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男频 女频 jjwx fq 排行 分类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阅豆

0

月票

0

47我将我心予明月

作者:这么大的太阳耶不耶 字数:15256 更新:2026-06-09 11:31:14

我只是个小村姑,却勾搭上了晏城第一富商的小少爷。

为博小少爷一笑,我可以学狗叫,扮猴戏。

也可以为了他的一句戏言去后山里采药,生生摔折了一条腿。

终于,纯情小少爷说:「秀秀,我们私奔吧。」

我感动到落泪,让他准备钱财。

当晚,我就抱着银票跟别人跑路了,还顺手将他卖进了窑子里。

1

金希棠来的时候,我刚犁完二两地。

他正准备下马车,而那坠着四角铃铛的豪华马车与周遭破败的环境格格不入。

有几个小孩子好奇地围了上去,被侍从小福给挡开了。

我本是想溜的,但是小福眼睛尖,一眼就找到了我。

金希棠也抬眼看我,脸上惊喜的笑容转瞬即逝,下一刻不悦地扭头回了马车。

我愣住了,不知怎么惹得他不快了。

但是想想这矫情金贵的小少爷,平时见面我若没主动牵他的手都得闹脾气,这么想也就不奇怪了。

我赶紧上马车,唤他「芳哥。」

金希棠字可芳,芳哥是我给他取的名字,旁人都叫不得。

之前金希棠不乐意让我叫他这个名字,说是听起来像他家百鸟园里的鹦鹉。

可是我看着他潋滟的眉眼,告诉他,「那芳哥也是里面最美丽的一只。」

小少爷小我两岁,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虽不满我拿他跟宠物比,但听我夸他美丽,耳根子还是红霞一片。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芳哥是我从小养的一只大黄狗的名字。

2

我自幼丧父丧母,在垃圾堆里翻食的时候见到了同样狼狈的小黄狗。

后来,只要我有一口吃的,就没缺过芳哥。

而金希棠初来晏城的那一日,车轮滚滚,芳哥避闪不及被压了身子。

我正想把芳哥赶紧抱走,但只见金碧辉煌的帘子后传来一道声音,「哪来的狗,赶紧弄走。」

仆人以为是他嫌狗冲撞了自己,连忙应下,将狗拖到一边。

芳哥撑了三日,我没钱给它治病,它最后被我埋在了我家祖坟里。

我没恨过金希棠,因为我知道狗和人的命哪能一样呢?何况是他这样的富人。

但是,我却疯狂地爱上了钱。

因为有钱,我就能拥有很多东西,至少能治好我的芳哥。

所以我就盯上了晏城第一富商金氏,要是能当上他家的丫鬟,我一个月例钱都能管我几个月的吃食了。

可是当牙婆子来选人的时候,我却连当金府粗食杂役的份都没有。

我准备蹲在金府后院等着管家出来再自荐一番。

那天却看见一小公子翻墙出来,他摇摇欲坠,我赶紧上前揽住他。

我日日做农活,在山间田野里翻跳,自然比被家里人捧在手心上长大的少爷力量大。

他有些羞恼,转过头瞪了我一眼。

我看呆了,这小少爷长得也太俊朗了吧,比那私塾里的周夫子还好看。

「你长得真宜家宜室呀」

我笨拙地用偷听周夫子讲课时说的话夸赞他。

小少爷面色潮红,不知是羞的还是恼的。

「哪来的大胆小乞丐!」

我正想反驳,但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灰扑扑打着补丁的衣服和他那绫罗绸缎比起来不就是乞丐吗。

他见我不说话,不知想到了什么,双手往后一背,学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做派。

「小乞丐,你叫什么?」

我不禁疑惑看他,都叫我小乞丐了,还问我名字作甚。

但碍于想做人家丫鬟的心,还是老老实实的说了。

然后他一把拉过我,说今日心情好,大发慈悲的带我见见世面。

说完不待我回话,就扯着我去了好些地方。

斗蛐蛐、耍杂耍、糕点铺子、赌坊……

连街尾的馄饨摊子也不放过。

还美其名曰怕我平日里馊饭吃多了,一下子吃珍馐美食会难受,照顾我才吃这种摊子的。

这哪是带我见世面,分明是自己偷跑出来玩,缺个玩伴罢了。

看着他张扬的笑脸,我好心的没有戳破。

不知哪点得了他的心意,我感觉到他对我冷脸下的别扭善意。

可他依旧「小乞丐」、「小乞丐」的叫我。

而今天,在我隔着帘子唤他芳哥后,他一把扯开帘子又问道:「穿成乞丐样,我怎么带你见人?」

3

其实相比下来,攀上金希棠之后,我的生活水平已经好了太多。

用他开心时随手给我的一些赏赐,我已经把我爹的赌债还完大半了。

而有些缎子首饰也被我变卖了,好用来糊小屋的破墙。

平时见他时,我会特意穿一些稍稍能入得了他法眼的衣服。

可是今天我还没来得及换上就遇见了他。

我讨好地让他别生气,我回去换身衣服就行。

随后试探着勾了勾他的手指头,他没躲开,我便得寸进尺,将他整个手都包住。

金希棠指尖微动,嘴角微微上扬又被他刻意压下去。

马车停下,到了晏城最好的戏院。

原是他与我在那山野间玩腻之后,准备拉我进他那繁花似锦的销金窟。

台下正唱着花木兰,他把掌柜叫来,扔了一锭银子,让换成梁祝。

我知道他喜欢这些痴男怨女之间缠绵悱恻的故事。

我对这些无甚兴趣,正困得打瞌睡时,一群和金希棠相好的公子哥小姐们挑帘进来。

金希棠被吓了一跳,慌张松开在衣服下牵着我的手。

「这是我新的奴婢。」

我没有任何表情,讨好地向各位公子哥小姐们作揖。

他们一起看得热闹了,我站起身逗弄起鸟笼里的金丝雀。

有小姐笑道,「学鸟叫这么好,不知道学其他的怎么样?」

金希棠让他们别说了,大家打趣道,金少爷竟然会护一个奴婢。

他恼羞成怒站起身,说「这有什么的,你们随意!」

少爷们让我学学狗叫,我看着金希棠,他说「你就叫几声呗。」

我照做,金希棠和少爷小姐们笑得前仰后合,朝我身上扔了赏钱。

4

回程路上,金希棠坐立难安。

他别别扭扭地问,「我叫你学狗叫你生气了吗」

我真的认真地想了一会,才回答。

我说,「只要芳哥高兴就行,又不是吃狗食。」

其实狗食我小时候也经常吃。

他高兴了,指着自己的嘴角让我亲亲他,我迎上去。

金希棠过了一会就有些不满足了,他说,「你能不能向上次那样……」

我手摸向他的衣服里他刚开始还有些羞赧,但很快就松开了死拽着的腰带。

我本就是个小混儿,在那些春街里也打过杂,自是知道一些磨人的手段。

小少爷在我的身下脸色潮红,就在我要继续往下摸时,他一把握住了我的手,哑着声音说,「还是成婚之后比较好。」

我听见成婚二字,便觉得头昏脑涨,匆匆给他整理好衣服,谎称地里还忙就要走。

我不理解,上一刻还叫我扮猴戏的人,下一刻却又黏着我让我与他成婚。

金希棠不知是继承了金家恶劣的基因还是被娇纵成的那样子。

即使是对我倾吐了好感,但是携之而来的还有恶意。

金希棠看我不回答,极其不满,逼着我过几日就去他府上与他爹坦白。

我只好应下,走时他给了我一包银子。

下车时,小福鄙夷地盯着我,像是我把他家主子便宜占尽了。

我不理他,因为这是我应得的。

5

金家一直是晏城的大户,而到了金老爷这一代更是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豪绅,大女儿还是皇妃,他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个儿子。

终于年过不惑的时候,才得了金希棠这么个宝贝疙瘩。

所以他是在温室里被家人用金钱和珠宝精心浇灌,从未体验过风雨的小少爷。

不谙世事,心思单纯,对华丽大院外平民们的一切事务都无比好奇的贵公子。

所以我只是带他去看看那些拿不上台面的粗戏,去山上摘摘野果儿,将编好的野花圈放在他的头上,他就觉得我带他领略了不同的人生。

而再用甜言蜜语和稍加一些刺激,他就会轻易地对我动心。

那日,我雇了几个跟我相熟的小混儿,在金希棠溜出来找我的那条小路上故意拦住他。

金希棠不是舍不得那些钱,那对他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只不过是看不起这些人,不想让这些人污秽的手拿到他的钱袋,他那目中无人的态度正好惹怒了小混儿。

在小混儿的拳头就要砸下去时,我扛着扁担出现了。

那天傍晚,他躺在我怀里。

愤恨地诉说自己有多讨厌那些穷人,觉得他们身上都有味,而且眼神都很坏,要让爹再把附近的地里的租金翻一番。

我咬着狗尾巴草默默地听着,没说我也是穷人。

后来地里的租金果然又翻了一番,不过金希棠又会经常给我银钱,反正牛毛出在牛身上了。

……

我回去的时候,隔壁家的寡妇坐在门头抹眼泪。

我知道是因为什么,金家连年涨租金,佃户们不满跑去官府,却被殴打一顿丢出来,寡妇的当家人就是这么被打死的。

金老爷听说了这个事,不准寡妇将他男人下葬,说是他们家的祖坟的地都是金家的,除非寡妇写一篇颂扬金家的表,贴到官府门口去。

那篇颂金表是周夫子写的,我站在窗边,看他边写边抹泪。

他年纪轻轻考了秀才本是好事一桩,但是因为得罪了金家地头蛇这才只做个私塾夫子。

我看周夫子哭我也难受,只能半夜去把他家的地全耕了一遍。

我将刚从金希棠那拿到手的钱全给了寡妇的女儿。

寡妇因为这件事受了刺激,经常疯疯癫癫地,她女儿还小,总不能像我一样去偷去抢吧。

所以,我拿的他所有钱都是我应得的。

并且我绝无可能与他成婚。

因为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5

我的心上人为了救我,在野兽出没的山林里找了我一晚上。

找到我时,他的身上全是血。

他用那双平时只握笔的手将我从断裂的树下刨出来。

而我断了一条腿在床上躺了三个月。

金希棠来看我时,惊讶地说,「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怎么当真了。」

他的一句戏言就是,让我去山林里给他采摘一种药草,说是他没有那药草熬药会死的。

我知也许只是他小少爷的捉弄,但我不能不当真。

我从怀里掏出来那株药草递给他。

那是第一次金希棠跟我说要与我成婚,因为我是真心爱他的。

因为一个测试,差点两条人命折在那里。

但他不在乎。

所以今天让我学狗叫,也不过是他诸多对我的测验中的一个。

或许还夹杂着对我们身份相差之大的贬低。

他只是觉得,我只要满足他的一切要求,就是真心爱他的。

哪管我这条贱命是怎样想的呢?

那晚,我回到我破败的家,周夫子站在那说等了我很久。

他布满疤痕的手上拿的是给我缝制的衣服,我手上干农活全是茧子握不住针,衣服破了经常是周夫子帮我缝补。

他说,「秀秀,我想离开晏城,你嫁给我,我们一起走吧。」

我哭了,我以为我早就没有眼泪的。

怎么可能不同意,我的命就是他的。

6

我准备跟周夫子走了。

我本就是个无根浮萍,家产只有那四面漏风的墙和贫瘠的几亩地。

金夫人来找我时,我正在收拾行李。

里面还有些金希棠赠我的绸缎,她挑起来扔在地上,身边的老仆骂我「你也配!」

我看着金夫人淡漠高傲的脸,和金希棠极为相像的残忍。

「不要脸的贱民。」她淡淡开口。

她带了打手,将我按在地上,老仆上前一个耳光接一个地扇。

她走前,绣鞋狠狠碾过我的手。

「别再让我看到你纠缠我儿,贱民就应该永远是贱民。」

小福等金夫人走了才敢溜出来找我,说是少爷一早就知道金夫人要来找我了,让他来通风报信,可还是晚了一步。

我看他幸灾乐祸的表情,吐出口中的血沫,让他带我去府里找金希棠。

小福带我翻越了一处矮墙,往金希棠的庭院里走去。

一路上无数的花卉假山亭台楼阁,越到他的庭院越精巧。

到他院子里,我本以为会看见大片的月季牡丹,因为他之前说他不管什么都喜欢最好的东西。

没想到,他临窗的地方却独独空一块地中了矢车菊。

跟我家窗口看过去一样,我曾跟他说,我就是那野草开出来的花。

只不过在乡野烂漫生长的矢车菊,在姹紫嫣红的月季牡丹衬托下黯然失色。

金希棠看见我脸上的伤,眼圈都急红了。

他说他不应该那么着急就跟娘说要娶我的事情。

我使劲咬住嘴里的伤口,眼泪刷得一下就下来了,那是金希棠第一次看见我哭。

我说,「芳哥,你爹娘不会同意的,除非我们逃得远远的。」

金希棠蹩脚地擦拭我的眼泪,来回踱步之后,终于握住我的手说

「秀秀,我们私奔吧!」

我不敢将得意表现得太明显,只叮嘱他一定要多准备钱财,路上用得着。

他万分郑重地同意了,我们相约今晚月上柳梢头后山见。

那晚,金希棠昏迷前看见的最后的场景,就是我从他身上将那些玉佩戒指都扒手干净,拎起装满珠宝的行囊头也不回地离开。

一个老鸨样式的人趴下来抚摸他的脸,「这个新的货样子真不错。」

我从不把金希棠娶我的话当真。

娶我?

他只不过是年龄尚小没见过外面太多的莺莺燕燕,等他的新鲜劲过了指不定就嫌弃我了。

凭他恶劣的性格说不定还要抹杀我这个污点。

而且,他也过不了他爹娘那一关。

既然金老爷和金夫人都觉得贱民就是卑贱,那我为何不做得更无耻一点。

我将从金希棠身上取得的钱财,全沿路给了贫苦的人们。

三年间我跟周训墨走了很多地方,发现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豪绅永远都在吸贱民的血,却还看不起贱民。

我对金希棠的愧疚也越来越淡,毕竟当初还派了一个哑巴给金府带话说少爷被卖进窑子了。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金希棠了。

但是却在官府以周训墨通敌罪将我俩抓起来后。

我跪在衙门的地上,看见坐在知府旁侧的他。

7

三年未见,他变了许多。

红色的官服穿在身上更显坚毅,身段似乎也长了不少,即使坐着也有着官场上的威压。

「大胆苏氏,竟敢直视太守大人」

知府的大声喝令让我回过了神,我赶紧低,下了头。

「无碍,继续审。」金希棠没有任何表情。

「苏氏,你要是作证那些通敌信都是你相公写的,我们可酌情饶你一命。」

我继续重复着之前的说辞,只说不识字不知道。

知府见我是个硬骨头,要上刑具。

我看着套在手上的竹夹板,还是坚持我的说辞。

竹夹板开始使劲,我死死咬住下唇不发出一点呻吟声,因为我知道训墨一定受的苦比我更多。

手上的疼痛逐渐麻木,嘴唇的肉都被我咬烂了。

知府让加大力度,我终于受不住惨叫起来。

「停!」一声怒喝。

金希棠站起身来,「此案牵扯众多,犯人全交由本官来审。」

我被送回了牢房,丢在肮脏的稻草堆上,鼠虫从我红肿不能动弹的手上爬过。

在昏昏沉沉间,我看见一红色官服的男子站在外面。

我猜是金希棠,但很快那身影就消失了。

怎么,他舍不得我受苦吗?

8

我是被一盆冷水浇醒的。

睁开眼发现自己并不在官府的牢房里,看起来倒像是一处私狱。

对面坐着穿着便服的金希棠。

我知道了,原是他自己想折磨我呀。

如果我还奢求金希棠能念在以往的旧情上放掉我,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恨不得将我抽筋拔骨,因为我看见了他怨毒的眼神。

「如果你不想周训墨受折磨,你还是快交代吧」他向我展示了盒子里十只整整齐齐的指甲盖。

我张开开裂的唇,轻笑道:「芳哥,当年你可有伺候过客人?」

他桌上的墨锭砸过来得很快,在我脸颊留下一道血痕。

「苏氏,本官提审你是为了让你交代周训墨的事情!」

我没回答,又笑道「芳哥,当年的事情还有些隐情,你且靠过来,我说与你听。」

金希棠的眼神闪烁了一番,但他还是走过来,趴在我的耳边。

我轻轻地说,「芳哥,这是我养的一条狗的名字。」

他猛然抬头,死死拧住我的下巴,「你说什么!」

我用着最大的劲笑着,「我说你当年就是我的一条狗,哈哈秀秀我们私奔吧,可笑死了!」

我边笑边学着狗叫,「汪呜,汪呜」

金希棠脸上的青筋可怖地爬上,突然一挥掌将我扇偏了过去。

我想真不愧是长大了,当年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少爷竟然一巴掌就能将我扇吐血。

之后的几天,金希棠没再来提审我。

牢狱里没有任何人来,也没人给我送饭送水,我靠着外面漏进来的一点雨水撑着命。

我本就是野草,我的生命力很强,强到要活着出去见周训墨。

终于,金希棠又来了,他蹲在我的身边,长指拨开我脏污的头发摩擦我的脸颊。

「本官觉得饿死你不是太便宜你了吗?」

我余光看过去,外面只有一个大鼎,下面燃烧着柴火。

原来是烹刑,要煮了我了吗?

9

我本是抱着赴死的心态被沉进鼎里的。

周训墨经常说「舍生取义」,我想他这遭也是撑不住了,不如我们一起当一回死鸳鸯,大不了到地府告金希棠一状。

但是当金希棠只穿着里衣也进来时,我才感觉不对了。

「金希棠,你要干吗!」

「拿我的报酬,那么多钱买不了你一残花败柳的身体」

他的气息呼在我的耳边,下沉身子紧紧将我压在鼎壁上。

我未骂出口的话,变成痛哼,刑室里只余激荡的水声,拍打声,哭骂声。

我唤他「芳哥」,想唤醒他的一丝怜惜,但金希棠只是捂住了我的嘴。

接下来的日子,我在这个黑狱里不知道过了多久。

金希棠存了故意的心思折磨我,所以我的身上到处都是瘀伤,手骨受伤之后没有医治,现在已经不能自然弯曲了。

我现在才知道,有比死刑更可怕的事情。

每日金希棠打开暗室的门进来时,那透露出的光亮就是我催命的符。

比起死我更怕这样折磨我,因为我真的好痛。

我跪下求他,给他磕头,说我错了之前不应该骗他钱。

但金希棠只是冷漠地向下瞥着我,随后拽起我的胳膊要将我拖到鼎那去,我死命挣扎着。

金希棠却将我反手顶在了墙上,粗糙的墙面随着他的动作将我的背磨得血肉模糊。

「你根本不该来招惹我。」完事后,他松开我,丢下一句话离开。

背上的伤口浸染在污水里,很快就感染起来。

我觉得浑身都滚烫得厉害,背后像是老鼠在挠一样。

半睡半醒间,我竟看见周训墨了,他温柔的将我扶起来,「对不起,秀秀连累你了。」

我其实早知道周训墨绘制边防图交于那番邦,他说现在李朝气运已散了,世道不古,他想通过另外一个民族来改变现实。

我隐约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当我沿路看见那些饿死的流民,他们都是被豪绅侵占良田赶出来的。

周训墨一个个将他们的尸首掩盖起来,为他们立上无字牌。

每到一个地方就帮平民写诉状递往官府,虽然每次都杳无音信。

他是我见过志向最高洁的人,高洁到让我这种自幼混迹于市井,为了活命不择手段的人无地自容。

我不懂他的志向从何而来,但我的心依旧不可抑制的为此颤动。

于是我心甘情愿与他四处奔波,为他保守住这个秘密。

我哭着看他的手,问他是不是已经没有指甲了。

但是他只是看着我的眼睛说道,「秀秀,坚持住,我马上来接你。」

梦醒,我还是躺在那阴暗潮湿的牢房里。

我手摸索到地上的稻草,福至心灵一般,我笨拙地用手编出一个小花圈。

我撑起身子靠着墙,等待金希棠的到来。

10

「大人怎么会带回来一个脸上有疤的女人?」

「我也不清楚,那天大人让我给她上药,我都吓死了,全身没一处好的地方。」

「大人是喜欢她吗,可是这么多天也不来看她。」

「那为什么大人还好吃好喝地伺候她?」

窗边的小丫鬟叽叽喳喳地讨论,我站起身自己倒了一杯水。

外面瞬间什么声音也没了。

我想,她们可能也没想到我这个病秧子这个点能醒来吧。

现在晨星刚亮,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迎着那点日光,我从铜镜里看见自己那一道横跨左脸颊的伤疤。

我长相本就不是最出众的那种,现在多了疤……不知道周训墨看见会怎样。

但又转念一想,周训墨绝不会在乎这等事,我又将刻意放下来的头发拨到耳朵后去。

金希棠来找我时,看见的就是这幅场景。

他将一盒药膏扔到我面前,「这是宫廷御用的药,把你脸上的疤治治。」

我乖顺地打开盒子,对镜擦拭。

他又开始在房间来回踱步,我想他一思虑就踱步的习惯还没改变。

终于,他问道「你那天说你后悔跟周训墨走是什么意思?」

我一顿,说道,「如果我跟着你,早就过上我想要的生活了。」

「什么生活?」

我扯出一抹笑容,「荣华富贵的生活。」

金希棠试探着将手放到我的肩上,我没有躲,而是将脸贴近他。

他走时,告诉我,院里的地都给我开垦,想种多少矢车菊编花圈都行,上次那个太丑了。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笑容消失。

原来金希棠他依然陷在那个隔世经年的梦里。

他想要的还是那个为了他没有任何尊严地爱他的苏秀。

即使那么多的事情发生了,还是逼着我给出一个理由。

一句我后悔了,他就真的信了吗?

我身上的每一处疤都提醒我,我跟周训墨走绝不后悔!

而我等的那个机会也马上就要来了。

11

纸条是在我接过筷子时飞快地塞给我的。

那丫鬟眼生,不是经常伺候我的人。

我看金希棠并未注意到,将纸条卷进袖筒。

吃饭时,他将猪蹄夹给我,说之前我可爱吃了。

我巧笑地应下,只不过这猪蹄着实有点油腻了,我吃了几口便想吐。

但是我记起外面的流民连糊糊都没得吃,我要是吃不下岂不是浪费,还是强忍着恶心咽下。

金希棠看我吃得难受,让我别吃了。

「你这一个月来都胖了不少,看来你跟着周训墨是受了不少苦。」

我好久没听见这名字了,夹菜的手一抖。

金希棠看出来了,冷着脸便走了,放在平时我要像以往一样去哄他的,可是今天我实在是没心情。

趁夜色,我将金希棠送到我房里的那夜明珠拿出来,蒙着被子看纸条上的字。

他似乎是真觉得我跟着他是爱他的钱,这一月来不断的有珍宝送我房里来,塞到我屋子都没处放。

我和他也不知道现在算什么关系,他养在别院的外室?

纸上写着,「明日黄昏,后院接应」。

虽然笔迹有些歪斜,但是我依然能一眼认出那是周训墨的字,因为我这三年来都是临摹他的字学习的。

我安心地睡下,晚上睡得迷糊间,金希棠竟然来了。

他喝得烂醉,说道「旁人都说我是斜封官,是沾了我姐姐的光,我偏要证明给他们看。」

我内心鄙夷,难道不是吗,要不你能三年来就成为太守?

但是我还是安抚他,让他歇息吧。

但喝醉的他像是回到了三年前,他抱住我叫我「姐姐,好姐姐。」

我才恍惚记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我开玩笑的让他叫我姐姐,他却说「我姐姐可是皇妃,你是什么东西。」

金希棠趴在我腿上睡着了,我将他满头的青丝编成了小辫。

月色太凉,我竟然真心实意地掉了几滴眼泪。

第二天,我看到了接应的人,竟是个突厥人,看来周训墨已经和那边的人见面了。

我和他在封锁城门之前逃了出去,在一野码头,时隔三月我再次见到了周训墨。

我看见了他手上的纱布,他看见了我脸上的伤疤,两相望尽在不言中。

就在我们踏上小船的前一刻,隐在夜色中的人终于出来。

「真是好感人啊!」

12

金希棠边鼓掌边走上前。

「原来我对你的推心置腹在你看来都是笑话。」

他的脸色在影影绰绰的月光下,比修罗还可怕。

周训墨将我拉到身后,我和他扣紧了手。

就这一个动作就激怒了金希棠,他微微摆手。

隐藏在树中的暗卫就开始放箭,毫无防备之间,突厥人死了,周训墨也被射中膝盖跪了下来。

满林寂静中,只余我和金希棠静静矗立。

金希棠笑着说,「你看像不像你和他私奔的那个夜晚。」

我摇头,告诉他,「我从来没爱过你。」

他开始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到弯下了腰,良久他撑着膝盖看向我,「秀秀,我从来不应该相信你的话。」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了。

只记得满眼的血色,金希棠提着剑将周训墨的双臂砍了下来。

而我也躺在血泊中,这血有周训墨的,也有从我肚子里流出来的。

我再醒过来时,又看见熟悉的帷幔。

有丫鬟来给我送药,我说是什么药,她说是「保胎药。」

再大的震惊也敌不过我内心的疲惫,我说不喝,那丫鬟却立马跪在了地上,让我饶她一命。

我问她之前照顾我的那两个小丫头呢,她在地上猛地磕起了头。

「那几个丫鬟连看个人都做不好,我已经杀了。」

金希棠衣角翻飞地大踏步进来,将丫鬟手上的汤药端起,强制性地要让我喝。

我死死咬住嘴唇。

他说,「你不喝我就杀了这丫鬟。」

地下跪着的丫鬟抖如落叶,我狠了心,说「不喝。」

金希棠轻轻搅弄着药碗,「你想我杀了周训墨吗?」

我惊怒地看着他,没想到周训墨竟然还活着。

金希棠看出我心中所想,淡淡开口「砍掉双臂不一定会死的,但是砍掉脑袋一定会。」

「大夫说你怀孕三个月了,孩子平安出生,我就让你去看周训墨。」

我垂下头,掩盖住因为惊讶不断眨动的睫毛。

三个月了,那也有可能是周训墨的。

13

整个孕期,我都很配合。

再苦的药我都能吃进去,扎再多的针我也能忍受。

大夫说没见过我这么配合的人。

为了让孩子长得更强壮,我模仿着之前看过的乡里的农妇,每顿大鱼大肉地往嘴里塞。

后果就是,我吐了整整一个时辰,酸水都反了上来。

金希棠知道这件事后,勒令厨房每顿准备按量的饭菜,不准我多吃。

我告诉他我们乡下都是要多吃点的。

他冷哼,「别把你自己跟乡野农妇比。」

可是我就是呀。

他虽是用周训墨的命逼着我生下这个孩子,但却似乎很厌恶我的肚子。

夜间睡觉时,他的手会刻意避开我的肚子,也不会像期待孩子的父亲那样去抚摸。

有时我半夜醒来,看见金希棠沉默地坐直身子,死死地盯住我的肚子。

那眼神十分纠结,我不动声色地护住了肚子。

可是,直到孩子出生,他也并没有干什么。

这个孩子出生得很顺利,并没有折磨我,产婆抱着那襁褓让我看,喜上眉梢,「恭喜夫人,是个小公子。」

夫人,我一愣。

我才想起我和金希棠并没有任何名义上的关系,我最多算个外室,而这婴孩只会落个私生子的名头。

我看着他的眉眼,想着若不是金希棠,他会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爹,他的爹会教他什么是大义。

金希棠只匆匆抱了一下,便交给了奶妈。

他没有给孩子起名字,只是叮嘱我身边的丫鬟们,万不可让我劳累。

所以我整个哺乳期,都很少见到孩子,每次我去见孩子时,奶妈都抱起孩子走远。

渐渐地,我也知道这是金希棠的授意。

孩子满月的时候,金希棠如约带我去见周训墨,只是远远地看上那么一眼,我便受不住了。

周训墨的袖管空荡荡的,坐在狭窄的监牢里一动不动,我看见了他的脸瘦削而灰败。

金希棠许我同他说几句话。

我隔着栅栏,跟他说,「外面已经入冬了,梅花都开了。」

周训墨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芳心恐付,请与冰魄守。」

金希棠不满我们说些他听不懂的话,拽住我就往外走。

天大亮,有几片梅花飘到我衣襟上。

我想,孩子与孩子爹都还活得好好的,我现在有什么不幸福呢。

我对金希棠说,「孩子叫玉霄吧。」

「我们之后好好过?」他问我。

「嗯。」

14

玉霄三岁的时候,我又怀孕了。

不同上次,金希棠这次很是紧张,任何吃食他都要亲自过嘴。

金家此时更不得了,他二姐也进入了皇宫,初得圣心。

他这太守之位坐得更稳,而想杀他的人也不计其数。

我和他不过是在游舫上听曲,水中就冲上来许多手持利器的蒙面人。

我的第一反应是拉坐在旁侧的玉霄,但金希棠用身体护住我往船舱里退。

待刺客退去,我找到不小心落水的玉霄心疼得直流泪。

此时,金希棠轰然倒地,我这才看见他背上插了一支箭,直穿肩膀。

太守遇袭不是小事,他虽无大碍,但皇上还是批准他爹娘来边城看他。

一行人举着皇家的黄旗浩浩荡荡,沿路流民被各郡守清扫干净,营造出百姓安居乐业的假象。

他家人早知道我的存在,可能是想来看看是什么样的妖女让金希棠不娶贵女,而是守住我。

金夫人一眼就认出了我,我想要不是金希棠拦着,她一定像六年前那样狠狠地扇我的脸。

「你这贱妇,你知不知道当初棠儿在那腌臜地方被折磨得多惨,要不是我们去得及时,他就要被打死了!」

金希棠的伤未好,猛敲了一下桌子,硬撑着说,「往事不必再提,我已禀明圣上,待她产下腹中这一胎,就正式迎娶她为大夫人。」

金夫人不敢再多言,因为金希棠不再是当年那个任她拿捏的小少爷,他如今是金家的掌舵人。

我没有要愧疚的,因为我的一身伤也都还给他了。

我这一胎生得极为不顺,血水一盆一盆地往外端,直熬了一天一夜才生出来。

金希棠在床榻边握住我的手,说道「之后再也不生了。」

这次是个小女孩,金希棠抱着她凑到我跟前让我看,我却装作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金希棠顿了顿,说,「就叫她翠兰吧。」

翠兰是矢车菊的雅称,在这一方面我们竟然天然地有默契。

翠兰的百日酒和我的婚礼是一天办的,金希棠调用了十个绣娘给我缝制嫁衣,凤冠上的东珠坠得我脑袋疼。

盖头上的鸳鸯需要我自己绣,我说我不会,我的手太粗握不住针。

绣娘惊讶地说,「夫人怎么会呢,您手这么光滑。」

我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手上的老茧都没了,原来很久我都没有自己干过活了。

我绣了几下就将其还给了绣娘,因为我想到了那个等在我家门口给我送衣袍的周夫子。

我不想眼泪滴在头盖上。

新婚夜当晚,金希棠用喜杆挑起我的盖头。

他微醺,半眯的眼中透出我用红妆画得娇媚的脸,再也没有那个村姑乞丐的模样了。

「我这一天等了足足六年。」

情热之时,他在我耳边喟叹,有滚烫的水液滑入我的脖颈。

而我在想,周训墨应该已经趁着这三天三夜的流水席逃出去了吧。

满夜的烟花是我送他的离别礼。

15

玉霄十岁的时候,金希棠就将他送去了军营。

我阻拦无果,对金希棠骂出了乡间人的野话,「你十岁的时候,还在吃你娘的奶呢。」

金希棠从满桌的文书中抬头,目光凌厉,「我十岁的时候可不会把妹妹推下河。」

「那是翠兰自己不小心。」我反驳。

金希棠让小福带我走,他在后面嘱咐道,「你也应该多注意兰儿了。」

我回去看到翠兰还躺在床上,小脸煞白。

她的眉眼像极了金希棠,简直是金希棠小时候的翻版,所以连讨厌我的金老夫人都宝贝她的紧。

可是我就是无法直视她,当她叫我娘亲的时候,我只想回避。

我看着在睡梦中呢喃着「娘亲」的翠兰,最终还是离去。

送行玉霄的那天又是个大雪日,他沉默地低下头。

玉霄从小就是个沉默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府中的日子并不好过,金希棠并不喜欢他。

「娘,我是野种吗?」

他小小的五官已经初具周训墨的神采了,我摸着他的脸说,「玉霄是我和你爹最爱的孩子。」

大雪纷飞,夹杂着片片梅花,我就这样送走了玉霄。

16

一别就是五年。

五年来,时局越来越动荡,突厥人似是如有神助接连破了几个险郡。

而前去收复的就是金希棠的表弟,此人神勇,又夺回几郡,被册封为镖旗大将军。

金希棠大姐的孩子被立为太子,商贾人家本是不够格的,怎奈现在整个李朝都要靠金家人撑着。

有百姓戏称,现在的李朝不如改名叫金朝算了。

金希棠已官至太尉,我也沾了光,被册封为韩国夫人,而翠兰小小年纪就是县主了,被接到京城去读书。

金希棠风尘仆仆归来的时候,我正在院子的地里耕我种的蒜苗。

这十几年来,被困在这一方天地实属无趣,只好又操起了老本行种起了地。

「等仗打完了,我就给你在城边上拿块地,你天天去种。」金希棠将我扶起来。

我看着他,他已留起短髯,十几年的光阴,早已看不出一点当年娇纵的小少爷的模样。

他身形高大,替我挡着光,我竟然想起来很多年前,我带着他在山间玩,他嫌太阳太大会把他晒黑的,我只好摘了大树叶挡在他头上。

「你怎么有白发了」金希棠突然问。

「我本就比你大两岁,不是什么年轻的岁数了。」

原来我是因为老了,所以才开始频繁地回忆。

「你别过度忧虑,过段时间玉霄完成任务了,就让他回来看看你。」

金希棠招呼丫鬟过来,让拿剪刀来,他仔细地将我的白发挑出剪掉。

我跟金希棠说不用。

因为我好不容易才忘掉周训墨的脸,以及过去的那段时光。

第二天我去城里给难民布施粥的时候,听见有人在讨论。

「听说那突厥人的军师是个李朝人呢」

「对,我还听说他连手臂都没有,别人都叫他清风谋士呢」

「哈哈哈,当然,两袖清风嘛」

我正盛粥的手颤抖了一下,勺子掉了下去。

我无比地确定,那就是周训墨。

17

我疯狂地想与他联系。

就连金希棠也看出了我的焦虑,但他只是觉得我是因为战争。

我猜金希棠早就知道周训墨的事情了,但他一点风声也未向我透露。

或许他以为我早就忘了周训墨了,毕竟我和他在一起十几年了,孩子都那么大了。

我也这样以为的,十几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我以为我也早就忘了周训墨了。

但是当听到他消息的那一刻,我尘封的记忆被重新画上了颜色,像是沉寂已久的冬天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春色。

我找到一个被抓到的突厥小孩,让他带着我的书信去找清风谋士。

在我惴惴不安的等待中,小孩带来了回信。

笔迹是那么地一如既往,好似他从未断过双臂。

我将那封信贴在了胸口。

后几日正是金希棠前往其他郡城的日子,他走前嘱咐我一定要好好吃药。

自他看见我白发之后,他总觉得我哪哪都有病,一波又一波的大夫请来。

而我在蒙上面巾头纱从密道偷溜出边城的时候,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活力。

路上有一突厥士兵给我引路,他说他是周训墨的人,绝不会泄露任何事情。

在他的掩护下,我换上突厥舞女的衣服混入了他们驻扎的营帐。

周训墨临时有事,我担心有人突然进来,就躺在床榻后面浅眠了一会,这里刚好有一人的空间又不会被人轻易看见。

不知不觉,连日赶路的疲惫让我睡着了。

当我被重物倒地的声音惊醒时,我抬头望去。

一黑衣男子正骑在周训墨的身上。

他手上沾血的刀正从周训墨的胸口拔出。

听见我这边的动静,他扭头看来。

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五雷轰顶。

18

他的面巾不小心脱落一半,熟悉的,和周训墨八分像的脸露出。

竟然是玉霄。

我戴着面巾,他未认出我,只把我当作普通的突厥舞女。

「嘘」他比画了一个手势,快速离去。

我连滚带爬地到奄奄一息的周训墨身边。

他的脸离我最后一次见他变化不大,只是头发已然全部灰白了。

我紧紧捂住他胸口的大洞,一遍又一遍地说「对不起。」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向他道歉,他也许到现在也不知道玉霄是自己的孩子。

也许不知道是最好的。

他吐着血沫的嘴一张一合,我凑近听,他说,「快走。」

下一秒,外面士兵的声音传来,他们看见帐内的情况大吃一惊,立马将我拘押起来。

我拽着周训墨空荡荡的袖子不肯松手,我不敢置信,我与他最终的结果竟然是这样。

我和他相见不到一分钟,竟然是天人永隔。

士兵将我押到主帐,那突厥王爷扯开我的面纱,大笑道:「我认得你,你是那金太尉的女人。」

「让他拿十座边防城换你如何?」

那突厥王爷想拿我谈判,所以吃食此类并未克扣我。

但耐不住手下的人因为我杀了他们的神算子谋士而处处刁难我。

我看着拿来发搜的饭菜,并未言语。

他们说我是被突厥王爷的神威吓傻了,所以才几天之内就白了头发。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垂落的头发竟然全白了。

可是我才 18 岁呀,怎么会白了头发呢?

我问看守我的士兵,这里是哪,我等下还要去周夫子的课上打盹呢。

士兵怒喝我,不要再装疯卖傻。

可是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只知道下午要去周夫子的课上打盹,晚上和我的大黄狗芳哥溜到隔壁家去偷点白菜。

「他奶奶的,我还以为你很有用呢,没想到连亲生女儿都不救你,白让我损失一名大将。」

突厥王爷骂骂咧咧地走进来,将我提起来质问。

我问他,「我等下可以去见周夫子吗?」

「周什么周!」突厥王爷的巴掌就要落下来。

外面突然有人来报,说是金太尉带了一只兵马到了峡谷外了。

突厥王爷这才笑起来,「把她提上!」

我被五花大绑扔在马背上,看见了对面的金希棠。

在我记忆里他还是个小孩呀,怎么现在变得如此的沧桑,眼下青黑像是刚从地府里爬上来的恶鬼。

突厥王爷将朝廷寄来的信大声朗读出来,「韩国夫人为国捐躯,特赐谥号郑国夫人,荣安县主致上。」

「这可是你女儿寄来的信。」他嘲讽地对金希棠说道。

金希棠手紧紧地握住缰绳,「我就是朝廷,我说给你那十座城就一定给。」

「你相公可真是个痴情人咯」突厥王爷思索一番,将我放下马,解开我的绳子。

金希棠立马下马,对我喊道,「秀秀快过来。」

我摇摇晃晃地朝金希棠走去,总感觉记忆里也有人这么叫我,不过是「秀秀,我们私奔吧。」

不过那人的脸可比这个人的嫩多了,而且他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恐怖啊,目眦俱裂的样子。

胸口处发凉,我低头看去,才发现一支箭穿胸而过。

目光所及之处,是金希棠红着眼状似修罗「给我杀!」

我这才想起来他是谁,原来是金希棠啊,那荣安县主也是我的女儿,周夫子已经死了,被我和他的儿子玉霄杀死了。

孽债啊,都是孽债。

怪我当初干什么不好,知道金家的小少爷经常从后院翻墙出去,特意去偶遇。

想着讨点好处,没想到一辈子都搭进去了。

一声叹气,我感觉到了脸上滚烫的泪水。

……

永和二十一年,新帝登基。

册封驻守边关二十年的金太尉为丞相,班师回朝时,路上的百姓被他身上的血腥气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在那个叫作清风的谋士被金太尉的夫人暗杀后,金太尉只用了五年便打得突厥十年内不敢再进犯。

翠兰看着五年都未与她说过话的父亲,踌躇道,「女儿写的那则帖子实属是形势所迫。」

但是只见父亲盯着她的脸仔细瞧了瞧,说道,「一点都不像。」

她知道父亲说的是什么,她从小就被说像父亲,她还心里偷乐过,因为父亲长得好看,而母亲长相只能是清淡,脸颊上还有疤。

但现在翠兰只觉得心慌,果不其然,过了不久父亲就将她随意封到了一处郡城,告诫她永世不得回京。

她想让哥哥为她求情,但是却听见玉霄已自请旨意驻守苦寒边疆。

哥哥临走告诉他,小时候他确实是故意把她推落水的,但是母亲不信。

翠兰早就知道,母亲偏爱哥哥,却很少正眼看过她,所以她这样干又有何不可呢?

……

玉霄在母亲死后的五年内,才大致清楚所有事情的始末,当他一点一点拼凑出来,才发现真相不是他能承受的。

他最后一次见父亲,父亲一人正在菜地里种一种野花,他记得是母亲最喜欢的那种矢车菊。

他问道,「我记得是您让我去刺杀那清风谋士的。」

父亲不回头,只低语,「那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情。」

「我本是想让她为了你留下的,但现在我后悔让她生下你。」

玉霄不懂父亲看他的眼神,那陌生得让他恐惧。

后来玉霄一直在苦寒之地做着最基础的边防士兵,十年后金丞相仙逝,他才被急召回京。

父亲的意思竟然是不葬在金家的陵墓,而是母亲那一族的祖坟里。

田地里种满了矢车菊,上面立了最简单的石碑,是金希棠自己一刀一刀刻的,「吾妻苏秀。」

他临死前,回到了当初他准备翻出去的后院,他看见了在那探头探脑的苏秀,他故意脚一滑,摔在了苏秀身上。

这一世,他不再刻意用言语刺激苏秀,不在偏激地去证明她的爱,他们成婚相爱一世。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阅豆
购买本章
免费
0阅豆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阅豆
  • 南瓜喵
    10阅豆
  • 喵喵玩具
    50阅豆
  • 喵喵毛线
    88阅豆
  • 喵喵项圈
    100阅豆
  • 喵喵手纸
    200阅豆
  • 喵喵跑车
    520阅豆
  • 喵喵别墅
    1314阅豆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