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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捡个男人叫杏花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4934 更新:2026-06-09 11:26:57

捡个男人叫杏花

故梦里:留恋红尘只为你

我救了个男人……准确点说,我院子里掉了个奇丑无比、奄奄一息的男人。

掉就掉吧,他还在有人调戏我时冲出来了,却忘了自己身上穿着粉红裙装。

急中生智,我一把把他推回去,大喊一声:「杏花,你的病不能受风!」

从此,我店里多了个帮工打杂的「表妹杏花」。

没想到,这一念之善,不但帮我破解了双亲去世的真相,还白捡了个「以身相许」的王爷。

1

今早又有几个村妇又围着我的早点铺子嚼舌根。这个道「嫁不出去,屋里没个男人」,那个道「挑肥拣瘦,年纪大了就没人要了」……

我就不咸不淡地怼了一句:「我哪比得上你们,那些又丑又抠又偷人的相公,你们能忍,我忍不了啊。」

领头妇人反应半天,才明白受了抢白,气汹汹道:「你清高,一个开饭馆的孤女,等着个王爷来娶你不成?」

我气笑了,道:「自己挣的钱花得顺心,自己的房住着宽敞,什么皇帝王爷?臭男人一律不许进我的门!」

没想到,打脸来得这样快。

夜色如水,星斗高悬。

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打算蒸第二天的包子,突然听见院中一声巨响,好像什么重物跌落。

这一下把我睡意都吓没了,提起烧火棍,蹑手蹑脚地摸过去看。

借着月色,只见一个人形趴在我后院,几乎不动,只有后背微微耸颤,看来还有气息。

这是受伤了吗?

伤成这样,你找我一个开饭馆的干什么,找城西棺材铺比较快啊!

虽说心中这样吐槽,但我还是壮着胆子,上前用烧火棍扒拉了一下。

借着月色,我看清他的衣服,和半侧的面庞,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一件黑色外袍几乎裹住他全身,整个人看起来黑蒙蒙的,可是,衣物遮不住的地方,比如手部、颈部皮肤上又有一层细密的白色绒毛,配上发红的眼睛,肿胀的脖子,让我差点以为这世上有鬼……

我陷入激烈的思想斗争,一方面,谁不怕麻烦?且不说这人丑陋怪异来路不明,单说我一个孤女收留一个单身男子也不太合适。

但另一方面,我又想起天上的爹娘,一生乐善好施的他们,发病时却被人人拒之门外……

正犹豫间,地上的人开始狂咳,自己用手挠着脖子,撕扯衣物,好像快窒息了。

我咬咬牙,总不能让人死在当场,一跺脚,到底把人拖进厢房。

将他外袍一掀,又吓了我一跳,里头的中衣领口几乎全被染成暗红。大概是因为咳血,血痂干了收紧勒脖子,我连忙拿来剪子,唰唰几下把布料剪破。

他这才喘息几声,呼吸渐渐平静下来。

我定睛看去,他身上伤口细小,并不致命,但肿胀不堪,呈现一种诡异的暗绿色。

是……中毒吗?

这时,浓重的血腥气中,又传来一股中药味。

哦,我仔细观察,发现他有些伤口敷了药。我猜测,大抵他是自行配出了解毒药的,只是伤得太厉害,只上了一部分,就昏晕过去。

果然,我在他的包袱中,找到了剩余的药粉。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我一咬牙,索性操起剪子,找了两条干净的帕子缠着手,一点一点把他中衣剪开,将剩下的伤口也都抹上药。

男子在昏迷中也因疼痛而皱眉,时不时发出几声呻吟。

我倒是越战越勇,一边抹药一边嘟囔:你小子遇到我,算你运气好。

过了顿饭工夫,榻上的人明显好转。脸上那层细小的白毛几乎褪去,也不再高烧了。不过,还是看不清他本来的长相,因为他皮肤上像是结了一层痂,整张脸黑黢黢的,估计包公见着都自惭形秽。

看见他初具人形,欣喜之余,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眼前:

他衣服都让我剪了!

事急从权,刚才他都快挂了,我自然也顾不上什么男女有别,但这会子我发现,光看身材,他还挺不错的:手脚修长,腰肢纤细,现在受伤平躺着,腹部都隐约露出肌肉的线条。

所以,让这么一个年轻男子,赤身躺在我家里,实在不太好看呐。

但我一个独居姑娘,也没有男人的衣服给他穿。

罢了罢了,我心想,人在江湖,将就一下。

于是我给他找来自己最宽大的一套衣服,粉红色洒小白花的襦裙,外头一条织锦披帛,给他套上。

我站起身,揉揉因低头而酸痛的脖子,想着,也算仁至义尽了,等他醒了,就打发他自己去看郎中。

看看天色,这一通折腾,得,早饭也甭卖了,直接做午饭吧。

急急忙忙开了张,很快店里坐满了人。这时,我看见一个醉客,不由暗自皱眉。

一个孤女开店,那些嚼舌根的村妇固然可恶,但最怕的,还是毛手毛脚的客人。

这客人名叫熊二,是个混混,之前来吃饭,就不停在言语擦边试探,一会子夸我皮肤白,一会子赞我腰细,然后又开始说我这等样貌,开什么店,嫁个富家做小也不用这样辛苦。

这些话让我很不舒服,但开店,讲的就是个和气生财,每次我都硬着头皮打哈哈过去。

但今天,看他醉眼乜斜,还不知会做出什么来。

我刻意不与他眼神接触,没想到,给其他客人添酒时,被他从身后一扯,竟将我扯得跌坐在他身边,险些撞在他怀里。

我连忙起身,他却扯着我袖子不放:「虞娘子……每,每次我跟家里那个母老虎吵架,都要到你店里来喝两盅……你,你这么美,光看着就饱了……」

我难得拔高音量:「您醉了,我让人送您回去。」

「怎么?我也是老主顾了,在你这不知花了多少钱,你这要赶我走?」 醉客眼睛立起来,喷着酒气道。

我在这又慌又窘,一众客人却哈哈大笑。有人甚至道:「虞娘子,人家在夸你,你怎么还急了?」

就算最同情我的一个大姐,也小声劝我:「他是吃醉了的疯子,翻了脸你吃亏,你就服个软应付应付吧。」

看有人帮腔,那熊二越发借酒装疯,顺着袖子来拉我的手,道:「虞娘子,快倒酒呀!」

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身边一阵旋风,刮得我下意识闭了闭眼。

等我再睁眼看去,发现我和醉汉的手之间,赫然多出了黑黢黢的第三只手。

同时,世界好像一下静默了,四周鸦雀无声。

我慢慢转过头,跟满店的路人群众,一起共赏了这惊悚的画面:一个身高八尺、面如包公的「女子」旋风般坐在了我和熊二之间,身上穿着一条粉红色洒着小白花的裙子,上身还有一条织锦披帛。那披着薄纱的手臂抬在前面,铁钳一样握住了熊二的手,套着粉红锦缎的身体如铁塔一般,娇滴滴发出一声:「哥哥,我陪你喝……」

这「女子」是从我内院跑出来的,自然所有人客目光都投向了我。

我我我……我总不能实话说,屋里藏了个大男人,还穿着我的女装吧……

急中生智,福至心灵。

我趁着大伙还没反应过来,一把抓住他的粉色裙子,大喊一声:「杏花!」

然后连推带拉的把人往门里扯,埋怨道:「杏花,就跟你说,你的病不能受风!」

把人推进去,我转过来,背靠在门板上,跟围观群众打着哈哈道:「各位街坊,这是我的远房表妹,名叫杏花,天生神力,因为偶尔犯些疯病,来我这儿养病,小住一阵子。」

我说话时,还伴随「杏花」在门板后头叫嚷的背景音:「让我陪哥哥喝酒!凭什么不让我陪哥哥喝酒!」

熊二脸色大变,连醉酒都不装了,站起来,脚步如飞,逃离了我这店面。

他身后的笑声,比刚才还大。

2

我安抚了前面,抽时间回到后堂。

看见「杏花」还套着那身粉色锦缎,蜷缩在屋角,一时我是又好气又好笑,上前道:「我救你一次,你救我一次,算扯平了,趁没多少人看见,你快走吧。」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走不了啊,刚那一下,伤口裂了……」

……

我皱起眉头:「不是我心狠,你一个男子,在我这儿住着多有不便,你要治伤,我给你钱去找郎中。」

他眨眨眼,狡黠道:「我怎么成『男子』了?明明你当着众人,说我是你『表妹』呀。刚才那些围观客人,有一个就是郎中打扮,你叫我去找他,你编的谎可不穿帮了?」

我:「……」

我翻白眼,这救人一命,还叫赖上了?但他说的也有道理,拿住了我的七寸。

他看我不语,忙趁热打铁道:「我不是歹人,我是邻州的捕快,为一桩案子进了你们州府,可惜行事不密,遭人暗算,才成了这样。横竖你现在给我编造了身份,就好人做到底,留我在这儿把伤养好吧。我不白吃白住你的,给你干活打杂,万一那混混回来找你麻烦,也能帮你应付一二。」

听说他是官府的人,我放心许多,何况他说的几点,正是我的担心,于是我沉吟半晌,算是应了。

一晃「杏花」在我这住了两个多月了。

我留他还是留得挺划算的,搁外头,好些人知道了我这有个养病的「表妹」,开始大家当笑话传言,但见面三分情,他时不时端茶送水,热心跟客人搭话,甚至帮着哄哭闹的孩子,很快大家也就习惯了,甚至还有热心的大娘暗示想帮「她」说门亲事,弄得我哭笑不得。

搁里头,他帮我修缮门窗,扛大宗的米面。到了晚上,他住在厢房,也让我有几分安心,不再像以前,总在床边支着烧火棍,睡也睡不安生。

有次午夜醒来,我想起炉子还没生,耽误明天做饭。起身去看,却发现炉膛里保留了细小的火种,明明灭灭,正是「杏花」的手笔。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仿佛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做什么都有父母的荫蔽。

这一日,我与「杏花」在街面行走。因我怕他穿帮,成日调教提点,现在他完全学会了女生的步态,加上身高腿长,活脱脱一个背影美人。

不过换到前方,就有些吓人,他脸上那层黑痂正渐渐掉落,前日我看,整张脸还跟裂纹的鸡蛋一样,所以他出来都戴一方面巾遮住。

路过一间杂货铺子,杏花突然停住,道:「等我片刻。」

说着,他进去,出来时,手上拿着只白玉簪子。

我惊道:「怎可收你如此重礼。」

他一笑:「你一直想买这个,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 我一愣,忍不住问。

「你头上戴的簪子掉了珠花,而且,这几日你总往那杂货铺跑,在胭脂钗环的区域停留许久,不是吗?」

「杏花」笑岑岑说着,顺手把玉簪给我簪上。

我脸有些红。

难怪他说自己是个捕快,还真有两把刷子在身上。

说实话,我也想过问他追踪的案件是什么,又是谁害的他。

可我并没开口。

人人都有秘密,他未必方便透露。何况我其实既想了解他,又怕了解他。

自从双亲去世,我一个人撑下了所有的苦。

孤独是我的藩篱,却也是我的堡垒,我怕他介入我的生活太深,让这堡垒上出现裂痕。

说到底,我连他到底叫什么,黑皮底下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呢。

正想着,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鞭炮,我惊了一下,探头出去,远远看见一支队伍在街上巡游,几个轿夫抬着敞篷的轿辇,一个白衣方士半躺半坐在轿辇上,队伍前头是那个混混熊二,似乎在引路。所到之处,行人纷纷走避。唯有一群不懂事的孩童跟着队伍拍着巴掌,一边唱着童谣:「选瘟妃,嫁瘟神,只有去,没有回!」

看见这些人,我脸色大变,不自觉地手握成拳,拉着「杏花」抬腿便跑:「快回家。」

「怎么了?」「杏花」问。

「别让他们撞见了,他们在『选瘟妃』!」

3

「什么是『选瘟妃』?」

我一路跑到家,气都没喘匀,一边栓门一边才有空回答「杏花」这个问题。

「我们这每年开春后、端午前都闹瘟疫,你听说了吧?」

「杏花」点头,这些日子他跟人聊天打屁,想来谈到过。这种瘟疫起病急快,患者先是昏沉无力,继而上吐下泻,吃食吐尽了,就开始吐黄绿色的胆汁,直到虚弱而亡。整个发病过程一般不到一天,是极为烈性的疫症。

对此情况官府不能说不管,但也没有完全管,最多就是发些救济的粮食,然后熬着,等过了端午,疫情自然消退。至于消退之前过世了多少人,那也只能算他们倒霉罢了。

「三四年前,我爹还在,他是读书人,在众人心中也有威望,」 我说下去,「曾联名上书知县,说与其年年救济,治标不治本,不如查清瘟疫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后来呢?」「杏花」盯着我,眼中是认真的光芒。

我长叹一口气:「官府本来都同意了,然而,这时来了一个方士。」

「他说,瘟疫是由瘟神带来的。所以,每年从民间挑选一个漂亮姑娘,打扮起来,封入棺材,丢在河里顺流而下,送嫁瘟神,就可以让瘟神大人不发怒,保佑全县。」

「这套巫蛊把戏,怎么还会有人信啊!」「杏花」不屑道。

「谁说不是呢?我爹就带头质疑,也有不少人跟我爹一边,怼那方士,凭什么你说啥就是啥啊,让你女儿去嫁,你送不送?」

「然后呢?」

「然后,方士召集了几位最虔诚的信众,给他们发下『灵符』,嘱咐他们把符烧化,在这一时期,无论吃什么,都加一点香灰一同煮沸再吃。」

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仰头看了看天空,才说得下去。

我多么希望世界上总是善良出头,恶人遭报应。

可惜,生活不是话本子。

「那一年,方士的信众无一染病,反而我父母双双染上瘟疫,最后家破人亡……」

「一夜之间,我家,由受人敬重到沦为笑柄,而踩着这些血泪,那方士的声威扶摇直上。出行必坐八抬大轿,人人拜倒,尊称『神师』。」

「知县也采纳了他的建议,每年选取漂亮姑娘,」 我终于回到「杏花」最初的问题,「这个就叫『选瘟妃』。所以每年『选瘟妃』的时候,但凡家中有年轻女儿的人家,都关门闭户,生怕被看见了。」

我一边说,一边上楼,去闩窗户。

「杏花」蹙起眉头,跟在我后头,半晌才问:「抱歉,不是想追究你的伤心事。可你有没有想过,不是瘟疫,而是其他什么原因,比如说,中毒?」

我摇摇头:「应该不是,发病常常是一家子,有时还有邻居,所以大伙都说这病传染。」

「但是,」「杏花」用一种尽量轻柔的语气,「你就是例外啊,你家中,你不就一点没有染上吗?」

我语塞,双亲身故,我却毫发未伤。有不少人因此说我命硬,克双亲。

顿了顿,他又问:「我记得你提过一嘴,说开春后,端午前,是饭馆的淡季。这跟瘟疫时间刚好重合,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了想,道:「这倒不一定,这时节风沙大,大伙儿不爱出门。新鲜的蔬菜又没下来,上馆子也没什么好菜,就算没有瘟疫,生意也不好做。」

说着话,我已经到了后院,打算把这道门也锁起来。

可说也奇怪,那选妃队伍的鞭炮声,怎么听着不减,还越来越大声?

这时,我面前的门板一震,一个好心的街坊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隔着门跟我嚷了一句:「虞娘子,快跑吧!听说他们指定了你当『瘟妃』呢!」

我如五雷轰顶。

这次居然不是随机选妃,而是上门搜捕?

想起那队伍前头有熊二(他是「神师」的座下弟子),我恍然大悟,估计是上次得罪了他,这便公报私仇来了。

我小时去偷看过一次「嫁瘟神」,那被选中的姑娘不肯就死,被封在棺木中,尚且哭号不止,指甲咔哧咔哧地抓挠棺木,发出的声音让我至今想起都不寒而栗。

一时间我腿都软了,忙推了把「杏花」,道:「你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咱们各自逃命去吧!」

4

到了晚上,我看敲锣打鼓的队伍都散了,好像也没什么人在找我,就偷偷返回铺子。

一进巷子,遇上那个来报信的老街坊,她看见我,跌足道:「虞娘子,你不知道,他们把『杏花』抓走了!」

我:「啊?」

我不是叫杏花去逃命吗?再说就算他不跑我也不太担心,就他那样,去「嫁瘟神」,瘟神大人会连接降下十年的瘟疫吧!

没想到,老街坊扯着我道:「你怎么能把她一个人扔在家呢?你不知道,她疯病一好,那黑皮都退了,有多漂亮!又高又白,梳着宝华髻,活像那画里的西域美人!揭开面巾的一下,熊二都看傻了!当时就说,神师也很满意,当场就叫人拖走了。」

我懊恼又愧疚,「杏花」会摊上这无妄之灾,完全是因为我。

接下来的两天,我疯狂求人帮忙,可是都无果。

与我相熟的客人,也有同情我的,但即使平时跟我最好的几个,也劝我算了。

「哎呀,这是官府的决定,没办法的。」

「唉,横竖你那表妹也有疯病……节哀顺变吧。」

「就是,毕竟牺牲她一个,保佑的是全州上下的平安……」

我不怪他们。

因为往年「嫁瘟神」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

但这次,我无法就这样袖手旁观。我不想一生噩梦,梦里咔哧咔哧挠着棺木的姑娘,总是变成「杏花」的脸。

最后,我决定自己去冒个险。

我记得,送嫁之前,新娘会被装在棺木里,摆在祭祀用的瘟神庙中。这时候一般入了夜,围观的人群因宵禁散去,棺木里头的姑娘憋个半死,也闹不动了,现场最多留一两个看守,也人困马乏,走神溜号。

所以,这就是我唯一的机会。

是夜,月黑风高,正适合执行计划。

我从神庙后面的狗洞钻入,果不其然,一个看守交班去了,另一个看守是我们镇出名的酒鬼,在那儿坐着,头不住往下点。

我摒着气,从阴影里穿过,进到了神庙的后堂。

这后堂被一层帐幔隔开,点着几支昏黄的烛火,中间一尊高大的「瘟神」像,那神像穿一身宽大的白衣,青白脸色,让人望而生畏,神像脚底,停着一具金漆的棺木。

看见棺木的时候,我有些惊讶,之前我偷看那一次,棺木是正常尺寸,而眼前这具棺木过于巨大,感觉两个人躺进去都有余。

我不知这是不是因为「嫁瘟神」的仪式越来越讲排场了,但这大大增加了我开棺的难度——这花纹精美、木质厚实的上盖,实在太重了。

我上前,使尽九牛二虎之力,在棺盖的缝隙中塞入一条丝巾,这样移动的时候能尽量不发出声响。

就这么点动作,已经让我大汗淋漓,擦擦头上的汗,目光往外飘一下,方才还看得见的一颗星星已经升上天顶,现在已经看不见了。

我有些急,就这个速度,到明天白天也休想救出人来。

然而,正在我唰唰冒汗的时候,棺木上盖无声地撑起来了。

「杏花」一手撑着上盖,坐在棺材里,身上穿了大红的嫁衣,头上顶着凤冠。烛火盈盈,照着他的面容。

我跟他四目相对,一下就懵了。

先前街坊大娘说他变漂亮的时候,我还半信半疑的。如今一见,才彻底服膺。

他面上的黑痂一掉,底下新生的皮肤比女子还要白皙。深刻又周正的五官画上浓妆,带着浓烈的异域风情,显出一种不可方物的美艳。难怪熊二看见,二话不说就绑了他来。

然后,想到一个问题,我更懵了。

大哥,你这是没事啊,自己都能掀开棺材。

那你咋不跑呢?!

……

我正想问出这一句,帘幕外头突然传来脚步声,然后是巴掌打在人脑壳上的啪一响:「起来!睡死你算了!」

我一激灵,这是先前去交班的守卫换好岗了!

杂沓的脚步与铁链拖拉的声音越逼越近,明显来的人不止一个。到底是我耽误了太久。

我急看左右,这下,别说带「杏花」偷跑,连我自己都自身难保。这庙的后堂就这么大,还不像家里有个床啊柜子的,除了贴墙而建的神像和这具棺木,根本没有任何能遮蔽的东西!

轻薄的帘幕已经被来人带起的风吹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正在这时,「杏花」猛然出手,将我一拉,迅速合上棺盖。

好么,本来我是来救他出去,这一下,反而成了他把我拉进棺材。

就在他摆正棺盖的一瞬,外头的人群也进来了。

「咦,这棺材,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呀,」 有人眼尖。

我在棺木里头,心提到了嗓子眼。

「杏花」却把我的嘴一捂,用力在棺木中踢了几脚,捏着嗓子嚎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外头的人可能本来想看一眼,一听这陈词滥调,反而不耐烦起来,一把按住棺盖道:「嗐,都这时候了,就认命吧!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的。」

说着,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把棺材抬起,我听着外头的嘈杂呼喝,能想象它被绳索捆成一个粽子的画面。

我偷看的那次「送嫁」过程与现在自己的处境重合到一处:外头的人越聚越多,给棺木上缠上红绸,贴上喜字,唢呐的音调欢快又凄厉。男人们抬起棺木,嗨呦嗨呦地喊着号子,去向河边。

随着一声悠长的「送嫁——」,这巨大的,装着两个人的箱子被扔下了水。

5

棺材随波涛一沉一浮,内里一片漆黑,狭窄幽闭。

我耳中充斥着水流之声,像乘坐着一艘木船。

这「船」上,只有我们两名乘客。

我脑中不停浮现之前那新娘凄厉的哭号,和咔哧咔哧挠棺木的声音。

可我似乎又没有我想的那样害怕。

因为……他在我的身边。

由于空间就这么大,我们甚至不得不躺着相拥、耳鬓厮磨,虽然扮成女装,男生的肌肉到底比女生致密许多,倚靠起来有种微微温热的压迫感。

黑暗中,他先开了口,微带责备的口气:「你怎么来了?」

我有些委屈,沉默片刻,才道:「我为什么来,你不知道么?」

他也沉默了一会,才轻叹口气:「抱歉,怪我没机会告诉你……我接下这个任务,是有意为之。」

事到如今,看他各种表现,我其实也模糊地猜到了,但还是顺着他的话问下去:「故意的?」

「是,」 他声音中带几丝狡黠,「你是否发现,这副棺木宽大,也没那么憋闷?正是因为我提前贿赂了棺材铺老板,做了一个机关,被丢下水之前,一直偷偷开着气孔。」

「也就是说,你知道会被关在棺材里?」 我糊涂了,「可一个气孔又有什么用?现在我们都在河里,就算不会闷死,也是要饿死啊!」

「不会的,因为这河道我勘察过,棺木的去向,有一个目的地。你等着看,会有人把咱们捞起来的。」

我听得越发懵了,都说瘟神的新娘只去不回,怎么还会有人捞我们?

清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从头跟你说吧。」

于是,「杏花」跟我讲了他之前的故事。

他说,他是邻近州府的官差。数月之前,有个披头散发,遍体鳞伤的姑娘冲到府衙门前报案,她受伤严重,几近疯癫,但还是能从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拼凑出要告发的事情:她被关在一栋建筑,日夜供人取乐。

「杏花」当即排查当地的声色场所,都没有这姑娘的资料。而且,就算声色场所也是不准这样虐待姑娘的。可见,暗处另有魔窟。

由是他抽丝剥茧,微服探查,终于发现一所荒废的大宅,认为应该就是问题所在。

然而,不知是谋事不密,还是一时轻敌,他被人暗算,受伤中毒,因此才成了我见到时那副样子。

我听得胆颤,可又忍不住问:「但这些,跟嫁瘟神又有什么关系呢?」

「杏花」在我耳边笑了一下:「因为我发现,那大宅的位置,刚好就在这条河流的下游。而且,那疯姑娘说话时,不时全身瑟缩,似乎被困在极其狭小黑暗的地方,我现在才明白……就是棺材。」

听到这里,我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一切都是方士的阴谋,计策实在狠毒,让我汗毛倒竖。

通过大张旗鼓的「选瘟妃」,挑选送嫁的新娘。但凡是富家女子,或是家里的确很爱这个女儿的,都会破财消灾,让他先发一笔横财。而通过这层筛选,就能挑出一个家贫无力,又长得漂亮的,关在棺木里顺流而下,他却在下游使人打捞,顺势就送上了自己的床。

那些女子在棺材里被关过一遭,半死不活,死里逃生,被提出什么要求都会同意。此外,她们在本地人心目中都已经名正言顺地消失,自然再也不会有人去寻找。甚至就算被人看见,目击者多半也会以为是自己认错。

等于说,明明在光天化日下制造多起失踪案,却不会有受害者进行追究。那些可怜的姑娘就此落入他的魔掌,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想到此处,我插了一句:「所以,你在我店里潜伏,也是故意的?」

「杏花」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不是故意,可以说是歪打正着吧。我正苦苦思索,不知如何隐藏身份,却被你灵机一动,一句『杏花表妹』掩盖过去。」

「我当了一辈子男子,突然换个性别,自然让人最意想不到,所以何不将错就错?而且在你店里工作,人客往来,也很方便我打探消息,我还发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什么?」 我忍不住问。

「就是关于你们这里的瘟疫,」 他絮絮说下去,「为什么方士地位能那么高,『嫁瘟神』这件事能够成立呢?恰恰是因为这瘟疫肆虐!人在无助时,就会希求鬼神,任其摆布。」

「难道……你发现瘟疫的原因了?」 我的声音都忍不住拔高起来。

「正是……」

我圆睁双眼,正要继续追问,突然棺木似乎撞上了什么,砰地一声,把我们两个在里头都晃到一侧,几乎叠了罗汉。

我反应过来,果然如「杏花」所说,既然「嫁瘟神」是为了收集年轻貌美身家清白的女子,那方士就一定会安排人手,在新娘闷死前把棺木拦下来的。

我们两个都屏住呼吸,听见外头再次出现人声,似乎是把这具木箱子用渔网之物捞住,晃晃悠悠抬上岸去。

6

终于,外头归于平静。棺木的上盖开始被移出一条小缝,昏暗的烛光中,映出一张白面长须的脸。

那张脸我是怎么也忘不了的,当年,父亲与他论辩,他一副鹤发童颜的样貌,可骗了不少人死心塌地的信任。

而现在,那张「仙风道骨」的脸上,只有猥琐的神情。

「美人,出来吧!」

他把手伸进棺木,看他的姿势,我能感到,之前的姑娘都是被他像提一条破烂手帕一样提出去的。

但我们不是那些姑娘!

说时迟,那时快,「杏花」抛出一大把胭脂蜜粉,桃红色的烟雾瞬间弥漫了方士一脸。

我趁势跳出棺木,「杏花」在我之后,跳出来的同时,一把从身后勒住方士,用金钗锋利的尖头抵住他咽喉。

方士被勒得发不出声音,舌头外吐,手脚徒然在空中乱抓。

然而,百密一疏,就在此时,窗下突然有一道人影闪过。

我惊叫出声,看背影是那个熊二,也许他本来是来听墙根的,但这一下,走漏消息,他一定是去报信了。

我和「杏花」急想撤退,但就在退至大宅门口时,四周已经涌来上百名信众和乡民,形成一个大圈,把我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他们个个脖子上挂着「灵符」,手中拿着木棍铁铲,一副喊打喊杀的样子,要不是我们手中有「神师」当人质,只怕已经万劫不复。

对峙之中,甚至本地知县都赶来了,他上身套着官袍但下身配着便服裤子,可见来得很急。

熊二杵在知县身旁,指着穿着大红嫁衣、挟持着方士的「杏花」,疾言厉色,向四周道:「这女人,这女人是嫁瘟神的新娘!不肯就死,所以劫持我师父!」

底下人眼中冒火,一片应和。

我明白,在众人眼中,方士是「神师」,是救主,而我们两个,此时却成了挟持「神师」的乱臣贼子。

知县清清嗓子,跨前一步,道:「犯妇听着!蝼蚁尚且贪生,本官理解你的心情,可『嫁瘟神』是本地传统,牺牲你一个,救万民于水火!人固有一死,你就不要徒劳挣扎了,放开神师,还能留你一条全尸!」

「杏花」莞尔一笑:「大人不觉得奇怪吗,我既然是瘟神娘子,此时该顺水漂流,怎么会出现神师大人府邸之中?」

「这……?」 四周乡民看向报信的熊二,熊二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他说不出,我来替他说,」 我上前一步,「就是『神师』大人自己将我们放出来的!什么嫁瘟神?根本是便宜他自己!」

说着,我用最简单的话,把在河中「杏花」跟我说的披露出来,最后加上一句:「他那宅邸,一定还有女子尸骨,装我们前来的棺木也还在内堂中,一搜便知,可以为证!」

举座哗然,乡民衙役们一脸不敢置信。有胆大性急的跑去,回来回报,说果然内堂中有一具棺木,上头喜字,正是送嫁祭祀之具。

知县脸色暗沉,半晌不语。

就在这时,熊二急中生智,扯住知县道:「大人,那妖女貌美,我师父受她诱惑,一时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也是有的,可嫁瘟神的事不能停啊!惹怒了瘟神大人,可是要给全县府降罪的!」

我一激灵,他这话十分险恶。大家最在乎的,不是神师做了什么,也不是什么公平正义,而是自身的安危!

果然,一句话间,风向翻转,乡民们纷纷嚷道:「接着嫁!接着嫁!」

神师的事情,可以之后再议,但人们都怕完不成祭祀的仪式,导致瘟疫降临。说话间,已经有激进的乡民,几乎要伸手来抓我们了。

眼看情势危急,「杏花」一声断喝:「你们可知,不需要『嫁瘟神』,也能阻断时疫,治病救人!?」

「你说什么?」众人一愣。

「我说,世间万物,有果有因,众生畏果,菩萨畏因!这瘟疫,根本不是什么瘟神带来,我已经发现了此事的真相!」

7

在场的人,包括我,都惊讶地看向「杏花」,之前我们讨论到瘟疫成因,但屡次被打断,我也想听,到底是什么,带走了我挚爱双亲。

杏花连发弩一样说下去:「乡亲街坊,你们是否见过,放久的饭菜上,会发出臭气,长出一层青色或白色的毛?」

「那是自然,谁没见过?」 一个拿着铁叉的大哥道。

「如果吃了这样的饭菜,会怎么样?」

「会中毒,上头吐,下头拉,要是太严重也有死人的时候,」 大哥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说什么?」

「那就对了,」「杏花」接话,掷地有声道,「这每年开春后,端午前的瘟疫,本质上就是中毒!」

众人面面相觑,「杏花」乘势,迅速往下推进。

「上一秋的收成早吃完了,新鲜蔬果又未上市,各位乡亲街坊,这段时间,你们是不是要吃腌菜度日?」

我张大了嘴,这还是我告诉他的。

乡民们互相看看,那带头大哥道:「是又怎么样?」

「腌菜一旦处理不佳,就容易产生毒物。在家家都吃腌菜的情况下,总有几家是没腌好的。这就产生了中毒的源头。」

「杏花」快速说下去:「而本地春天风大,一旦有没腌好的,随着风沙,那些细小的绒毛毒物会落入另外人家的菜缸。如果饭菜馊了,大家还知道不要吃,可腌菜缸,本来就是酸臭浑浊的,导致很难发现。」

「你们现在想想,凡是发病的人家,发病前是不是都吃了腌菜?」

「你们再想想,发病的人家,是不是多数都在下风口,容易被污染?」

「最后,为什么这个病每年过了端午,就自行消退了呢?因为端午后新菜收成,风沙也小了!你们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众人面面相觑,不少人露出思索回忆的神情,有人开始点头。「好像是」、「好像是」的声浪开始出现。

我的眼眶也涌上泪水,多年前的画面浮现在眼前。

那时我家清贫,爹娘说我在长身体,给了我糙米饭和肉,他们两个却吃下一坨腌菜……

那是他们的最后一顿饭。

我是孤女,可我如今知道,双亲的爱,是永远伴随我的。

可是这时,还是有虔诚的信众出面反驳:「妖言惑众!那你如何解释,我师父他发下『灵符』,就救了好些人?」

「杏花」叹口气,轻声道:「致病的原理,我能发现,你师父只怕更早发现。」

「不过可恨的是,他不用这发现造福百姓,反而利用这一点,去装神弄鬼,中饱私囊,还残害清白姑娘!」

他说这些话时,手中控制的方士大力扭动起来,脸红脖子粗,吚吚呜呜地,似乎要阻止他说下去。

「杏花」却不为所动,手上加了力,一边继续道:「你们还记得,他发下『灵符』的时候怎么说?『不管吃什么,都配上香灰煮沸』,对吧?」

「事实上,关键不在香灰,而在那个『煮沸』!」「杏花」斩钉截铁,「恐怕大家也有经验,生吃一些鱼肉海产,腹中容易生虫,而煮熟则能杀死虫卵,这里也是一个道理!所以不管有没有香灰,只要煮沸时间够久,都能缓解毒性。」

「口说无凭,眼见为实,如果不信,」「杏花」提高了声音道,「咱们可以取最近得过『瘟疫』的人家中的腌菜,一份彻底煮熟,一份生食,分别喂给两只家畜,就可证明我说的对还是不对!」

话到此处,群情激奋,纷纷嚷起来,要求知县找两只猪狗来试验。

然而,我发现,知县眼中,闪着幽暗不定的光。

他猛然一扬手,穿得不甚整齐的官服袍袖齐齐落到肘部,然后突发一声大喊:「根本一派胡言!弓弩手!射杀这两名妖女!」

我惊呆。

而「杏花」嘴角,浮上一丝笑意。

「刘知县,果然你也是个不干净的……」

我这才反应过来。

方士横行无忌,搜刮钱财这么些年,知县能一点好处没得吗?

这会子他下令放箭,明显是想连方士也灭口了,免得把他攀咬出来。

官差的厚底皂靴蹬蹬地响,刚才围着我们的群众个个脸上发蒙,有识相的赶紧后撤,没来得及跑的甚至跟我们一起被围在弓手的圈子里了。

就连一直被勒得半死的方士,此时眼中也透出惊恐,挣扎发出呜呜喝喝的声音,似乎在痛斥知县的卸磨杀驴。

「杏花」眉头一挑,向我喝令:「把我身后的火筒放了!」

我一惊,这才发现他腰带上别着一支焰火筒,我也不知就里,抖着手抽出来,向天空一放。

瞬时间一团白亮。

不消几分钟,暗夜的街道响起了马蹄声,我看见,一群穿着金甲,骑着高头大马的卫士如神兵天降。

金甲玄衣,这不是金吾卫的装扮吗?

为什么守卫皇族的金吾卫会出现在我们这小城里?

我并没有想清楚,但我知道他们是来援救我们的。县衙那些弓手捕快,怎么敌得过训练有素的皇家侍卫,很快鬼哭狼嚎,被一一冲散放倒。

我立在这洪流中,泪眼婆娑。

过了这么久,我终于知道,害我一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尽管这不能带回我的家人,却也让我心头萦绕多年的一个死结,终于打开了。

8

那天晚上是在一片混乱中结束的,金吾卫一拥而上,簇拥着「杏花」离开。

后来,金吾卫带头的中郎将把我请去,在一个小房间里。

我以为他要我作证,没想到,他劈头问:「你知道你身边的人是谁吗?」

他说的是「杏花」。

到现在,我很难相信,「杏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捕快了。

于是我摇了摇头。

中郎将倒吸一口气:「糊涂!」

说着,他甚至站起身来,提着剑,到我身边:「让人知道,你把九王爷打扮成那个样子,必成天下笑柄,你吃不了兜着走!」

九王爷?

听见这三个字,我陷在一片震惊与迷茫中。

这个名号,我常在话本子里听见。相传其是当今圣上幼弟,风神卓绝,聪敏仁爱,不恋权位,却有一大爱好是探案,身为一个王爷,甚至破解过大理寺都错判的案子,被称为「案痴」。

可我真的不知道……

我眼眶一下红了。

先前的时候,我多少起过一丝妄想,觉得说不定,他愿意一直留在我身边。

而现在我明白了。

他借我的地方养伤,打探消息,甚至扮女装,当卧底,一切全是为了案件。

高不可攀的王爷,跟我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本不该有什么交集。

中郎将缓和了些口气,又道:「不过,念在你救驾有功,你说吧,开口要什么赏赐,本官都为你尽量申请。」

我低头,擦擦眼角。

与其被人轻慢打发,我宁愿保有我的骄傲。

我说我什么都不缺,唯一希望的就是赶紧送我回去,我等着蒸明早的包子呢。

9

自第二天起,消息陆续传来。

方士、熊二与知县都得到了审判,个个秋后问斩,其他弟子,有犯行的逐一法办,轻者杖责,重者充军。

家家户户,普天同庆,再也不用担心女儿被送去「嫁瘟神」了。

欢欣之中,我又有一丝失落。

每每我看着那白玉簪子,回想「杏花」在我这儿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似乎历历在目,却又十分恍惚。

有人问我,你那个表妹哪里去了,我都是淡淡回一句,病好了,自然就走了。

时间长了,我也不想了,就当这一切是一场梦境吧。

这一日,我正准备午餐。

经常出现的情景再一次出现。

几个村妇在几丈外,叽里呱啦地议论我。

「哎呀,这又快过了一年啦,她还是没嫁出去呀。」

「我就说嘛,越挑,可就年纪越大啦。」

「说不定,人家还等着『九王爷』来接亲呢!」

听见这三个字,我凛了一下,不过旋即反应过来,她们口中的「九王爷」倒也不是实指,还是在嘲笑我眼光高嫁不出去罢了。

我神思懒散,也不想跟她们争辩了,只把蒜末辣椒推到油里,爆起一阵热闹的响声。

就在这时,却听巷口同样传来热闹响动,马蹄踏踏,鞭炮齐鸣,似与我锅里的热油呼应。

我、一众食客,还有那些议论的妇人,一同扭头看去。

巷口处,转进来一支队伍,最前头两个金吾卫鸣锣开道,之后十数人都是金甲玄衣,脚步落地的声音整齐到像一个人发出来的,簇拥着一匹高头大马。那白马膘肥体壮,毛色如玉,马额上的当卢镂金错银,马背上的织锦流光溢彩。

光是这支队伍,就塞爆了我们这偏乡小巷,半个镇子的人全出来看热闹,连见多识广的说书先生都吐着舌头道:「没见过,没见过……」

而我看过去,白马之上,是一张我熟悉的笑脸。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本来面目。

一袭白衣,不染凡尘,孤松独立,冷冷清泉。

一瞬间我读过那些形容男子姿容的诗句全涌到脑子里,什么郎艳独绝,世无其二,什么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可那仙气飘飘的白衣之下,我明显发现,他瘦了,清减许多。

旁边的群众伸着头乱看,被开道的卫士不无粗暴地推开:「都让让,看冲撞了九王爷!」

人群中发出惊呼:居然这就是话本子里常听的九王爷?

我愣愣盯着他,压着马,一步步朝我走过来。

旁边几个大婶的嘴巴个个张得能吞下一整棵白菜。

他走近我,下马,前来拉我的手,笑容如春风般和暖。

我扭头:「案件已破,你何必来?」

他沉吟片刻,道:「认识你之前,我眼中确实只有案子……可我今天,是放下七宗悬案,为你而来……」

他的语音很轻,可听在我耳中,像重锤一般。

强迫自己控制住情绪:「你天家贵胄,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

他道:「我人鬼难辨,受尽欺凌之时,唯有你施以援手,那一刻,我便已经见过世上最美的美人。」

我眼中发热,微微侧过来半分,道:「就算你愿意,你皇兄会同意吗?」

他低语:「皇兄确实反对来着……」

旁边金吾卫粗声大气,终于忍不住插言道:「王爷绝食多日,圣上到底也拗不过他……要不然,王爷早就来啦!」

我泪珠滚落,终于转回来看他,难怪他瘦成这样。

他拉着我的手,膝盖微微弯曲,这样才能仰面看着我的脸。

我看着他的眼睛,真诚而清澈。

他笑了,学着街头话本子的腔调:「郎君身高八尺二寸,家住京城,家中排行第九,小名九郎,尚未娶妻,亦无妾室,虞娘子看,这个条件,够给你当牛做马吗?」

我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说不出来,便不说了。

我反手抱住他的脖子,贴着耳边低声道:「我不稀罕你当牛做马,我要你以身相许……」

(完)

文/月裹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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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2-06 16:53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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