难爬上来。
但理论上,也是有可能爬上来的。
我让他们扩大范围,去看看附近有没有类似的治安摄像头,可以拍到窗户或者窗户下面那条路的。
而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徐小爱跟我说的,李梦琪「鬼压床」的故事。
那是发生在上个周日夜晚的。
所以,我随口加了一句:
「扩大时间线,把要查的监控视频时间提前到上周日,所有视频都从上周日开始查起。」
虽然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一周前李梦琪的「噩梦」是否跟她的死有关。
但因为无法解释清楚她的噩梦,所以我有些耿耿于怀。
也好在我这么做了。
因为李梦琪的那个「噩梦」,确实是,一个恐怖无比的噩梦。
5
法医终于能给出初步意见了:
第一,深度检查下发现,受害者下体的撕裂伤,是在血液停止流动之后产生的。
配合相关腺体(尿道旁腺等)的充血情况,可确认受害者是在失去生命体征后,再被进行二次侵害的。
第二,血液检查中发现有机化合物 C2H5OC2H5 成分,即乙醚。
管制药物,麻醉药,只要吸入两毫升即可以使人深度麻醉。
但法医强调,在受害者血液中尚存的乙醚浓度非常低微,也许再过一两天,就彻底无法检测出来了。
而乙醚在人体内代谢完,需要七天左右。
我回推了一下时间,即是说,李梦琪体内的乙醚,可以追溯到上周。
这,似乎又能与上周日,李梦琪的那个「噩梦」联系上了。
第三,李梦琪身上的伤。
手腕与脚踝上的瘀伤,可基本确定是用手按压造成的,也确定是旧伤。
即伤痕已经淡化,瘀血正在散去,推测是在三天前至十天前这一时间段造成的。
而脖子上的致死伤,是由电线勒紧导致无疑。
但除此之外,李梦琪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了。
这说明,极有可能,李梦琪甚至还在睡梦中,就被凶手勒紧脖子,直接杀死了。
连挣扎打斗的痕迹都没有,连指甲上都没有抓到任何东西。
只能说,下手非常快准狠,就像是仇杀一般。
可根据我们的调查,李梦琪没有男朋友,没有密切接触的异性,可以排除情杀。
她的生活也相当单调,除去出差,几乎就是公司、租房两点一线,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
而她在县城里所有的朋友同事,对她的评价也都是正面积极的,结仇的可能性很小。
刚好那时候,她的家人,也终于来了。
虽然我们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他们,但他们还是姗姗来迟。
按程序,我们要给他们做一份笔录的。
但没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不顺。
6
李梦琪的家人包括她的父母,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弟弟。
他们并没有来刑侦队,而是直接在楼下的派出所闹开了。
我们马上赶了下去,但也无法阻止闹剧。
主要是李梦琪的母亲,痛失爱女我们理解,所以也没有任何责怪,都是安慰为主。
但问题是,我们慢慢发现,她哭闹的原因,可能并不完全是悲伤。
而是想要赔偿。
怎么发现的呢,因为在她躺在地上打滚哭闹的同时,夹杂着其他话,蹦出了这些句子:
「她还那么年轻,还能工作好多年的……」
「要赔钱……」
「怎么还没找到凶手,一定要他倾家荡产……」
我宁愿相信她并不是故意说出这些话的,但她确实说了出来。
而父亲跟弟弟,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着。
那时候,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李梦琪会租住在那样的地方了。
虽然她公司的福利待遇都不错。
是因为这些人。
如果她不为了省钱而租在那样的地方,也许就不会……
算了。
可以说,处理李梦琪家人,比我们作上述调查花的时间还要多。
直到天黑才把他们安顿好,并承诺破案后第一时间通知他们。
而接下来,我们也终于有线索了。
7
入夜时,同事再次汇报,说找到了一个疑点。
一段可疑的监控画面。
李梦琪所在租房的窗户,朝向并不是很好,外面并没有监控设备能够拍到。
这段监控画面,是在那栋租房的正门前,一个交通摄像头里发现的。
时间是上周日夜晚十一点二十九分,内容是李梦琪到市区出差回家的画面。
也就是她做了「噩梦」的那个晚上。
但那部车子,在送完李梦琪之后,却并没有离开。
车上下来三名男子,他们头戴鸭舌帽,偷偷尾随在了李梦琪的身后。
同事原想调出当时该出租楼房的监控视频,但很可惜的是,出租房老板为了省钱,用了非常小的硬盘,监控视频只保留三天就会被清洗掉。
于是,同事试着联系该车辆的车主作问询,但却发现:
这辆车子的车牌号码,是假的。
这是一辆套牌车。
这三个人,一定有问题。
同事推测,也许李梦琪在一周以前,就已经被盯上了。
凶手正是这辆假牌照车的主人。
而行凶时间相差那么多,是因为凶手花了时间去踩点,这才能在作案后不留下任何痕迹。
针对这一点,我们马上采取了措施。
一来,是继续复盘监控视频,看能否找到与这辆车有关的线索。
二来,我立刻与徐小爱联系,拿到了李梦琪市区出差的办公地点,并大概确定她返程时上车的地点。
然后又连夜跟市刑侦队联系,请求协助调出该地点周边的治安与交通监控。
等到天亮的时候,市区值班同事已经把开车司机给找出来了。
因为案子在我这里,他们不能随便动手,我马上带人去了一趟市区,与他们联合出警,把嫌疑人控制在他的住所里。
他的名字叫郑杰,二十六岁,在一家夜店上班,即订台的销售。
在我们从他的手机、电脑里搜出大量淫秽视频之后,他马上就招了,他还有另外两个同伙。
他们所犯下的罪行,简直人神共愤。
我们本以为他们就是凶手了,但没想到的是,事情还真没有那么简单。
8
根据郑杰供述,他们在工作之余,还在做一项副业:
利用各种网络渠道,非法售卖短视频。
而他的资源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创作」。
得益于他在夜店工作的便利,勾搭不检点的女生,或者「捡尸」等等。
所以他有两个固定的同伙,刘凯与张志明。
当有猎物出现在夜店中时,郑杰就会通知他们,三人一起作案。
他们会偷偷把整个「艳遇」过程拍下来,再拿出去牟利。
当然,被拍摄的对象大部分是毫不知情的。
尤其是在夜店喝晕了,又没有亲友接走而被「捡尸」的女生,就更惨了。
在经历多次犯法,却没有被及时惩戒之后,他们的胆子越发大了。
为了刺激,也为了赚取更多的金钱,他们开始了另一个套路:
迷奸。
良家妇女,学生,乖乖女,她们的视频可以卖到更多钱。
为此,郑杰专门买了一部走私车,并套上假的牌照,用拼车的方式来接触到以上人群。
因为以上人群,基本不去夜店。
但是一部分人是会选择拼车的。
李梦琪也是那样,上周末从市区回县城的时候,她为了省钱,选择了拼车。
郑杰是惯犯了,他非常聪明地先载了李梦琪,然后再去接他的两个同伙。
当然,他们也是假装成了拼车客户。
而因为他们一路上都彬彬有礼,天真的李梦琪并没有太多戒心。
以至于,她暴露了自己的住所。
当晚,她成了郑杰一伙人的目标。
9
我想到了李梦琪所叙述过的那个「噩梦」。
再配合郑杰的供述,顿时觉得背脊发凉。
对于李梦琪而言,那一晚,确实是一场噩梦。
但这场噩梦,却与她记忆中的并不相同。
甚至,因为受到迷药的影响,让她无法清晰分辨出现实与梦境!
当晚,所有在她以为自己是「醒来」的记忆,其实都是梦境。
而她所认为的「梦境」,其实是现实。
没有鬼神,没有鬼压床。
却有三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恶魔在她身边。
他们用沾上乙醚的毛巾捂住她的口鼻,让她受影响陷入昏迷。
然后对她进行了无情的蹂躏。
这期间,也许她在熟睡,但这三个禽兽动作太大了,她终究还是挣扎着要醒过来。
于是他们按住她的手脚,力气之大,都留下瘀伤了。
而她还以为是「鬼压床」。
然后,他们把沾了乙醚的毛巾,再次捂在她的脸上。
这也是她会感到「一阵清凉」的原因!
在她意识里,她终于醒过来了,并战战兢兢地开了灯,检查了整个房间。
但非常悲哀的是,这根本没有发生过。
这只是一场梦。
郑杰一伙人做事谨慎,用的乙醚不敢过量,所以她才有做梦的空间。
她的求生欲,让她在梦里非常谨慎地检查了周围的一切,以为自己并没有危险。
但很快,当她「入睡」之后,当她再次感觉到「鬼压床」的时候——
其实是因为乙醚的药量逐渐减弱,她又即将醒过来了。
这一次,她甚至差不多可以发出求救声。
但是没用,她面对的不是鬼压床。
所以那句:
「神仙都救不了你!」
不是幻听,也不是鬼的声音,而就是郑杰的声音!
是他们,在拍视频,为了节目效果而故意说出的一句话。
随后,她又被乙醚毛巾捂住嘴脸,并陷入了沉睡。
而李梦琪却误以为,她又醒过来了。
这一次,她一直开着灯,窝在墙角,不敢入睡直到天亮。
但其实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她只是躺在床上,被麻醉,被命运不公地对待而已。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天亮起床之后,她会发现灯被关闭,会发现自己并不是窝在墙角,而是躺得好好的。
因为,「开着灯、窝在墙角」这件事,根本就不存在,这只是她梦中的情景。
除了觉得悲哀与唏嘘之外,那一刻,我脑里居然还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我居然觉得,李梦琪由始至终,直到死,也不清楚那晚的真相,在某种程度上是件好事。
就当是一场噩梦吧。
毕竟这个女孩,已经足够可怜了。
10
虽然捋清楚了郑杰一伙人的罪行,但李梦琪的案件,却依然没有进展。
他们并不是凶手。
他们对犯下的多起强奸、拘禁等罪行供认不讳,但都矢口否认是杀害李梦琪的凶手。
首先,他们确实没有作案动机。
他们与李梦琪的唯一交集,就是侵犯她并以此牟利。
目的已经达到,他们虽然是罪犯,但还没有狂妄到一周后再回来杀死自己的作案对象。
按郑杰的说法是:
「我们怎么可能杀她?她根本不重要,她跟那些视频里每个女人都一样,玩过、拍过视频就结束了。我们压根就没把她放在心上,怎么可能会回来谋害她呢?」
虽然说的话禽兽不如,犯下的罪凌迟都不过分,但确实也有道理。
也许在他们这种犯罪者心中,那些女人,根本就只是一个又一个的商品。
毫无人性。
加上李梦琪压根就没意识到自己曾被侵犯过,没有声张,更没有报警,所以不存在他们是为了灭口而折返杀害的情况。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能提供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在李梦琪遇害的那天晚上,他们再次出动,用拼车与迷药的伎俩,侵犯了另一个独居的女子。
全程视频,甚至为了剧情需要,他们还拍下了在迷晕女子之前的准备工作。
讽刺的是,这是一份他们犯罪的证据,却正好又是他们摆脱谋杀李梦琪罪名的证据。
因此,郑杰一伙人,只能另案处理了。
我们迅速与市刑警队进行了沟通,把案子移交给他们。
秉着抽丝剥茧的态度,我们也让市队的技侦帮忙调查他们非法售卖视频的渠道。
一周前李梦琪在梦中被侵犯,并被拍成视频。
一周后,她就遇害了。
多少有点巧合。
我们有理由怀疑,凶手谋害李梦琪的理由,或许与郑杰一伙人拍下的视频有关。
因为李梦琪的尸体上,同样存在被侵犯的痕迹。
兴许是有人看到过李梦琪的视频,且在现实中把她认了出来。
于是色心上脑,最终上演了这样一场谋财害命的悲剧。
而根据郑杰一伙人的供述,他们的售卖渠道,囊括网站、各种微信与 qq 群等。
哪怕拿到所有的购买记录,其中肯定有许多人是使用假手机号,乃至假身份证号码的情况,所以要侦查清楚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也只有市局的技侦队伍能有手段应对,我们只能等消息。
11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继续进行地毯式搜查。
因为根据以往经验,这种案件,如果三天内没有重大进展,那么之后就会越来越难。
甚至会成为无法侦破的无头公案。
而时间,距离李梦琪的尸体被发现,已经过去一天半了。
我们终于把所有能看的监控视频,包括周边的治安与交通视频,全都看完了。
首先,没有任何可疑人士,在案发前后进出过该栋租房。
而作案方法,我们也初有眉目了:
凶手一定是通过窗户进出李梦琪租房的,虽然大多痕迹都已被抹除。
但我们排除了爬窗这个选项。
因为我们交叉对比了窗户对向区域的所有监控视频,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士曾踩过点,或在案发前后去到过窗下位置。
既然不可能是爬窗,那就只有从楼顶爬下来这个选项了。
以上结论让我们作出推断,凶手非常大概率是居住在本栋租房的人。
一来,他能够大大方方地从大门进出这栋楼。
二来,他也能够提前了解楼顶环境,而不被当成可疑人士。
我们暂时还能监控住一整栋楼租客的踪迹,也告知过随时可能需要他们的配合。
但若长时间未能破案,凶手很有可能会离开这个地方。
到时候就更难办了,就算日后能找到补充的线索,却有可能找不到那个嫌疑人了。
于是当晚,我们做了一件大事。
12
我们把整栋楼,共三十六人全部传唤回刑侦队,全部做书面笔录。
虽然之前都做过简单的问询,但都是在该栋租房,或者对方单位里完成的。
而此时大动干戈的举动,也是为了让潜藏在人群中的凶手明白一件事——
我们已经知道他就是这栋楼里的人了。
同时,这也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
如果在传唤期,即十二小时内,我们不能把凶手揪出来,就要全都放人。
这无形中,也会向凶手传达出一件事:
我们是真的没有任何证据。
与凶手的博弈,就在这十二个小时内了。
单单只是传唤询问,也并不能让他露出马脚。
毕竟能把现场处理得那么干净的凶手,心理素质可见一斑。
不过,我们肯定是有预案的。
我们在跟每一个嫌疑人交谈的时候,都把我们查到的,关于郑杰一伙人所犯下的事大致提过。
为了保护被害者的个人信息,我们对郑杰团伙作案内容是保密的。
但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既然找到了郑杰一伙人,那我们很快就能通过他们确定真凶。
没错,我们给每个人传递的关键信息是:
这次传唤,最重要的并不是问出他们什么。
而是要控制住他们,因为我们马上就能掌握谁是真凶的证据了。
在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把范围缩小到其中的三个男人。
分别叫张子成,刘胜华,彭辉。
都是独身独居的打工人。
这三个人,在听到郑杰团伙的信息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情绪变化。
其中最有嫌疑的是刘胜华,根据我们初步了解,他在工地里做的是外墙挂砖的工作,擅长使用保险绳高空作业。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们需要找下一个突破点。
而这时候,市局的技侦同事,也及时给我们反馈了部分结果。
13
技侦的同事,在处理曾购买过郑杰一伙人「创作」的非法视频时,优先为我们案件做了筛选工作。
即筛出了与该犯罪团伙有过网络接触,IP 地址属于我们市县的账号。
郑杰一伙人的视频是流向全国的,在我们这个小地方,能接触到的人不多。
所以最后,确定在我们县城的,只有一个账号。
但这个账号也是匿名的,没有绑定能确定身份的任何信息,而且还用了 VPN 试图绕过追踪。
不过这也难不倒技侦。
他们通过郑杰一伙人所搭建的服务器,反追踪到了该 VPN 的 IP 及服务器地址,并通过服务器日志追踪到链接者 IP 与 ISP 地址。
这是个非常关键的信息,虽然也不是直接证据,但已经足以让我们锁定某人了。
然而这个某人,却出乎意料地,并不是在我们刑侦大队中的任何一个人。
不是该栋楼的租客。
而是,李梦琪情同姐妹的好闺蜜:
徐小爱。
拿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只觉得背脊发凉。
虽然暂时不知道,徐小爱在李梦琪的案件中占据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但单单是回想起问询时她的表现,就足够让我觉得背脊发凉的了。
首先,她手中一定有李梦琪被郑杰三人侵犯的视频,她是一定知道当晚发生过什么事的。
可是,她却故意着重说了李梦琪所描述给她的「噩梦」!
目的是什么,不难猜到。
很有可能,这是为了模糊化警方的视线,是为了让我们不查到那晚发生的事。
而在李梦琪出事之后,也是她报的警。
同事之间,只在一个上午没有联系过,其实按道理也没有非到报警不可的程度。
她明显知道,李梦琪可能会遇害。
只不过,她可能不是凶手。
李梦琪遇害当晚,她并没有出现在该栋租房内,性侵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个女生可以做得出来的。
那么,她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14
哪怕时间已经来到夜里九点钟了,我们仍然上门,以传唤名义带走了她。
她一下子就慌了。
做好准备在公司与我侃侃而谈的她,与毫无心理准备被我们带回刑侦队的她,仿佛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可能她也知道,大概率我们是查到她没坦白的那些秘密了。
因为手里握着技侦查到的确切证据,因此,对徐小爱的询问,我们占据了主动权。
我先是问了一个常规的问题:
「你为什么欺骗我们?」
徐小爱当然着急地狡辩,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
因为接下来,我直接把打印出来的证据都摊在她面前。
然后说:
「你明明知道李梦琪那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却欺骗了我们。我们已经全都查出来了,那栋租房所有租客今晚都在这里,迟早我们也会把所有事情查得一清二楚,而最后你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将取决于你现在开始,是否坦白。」
戳穿她的谎言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她坦白所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徐小爱更慌了。
所以她也,彻底坦白了。
她确实购买了李梦琪被侵犯的视频,并且打算公之于众,毁掉李梦琪的名声。
但她也知道,散播这种视频,是犯法的。
尤其是大范围散播的话,只要当事人报警,那么她大概率会被抓出来。
所以,她选择小范围地,把视频传给部分人。
精心挑选,用没有实名的微信小号发给他们。
没错,他们就是与李梦琪租在同一栋出租房,也是在今晚被我们筛选出来的那三个人:
张子成,刘胜华,彭辉。
可见,我们的侦查方向并没有错,侦查结果也与事实匹配得上。
而可恶的是,徐小爱是专程用地区筛选才加上他们微信的,也只加上了他们三个的微信,如果还能筛选出更多人,她全都会发。
她是想借他人的手,把李梦琪被侵犯的事情给扬出去,让她身败名裂。
真是,好闺蜜。
但她没想到的是,她的这个举动,居然会引起那么严重的后果。
所以事发之后,她选择了隐瞒,企图瞒天过海。
但为什么,她会如此痛恨李梦琪,甚至不惜毁掉对方呢?
15
在坦白了所有事情之后,徐小爱也彻底放松了下来,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所以当我问她为什么要如此针对李梦琪的时候,她笑了笑,很自然地说出了这些话:
「因为我不服啊,凭什么?我不明白凭什么……不就是因为,她长得漂亮。」
「我大学本科毕业,她只是个中专生,也没有特别强的能力,然后我们还做着同样的事情……你们觉得,这公平吗?」
「而且,还有更过分的事。」
「上周她为什么去市局出差?你们知道吗?因为她要升职了,她会被直接调去市公司……到底凭什么?就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就能有那么多优待吗?」
…………
她啪啪啪地不断吐槽,如此理直气壮,仿佛道理都站在她这边,她的所作所为都异常正确。
单单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不寒而栗了。
在害死李梦琪这件事上,她居然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而为了成功把凶手从那三个人中揪出来,我迅速与徐小爱达成共识:
她会协助我们抓到凶手。
而代价则是,她并不会被卷入这个事件当中。
其实我们也充分考虑过,因为在这个案子里,徐小爱的所作所为虽然人神共愤,但她确实没有直接参与伤害李梦琪。
而凶手性侵并杀害李梦琪的动机,很难与徐小爱发出的视频做直接关联。
只是传播淫秽视频的话,能定的罪罚相当小。
与其说是我们给她一个机会协助破案,倒不如说,在法理上,我们很难确确实实地让她受到更重的处罚。
而此时,揪出凶手才是最迫切的事。
16
徐小爱拿着她的手机,在我们的陪同下,分别去见了三个嫌疑人。
她要输出的内容是:
我已经被抓了,你们所加的名为 XX 的微信是我的小号,我发给你的视频也已经曝光,警察已经查到一切了。
而我要表达的态度则只有:
坦白从宽,如果要死磕到底,我们会在证据确凿之后,建议检察院以最高量刑提起公诉,很有可能会是死刑。
虽然公安机关是没有量刑建议权的,但不妨碍我们把案子转给检察院时,进行简单的讨论。
事实上,就凶手的认罪态度而言,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需要办案刑警的意见。
在徐小爱帮助下,凶手没能扛过来。
果然是刘胜华。
原因就是,他暗恋李梦琪已久,他在心里把她当成了女神。
李梦琪在他心里一直都有一种光环,甚至他都不敢跟她打招呼认识。
直到他看到李梦琪被侵犯的视频,而且还是三个人。
他心中的女神光环,在那一刻彻底破碎了。
所以他买来了一身防护衣与手套,并在工地偷了一套安全绳,以从楼顶吊下来的方式,偷偷潜入了李梦琪的房间里。
他愤怒至极,直接勒死了李梦琪。
他把自己的愤怒,全都发泄在了她身上。
最后打扫好一切,再从窗户离开,不留下一丝痕迹。
同时,他也交代了作案工具的藏匿地址,我们连夜把罪证找了回来。
真凶归案,这个案子,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了。
这一夜,也终于过去了。
但是,在接下来对刘胜华的审问时,我们发现了更多令人窒息的恶意。
都是针对李梦琪的。
17
首先,我们注意到一个问题:
李梦琪从头到尾,都是个受害者,甚至是个被蒙在鼓里的受害者。
这是如何造成刘胜华的光环破碎,让他愤怒得动了杀念的呢?
结果我们才发现,刘胜华拿到的视频,与郑杰售卖出去的视频,居然还是有差别的。
郑杰那边售卖的,写得很明白是迷奸与侵犯。
但刘胜华收到的,却在标题上写明:
该视频里的演员都是主动参演的,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
这意味着,刘胜华接收到的信息,与事实出现了极大的偏差!
他认为李梦琪是为了钱,而去拍摄这种淫秽视频的女人。
所以,才造成了他的价值观崩溃,以及犯下了杀人的重罪。
这绝对是徐小爱干的好事。
不得不说,她是真的用心险恶。
同事们都很生气,气得都考虑要不要想办法把她也搞进来。
我制止了他们。
难道就没有正当的办法,对她进行惩戒了吗?
当然不是了。
我们对徐小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细致的复盘,发现了一个更恶心的事实:
徐小爱从郑杰那里买到的,只有李梦琪被侵犯的视频。
即是说,她原本并没有购买小视频的习惯,她的目的,就是李梦琪的视频。
那么问题来了。
她是如何精准找到郑杰一伙人隐秘的销售渠道,并精准买到李梦琪的视频?
这里面,肯定有古怪。
我跟市刑侦负责郑杰案的同事作了报告,并口头上拜托了他们,一定要严查。
而他们很快给了我反馈:
他们确实把郑杰这个案子当成要案来侦查,而随着众多视频上的被害人被确认,郑杰团伙的可预见刑期越来越高。
市局同事,是奔着让他们无期徒刑而去的。
在这种前置条件下,郑杰自然吓坏了,能认的都认,能说的都说,只想宽大处理。
其中,郑杰表示,关于李梦琪这个人,是有个加了许久的微信朋友,把女孩子的照片、个人信息,以及当天在市区的位置发给了他。
并标注说,这人很吝啬,只要以低价拼车为理由,很好下手。
没错。
那个微信,也是徐小爱的小号。
李梦琪那天出差的行径路线,是徐小爱透露给郑杰的。
她甚至把李梦琪的节俭,当成了伤害她的切入点。
别的不说,就单单是李梦琪这个案件而言,徐小爱绝对已经达成同伙条件了。
市局的同事也毫不含糊,直接过来把她接走。
等待她的,定是锒铛入狱。
18
之后,我还负责陪同李梦琪的家属,去她的租房整理了遗物。
很遗憾的是,她的家里人,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弟弟,并没有带走她所有的遗物。
并不是带不走,毕竟三个人都来了。
而是他们,不要。
他们只带走了李梦琪的银行卡,一点点首饰,一两个电子产品。
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们不要。
就像已经死去的李梦琪,没有价值了,他们也不要。
在送走家人之后,我站在李梦琪的房间里,觉得无比难受。
我去翻看了她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那是一本又一本的学习笔记。
里面的字,很端正。
上面记录着她在工作中学到的知识,犯下的错误,不足之处的思考。
旁边还有一叠书,是在职大专的课本。
她还有一个本子,是她对自己的人生规划。
她在计划着,攒些钱,读完大专,再读一个本科。
从文字中,还能看出一件事。
她对家人的榨取完全没有抗拒,她非常想要提升自己,非常想要帮家里脱贫。
让人心疼。
她所有文字,仿佛都有温度,都在说明着一件事:
她非常想要,过好这一生。
然而她这一生,却都是噩梦。
桌子上,摆着一张她与家人拍的全家福。
也没有人要带走。
在转身离开,关上门的那一刹那,我仿佛在模糊中,看到了她坐在桌前的身影。
她埋头看着书,时不时写下几个字。
她抬起头来,看看照片。
似乎还在,憧憬美好的未来。
备案号:YXX13weGl4zCwmeA4lSB4p2
编辑于 2022-12-12 18:25 · 禁止转载
点击查看下一节
交换的人生
赞同 19
目录
3 评论
罪案故事馆
小咪 等
×
拖拽到此处
图片将完成下载
由AIX智能下载器(图片/视频/音乐/文档) Pro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