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孟婆汤
明月如霜:纸短难解万千柔肠
孟婆的桥头糕是地府一绝,吃过的鬼都说好。
阎王说那是因为我捆绑销售,非要把孟婆汤熬那么苦,才显得我那糕甜得恰好。
嗯……怎么不算呢。
事实就是,我这糕很是受鬼欢迎,甚至还衍生了代购产业链。
一点不比我当年在人间的光景差。
1
两千年前,我还不是孟婆。
我在苏州的吉利桥头卖桥头糕,苏州城里的百姓也管这叫吉利糕,生意十分兴隆,甚至有商客慕名而来,每日要排上几炷香的时间。
吃过的人都说好,唯独一人说我的糕甜味不对,还与我争辩起来,衙役过来看过文书才晓得,宋寅是进京赶考的学子,家贫却貌比潘安。
与我一样,父母双亡。
「胡说,我这糕每日用料都是极其新鲜,何况是现卖现做,隔夜的都被我吃了。」
衙役调停了一阵就离开了,但是我不服气,冤枉我可以,冤枉我的事业不行,毕竟恶语通常口口相传,日后无人来买该如何是好。
「在下只说姑娘的糕味道不好,并未说用料不鲜。」他甩甩袖子,擦了擦眼角眉梢留下的汗,我见着了他袖口的补丁,和桃花眼下的泪痣,庞阿婶说,风流男子多薄情,我从不相信。
鬼使神差的我被迷住了。
他在苏州城内要盘桓许久,我情窦初开,自然要穷追猛打一番,这可吓坏了宋寅,为着躲我,不惜绕路去书院拜访,甚至不再过这吉利桥。
而我为了他,在另一座桥头开了分店,这是多少年来头一次,我本来,要做就做到最好,分店这种事,从前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阿娇!请你自重!」
就在我又一次在茶馆对着他傻笑、流口水的时候,他又一次严厉的拒绝了我,「阿娇姑娘,男女有别,小生尚未取得功名,不能沉迷于男女私情,于姑娘声誉也有妨碍,望姑娘自重。」
我顿时眼睛闪亮起来,「那若取得功名,就可以沉迷于男女私情了?」
「一派,一派胡言!」宋寅长相十分秀气,柳叶眉、樱桃口,堪比画舫女子,鼻子挺拔,有几分英气,不好意思的时候,会抿嘴,耳后发红,此时就是。
我笑嘻嘻的不当一回事,附近的百姓都对我指指点点,我也不在意,人活一世,自己舒坦最重要,何况宋寅以后高中,我就是状元夫人,与他们这些平民自然有差。
「他与你不会有结果,整个苏州城的人都知道,你却不知?」
我望着茶馆门口的黑色官靴,缩了缩头。
来人是苏州府衙的衙役扶桑,除了庞阿婶,他对我最好。
2
「扶桑?好久不见,听说你去剿匪了?快来,这是宋寅,学问是整个苏州城最好的!」
我嚷嚷着拉扯扶桑进来,宋寅却有些呆不下去,红着脸跑了,我望着他单薄的背影,笑得一脸陶醉。
没注意到一旁阴郁的扶桑。
「你当真喜欢他?」
「博学又娟秀,扶桑,他长得真好看。」
形容宋寅所用上的词基本是我毕生所学了。
和宋寅比起来,扶桑长相……略微潦草些。
浓眉大眼厚嘴唇子,笑得时候勉强配得上阳光二字,到底是武人,粗犷些也寻常。
他爹走得早,他娘对他寄予厚望,最大的要求就是,离我远点!
所以,我对扶桑从没有男女之情,我颜控!
「好看个屁,这种书生,我一拳能打十个。」
「哎,你杀鸡要是能这么英勇就好咯。」
扶桑最怕见血,集市上杀鸡、杀鱼、杀猪他都不敢看,甚至有次撞上没完全杀死的鸡,扑腾到他身上,吓得他发烧了三天,连连噩梦,被我嘲笑许久。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扶桑摇摇头,而我捧着脸颊还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面。
我本来每日天蒙蒙亮就起床做桥头糕,出摊后要卖到天色昏暗才回去。
认识宋寅之后,我有半天的时候陪他在书院,也不算陪,多数他是不许我进入的,我只能蹲在墙头,听着里面偶尔传出的朗朗书声。
「你说你这是何苦?」
扶桑的声音从头顶响起,我捏了捏蹲麻的双腿,扶着墙缓缓站起身,跺了两下,回应说:「他说我的糕不好吃,我总要讨个说法吧,你去巡逻?」
他颠了颠腰间的佩刀,「我巡逻结束了,一会就能下执,你别杵着了,他早从后门跑了,我刚遇上,走我请你喝酒去。」
我恋恋不舍的一步三回头,啧啧遗憾,不喜欢就不喜欢嘛,明知我等在前头,还从后门跑,也就是模样好些,我才能原谅他。
夜晚的苏州城比白天要热闹,尤其是船舫相连,上面有歌女舞女。
远近闻名的文豪商客都会聚集在这,家教礼仪森严的良家女是不会来这的,只有我图新鲜,恨不能日日来。
「她们可真美啊。」
我望着楚腰卫鬓、翩若惊鸿的勾栏美人感叹道。
「她们以色侍人,不如你卖桥头糕来的实在。」扶桑一边喝着小酒、一手摸着挎刀。
「看,胭脂来了,今晚你这酒钱不亏。」
胭脂是头牌,并不常出现,偶尔来一次,都是万人空巷,学子们趋之若鹜,商人们争先恐后,连朝中的县老爷也有意将她收入囊中。
奈何她本人全然不以为意,可越是欲拒还迎,那些男人就越趋之若鹜。
我以为,那些男人里是不包括宋寅的。
直到我亲眼看着他总是冷漠的脸上,流露出的微笑,刺痛了我。
3
他不喜欢我的桥头糕,也不喜欢我,虽然我早就知道,却想不到,他竟然也和乌合之众一样,喜欢环肥燕瘦、楚楚可怜。
他说未取得功名利禄,不谈儿女私情,也是骗我的。
我气愤,却无奈。
脸都憋红了,蹦出一句,「再不卖给他桥头糕!」
扶桑听见我说的话,又看我的情绪不佳,回头望去,嗤笑一声,「我早说他不是什么好人。」
听见他的话,我更气愤了,「你不也曾重砸千金,求胭脂一夜吗?只可惜,人家看不上你这个莽夫。」
「胡说!那是我悬崖勒马,知晓她是怎样的人,断不会被她骗去银钱。」
扶桑话音未落,胭脂那边吵嚷起来,从前也是如此,总要有几个昏了头的男子,为着她或吵架谩骂,或头破血流。
「烦死了,来来来都住手!」扶桑拿起刀冲向人群,我紧随其后,看热闹这事,我从来都很认真。
「官老爷来了!」
「让让!官老爷来了。」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路,眼前的景象有些震惊到我,宋寅捂着流血的额头瘫坐在地上,身上穿着被扯坏的立领对襟长衫和花马面裙还是我送的布,为着这匹布,我每每做桥头糕到深夜,也无怨言。
胭脂蹲在他身旁哭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求官老爷做主,奴家只是唱唱歌,却不曾想让两位公子大打出手,奴家,奴家实在是有罪啊。」
哦,还有另外一个倒霉蛋,我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气质、长相都不如宋寅,难怪胭脂蹲也要蹲在他身旁。
「是他,是他先动手的,明明在下正和胭脂姑娘说话,他上来就打我一拳,这周围的乡亲都能佐证的!」
宋寅没有平日里君子如玉的温润,多了几丝狼狈和狗急跳墙的味道,我咂咂嘴,俊俏还在的。
满苏州城的人都知晓,扶桑最是不爱断官司,从来能动手的,不会张嘴劝,只见他把刀往桌上一插,怒声道,「能听就听,能喝就喝,不能听不能喝的立马滚蛋!再闹事,我都给带回衙里,先关上个三五日再说!」
这下大家都噤声了,胭脂扶起宋寅,他好似才看到我,拍了拍衣裳,眼神躲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却坦坦荡荡直视他,直到给他看得面红耳赤才算罢休。
我望着胭脂搀着宋寅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心里说不上来的酸楚,男人果然,都喜欢好看的女人,整个苏州城的男人沦陷还不够,还要算上宋寅。
「得了,人都走远了,还看,我早说宋寅就是个衣冠禽兽。」
我擦了擦湿润的眼角,反驳道,「那也是好看的禽兽。」
那场闹剧之后,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胭脂和宋寅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里的反派就是我,没错,我还没放弃宋寅。
山不来寻我,我去就山,是我的一贯原则,不能因为胭脂就落荒而逃,不是我的风格。
4
「阿娇啊,还要我说多少遍,我和胭脂真心相爱,你别再来找我了!」
宋寅被我磨得没了脾气,我早起晚睡、围追堵截,就为了给他送点吃食、衣物,他书院的人背地里笑我不自量力,我也不恼。
摔了、扔了,我继续送,甚至送银子,银子他却不扔,总是掂量一下揣起来,每当这时总能对我和颜悦色几分。
可我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从前省吃俭用攒下的一点银子,几乎都给了宋寅,我日渐窘迫,送的东西也越来越差,他对我更是不耐烦。
无奈,我只能再把桥头糕的生意经营起来,没办法日日去寻他,怎料,还不等我挣了银子喘口气,胭脂就带着一众姐妹和伙计把我的铺子砸个稀巴烂。
「你也不上护城河照照你自己的样子,敢和我们小姐抢人!呸!真当自己是什么管家呢,话本子看多了吧,咱们宋学子以后是要金榜题名的!你也配。」
叉腰大骂的是胭脂的小丫鬟,他们人手众多,我打不过,脸上破了相,衣服也被撕了好几个口子,他们打够也砸够之后,才扬长而去,我哭哭啼啼的坡着脚收拾一地残余。
身边都是看热闹的百姓,庞阿婶算是热心肠,送来了药酒,余光能看到宋寅的脸,隐藏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冷漠还是冷漠,我想想这一切应该算是我自作自受,泄了气之后,我也没有力气再收拾,而是坐在废墟上愣神。
从我懂事起,就在这条街上卖桥头糕,几乎所有人都认识,街坊四邻,没有劝解、也没有安慰,甚至没有人施以援手,就因为我没有靠山,自然也无人出头……
「谁干的?」
我扯了扯裂开的嘴角,尝到了血腥味,不敢笑了,看,还是有人心疼我的,扶桑下值了。
「没事,我不小心砸坏的。」
「我问你谁干的?」
他蹲下身,虎目圆睁,真有点让人害怕的意思,我抬起酸疼肿胀的胳膊,拍了拍他的肩膀,「真不疼,没事。」
「诶哟,这玲珑坊啊真是欺负人,阿娇生意做得好好的,就因为那个什么宋寅,看看把这砸的。」
庞阿婶走过来啧啧说着,扶桑憋红着脸,手抖个不停,我知道他是生气了,但是他是衙役,都说官不与民斗,我想要安抚他,却无能为力,浑身都疼。
「去医馆。」
扶桑不由分说的上前拉起我的胳膊,「不去了吧,庞阿婶拿了药酒,我回去擦一擦就好了。」
「你都不会照顾你自己吗?你就不怕女子面容有毁吗?你就……跟我走,最后说一次,不然我就在街上抱你去了!」
他红着眼低声吼我,从前我俩也是吵的,厉害的时候三五天不说一句话,街上看到都要假装看不到那种,可今日,他的声音格外悦耳。
我终是随他去了医馆。
5
看见我伤势无碍,他转头就大步流星的走开,我紧紧跟着,我知道他要去哪,他性子烈,半点不能受欺负,我无法哭着阻止他,「你是衙役,若是打了要考学的学子,可是要受罚的,再说这两人着实不要你费心,宋寅,我以后,我以后不会再找他了。」
可此时,扶桑半句我的话听不进去,一脚踹开了书院的门,刚才目睹我被人揍的宋寅,正若无其事的读书,一脸云淡风轻,看到我和扶桑,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问我伤势如何。
不问倒罢了,他一问,恰似踩到了扶桑的痛楚,他跳起身把宋寅按在地上暴揍了一顿,宋寅嘴里喊着官家打人了,自己一定要去县老爷那报官。
我在一旁拼命的拦着,直到宋寅只剩下一口气,扶桑才抽身,用衣裳擦了擦手上的血,呸了一声才离开。
我看他没有停下的意思,赶忙上前拦着,哭着喊:「这件事不算宋寅的错,冤有头债有主——」
扶桑有些恼了,「你到现在还顾念着他!」
「我……」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担心,他身为衙役主动伤人,若是被革职该如何是好!
「总之要查封玲珑坊,多的是办法,你要这么闯进去,以后要怎么办?」
「大不了就不干了,本来这破衙役老子也干够了,咱们换个地方,还是条好汉!宋寅他算什么东西,我早说,那就不是个人,只有你傻,我今日替你报了仇,来日他们也不敢随意欺辱你,若说欺负,只有老子能欺负,管你是不是天煞孤星,老子愿意,他们不行!」
那天,我到底是没拦住他。
他跑去玲珑坊大闹了一场,把店砸了不说,还把胭脂的脸左右开弓,煽肿起来,她和宋寅哭哭啼啼的跪在县衙里状告我和扶桑的时候,玲珑坊的老鸨子在一边大骂,甚至要求我们赔偿。
这是我一生的高光时刻,我据理力争,甚至不惜撸起袖子,露出他们殴打我时留下的证据,堵住了所有人的口,吉利桥边还留着我没收拾的废墟。
如果非要算起来,这也就算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吧。
最后当然,互相没有赔偿,毕竟双方都有财产损失,谁也不能说谁损失得更严重,就是可惜了扶桑,脱了这身衣服。
他娘在家哭天抹泪的,甚至来骂了我一通,说我果然是命里带煞,原本事情若是到此,也算了结了,大不了我离开就是,不再见扶桑就是。
只是他对我的恩情不能还罢了。
然而,现实永远比我想象中的肮脏和不堪。
县太爷随便寻了个由头,把扶桑娘捉了起来,并以她为要挟,让扶桑去南边进军队参与打仗,他曾经多次参与剿匪,有些功夫,如今四海不平,壮丁尤其稀缺。
我纳闷为何当时他在衙门里不派他去,如今,却费了番周折。
「想是胭脂的功劳,你莫要多想,安心在吉利桥边卖东西,若,有可能,照顾照顾我娘,等我回来。」
城外十里送别亭处,他没了挎刀,一身布衣,我才发现他比我记忆里长高了许多。
印象中,我们还是爬树上房的小孩,一转眼,他竟然有了家国天下的责任,我们从小长大,尽管有过不合,却多数时候彼此着想。
我哭天抹泪,嚷嚷着不会再喜欢宋寅了,让他不要走,扶桑暗了暗眼眸,揉了揉我的头发,「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莫哭了,早知若我离开,你就不再喜欢宋寅,我早走了。」
「什么意思?」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全蹭在他的布衣上了。
他笑了,我跑上前环抱住他的腰,明显感觉到他身体的僵硬。
都说男女七岁不同席,扶桑对我虽好,却一直谨守男女大防,从未越雷池一步。
我知道,他喜欢我,所以我能肆无忌惮,我都知道。
「你一定要好好的,早点回来。」
他笑着回抱住我,牵着马、笑着向我摆手,坏笑又欠揍,正如我们插科打诨的这些年,而那马是我搜刮全身的金银细软换来的,我也算对他好一回。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一定不会让他走。
6
扶桑离开不久,县太爷就将扶桑娘放了出来,我笑着相迎,想也知道没什么好脸色,但是我这人向来执着,就像喜欢宋寅,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向庞阿婶借了些银子,重新将吉利桥边上的铺子支起来,我要等扶桑,告诉他,我也喜欢他,我愿意和他过平淡的日子,再不颜控了。
每隔三四个月,扶桑就会给我寄信,有时里面带着各处的物件,草编蚂蚱啊、奇形怪状的石头啊等等,我视若珍宝,藏在柜子最里面的盒子里,随时拿出来摸一摸、看一看。
我没忘记,是胭脂的缘故,扶桑才上战场,杀人不行的。
我只能做些偷鸡摸狗的事,趁着黑夜放把火、或者砸她的窗户、烧她的轿子。
总之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她怀疑是我,却无法肯定,我洋洋得意,笑着骂她,若是她再砸我的摊子,我就把她和县太爷的勾当嚷出去。
那是扶桑留给我最后的把柄,胭脂的肚兜,他从县衙后厢房里偷出来的。
县太爷的夫人,是十里八村的难缠,母族显赫,族中男子众多,打起人来是不顾后果的,胭脂不敢赌。
三年倏忽而过,夏去冬来,宋寅赴京赶考,胭脂这些年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听人说,他许诺高中以后一定回来娶她。
我笑了笑,都怪胭脂不识字,没看过话本子,穷书生抛弃糟糠之妻的陈世美之流比比皆是,他宋寅自然也是寻常男子罢了。
时也命也,宋寅终究是学识了得,御赐探花郎的告示贴得满街都是,胭脂满心欢喜的期待着,又过半年,等来的却是新晋探花郎即将与郡主成亲的消息。
是宋寅能做出的事,我一点都不意外,伴随着他成亲的消息,随之而来的是扶桑所在军队全军覆没的消息……
那一天,时至冬日,漫天大雪里,我的泪还未落到地上就凝成了冰,我更恨宋寅和胭脂了,若没有他二人,扶桑何至于此。
我关了铺子,跑去玲珑坊,暗自捏紧了手中的金钗,我是为了同归于尽而来,至于扶桑娘,我的银子都在她那,没有我,她才过得更好。
然而我以为的终究是我以为,胭脂早已不是头牌,这一行最不缺美人,新人换旧人日日都在上演。
给门口打尖的小弟几两银子,他乐呵呵的把我带去了一个偏僻的柴房。
「阿娇姑娘真是好心,现在哪还有人记得胭脂啊,咱们玲珑坊如今的头牌叫翠玉。」
我笑笑不语。
都说因果循环,果然天道有轮回。
如今的胭脂与我记忆中的相去甚远,她还不到二十五岁,却皮肤蜡黄,容貌暗淡,就是如今宋寅回来,估计也认不出她。
想想,我也很久没有再做那些幼稚的报复行为,竟然不知,曾经的一等厢房,早已换了主人。
她躲在角落里咳嗽了两声,问:「你是来看我笑话的?」
「对,我是来杀你的。」
7
「哈哈哈哈哈,」她仰天长笑,「男人有什么用,你瞧瞧宋寅,我把攒的赎身钱都给了他进京赶考,我为了他不再接客、不再卖笑,妈妈放弃了我,可我想着有他作为退路,如今想来真是可笑,你以为,孟扶桑是什么人?他是普通男子,他也会移情别恋,他……」
「他不是宋寅之流!」
我打断他,厉声道:「要说付出,我为宋寅付出的可少?拿出银子开分店,掏空家底送他衣裳、吃食、文房四宝,烈日下一日日蹲着等他,暴雨中一趟趟陪他,当你看到他抛下我,走向你的那天起,你就应该想到会有今日,无心之人何足挂也,但扶桑,向来无辜,如今客死他乡,更是无辜。」
胭脂又使劲咳嗽了几声,慢慢抬手,「不必你动手,我也是不想活了的。」
「你不想进京去寻他?」我皱眉。
「寻?这千百里的路,我一个弱女子,自幼没离开过这苏州城,我去哪里寻他?京城,我又拿什么比过当朝郡主?」
说罢,她以额碰墙,撞了个血花四溅,可惜了我今日这一身白衣。
闻声而来的小弟瘫软在门口,我穿着带血的衣衫路过他的时候,笑着说:「原来你和他一样,都怕血啊。」
这个他,他不认识。
胭脂死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都是她满脸是血的样子,这两年,扶桑娘与我的关系也好了许多,儿子走后,我成了半个女儿,家中大小事务都搭把手,过着过着,这日子里就有了点惺惺相惜、相依为命的味道。
她不忍我就这样离开,请了郎中和道士,符水一道道喝下去,半点作用也无,我知晓扶桑死去的消息要了眼前老人半条命,若我再死,她怕是无力承受。
可,天命如此,我又能做甚。
「大娘,我,可能时日无多了,您别浪费银子了,您应该高兴,我也算为扶桑报了一半的仇,胭脂寻不到宋寅,我更是,与他的恩怨,留到地府中,我一定寻他。」
「别,别说了……」
扶桑娘已然哭得不能自已。
我侧头偏向窗外,不记得与扶桑初次相见在何时,犹记得日头也如今日一般好,黄澄澄的,他尚年幼,从东市打马而过,偏偏儿郎,肆意潇洒,我认的字还是他教的。
怎不早些相知,怎不,早些,相爱……
8
「后来呢?后来呢?」
地府的小鬼们争先恐后地问我,我神秘的一笑,「后来我就来这里做孟婆了啊,一晃,两千年了。」
「那,那你们,你后来见过他吗?」
「谁?」
「扶桑啊。」
我放下手中的桥头糕,神情有些失落,「自然是见过的,只是,他不记得我了……」
记忆回到我死后,第一次到地府,阎王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地府有些富丽堂皇,不似传言那般阴森,我哭着问他:「若人间尚有债未还该如何?」
「什么债?」
「情债。」
「你想如何还?」
「我想等他。」
阎王皱眉思索了片刻,「我这地府,无职位给你了,不若,你接着去卖桥头糕吧,渡人渡己。」
「为何……」
「从来为情所困之人何其多,为情所痴之人极少,你在人间过得不好,有些人、有些事,就在这里解决吧,但你要答应,你要留在这里两千年,不可转世……」
我欣然答应,在这里我的名字叫孟婆,只因,他叫孟扶桑。
除了卖桥头糕,我还研究了一种汤,带着前世的回忆转世太痛苦了,不如尽数忘了去,那汤,我取名孟婆汤。
「胡说,那也有不愿意忘记前世的,比如你,怎能让人人都喝?」
小鬼抢着插话,我一个眼风过去,「终究是苦命人比有福之人多吧,一视同仁,那点子甜头也不必记得,来世投生殷实人家不好吗?」
「但是,你如今已经满了两千年,怎还在这?」
「我也算一直兢兢业业罢,投胎,本是天数,全看造化,我向来遵从,不曾有违,只一次,可我不悔。」
在我做孟婆的第三十年时,终于见到了宋寅,他意气风发、锦衣玉食,看到我很是激动,拉着我的手颤抖着说:「我当年回到苏州城,寻你,可你已死,胭脂也…..我一直想问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是要回来娶你的。」
「那胭脂呢?」
我不动声色的抽出了手,终于等到,幸好他还记得,人间做不到的事,在地府完成也是极好。
「她,她是风尘女,若你,若你愿意,纳了她就是,可……」
他急得满头大汗、脸颊通红,却没有了当年的书生气,满是世间人人沾得的铜臭味,我嫌恶的递过去孟婆汤,却不想让他这么舒服的上路,我去求阎王改了他的转世。
阎王叫我再拿三千年来换,我允诺,不过再三千年,换他一世凄惨,也算为我、为扶桑、为胭脂报仇了。
他喝了孟婆汤,一步三回头得走过了忘川桥,可惜阴曹地府没有吉利桥了。
他走后,阎王告诉我,他说得都是真的,他确是拒绝了郡主,也确实回来寻我,他的心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爱我……
我愣在原地,打碎了手中还留着他味道的碗,从来造化弄人,我恍然笑着摇摇头,至少,我心中的执念全无。
那个眉眼柔顺又多有才学的少年,已被我留在上一世的凡尘中……
9
「苦死了,这是什么?」
在地府初见扶桑时,他已转世又转世,全然不记得我,可我还记得他,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双手就那样抚上他的脸,他还像从前一样,虽然容貌变化,性子却难改。
「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你怎么才来?」
他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痛哭流涕,可能是我报复他人的报应,每隔十几年,我就会见到扶桑,每每相见,记得回忆的人只有我。
痛苦的人,也只有我。
可我乐此不疲,能见着他,比什么都强,我慢慢想起来,宋寅并非是第一个说我桥头糕难吃的人,很早很早,扶桑就说过。
「桥头糕也难以下咽。」
如今,他走过忘川桥,又加上一句,「汤苦。」
「这就完事啦?」小鬼们失望的觉着我讲故事不够精彩。
我抬手挥散他们,「情窦未开的小屁孩,懂什么?去去去,别耽误老娘做生意。」
又一世,他又来。
彼岸花开得热烈,我站在忘川桥边,目送扶桑去投胎转世,地府中的小鬼们不喜欢热气腾腾的桥头糕,我的生意不好,但日日却有无数人来喝孟婆汤。
「你说,他会不会还记得我?」
不知何时,阎王站在我身旁,我转头看向他,一如千年之前,我俩都没什么变化。
「情在心中,那句记得,是否说出口,又有什么打紧?」
阎王目光随远,负手而立。
我粲然一笑,「大人说的极是。」
(全文完)
作者:戒了五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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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2-11-10 16:56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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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春衫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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